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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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第1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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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大获丰收

堂外远远地传来一阵欢呼,众人倾听,听见是很多人在叫:“前有许县太丘,今有颍阴|乳虎!”

宣康说道:“这是里外的百姓在叫吧?……,是了,他们定是从大小高君处知道了沈驯被荀君手刃的事儿。……,‘许县太丘’?这是把荀君和太丘公相提并论了啊!”

陈寔年轻时也当过北部督邮。宣康很高兴。陈寔年高德劭,是名士里的泰山北斗,能和他相提并论是一种荣耀。——如果陈家向荀贞提亲这事儿再让他知道的话,他估计会更高兴。

荀贞瞧了一眼戏志才。

戏志才摇了摇头,表示这句谣言不是他“创作”的,而是百姓们自发编造的了。想来也是,相比“荀家|乳虎,惠下讨奸,为民除害,席不暇暖”云云,这两句就通俗浅显得多了。

……

县人们的歌颂欢呼让荀贞颇觉惭愧,他不认为自己能与陈寔相比,也不认为自己当得起他们如此的称颂。虽然惭愧,但听着这从远处传来的欢呼,他还是忍不住有些喜悦,觉得冒险杀沈驯这件事没有做错。喜悦之外,他隐隐感觉到,似乎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他的身上萌芽、滋长。

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种情绪,只觉得这种情绪让他坐立不安,热血慷慨,让他觉得他现在做的事似乎很有意义,让他觉得他自己活得很有价值。就像在来沈家的路上时,他对戏志才说的那句话,这种情绪激发着他,刺激着他,让他觉得“便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甚至,相比那时,于此时此刻,这种情带给他的冲动更加强烈。因为那时百姓们唱的歌谣是戏志才编的,而这会儿百姓们唱的歌谣却是自发的。

他意识到了这种情绪的可怕,居然能够让他放弃他一直以来“只求保命”的想法。他握紧了拳头,轻微的战栗,非因害怕,而是激动。他不打算反抗这种情绪,反而很乐于受其推动,哪怕最终会被推向未知。因为他很清楚,这种情绪是对的。

可是他却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该怎么称呼“它”?它又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以前没有,在听到百姓们的欢呼声后却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他感到很奇怪。

其实这也不奇怪,只是他在目前的状态下无法做深入地思考而已。

如果能静下心,深入地想一下,他很快就会发现:这种情绪的名字叫“使命感”,换而言之,也可称之为“以天下为己任”,来自他穿越以来,十余年间的所学、所见、所闻。

他穿越以来,在荀衢门下读书十余年,读的都是“圣人之书”,学的都是“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正道。荀氏族人又多大贤名儒,不乏舍生取义、慷慨赴死的烈士,比如荀衢的从父,“八俊”之一的荀昱不就是因谋诛宦官而与李膺同死的么?又常听闻各地名士守道不移、视死如归的事迹。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纵使他本来就是一个“成年人”了,又怎会不或多或少地受到一点影响?

就像戏志才说的:“立德立功立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本就是当世有节操的士大夫们的人生观。“以天下为己任”、“为民请命”本也就是士大夫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之所以他以前没有清晰地感觉到这种情绪的存在,是因为他以前大多数的时间都在高阳里读书习剑,与外界的接触不太多;在自请为亭长后,先在繁阳亭,又在西乡,如今又在郡北,两年多里,他广泛地接触民间底层,看到了太多的民生疾苦,这种情绪已在积蓄力量,而最终到今天,在接连两次听到百姓们的欢呼歌声后,使命感终于被激发了出来。

此前,他满门心思都是保命,现在,在听到县民们的欢呼声后,他却似乎在突然之间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保命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价值和意义。——当这种情绪平息后,当因这种情绪而带来的冲动和激|情退却后,若再把活着却庸庸碌碌和死了却轰轰烈烈摆在他眼前,让他选择,他或许不敢保证还会有此时的冲动和慷慨,但至少现在,他倾向于后者。

……

百姓们的欢呼声渐渐地消散了,应是他们听从了高家兄弟的劝说,各自归家去了。

入夜已深,夜风渐凉,堂上的烛光随风摇晃。荀贞慢慢平复了心情,收拾起冲动和慷慨。为百姓们做事的感觉当然很好,可是要想为百姓们做更多的好事,首先得让自己更加强大。

要非被太守拔擢为了北部督邮,他现在还在西乡,治下不过一二十里地,足不出一乡之境,又哪里有机会驱逐一县之长,手刃一县豪强呢?而要想使自己更加强大,或许在太平时代会有很多种方法,而在乱世即将来临之际,只有一条路:不断地扩充自家的实力。而又如果想扩充实力,有一样东西必不可缺,那就是:钱。

在守财奴眼中,钱是宝贝;在荀贞眼中,钱是工具。有了钱,就能养更多的人,就能换来兵器、就能换来铠甲、就能换来粮食。所以,这沈家是绝对不能放过的。沈家世代冶铁,必家訾巨万,就算不能全部装入自家口袋,也要狠狠地捞上一笔。

他点了程偃、宣康、刘邓、李博四人,命他们各带一队人,先去把沈家的家底查清楚,列个清单拿来。别的不管,只记金银珠宝、兵器良马。

用了一个多时辰,四人把沈家翻了个底朝天,在楼阁屋舍里找到的财货倒是不多,大头在后院的地下库房里。来回报时,他们四人魂不守舍,语无伦次,只会一遍一遍地重复:“太多了,太多了。”荀贞亲自前去察看,也被吓了一跳。知道沈家有钱,没想到这么有钱。

偌大的库房里,一半堆的是铜钱,有些钱串因为放的时间太久,绳子都腐烂断掉了。

另一半放的是金银珠宝、珊瑚美玉、绫罗绸缎、兵器铠甲。

金银珠宝、珊瑚美玉被放在架子上,用漆盘盛着。十几排高达五层的架子被放得满满堂堂。一眼望去,密密麻麻,金银晃眼,珠光宝气。绫罗绸缎装在箱子里,好几十箱。

兵器铠甲横放在兰锜上。兵器多为刀剑,少数矛戟,没有弓弩。可能是沈家的冶坊不产弓弩。铠甲不多,只有五件,而且都是两当铠。两当铠由胸甲和背甲两部分组成,是一种适合骑兵穿戴的铠甲,应是沈家备打猎所用的。火把的光芒照射下,铠甲上光彩流转。

荀贞试着用佩刀砍了一下,甲上毫发无损。戏志才识货,赞道:“此甲必是以百炼精钢制成。”

“炼”,即“取精铁折叠锻之”。“炼”的次数越多,钢就越好。以刀剑论,卅炼的刀剑就是良兵了。繁阳亭安定里的里长史调买过一柄卅炼钢刀,当时令荀贞很是惊讶了一番。

这五领铠甲竟都是通体用百炼精钢制成,实在难得。难怪沈家在不穿用时,珍而重之地将之藏于库房。荀贞暗呼侥幸,这铠甲若被围攻他们的那些沈家人穿上,只一人就足以突破许仲和刘邓的防线了。

兵器百余件。

和剑比起来,荀贞更喜欢环首刀。环首刀和剑的形状差不多,直刃,与剑不同的是只有一面开刃,背脊厚实,适合战场劈杀。他随手抽出一柄环刀,伸直在眼前,侧眼看刀的背脊,很直,拿在手里舞了两下,轻重合适,没有失调之感。他令刘邓:“抽你的剑出来!”待刘邓将剑拔出,提刀劈下。刀剑相撞,刺耳声响,刘邓的短剑被劈出了一个深深的口子。围观诸人齐齐惊叹。

荀贞回刀观看,刀刃上毫无发伤。

刀背上刻了一句铭文,写着:“永初六年造百炼清钢上应星宿下辟不详”。永初六年是安帝的年号,至今已有七十年了。他不禁赞道:“难怪如此锋锐,竟是百炼宝刀,真宝刀也!”还刀入鞘,递给刘邓,笑道:“宝刀赠英雄。你的剑被我砍断了,这刀,就送给你罢!”

将余下的兵器大致看过,都是“卅炼”以上的宝刀宝剑,矛戟也都是用精钢打造而成的。

清点下来,刨去珠宝、绸缎诸物,只算金银饼,共三千余,再去掉银饼,只算金饼,仍有两千多。一块金饼是一斤,官价折合一万钱,市价折合两万左右。只这两千多金饼就值钱三四千万。饶是以荀贞的“见多识广”,亦为之咋舌眼热,叹道:“前汉董仲舒云:‘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沈氏世代豪强,既为冶家,又广占良田,富溢州郡。我前在解里,闻乡民呼他为‘富比千乘沈伯春’,以今观之,真千乘也。”

他很想把这些金饼全都搬走,却也知这是不可能的,犹豫再三,决定搬走一半。一半就是一千斤金饼,折钱两千万。市价,普通的刀剑一柄五六百钱,普通的弓与刀剑价格相似,若全用来买刀剑弓矢,足能武装两万多人了。就算加上铠甲、口粮,也够养一支几千人的部队,且绰绰有余。钱不能拿完,兵器、铠甲可以全部拿走。连金饼带武器铠甲,足足装了三辆辎车。没用他的车,用的全是沈家的车。

装好后,点了一半轻侠出来,只等明天一早,便由程偃、小任带队先把这几辆辎车护送回西乡去。金饼、武器就先放在西乡的别院里。沈家还养了十几匹良马,也不能放过,挑了五匹最为神骏的,一并由程偃等人先带回去。

……

这边刚把车装好,那边许仲回来了,赶着三辆车,车里装的是国叕留下的财货。

荀贞看了一看,一如沈家的例子,也只要金饼,搬了一半,约有三百余个,也值钱四五百万。剩下的就暂留在沈家,等郡府处置。

随许仲齐来的还有五六个女子。

许仲说道:“这是国叕在阳城几年买的女乐,他走时没有带走。”问荀贞,“该怎么安排她们?”

荀贞看这几个女子,皆貌美体盈,无一不是一等一的美色。他非鲁男子,美色当前,亦不免心动,只是却知,这样的美色绝不是他现在能够享用的,说道:“也留在沈宅罢,一并等府君发落。”

……

长夜过后,东方发白。

小夏回来了,一回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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