《盛夏流年朝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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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流年朝朝-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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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用力挣脱,跟他做近身肉搏战。而我不到160公分的身子在180公分的庞然大物下便显得单薄了些。再怎么挣脱,也是徒增情趣罢了。方予可一只手轻松地将我双手高高钳住,另一只手解了我的外套。整个人趴在我身上,我真成了翻不了身的王八。我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穿我常穿的套头衫,至少还能增加些行事的阻力。大冬天晚上出来,我只穿了一件衬衫加一件对扣的厚外套。方予可的唇已从我的下唇蔓延到了肩窝。颈脖间传来淡淡的酒香,还有一阵一阵的啮痛。

我瞬间觉得了无助无力和绝望,巴巴地看着这即将发生的一切,只好叹一句:“方予可,你知道吗?我们已经分手了。这么做到底算什么呢?”颈间的动作突然停滞住。方予可的头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好一会儿才感觉到,他的肩膀在不停地上下抖动,在棉柔的衣物里传来一句闷闷的“对不起”。这句迟来的对不起勾起了我这几天忍受的一切冤枉和委屈,生生让我嚎啕大哭起来。

56 哀莫大于心不死'VIP'

这天后,我变得很乖。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七点准时起床,去学一买冬菜包和豆浆,吃完后我会读一个小时的德语。接下来规规矩矩地去上课。在课上我不开手机、不吃零食、也不睡觉。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课,我也听得聚精会神。下完课,我就会去机房听一会英语,做英语听力题。傍晚时分,我还会去未名湖畔散散步。我觉得日子过得甚好。见不到方予可的人,听不见方予可的声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觉得甚好。

王一莫和朱莉经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腻歪得快要合成一体,我这个当了半路红娘的人,受到极大礼遇。但凡吃饭的时间点,必邀请我去当电灯泡。我去了一次两次后都拒绝了。第一是王一莫很少去食堂吃饭,每次拉风地和朱莉在离学校十里开外的饭馆等我。在公车里,我容易走神错过站。我习惯了下意识寻找那双拉我的手,会在洒落的阳光下隐约看见一张温柔的侧脸;第二是他们同情的眼神过于明显,好像每句跟我说的话都是有意要疏导我,尤其是朱莉,说着说着最后都会将话题引到“男人是个屁”之类的粗俗结论。殊不知,她自己天天熏死在这个屁底下还乐不可支。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我曾经就是。在周末的时候,王婕和阿涛总是拉着我去市面上逛。去早市买苹果,让我去砍价。我想他们心也太黑了,人家起早贪黑地做点小买卖,我们少买件衣服便能省下很多个苹果的钱来,所以不看秤不砍价,支付便是,提回来后又等着它们腐烂。这惹得她们更加心慌。她们又带我去游山玩水。看看十渡上的瀑布,再去农家院采摘点果子,还给我喳喳地拍了很多照。照片里的我笑得很用力,阳光打在脸上,倒显得有些不必要的苍白。我想他们大可不必这么关心我。我活得这么充实,二十年来从未有的充实,我才没有时间去考虑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的风月史。那人是不是快乐,有没有留恋,指甲是不是还那么干净,眼神是不是还那么透彻,嘴巴是不是还那么阴损,我一点也不关心。真的,我一点都不关心。

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宿舍这么近,我还是不曾遇见他?哪怕擦肩而过都没有?

然后,我在那天狂风大作的午后,听说他一个月后出国。

朱莉在风中忐忑地看着我,有些后悔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北京的沙尘暴真讨厌,扎得我眼睛快要疼死了。我还不敢揉它,怕眼睛里流出来的东西太涩太苦。我只好仰天看着天上那轮透过厚厚的灰白灰白的云发出惨白光的太阳。我心中的那个太阳,也是这副姿态。那天晚上,我终于蹲在厕所里,狠狠地扔了电话卡。看它在水中挣扎最后落入管道的片刻,我有了些变态的快感。刚好第二天王一莫要回新西兰,晚上拉我们宿舍所有人去唱歌。我迫不及待地答应。我跟她们说,老娘今天要做麦霸,你们最好还能拉上几枚帅哥,我要展现封山之作。她们这几个星期特别宠我,凡是我说的什么,都答应。果不其然,去钱柜的包厢一看,里面坐着好几个陌生人,长得一副才俊的模样。只是,我忽然对帅哥没有兴趣了。看着他们跟看着包厢里的摆设一样,实在没趣。我想妖子要是知道我现在是这副下场,怕是要将我逐出师门,永不得归队了。有个才俊提议玩骰子。处罚措施相当下流,赢家投一个数字,就要指定输家去亲那个数字代表的人的嘴。我拍着掌说好,要玩就玩刺激的,反正现在单身一人,玩得起。背景音乐是信乐团的onenightinBeijing。嘶声力竭的声音,嘈杂得很。我喝着啤酒,一脚踏在沙发上,将骰子罐捧抱着高空晃。骰子在罐子里刺啦刺啦响。我“澎”地将骰子掷桌上,扯着嗓子吆喝:“下!老娘要亲遍所有人的嘴,都把嘴给我嚓干净嘞!”我想我要再叼根烟,我就是一赌徒混混和流氓。然而那天我的运气出奇地好,十赌九赢,唯一一次输了,亲的还是朱莉。我心不甘,叫嚣:“朱莉,我亲你还不如舔我自己。不行不行,我算是你和小莫的恩人,你奉献一下你家小莫。”说着我就要绅士地伸出了右手,邀请王一莫出列。宿舍的人知道今天晚上我要玩疯,都由着我。大概前一阵子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姿态比什么都恐怖。她们宁愿看我疯,也不愿我做那个行尸走肉般的乖宝宝。所以我有她们这座靠山,胆肥得不行。王一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耸了耸肩看向朱莉。朱莉拿着摇铃晃:“小莫,你不要耸肩嘛。一耸肩就跟外国人似的了,感觉跟我们都有文化差异一样。在国外住十多年,生活习惯都改了。你给我再改回来。去吧去吧,让我家姑娘亲一下。你就当买肉哈。”我高高兴兴地蹦?Q过去,可是我的眼泪却快要溢出来。因为我在想,如果方予可在国外住了十多年,他会不会也改了生活习惯?比如不再爱吃我爱吃的东西,不再爱喝我爱喝的饮料,不再记得我这样一个被他骂白痴的家伙了?所有的人都等着我的亲吻。我却忽然不想了。那缕希望对面的人是他的想法是那么明显。

是的,我想他。不管我在学一排队吃着包子的时候,在读德语的时候,在看黑板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的时候,他的身影总是见缝插针地进到我脑子来,密密麻麻,满满当当。手机号扔了,可我还记得他的号码;分手了,可我还记得他的拥抱;出国了,可我还会记得他的气息。

哀莫大于心还不死。原来,我没有办法那么没心没肺。我爱他。我很爱他。即便他丢下了我去了英国,我还在读英语,只是希望我某一天也可以生活有他的空气里,能偷偷地看一下他。这些卑微的想法如此深刻。我甚至连开玩笑的吻都不想分给别人。我只想和他……我望着王一莫的脸有些尴尬,头迟疑着靠近,眼睛慢慢闭上,心里有无数个小声音在说“不要不要”。就在那刻,我感到了身后有力的手将我的肩桎梏住。我转身,看见的是那墨黑又愤怒的双眼。这双眼的主人蛮横地拉着我的手,把我拖出包厢外。

包厢里的音乐不停。“我已等待了两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过道里,传来其他包厢里烂俗的情歌。隐隐地还能听见有人在厕所附近呕吐的声音。

方予可就这样站在我面前。墨绿的格子衫衬得白皙的脸甚是好看。只是这张白皙的脸现在憔悴疲惫又忧伤。相顾无言。烂俗的情歌还在唱,呕吐的那个人似乎要将胆汁吐出来了。我的心跳就在这些情歌和呕吐声中平静下来了。于是,我有骨气地转身,却又被拉住。身后是方予可轻轻的叹息。我的眼睛就这么又酸了。以前用各种或高深或直白的语言讽刺我时,我生气得想咬舌自尽;现在不讽刺我了,只是一声叹息,居然也能让我难受得窒息。他叹着气说:“对不起。”“吧嗒”眼泪就垂直地滴落在地砖上,彩灯照得它五颜六色,绚丽夺目。

他继续在我身后说:“那天的事情对不起。我喝多了。”我的手被他握在身后。方予可的手没有像以前那么温暖,甚至有些凉。他继续说:“我要出国了。以后你一个人多照顾好自己。记得再懒也要自己打开水,不要随便喝凉水,酒也要少喝,玩起来不要这么疯,有什么事情不要老逃避,不高兴的事情要说不出来,委屈了就来找我……”太罗嗦太罗嗦,方予可你知不知道我很嫌弃你……我转过身愤愤看着他:“我很委屈,我现在就很委屈,跟你说了有用吗?以后遇上委屈了,我上哪里找你去?你告诉我国际长途怎么打?伦敦的区号是多少?我天亮的时候想哭的时候,是不是还要算一下你这边几点了,白天还是深夜,你睡了没有,被我吵醒了没有是不是?我还要想一想,我这么打扰你好不好,你会不会讨厌我?我周林林平时说话多大气,拿得起放得下的,为什么要变成这么可怜的人?明明是你甩了我,我却死犟着嘴和你分手,最后我还要巴巴地给你打电话跟你说,我委屈得不行,难受得忍不了了。我是不是要这么活?我这么活着的时候,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个我?”

方予可看着我,嘴巴惊得一张一合的:“为什么这么说?你难受?为什么难受?那个王一莫怎么你了?”我真是想扶墙晕倒。我伸出重重的一拳打到了棉花团上。我明明在说我们之间的事情,为什么又要把其他人给扯进来?我歪了歪嘴:“王一莫没怎么我,是我刚才要怎么他而已。他明天回国了。”

方予可眼神闪过落寞:“他回国了你这么难受?那我出国呢?”我盯着他,觉得这场对话真是匪夷所思地云里雾里。那位仁兄还干咳着吐着,我很想走过去踩他一脚,告诉他,你能吐了吐了就习惯了,但未必老娘能忍你忍习惯了,尤其是当下我心情不畅的时候。我只好拉着方予可的手,走进包厢,拿起麦跟室友和那几位才俊说:“我现在脑子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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