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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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盛世-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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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情绪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宽忽严,更主要是策略的考虑。

几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机构更有效率,使底层民众更有纪律,使统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让人们记住,因而也使统治者更安全。马基雅弗利说,“令人畏惧比受人爱戴更安全”。一个不懂得“杀人立威”的君主,早晚会受到被统治者的轻视。而仁慈和宽容,只有在恐怖和严厉的背景下才更为人们所珍惜和颂扬。所以成功的统治者必须具有两面:一面是圣人一样的仁慈,另一面是狮子一样的残暴。

对于极端珍视权力的乾隆来说,不让人掌握他的统治定势,是极为重要的事。使人们永远处于战战兢兢不知斧头何时落下的心理状态,是他既定的统治目标。乾隆一贯认为,适时制造一两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慑、恐吓的作用。这是破除阻力,推进某项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欢史马迁的这段话:“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说,商鞅对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国的好办法。把灰倒在道路上,这是小小的过错。对此小错而施以重罚,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乾隆认为,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冤枉几个小民,甚至几个官僚,都是无足计较的成本。因为他胸怀的,是整个国家,整个社稷。

皇帝果然达到了目的。“字贯案”有力地推动了禁书运动。在此案之后,各省的禁书工作都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各地先后设立“书局”,专门负责查缴“不法违碍”书籍。各地官员放下手头其他工作,把禁书当作当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来抓。他们在地方广贴告示,恫吓藏书之人,如果再不交出违碍之书,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孙”。许多地方官员充分发挥创造性,想出了种种阴毒的办法。比如浙江巡抚三宝说,他将全省的教职人员都分派回老家,让他们深入各自的亲戚家里,“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并且把缴书的成绩作为将来升官的依据:“将来即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在三宝的启发下,各地官员也命令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穷乡僻壤的农民家中,逐户搜查。整个大清王朝几乎被掀了个底朝天。

随着禁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越来越多的违禁图书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丰硕,以致朝廷原来暂时存放不法书籍的方略馆居然书满为患,无法容纳,甚至院子里也堆积如山。

那么,这些如山如海的书籍中到底都有些什么内容,让皇帝如此兴师动众去搜罗并消灭呢?

康雍两代,禁书大约有以下两类: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书籍。汉人历来有狭隘的民族观。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那些宣传“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的传统历史观,以及宣传“夷狄异类,近于禽兽”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图书当然是犯忌讳的。

二是记录了满族人征服中国过程中种种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书籍中,记载满人暴行,咒骂诋毁者,为数颇多,这都是清代统治者十分在意的禁书。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狱的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又大大扩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点是通盘考虑,斩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针对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却把矛头扩大到了所有活人的“违碍文字”。他要修正的,不仅是反满情绪,还包括汉族人对所有少数民族政权的“错误看法”。所以,他要禁绝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还包括宋元明时代所有指斥少数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标准下,文字禁忌可谓多如牛毛:要忌虏、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伪、忌贼、忌犯阙……对于事涉“女真”“满洲”字样的书当然要求更严。女真在中国历史上活动很长时间,从宋至清,凡书中有涉“女真”“女直”“满洲”,甚至“辽东”字样的书籍,哪怕只提一个地名,都有违碍的可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忌讳”文字当然比比皆是,不法图书当然也就处处都有了。在宁左勿右心态的支配下,各地官员凡遇涉嫌“忌讳”的图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缴,请示“一体送毁”“概毁全书”。

皇帝为什么对民族情绪视如大敌呢?原因是清王朝与历代汉人王朝的建立过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说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来最光明正大、顺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这样解释这个“正”。他们说,曹魏、西晋、唐、宋诸朝,都是原来的臣子趁着混乱从孤儿寡母手中抢得了政权,有偷和骗之嫌,实在称不上光明正大。至于汉朝和元朝,则是赤裸裸凭头颅和鲜血建立的,比前述诸朝实在硬气得多。“然汉自灭秦,元自灭宋,虽未尝不正,而与鼎革相接。”(章学诚《丙辰劄记》)比如宋朝本来没有过错,元朝强抢,是不是有点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毕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大义觉迷录》)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贼”,而非得之于明朝。他们与明朝本是“邻国”,见邻国奴才起来造反杀了主子,出于义愤出兵镇压了奴才,替这家主人报了仇,“明朝天下亡于流贼李自成之手,是强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应天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强盗,明罚敕法之天吏也”。(《大义觉迷录》)“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所以说起来,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抢和骗,而“我大清”则是因为“见义勇为”而顺理成章地得了这么大一片家业,实在是“正”得没法再“正”了。

枪杆子在手,什么谎话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甚至能把说谎者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本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通例。不过清王朝统治者的巧言佞辩还是出人意料。

其实,历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背后的心理动力都是对财富的掠夺。而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血腥、野蛮和残暴在许多方面都创造了少数民族征服过程中的历史纪录。

满洲人入关,并非像他们自己所说,是看到天下无主,才来“为内地人民服务”。明代满族本来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经济落后。从明朝初年开始,他们就经常从汉地和朝鲜掠夺人口,充当奴隶。明宣德八年(1433年),锦衣卫指挥吴良出使海西,亲见当时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产,全民皆兵。对外抢劫,成了后金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朝鲜使者在他访问东北后写作的《建州见闻录》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说,满洲人最高兴的事是出兵抢劫。战争是满洲人的节日,一听说有仗可打,每个满洲人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奋。全城的满洲人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自家准备的原始盔甲,相互传告说:“抢西边儿去!”

“出征之时,满洲人无不欢跃。连军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颜开,惟以多得财物为愿。如军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争先恐后要求出征,专为财物故也。”

在实力壮大到可以征服整个中国之前,满族人的最大志向不过是掠夺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祯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间,满洲皇帝皇太极组织了五次声势浩大的抢劫。他们绕过山海关,从北长城的缺口袭入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数省。每一次都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满洲士兵屠城济南,留下了十三万具尸体和被洗劫得空无一物的城池扬长而去。

满洲人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重义轻利”,还不懂得装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义凛然状。他们丝毫不为自己的物质欲望脸红,不为自己的凶残野蛮可耻。每次回来,都得意扬扬地大肆显摆自己抢来的东西。比如第五次抢劫凯旋后,领兵的阿巴泰等奏报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军直抵明境,至兖州府,莫能拒守。将明国鲁王及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数千人,尽皆诛戮。[WWW。WrsHU。COM]计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共八十八城。击败敌兵三十九处。所获财货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缎衣裘衣万有三千八百四十领,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六十副;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驼、马、骡、牛、驴、羊共三十二万一千有奇……

汉地之人,在他们眼里,则不过是一群类似牛羊的猎物,他们在挥刀砍杀驱逐时,心中并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在他们抢掠回来的报告中,多数时候是把汉人和牲畜混报的,比如天聪七年(1633年)九月,“往略明山海关贝勒阿巴泰……奏报俘获人口及马牛驴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抢掠回来后的报告是:“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往征明国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奏言……遂直入长城,过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战皆捷,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征明克捷,“共俘获人畜九十二万三百”。以至于后世的史学家为区分开人与牲畜的数字头痛不已。

据历史学家估算,入关之前,满洲人至少掠夺了二百万汉人做奴隶,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死在被驱赶入关的路上,其他幸存者则给满族人作牛作马。

清人成功入关之后,满洲人“尽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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