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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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国- 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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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光和七年七月初九,我把黄莺正式娶过了门,汉代婚礼没那么多琐礼,只是在卢植的带领下,我到了洛阳郊外,射出了四支礼仪箭——这是士子的成亲礼节,叫做“郊告四方”。

等这四箭射完,作为汉室宗亲中山靖王的唯一后人,我在卢植的陪同下,到宗正府登记婚姻。

所谓宗正府,就是家族内部管理宗族的专门机构,家族内的长门长支的嫡系凡有婚嫁生养,无论贫贱,都需报备宗正。若是长男,更需报备宗正,以做记录。想当年,刘备生下来时,虽然家里穷困,但也经过了这样的手续。

这宗正的职务,前一任是刘焉,他现在到了益州,担当益州牧。等到明年二月,他就会以张鲁占领汉中为由,从此不加朝觐,割据四川。州牧之职,始于刘焉,群雄割据,也从他开始。

做完了这些官方礼仪,剩下的就是简简单单的婚礼了。没有拜天地,没有交杯酒,新娘直接进入卧室(姑且叫洞房吧),贺客们都是亲属,手下人等在侧席伺候,其余相熟的人士,只是送上一封贺礼,自己却并不到场。与我熟悉的古代婚礼全然不同。

据说,婚礼五日过后,夫妇双方要挨个上门,答谢送贺礼的人。那时再举行进一步的欢宴,这是士子之礼的婚姻,有着严格的礼教规定。

虽然人少,但在周毅的闹腾下,婚礼似乎出现了一些不拘礼法的现代味,酒醉的大儒们似乎也顾不得指责,在美酒的烘托下,也做出一些失礼的事,比如,再三逼迫我做诗吟句,描述我的心情。在酒意上涌之下,我顾不得版权问题,居然把王维的观猎诗剽窃了。我乘着酒意,在堂中遍舞剑遍歌:“

风动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急,雪尽马啼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落雁处,千里暮云平。”

唱完,我意犹未尽,大呼着唐代卢纶的塞下曲:“鹫翎金仆姑,燕尾绣蝥弧。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

这两首诗都是汉乐府体裁,虽然不是四字一句的汉诗,但其慷慨激昂处,令人热血沸腾。

黄莺的侍女小秋见到我狂放无行,马上赶到卧室通报黄莺:“小姐,相公大醉在堂中,正在念诗哪?”

黄莺惊问:“什么诗?”

“……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

黄莺默然:“昭姬姐姐说他‘书需再读’,相公心中或有苦楚,故而出此狂放之言。小秋啊,你别惊醒了客人,悄悄给相公送一碗醒酒汤,就说是我让他喝的,他自会明白我的意思。”

小秋明白,立马跑出了卧室,按她的吩咐做事。

接到醒酒汤,我悚然而惊——过分了,今日我太放浪形骸了。我悄悄的打量着席上的众人,看来大家都喝多了,希望他们没注意到我的行为。我立刻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安安静静的看着众人作乐。

周毅也喝的不知道南北,三分癫狂,三分作假的大吼着:“来,今日我家主公成亲,主公之后,我等也有了统属,为那没出生的小主公,干一杯。我代表出云城民,恭贺主公成亲。”

说着,他假痴半癫的喊道:“来来来,奉上出云贺礼——百盏琉璃灯,把着大厅照亮堂点。酒席散后,贺客们可以取走一盏琉璃灯,作为今日酒宴的纪念,来,喝。”

不错,没有比今日更好的广告效应。所谓琉璃灯,就是我们根据煤油灯原理做的玻璃灯,不过它点的是食物油。在玻璃罩下燃烧的食物油少了烟火之气,比当时主要的照明工具——火把更明亮。这些贺客都是与我们走得很近的高官显贵,经由他们的嘴一宣传,这琉璃灯想不畅销也难。

不过,在我看来,这琉璃灯应该是战略物资。在这个时代,由于照明手段缺乏,人们都延续日落而息的习惯,把这琉璃灯广为销售,不是让敌人多了活动的时间了吗?

周毅是否太不谨慎了呢?

第三章乱世降临第五十节洛水话别

在皇帝在三的逼迫下,我不得不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五日,把刘宙赴益州的商队匆匆安排妥当,就踏上了回程。

周毅领着留驻的人员到洛水边送行,可是一直等其他送行的的人员走后,我们才有机会私下里在船舱中说上话:“洛阳形势复杂,伯通啊,待在这虎狼之地,你要格外小心,稍不留神,触犯了什么不知道的律法,或者是惹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你就会被逮捕下狱,财产就要被没收,你可要小心,很多人可是巴不得没收你的财产呢。”我忧心忡忡的劝告说。

“我明白”,周毅深有感触的感慨道:“苛政猛于虎啊,怪不得百姓宁愿待在有老虎的地方,也不愿待在有官府的地方。我打算,今后客商往来的事尽量不出面,我只管泡妞,拉拢各方的关系。这样一来,谁能找到我的毛病?”

“你这个色狼”,我笑骂着:“我真为洛阳的好女子发愁啊。”

周毅发出一阵阵奸笑,我顺口追问:“说到泡妞,你打算娶几个妹妹回家。”

“当然是多多益善喽”周毅没正经的回答:“乘着你那该死的长子继承法还没有在中原实行,我先搞定几个漂亮妹妹,嘿嘿,等她们回味过来,一切就晚了。”

“哈哈哈”,我大笑着:“那你可要注意,这时候可没有计划生育措施,生下来的孩子你可要教育好啊,一旦他们将来通过不了继承人考试,依据顺位继承的法律,嘿嘿,我的孩子是不是可以继承你的财产。”

“你去死”,周毅恶狠狠的说:“咱俩非亲非故,虽然来自同一个地方,但没有丝毫血缘关系,你想继承我的财产,下辈子吧。”

我们随即笑着喘成一堆。半晌,周毅回过起来,严肃的问:“说真的,我一直在纳闷,在这个乱世里,征战杀伐不断,地广人稀,你怎么想到用这种鬼法律,来约束生育呢?”

我缓缓的点点头,看来,连周毅都不十分理解这法律啊。

我站起身来在船舱中走了两圈,小心翼翼的选择着字眼,对周毅解释说:“这项法律的建立,表面上是把汉秦以前默认的长子继承的习惯,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但实际上,它却有着深层的含义。首先,就是我当初设立此法时,对你们说的原因——它可以让封建分封制固定下来,不至于因为子女越来越多,财产划分越来越细,爵位越来越多,导致朝廷无法承受。最重要的是,这项法律保证了每个人占有更充分的资源,保证他更好的生活,并且能有多余的财力和精力研究点什么,或许能为生产力的发展,也为民族的进步做点什么。

中国历次血腥的暴力革命,都是由于人口膨胀导致资源不够,土地压力过大、人口数量过多,人均占有资源不足以养活自己等原因。这样一来,无产者想要获得财产,只有把屠刀伸向自己的同胞。而我一直想,或许我们能从根本上解决血腥暴力的祸源——人口的过度膨胀。让每个活着的人都能获得更多的资源,使他们更高质量的活下去。与其拉拉杂杂生一大家子,每人只有一口稀粥的活着,不如让他们每人都能大米白面的活着。

如果中国人每人占有的生活资源都比得上西方世界,我相信,他们就有财力,有闲暇,有机会,研究出更加璀璨的科学文化来。

如果你忧虑人手少,会导致生产压力过大,士兵数目减少。我反而认为,这倒是个好机会,人手少,我们就研究更先进的耕作技术;人手少,强大的、替代人力的机械就会畅销,人们自然就会更加努力的发明更强大的机械。中国,就有机会摆脱农耕文化,进入机械文明了。

说得准确点,我们的长子继承制度是一种不动产基本不分割的继承制度。在多数情况,通过考核合格的长子,继承不动产担起维系姓氏的重担。

其他孩子一出生就知道自己不能继承财产,他必须努力去学习谋生的能力,学军学商,必须自己去打份天下,这也是鼓励其他孩子学会竞争,而不是只想着依靠父母的财产。

当然父母必须提供其他孩子的各种学习费用。所以,“长子继承制度”和“继承权考核的规定”,对父母及长幼子的压力都极大。所有孩子必须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这对提高我们民族的素质,有着很大的好处。作父母的也会顾及养育孩子的费用和艰难,会自觉遏止住多生多养。

当然,这种制度在多妻制度下多半行不通。伯通,我们没有硬性规定一夫一妻制,是不想引起封建士子阶层的攻伐,所以,你现在完全可以娶多个妻子。等到这一法律的威力呈现出来的时候,等到大家都明白这一法律的限制之后——按一般规律,大概需要在4、500年之后——到那时,一夫一妻制的实行就顺理成章,谁也不能动摇了。”

周毅恶意的看着我,说:“我在想,如果你老婆头胎生个傻儿子,你怎么办?”

我马上反击说:“你这小子乌鸦嘴。这到不用你担心,多数情况下,一个家族并不需要家族中智力最高者担其维系家族姓氏的重担,明确让长子继承,反而省了很多相互争夺的麻烦。哪怕是个傻儿子,只要有个好管家,这份工作他也能胜任。至于管家谋产的的担心,我看大可不必,傻儿子死了,或者通不过继承人考核,按照顺位继承法,在外闯荡幼子的会回家继承家产,管家他拿不走丁点财产。”

周毅默然,呆了半天,他仍不依不饶的问:“你置下这么大的家业,不怕在这种法律下,最后没有继承者?”

我耐心的向他解释:“从历史看,不分割家产继承制度比较流行地区倒经常有历史比较悠久的家族或企业,而采用‘平分家产’继承制度的地区倒不太有历史悠久贡献较大的家族。想想看,任何人奋斗了一生,都想把这份家业完整的传递下去,子女们不理解,把这家族的地产、房屋、企业拆的东零西落,这企业或者家族如何再维持下去。所以,实行长子继承法,或许这家族或者企业可以维持几代,不实行这法律,这家族在第二代就会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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