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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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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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是感情最大的杀手;我们才正在交往之初,若不能常常在一起,在长时间的分离之下,感情难免生疏,我想这就是她要的结果。”金迷嘲讽地轻撇嘴。“赶开我之后,她就能与你日夜相处,日久生情了。我想,她大概是打这主意吧?”少炜沉下脸,金迷的论调完美得毫无破绽,他无从反驳起。可在尚未与许琼茹当面对质下,他不愿意就这么判了一位好朋友、好同事的罪。

“金迷,这件事我会找小琼谈,我们别再说了好不好?”

闻言,金迷为之气结。事实都如此明显了,他还想去证实些什么?也不怕就这么掉进许琼茹的虎嘴里,永世不得超生?

“不谈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从今以后你的搭档只能是我。”她才不要把他放在一个随时可能将他撕吞下腹的女人身边。

“金迷,你不是基金会的人,而且你也很忙,你有空陪着我四处募款、办义卖会吗?”

“你可以、许琼茹可以,有什么理由我不可以?”

“我的餐厅只要每天固定去巡视三、四个小时就可以了,其它的事情经理会帮我搞定。小琼全心做义工一半是为替家里的公司做好公益、企业形象,她只要配合基金会的活动定期露脸,家里自然会支付她的生活费。你呢?你的工作怎么办?”

“唔……”金迷无话可说了,她确实爱死了“替身”这份工作,怎么也无法抛下它。“这样好了,早、晚的‘王外科’义工,我们一起去;而且我答应你,明天去找老杨问清楚,如果事情真如你所推测的那般,我会要求换搭档。”

“真的?”看到他诚挚地颔首,她有些难为情地嘟起嘴。“我奇+書*網也不会那么不通情理啦!如果你与其它人合作不来,或舍不得和许琼茹拆伙,我是不会逼你的。”

说是这么说啦,她语气里的酸味儿却骗不了人。

他亲密地揽住她不及盈握的柳腰,将她拥进怀里,感觉她柔软的娇躯契合地紧贴住他,他满足地轻吁口气。“我唯一舍不得的人只有你,金迷。”

羞赧的红云满布她的颊。这大木头越来越会说话,总能恰巧哄得她开心又不觉得恶心,算他厉害!

“是你自己说的,要是你敢骗我,绝对饶不了你!”

“我从来不骗人的。”他委屈地辩驳。

“是谁说今天下午不舒服,跷掉了晚上‘王外科’的义务帮忙?”

少炜的脸立刻红胀得发烫,有生以来第一次谎言,大概注定成为他这辈子最大的污点了。

“算了,不欺负你了。”被他哄得心情大好,金迷难得地善心大发。“不过……”她用力扯下他的领子,灼灼目光激烈地烧烫着他。“你是第一个吻过我、碰过找的男人,以前怎么样我不想知道,但从现在起绝不准你再去碰第二个女人,否则我同样不饶你,你听到了吗?”

“对我这么没信心吗?”少伟微笑望着她,一点儿也不将她的威胁放在眼里。

面对他坦然自若的态度,金迷反而尴尬得面红似血,她恼羞成怒地越加扯近了他,负气的唇印上他的。

带着惩罚性的力道,她的芳唇用力辗压着他,贝齿轻噬,将他的唇啃啮得发红、微肿。

然后,她得意地推开他,看着他红得似要滴出血来的嘴唇,在她涎沫的抚弄下,散发出潮湿润泽的红光。

“这是我盖的章,你再也擦不掉了。”

少伟着迷地望着她,她大概没发现,当她在他身上烙下专属印痕的同时,她也沾染了他的气息,永远抹杀不了的味道。

“这个章我也不想擦,我会一辈子留着它。”她淘气一笑。“你要用这个做借口,懒惰不刷牙,看我还吻不吻你?”

“那么就换成我吻你吧!”这回换他将她逼进墙角。

“唉哟!”金迷光顾着后退,没注意到脚边的购物袋,一脚将它踢翻了两转。

“毁了,鸡蛋。”慌忙打开购物袋,一盒十粒的洗选蛋已经破了三颗。

“快拿到厨房里,我看看还能不能补救?”少炜帮忙处理善后。

“讨厌,亏我还多跑两条街,去挤大拍卖的超市,排了十五分钟的队才买到这盒蛋说,现在全浪费了。”她跟在他身后跳脚。

“这蛋真这么便宜?值得你去排十五分钟的队!”

“一盒十块,你说便不便宜?”

“是很便宜,那你怎么不多买几盒?”

“一人限购一盒啊!”要不是怕他等太久,她就卯起来变它十几二十个造型,多排几遍,买它一整大箱的蛋。

少炜忍不住低笑出声,她就是这么有趣,跟她在一起,永远都不会觉得无聊,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愉悦。

“笑什么?”她不满地顿了下脚,眼光被流理台边一个熟悉的小黑点吸引祝“这是……”她好奇地走过去一看。该死,居然是个窃听器!

“你说什么?”听她咕咕哝哝的,他没听清楚她说的话。

金迷拔下窃听器,死命地握在手里。要告诉他,他的家里被装了窃听器吗?他最近是不是惹了什么麻烦?她上回来的时候,还没见到这玩意儿,窃听器是近两个星期,她没来的时候被装上的。

“最近有没有人来过你家?”

“餐厅的同事、基金会的朋友,很多人都来过啊!怎么了?”“没什么?随口问问。”这个范围太大了,一时无从查起。“你忙,我去客厅看电视。”考虑半晌,她还是决定先不告诉他窃听器的事,怕他又要胡思乱想、瞎操心,但她会暗中留意他的周围,是否有人要对他不利。

而眼下最重要的是,找出他屋里所有的窃听器,连根拔除。

少炜觉得挺奇怪的,原以为她会像上次那样要求帮忙,害他还满期待与她一起下厨。不过也好,只要她不嫌弃他这间小小的陋室、待得自在,他就越感到开心。

最后,金迷在这二十来坪的套房里找到了四个窃听器,分别装设在厨房、客厅、卧房和浴室。这该死的小贼,做事还真仔细,所有该装的地方都被装遍了。

她动个手脚,让四个窃听器暂时失去功用后,径自将它们纳进口袋里。虽然只是一般的市场货,但砸了它们还是太可惜,拿回社里请萧士诚改装一下,还可以卖个高价钱,当是累得她搜寻了二十分钟的工钱。

“金迷,可以吃消夜了。”少炜在厨房喊她。

“来了!”她突然想到,可以请萧士诚做个领带夹、或者袖扣型的窃听兼追踪器,装在少炜身上,就不必怕他被其它女人拐走,或失去他的行踪了。

“蓝色盘子里装的是海鲜水饺、白色盘子里的是绞肉、红色盘子装的是素食口味,还有酸辣汤。我做了很多,你别客气,尽管吃,不够我再做。”他的笑容澄澈如水。“谢谢。”望着他,金迷觉得自己的想法真是卑鄙,他们是立场平等的情侣,他又不是她的囚犯,她有什么权利监视他的行踪?还是算了吧!她应该信任他的,他不是花心的爱情骗子。

想开了,她露出一抹秋水也似的温柔浅笑。“你也吃啊!最近你忙得都瘦了,多吃点儿。”

“你还不是一样瘦了,你最近也很忙?”他夹了一粒水饺进她碗里。

金迷长喟口气。“岂止忙,简直是晕头转向,没日没夜的……”她脑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他与她同一时刻忙得乱七八糟,是巧合吗?或者有心人故意安排?摸着口袋里的窃听器,她想到了一个可疑的装设人选?

刚才许琼茹愤恨不平,却又认命走人的表情浮现眼前,如果她是一个懂得坚持的情敌,应该会死皮赖脸跟着他们上楼才对,她却二话不说就走了,除非她另有高招,否则……“想什么?水饺冷了就不好吃了。”少炜体贴地又为她舀了碗汤。

“谢谢。”寒冬夜里,喝口热汤,从嘴里暖进胃里。少炜真是个难得的好男人,她越来越喜欢他。好吧!许琼茹爱抢就来抢,她会做个称职的好情人,才不会让其它人将他抢走。“你也吃。”她移坐到他腿上,温柔地一口接一口喂他吃消夜。

少炜显然没经历过这等红粉阵仗,他脸红得都快冒烟了,但可以看得出来他非常开心,因为他的嘴巴都笑咧到耳旁了。

另一边,许琼茹愤怒地将耳机摔到墙壁上。这不要脸的上官金迷,竟在少炜面前胡乱造她谣,说她坏话?!

是,她是未经少炜同意,径自帮他多接了好几份工作,但为小组负责人安排行程本来就是助理的职责,她有什么错?

不过就是忘了征求他的意见嘛!听上官金迷这么诽谤她,说得她好象是个横刀夺爱的坏女人。

搞清楚好不好?论先来后到,她可是比上官金迷早认识了少炜五年,上官金迷才是抢人男朋友的狐狸精耶!

而且上官金迷还脚踏两条船;又与文非凡纠缠不清,又爱少炜,百分之百的水性杨花、风骚女人!

许琼茹越想越生气。被金迷这样诋毁后,少炜还会相信她吗?他还说要换搭档,那往后他们相处的时间不就更少了!这怎么可以?

可恶、可恶、可恶……她气得将已经摔坏的耳机又踩得更烂。现在该怎么办?

等少伟自己提出换助理就来不及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他的心?

原来的少炜是个忠厚、老实、能干、又负责任的好男人;他对她向来体贴,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他一定是对她有情,才会这么关心她的,要不是上官金迷中途出现搅局,他们早成了一对人人称羡的爱侣。

如今,却被金迷硬生生拆散了,教她如何甘心?不行,一定要抢回他,抢——“咦?”她突然想到什么似地双眼发亮。“金大哥的责任感是非常重的,如果我能逼得他不得不对我负责任的话……呵!上官金迷想不死心都不成了。”

不过她这条“美人计”还得文非凡配合,当她和少炜在家里成就好事时,他得想办法将金迷骗来,让金迷亲眼目睹他们的爱。她就不信金迷不认输,而少炜在众目睽睽下,也无从抵赖,非负责不可。

太完美了!她要立刻打电话给文非凡,要求他合作;还有……窃听设备被她一怒之下,不小心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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