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大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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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大大传-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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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之奸不入。故虽笔札小技,非君德治道所关,而燕闲游息之时,借以调适性情,收敛心志,亦不悖于孔氏游艺博文之指,比之珍奇玩好,驰骋放佚之娱,则相去远甚,未必非皇上进德养心之一助也。但臣等窃见前代好文之主,皆有文学之臣,载笔操觚,奉侍清燕,如唐有天策、瀛洲之选,供奉、待诏之员,宋有秘阁待制、二馆著作,或承诏登答,或应制赓酬,皆于语言文字之中,微寓风劝箴规之益,即今之翰林官是也。国朝建置翰林,于一榜进士中,拔其英俊特异者,除授此官,固欲储养德望,以备启沃,任枢机,然文史词翰,撰述讨论,亦其本等职务,皇上即有任使,不必他求。如日讲诸臣,皆文学优赡,臣等慎选以充,见今记注起居,日逐在馆供事外,其余见任翰林各官,亦皆需次待用者。臣等拟令分番入直,每日轮该四员,与同日讲官,在馆祗候。皇上万几之暇,如披阅古文,欲有所采录,鉴赏名笔,欲有所题咏,即以属之诸臣,令其撰具草稿,送臣等看定,然后缮写,呈进圣览。或不时召至御前,面赐质问,令其发摅蕴抱,各见所长,因以观其才品之高下,他日量能擢才,自可断于圣衷;且诸臣因此,亦将自庆遭逢,益图称塞,争相淬励,以求见知于上,其于圣明辨材审官之道,亦默寓于中矣。臣等不胜惓惓愿忠之诚。(奏疏十《请用翰林官更番侍直疏》)
这是一篇很平常的奏疏,但是在这篇奏疏里,透出居正那番希望神宗亲贤臣,远小人的忠恳。
九年春间,重新提出外戚恩荫的问题。万历七年,神宗后父王伟封永年伯,居正提出嘉靖八年会议底结果,指明只能“以荣终身”,当时神宗没有注意。现在神宗派文书房官邱得用传谕内阁,将王伟弟王俊、男王栋、加恩授职,居正随即拟定奏复。邱得用又来了,口传圣谕道:“正德年间,皇亲夏助等,俱授锦衣卫指挥等官世袭,今何止授千户,又无世袭字样?”这是诘问,也有一些不满。居正很灵敏地把王俊底官阶提高,但是拒绝给予世袭字样。他说;“仰推皇上笃眷中宫,加恩外戚,此乃情理之至,臣等敢不仰承。”但是他随即指出理由,使神宗不能不接受。居正说:
臣等恭惟祖宗定制,武职非有军功,不得世袭。正德年间,政体紊乱,至世宗皇帝,以聪明至圣,入承大统,将以前敝政,一切改正,以复我祖宗之旧,正今日所当遵守者。当先帝龙飞之日,与皇上嗣统之初,加恩陈、李二家,例止于如此。今皇上虽欲优厚外戚,讵可逾于两宫皇太后之家乎?是臣等所拟,乃三朝见行事例,非敢擅为裁抑也。今奉圣谕令臣等改拟,臣等谨钦遵,斟酌近例,拟将王伟男王栋授锦衣卫指挥佥事,弟王俊授锦衣卫正千户,比之两宫皇太后之家,实为相等,至于世袭一节,则祖宗旧制,决不敢违越也。臣等又惟皇上与中宫圣寿万年,将来皇储兆庆,绳绳振振,推恩戚里,固未可量,似亦不在此一时也。伏望圣明俯鉴臣等愚诚,特赐俞允,不胜幸甚。(同卷《议外戚子弟恩荫疏)
这又是一个小小的胜利,四月十八日,他更直接揭出神宗底浪费,语气甚至波及慈圣太后。
十八日文华殿日讲官讲毕以后,神宗退到后殿。居正进来,先讲《谟训类编》,把列朝圣训实录讲过以后,随即进呈南京给事中传作舟底奏疏。
“今江北淮、凤,及江南苏、松等府,连被灾伤,民多乏食,徐、宿之间,至以树皮充饥,或相聚为盗,大有可忧,”居正说。
神宗问道:“淮、凤频年告灾,何也?”
淮是淮安府,凤是凤阳府,是现在江苏、安微两省淮河流域的地方。居正说,“此地从来多荒少熟,即如训录中所载,元末之乱,亦起于此。今当大破常格,急发赈济以安之。臣等拟令户部议处,动支各该州、县库银仓谷。不足,则南京见贮银米,尽有赢余,可以协济。民惟邦本,愿特加圣心。”
神宗慨然道:“依先生每议处。”
“皇上天性至仁,爱民如子,”居正说。“臣等每奏灾伤,皇上即恻然闵念,凡请蠲请赈,未尝不慨然赐允,而臣等愚陋,亦仰体圣衷,无日不以忧民为心,安民为事,四方奏乞蠲贷,拟旨允行者无月无之。”居正对于外省底不能奉公尽责,忧国忧民,非常愤激,他不断地指摘道:“而在外诸司,往往营私背公,剥民罔上,非惟不体皇上子惠困穷之德意,且不知臣等所以仰赞皇上之愚忠,殊可恨也!且人臣居官食禄者,皆有代君养民之责,故虞舜咨十有二牧,‘牧’者养也。今有司坐视民虞,痛痒不相关,如作舟疏云‘报灾’则曰‘不敢报’,此何不敢报之有!又云‘请赈’则日‘不敢请’,此何不敢请之有!不过推调支吾,归怨君上,何尝有忧民之心?即如积谷一事,屡奉旨申饬,竟成虚文。彼皆有自理赃赎,未尝佐公家之急,则将焉往?臣等不胜愤懑,窃以为此辈若遇圣祖,不知当以何法!”
神宗说:“有司为民害者,当著实重处。”
居正看到神宗怒形于色,当即说道:“今后有犯者,当如圣谕。”于是他又从容说:“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今大江南北,荒歉如此,河南又有风灾,畿辅之地,雨泽愆期,二麦将槁,将来议蠲议赈,势不容已,赋税所入,必不能如往年,惟皇上量入为出,加意撙节,如宫中一切用度,及服御之类,可减者减之,赏来可裁者裁之。至如施舍一节,尤当禁止,与其惠缁黄之流,以求福利,孰若宽恤百姓,全活亿兆之命,其功德为尤大乎?”
“然,”神宗说。“今宫中用度,皆从节省,赏赐亦照常例,无所增加。”
“皇上所谓常例者,”居正说,“亦近年相沿,如今年暂行,明年即据为例,非祖宗旧例也。臣不暇远引,如嘉靖中,世宗皇帝用度最为浩繁,然内库银两,尚有余积,隆庆初年冬,余库尚余百余万。今每岁金花银百二十万,每按季预进,随取随用,常称缺乏。有限之财,安能当无穷之费乎?臣等职在辅导,为国家长久之虑,不敢不尽言,惟皇上留神省察。”(奏疏十《文华殿论奏》。对话用原文。)
居正这一次议论,从救灾到节用,论点不断地转移。但是不能节用,便谈不到盈余,没有盈余,当然说不上救灾,前后自有一贯的道理。在节用方面,居正指出两点,他希望节省服御赏赉,同时他也希望禁止施舍。神宗撇开禁止施舍一面,只谈服御赏赉,居正便从这一方面,和神宗起了一点小小的争执。神宗说这是旧例;居正说这只是神宗自己底旧例,不是祖宗底旧例。他证实神宗底挥霍,最后告以“有限之财安能当无穷之费?”但是关于施舍方面,神宗避免讨论,居正也不追问。为什么?因为这是慈圣太后之事,其实与神宗无涉。
慈圣太后究竟是一个婆婆。穆宗在位的时候,她就想起要做一些功德,福国裕民。万历元年,慈圣太后和神宗说,要建豚州胡良河、巨马河两条大桥。神宗对居正讲了,居正说道:
“时绌举赢,古人所戒:皇上即位之初,一切更当与民休息,建桥太劳民,且费巨,诚恐有司亦不能办。奈何?”
“圣母自己出钱募工,一钱不取于官,一夫不取于民,”神宗说。
“好极,”居正叩头说。
慈圣太后发内帑五万两,由工部派员监工,万历二年正月两桥成功,共费七万余两。桥工完成,慈圣太后又要在豚州建碧霞元君庙。碧霞元君据说是东岳大帝之女,更有些荒诞。太后底主张提出以后,工部尚书朱衡和工科给事中请求停工,无效。户科给事中赵参鲁疏言:“南北被寇,流害生民,兴役濬河,鬻及妻子,陛下发帑治桥建庙,已五万有奇,苟移赈贫民,植福当更大。”参鲁底话,还是无效。
自此以后,万历二年建承恩寺、海会寺,三年修东岳庙,四年建慈寿寺,五年建万寿寺:在这些功德方面,慈圣太后一步没有放松,但是居正也处处提出民生底困苦。他说:
夫林茂而鸟悦,洲深而鱼乐,鱼鸟之情,何期于林、渊哉,所寄在焉。故凡亿兆之命,悬于一人。天子明圣,则生人禔福,故亿兆之情,莫不愿人主之寿者,斯亦鱼鸟之愿归于茂林深渊也。然则,兹宇之建设,虽役民生之力,用天下之财,而可以祝圣母万寿者,臣民犹将乐趋焉,况役不民劳,费不公取,用以保国乂民,功德无量,为臣子者,其踊跃而赞颂之,讵能已耶?(文集四《敕建万寿寺碑文》
万历八九年间,慈圣太后又在五台山建大宝塔寺。施舍方面,还是不断进行,居正所说“与其惠缁黄之流,以求福利,孰若宽恤百姓,全活亿兆之命,其功德为尤大乎”?正是赵参鲁底主张。
万历九年五月,居正奏请尽卖民间种马,他底目的,当然还是解决当时民间的痛苦。本来明朝的马政,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制度。除了御马监、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养马以外,还有民间孳牧,也属太仆寺管辖。从洪武年间到弘治六年,经过几度的立法,民间养马的额数确定了,种马由国家分发,草料由民间供给,孳生驹数也有法定的限额。在明初刍牧地广的时候,养马没有什么困难,以后耕地扩大,牧地缩小,养马便成为一种苛政,慢慢地走上买马纳马的路线。买马是向鞑靼买马以供军用,遇到朝廷和鞑靼发生战事的时候,这是一个全不可恃的来源:纳马是捐马授职的制度,正德、嘉靖年间,军事紧急的时候,都曾行过,当然也不是办法。隆庆二年,太常少卿武金主张尽卖种马,当时兵部议定养、卖各半,种马只剩六万余匹。到了万历九年,居正因为贡市已成,边马可用,这才决定尽卖种马的办法,解除民间养马的困苦。但是在苑马没有切实整顿以前,废止民间养马,从国防底立场看,不能不算是可虑的事件。
 第十三章 鞠躬尽瘁
万历九年,居正五十七岁。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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