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的思念》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末世的思念-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信你来做一个选择题——

上班累了一天,你是愿意——素颜穿着宽松的睡衣任意打着哈欠或者没有任何顾忌地随便放个屁,囤在松软的沙发里,看看电视,吃吃东西,睡睡觉……

还是愿意——化着浓妆穿上展现完美曲线的服装挺胸提臀收腹戴好交际面具时刻保持一张笑脸,挤一个小时的地铁或者坐在能堵上两个小时的出租车里参加聚会认识新的男人,重新开始适应新恋情?

压力山大。

但从麦冬冬的婚礼回来之后,亦晴突然顿悟了。

不,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他,实现她自儿时起便开始憧憬的梦,穿着圣洁的婚纱,在亲朋好友如浪涛般美好的祝福里,牵着她的手,开启此生她最美好的时光。

——分。

——分定了。

——一想到此刻他对自己所做的种种,简直刻不容缓。

她并不喜欢拖泥带水,想清楚后,向罗欢宝摊牌,分手提了三次,但都没成功。

第一次是在周末的家里,亦晴好不容易把他从电脑前拖到饭桌,费了很大力气才让他明白,自己是真的要和他分手,并不是以此作威胁,让他改掉目前她所无法容忍的坏习惯。

罗欢宝打着哈欠,见她认真,卑躬屈膝讲了一箩筐好话,没有效果,转身到隔壁屋子打了个电话,出来后说:“我妈听说咱俩分手的事后,血压升到190,现在我爸已经开车带她去医院了。”

亦晴目瞪口呆。

罗欢宝穿好衣服:“你还不换衣服?”

两人手忙脚乱地锁好门,连夜奔回罗欢宝的老家。老太太已经在医院里打了一天一夜的点滴,血压高到头晕也顾不得,拉着亦晴的手,老泪纵横,先哭自己命苦,一辈子没过上什么好日子,接着数落儿子不懂事,从小一堆坏毛病,然后夸亦晴懂事又宽容,最后总结说自己早把亦晴当成自己的儿媳妇了,以后不要动辄说分手,否则自己没个安生日子过之类……

演戏吗?

全家人一起配合演出?

亦晴分辨不出,只觉罗欢宝的妈妈疼自己倒是真的,每次跟他一起回来,从不让她做任何家务,好吃的大包小包地买,搂着她“闺女闺女”地叫。他家传了三代的祖母绿戒指,在亦晴到他家的第一天,便被老太太强行套在了无名指上。

罗家老太太,是亦晴的软肋。

也是罗欢宝的撒手锏,他豁得出去,舍得一身胆,敢把老娘拉下马。

反正高血压,人又不会死。

可已足够吓坏亦晴。

之后第二次、第三次提出分手,罗欢宝当然用的,也是这一招儿。

03

“来找我”代理分手的业务信息,亦晴是在三次提出分手失败告终后的一个月,在新浪微博里看到的。

有几个名人,包括蔡康永什么的都在转发,询问“真的假的”,当然,包括媒体的报道,都是从批判的角度进行的。

亦晴看到时心一动。这一个月,罗欢宝早出晚归,对她不冷不热,她以为他对她也心灰意冷,几次想分手再提,他又不停地接电话,走到隔壁房间关上门,神神秘秘,说话轻声慢语。

她默认了他这些举动,不闻不问。最好他有了新欢,自己也好就此脱身。

本想等到他向自己摊牌,不承想在网上看到这代理分手的信息,鼠标一点轻易搜到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异常顺利。

第二天收到他们快递来的计划书,专业到让她慨叹“他们不去做职业编剧真是可惜啊”,也不知道拆散了多少对情侣。

打电话同意让对方在隔天实施计划时,她没头脑地问了一句:“听说小三找你们代理分手,你们也接,是不是有点缺德?”

“当然不,如果元配夫妻的感情确实情比金坚,岂会是我们所能够撼动的。我们不过是将他们名存实亡的夫妻生活提前几年结束了而已。”

“但很多夫妻离婚,其实也没有多大的问题,还不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话是这么说没错了。但如果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离婚,说明感情还是不能如‘磐石’。其实,要看怎么想,我们认为,对女人来说是有利的,早点验证了男人的不靠谱,趁着青春尚在,还能继续寻找个适合自己的好男人。等到熬了二三十年,才发现男人养着小三,包着四奶,那时候离婚,人老珠黄,姐姐,谁还要她们啊?”

“……真够强词夺理的。”

“好啦,别关心这个了,等待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亦晴是这样打算的:先把东西慢慢收拾好,等到“来找我”开始实施计划时,她一边配合,一边准备随时抽身。当然,最好换个手机号码,租个房子搬进去,等他慢慢接受了,再搬回爸妈给自己买的那套两居室。

眼下他们住的房子是罗欢宝的老妈买的,牵扯不到房产财产分割问题。她要做的,不过是清除自己住过的痕迹。

但一想到以后成为陌路人,亦晴的心又隐隐作痛。

再对罗欢宝好一次吧,也不枉这几年两人曾经在一起的青春懵懂时光。

好分好散,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说到做到,先叫来小时工打扫房间,换了新的床单、桌布和窗帘。下厨做好两荤三素一汤,开上一瓶香槟。

打开所有房间的灯,烛光晚餐就不需要了,免得他会错意。

再套上蓝色的家居服——听说蓝色可以稳定人心,不会让人的情绪过于激动。

剥掉菠萝蜜的子,清洗一番,连同切好的野生猕猴桃做了个水果拼盘,插上俩铁叉,边吃边等。

这一等就等到凌晨3点。

原本以为亦晴早就睡了,开了门蹑手蹑脚地进来,转头看到她时,罗欢宝的舌头开始打结:“你、你、你,怎么还、还没睡?”

亦晴想,最后一次了,她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笑笑:“当然是在等你。”

“等我……等、等我做什么,你、你不是一心一意想、想、想跟我分手吗?”待走到餐桌旁,“这算什、什么?最后的晚、晚餐?”

“你这么晚回来,是去做了什么?”

刚刚还气场十足的罗欢宝,听到这句话后态度大变,赔着笑说:“你,你不是不管我吗?我出去应酬而已。”

“既然你已经吃过了,那么,现在我开始吃了。”亦晴拾起碗筷,拿到微波炉里加热,重新回到餐桌旁坐好,视若无人,慢吞吞地吃起来。

罗欢宝在沙发上斜靠着,看着她吃,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问:“亦晴,我能求你件事吗?”

居然用到“求”字?亦晴看着他:“你说。”

“那什么,”他口气犹豫,“如果我说出来,你能保证不生气吗?”

不,我开心还来不及呢:“你说,我不生气。”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分手,你能把之前我妈送你的祖母绿还我吗?”

亦晴没想到他问的是这个,一时有些失神,反应过来后,迅速摘下手上的戒指递给他:“哦,当然。”见罗欢宝没接,她直接放在餐桌上。

“宋桂平说,希望由我来告诉你我们的事情,这样才够诚意。所以,亦晴,很抱歉,我同宋桂平好了。”

——宋桂平?

亦晴几乎怀疑自己听错,那个曾经在初中时见到自己就吐口水的宋桂平?唆使男生打闹时故意往她身上撞,撞得她一个趔趄趴在地上,膝盖和手上破了皮刚好,又故伎重施。整个夏天,她的膝盖和手,都结着痂。

每天上课时都要找被宋桂平不知扔到哪里的板凳和书包。往她的头上吐嚼过的口香糖也是家常便饭,吐时还会用手使劲儿搓,她要花很久很久才能把粘连到一起的头发梳开。梳不开时,只能用剪刀剪。那时的亦晴常顶着一头奇怪的发型上课,便是拜她所赐。

亦晴无从知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宋桂平,她所能做的,只是不论宋桂平做什么,她都保持微笑,哪怕事后在被窝里哭。

没有人告诉一个人寂寞成长的亦晴如何应对这些事,大人无暇顾及,亦晴对爸妈也讲不出口。有天她在一本书里看到,说不论你的敌人对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都要保持微笑,因为这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她便按此执行。被捉弄的次数越多,她越是保持着一张笑脸,可似乎正是这样激起了宋桂平的怒火。那时的宋桂平膀大腰圆,有两个亦晴重,班内的女生几乎都被她欺负过,其他女生在被宋桂平捉弄后大哭,再没有第二次。唯独对亦晴,宋桂平乐此不疲。

也许,看别人哭,能让宋桂平满足。

亦晴明白得有些晚,否则她愿意当着宋桂平的面大哭一场,如果示弱能让自己避免吃更多苦头,何苦一个人寂寞又凄苦地装坚强?

亦晴很快考入省重点高中,宋桂平则去了职高。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一天,比起自己被录取,让她更高兴的大概是“终于摆脱宋桂平了”。没想到一晃十几年后,宋桂平又重现。

那是在半年前,她和罗欢宝在商场逛街时,被站在化妆品柜台里的宋桂平认出,她的体重并没有多大变化,依然胖。但白皙的肤色油光可鉴,穿了一件黑色的小礼服裙,收腰加蕾丝,整体还是臃肿,只是已经懂得如何取长补短,比起当年,好太多了。

亦晴脸皮薄,假意寒暄几句,不料在得知罗欢宝在瘦身药厂做企划,宋桂平格外感兴趣,死活要了手机去。

同宋桂平的那段纠葛,亦晴并没有同罗欢宝多言,倒不是觉得有多丢人或者不愿揭开伤疤,而是执著地认为,此生都不会再同她有任何交集,干脆不提。

有次路过宋桂平上班的那家商场,偶然想起,回家便问罗欢宝,她有没有同他联系。罗欢宝淡淡地说联系过几次,怪烦人的,没说几句话。

——那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多说几句话的呢?

见亦晴不说话,罗欢宝抬高声调:“是不是有点为难?”

“……啊,抱歉,我有点恍惚,我真不知道,你比较喜欢……”初中时她对自己所作出的种种龌龊事,亦晴发现自己还是不愿提起,但掩饰不住的无法抑制的厌恶语气,“……丰、满、型的。”

“我送了她我们公司最新研发的产品,倒是减了三五斤,不着急,慢慢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