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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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蝴蝶- 第4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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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但生活条件相当之恶劣,即便是城堡本身的军事防御能力,其实也远不如看上去那么可靠。由于筑城时一味追求险要地势,结果导致根本无法挖掘水井,日常用水全靠几台巨型水车从河里提灌。到了冬天河道封冻的时候,还得派遣大量劳动力下河凿冰,每年都有不少奴隶因此而冻死。

更可怕的是,由于未曾铺设象样的下水道,城堡里的垃圾通常都是随便往墙外一堆。于是日积月累,目前已经在城堡北面形成了一座规模相当恐怖的垃圾山,高度甚至超过了城堡外墙,入侵者完全可以踩着这些很有历史意义的古老垃圾,轻轻松松地杀进城里……

由此可见,好面子是魔鬼。与其劳民伤财修筑这样一座华而不实的大玩具,还不如节约一点儿住帐篷来得实在,至少在逃跑转进的时候比较灵活。

根据特库姆塞的说法,他想要占领这座城堡的话,甚至根本不必流血牺牲。只要破坏水车超过七天时间,等到城堡里的蓄水池告罄,守军便会被统统渴死。如果赶时间的话,派遣工兵在垃圾山下面做个小爆破,所造成的倾泻塌方也能立即把外墙冲垮——守着如此不堪一击的“坚固”城堡,也难怪金牛部落会全心全意地坚持要将墙头草做到底了。

“你嫌房间里气味太难闻,所以宁可跑出来吹冷风?”红发的女吸血鬼有些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假如那么挑剔的话,你索性陪我到棺材补上一觉好了。我前天刚往里面喷过上等香水,还预先加持过清洁空气的法术。今天的太阳真是太猛烈了,让人家很头晕呢!”

“然后呢?活活冻死在你的怀抱里?”菲里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棺材里不但没有施加那种保持温度的魔法,你似乎连最起码的被子都忘了准备,只知道往里头塞了许多没有半点保温作用的干花和纸花做装饰品……你还不肯承认自己是死人呢,像这样把睡觉弄得像是在办葬礼一样,又该算怎么一回事?”

“呵呵,这个……我又没有保暖方面的需要,再说,吸血鬼通常都是喜欢阴凉,讨厌闷热啊。”蕾妮摸摸鼻子,讪讪地笑了起来,“你感觉这些油腻衣服的气味太难闻了,是吧?那就往上面喷洒一些强烈芳香剂,或者索性将嗅觉麻痹掉也不错啊!”

“我的鼻子已经被满城臭气折腾得快瘫痪了,你还想要再给我添乱吗?”菲里幽怨地哀叹一声,连翻白眼的力气都快要消失了,“能不能给我几个空气净化术卷轴?如果有恒定着这类法术的魔法物品就更好了。”

“恒定着空气净化术的魔法物品……”蕾妮咬着指头思忖片刻,随即恍然大悟,猛地一击掌,“那不就是防毒面具吗?特库姆塞的宫廷卫士似乎带了几只,我这就去帮你借……”

“唉,算了算了。”菲里连忙将她一把拉住——开玩笑,因为懒得自己动手洗衣服,索性戴上防毒面具,鼻不闻为净……这种花边新闻要是传出去,还不得给别人笑掉大牙?

“我还是自己活动一下筋骨,到河边去洗衣服算了。反正这天气虽然很冷,阳光倒是挺猛烈的……”他拖着女朋友的手臂,转身向那条绕城而过的小河望去,然后一下子愣住了。

漫天烟尘从西方的地平线上渐渐腾起,仿佛天际卷起的乌云。随之而来的,则是一阵阵嘈杂的喧哗声。又过了片刻,无数奔驰着的人与马开始从烟尘中出现。

炽烈的太阳下,一面面色彩鲜艳的军旗在风中飘荡,宛如树林般茂密。服饰五花八门的健壮骑士们杂乱地呈扇形展开,朝着金牛城缓缓推进。甲胄与盾牌不断摩擦和碰撞着,发出络绎不绝的清脆声响;刀剑和长矛的锋刃相互辉映,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悠扬的号角声在队伍之中此起彼伏,向等候在城里的人们通报他们的到来。

“这都是前来参与会盟的部落联军。上个月,这些勇士还在叛逆阵营对着我的王旗挥舞刀枪;但是到了下个月,他们就会成为我手中的利剑,将我的黑鹰战旗插遍这片大陆!”

特库姆塞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城头,站在这一对看呆了的小情人旁边,拍打着藤条编织的护栏说道,“现在抵达的这些,只是第一批的两万人,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还会有更多的勇士络绎不绝地投奔过来……我希望能够招募到二十万,嗯,至少也要在十五万人以上。”

“呃,陛下这一回果然是大手笔,但是咱们拿得出那么多兵器和补给品吗?”菲里怔怔地反问道,“粮食还好说,至于军械,祥瑞号上的存货最多也就能装备一万人而已。”

“军械的问题不必你多操心,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十天的口粮就可以了。在进入低地之后,自然会有敌占区的投诚部族为我解决后勤问题。当然,假如你这边还有多余武器的话,我同样愿意付现钱买下,并且也会把以前的赊欠统统都结清了。你的这位吸血鬼女朋友,貌似已经拿着借条来找我闹过好多次了呢!”

特库姆塞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瞟了脸色泛红的蕾妮一眼,“最近这段日子里,天天都有各部来使带着钱币财宝向我进贡请罪,虽然每一笔的数量都不多,但全部加起来之后,就应该够付帐的了……哼,这帮该死的墙头草,以为送上这么一点东西就没事了吗?要不是东征大业不容耽搁,我非把他们的骨头都给榨干了不可!”

他从鼻孔里闷哼一声,抑郁地沉默了片刻,回头望向城外盛大的军容,心情似乎又变得愉快起来,甚至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

“啊,更庞大的军队,更辉煌的胜利!”

听完这话,菲里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第七十二章 金牛城会盟(下)

农民用镰刀收获庄稼,牧民用刀箭收割头颅。

按照古老的惯例,每当秋高马肥的时候,这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会发动战争。既是为了在过年之前捞取一笔外快,也是为了淘汰消耗掉难以供养的多余人口。虽然非常残酷,但却很是必要。

小部落无法承担远征的给养,只能与自己的穷邻居相互残杀;大部落则会南下入侵月亮湖沿岸地区,劫掠那里相对富庶的村镇城邦;如果谁能成为这片高原的主宰者,以及所有印加人的领头羊,那么他就会集结大军杀出麻麻里河大峡谷,进入那片物产丰富的热带雨林,为久困于寒苦之地的同胞们猎取财富、荣耀、土地和奴隶。

而现在,高山之王特库姆塞已经主宰这个国度二十多年了。尽管因为前段时间接连惨败的缘故,他的王冠一度摇摇欲坠,但是随着三十多万精灵军在一日内彻底覆没的消息传来,一切反对的声音都在刹那间化作了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就和过去几十年间一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在这秋日的草原上被集结起来,无数的帐篷如同朵朵白云,如林的旌旗几乎要遮住蓝天,而那些兵器和甲胄上闪烁着的寒光,更是比阳光还要刺眼。代表王室权威的黑鹰战旗被竖立在每一支队伍的最前列,迎着北方雪山上吹来的朔风,猎猎招展。

在这漫无边际的大军之中,一名略微有些驼背的华服老人背着双手,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凡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多么强壮的勇士,都会俯首帖耳,如同绵羊一般温顺;凡是被他目光触及的地方,无论是再怎样桀骜不训的部落,都会敬畏地发出欢呼。

他便是特库姆塞,统治这片土地的王者。

现在,特库姆塞感觉自己正处于一生中最为光辉的时刻。纠缠一生的强敌已经崩溃,成千上万的勇士俯首效忠,而高原外面那片辽阔富饶的土地,更是已经被暴力拆迁掉了墙壁和大门,只等着他去入住。在如此美好的憧憬之下,这位年迈的君王再一次精神焕发,仿佛一头矫健的雄狮,体内时刻充满了用不完的精力。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将之发泄在女人肚皮上,但至少还可以将之发泄到夙敌头上。

他走过一个个打着不同旗帜的队列,享受着战士们崇拜而敬畏的目光,并且时不时矜持地举起马鞭回礼。最后,特库姆塞登上了营地中央一座临时搭建起的高台,从怀里摸出一根卷轴,启动储存在里面的扩音魔法,故作威严地清了清嗓子,开始发布例行的演讲。

“诸位可敬的先生们,诸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勇士们,我非常高兴能够看到你们汇聚在我的旗帜下,分享这次伟大远征的光荣!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你们的信任与支持……”

与所有形式远多于实质的万人大会一样,尽管特库姆塞预先搭建了高台,又从菲里手中搞到了几个性能不错的扩音魔法卷轴。但依然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人看得见又听得见,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能看见却不能听见,至于最后那三分之一的人,干脆是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只能缩在营帐里发呆起哄。

不过,有那么几位看客倒是很悠闲地漂浮在半空中,一边品尝着精美的茶点,一边用颇为挑剔的眼光对着下面的大军品头论足,就是所处的环境实在太拥挤了一些……三个人挤在一具施加了漂浮术的单人棺材里,还要塞进去茶几和靠垫,能不挤吗?

“这完全就是最典型的中世纪军队,一帮毫无纪律的乌合之众。”吸血鬼女教授蕾贝卡很不客气地说道,同时往嘴里塞了一片杏仁饼干,“骑兵在战斗时的冲击力和组织力水平,大概能和野牛群看齐。至于步兵,能做到和兔子群一样就不错了。”

“兔子群?全都逃了还能算不错?”蕾妮很困惑地问道。

“总比疯狗群好,一小部分咆哮着冲上去发动自杀性突击,另外的一大半人则回过头来反咬你一口!”蕾贝卡叹息着回答,“在卡尔萨斯留给我的记忆里,耐色瑞尔第一帝国末期的军队,差不多就是这种样子。上战场之前拼命勒索开拔费,上战场之后一打就垮,为了逃跑甚至经常将长官杀掉。接下来还会抢在敌军之前,把即将沦陷的地区统统劫掠和屠杀一遍,美其名曰‘坚壁清野’。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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