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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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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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许小泥的身边,却堆上笑脸,道:“给许小哥见礼了!”

把沈乙和吴小三气得叫道:“你是不是欠揍啊!”

许小泥却很高兴,乌蛋子比他大十来岁,却叫他小哥,他听着舒服,一比划手里的门闩,冲两人喝道:“少废话,快走!”

进了村子,村民们纷纷出来瞧热闹,许小泥迫不及待地叫喊起来,把县衙里发生的事说了出来,村民们对李勤称赞之余,不免对沈乙和吴小三指指点点,大加评论。

吴小三倒也罢了,须发茂密,有伤也看不出来,可沈乙就糟了,眼睛红肿,脑袋上起大包,这副模样就象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挨揍了似的。城里人怕他们,可扶角村的人却谁也不怕,小孩子冲他们嘻笑,大人们并不拦着,他俩瞪眼睛也是白瞪,还不敢动手打人,怕反过来被李勤打!

到了自家门口,李勤下马进院,把事情向李田和何氏说了,老两口自是欢喜,儿子有了出息,一入行伍便当上了什长,虽然手下只能有五个兵,可万事开头难,一步步的发展,总会有大前途的。可老两口见了沈乙吴小三和乌蛋子的模样,又有些担心,儿子挑兵怎么尽挑这等货色,不好管理啊!

可李勤非要挑这样的兵,做父母的除了支持以后,再不说别的。李田在自家旁边找了座无人居住的破院子,收拾出来,权当兵营,而何氏则去升火做饭,这顿算是开伙饭,得吃好的才成。

沈乙等人都是光棍汉子,没有家室,连固定的住处都没有,李勤安排他们住下,他们自也不反对,乌蛋子甚至主动要求,他会看好沈乙和吴小三的,免得他们半夜逃跑,不做好人,接着当强盗,李勤正愁这个事呢,乌蛋子肯主动应承,他自然应允。

还没等饭做好,村外就又来人了,这回是个骑马的少年,还带了好大一捆的东西,这少年的年纪比李勤小一点,和许小泥差不多大。他一进村,便叫道:“李郎住在哪里?属下景奇,特来拜见!”在村民争先恐后地指引下,少年来到了李家院外。

李勤出了院子,道:“我便是李勤,你可是景奇,景明的堂侄?”

景奇跳下马来,满脸欢喜地叫道:“属下景奇,有幸能跟随什长,实是三生有幸,从此跟在什长的马后,行侠仗义,铲除天下不平之事,快哉,快哉也!”

他跑到李勤的跟前,双膝跪倒,砰砰砰就磕了三个响头,也不用李勤相扶,便自己起来,又道:“什长,你的英雄之名,属下已然听说,佩服,佩服啊!”

景奇出身医门,父亲是富平有名的医生,家里条件较别家好些,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而景奇从小便梦想着锄强扶弱,成为一代大侠,听了李勤的光荣事迹之后,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盼着能见李勤一面。听到堂叔景明告诉他成了李勤的兵后,立即飞奔而来,见面之后行大礼,叫佩服。

李勤看着景奇,心想:“这是个涉世未深的半大孩子,虽然稚嫩,却很真诚,稍假时日,会成为我的好帮手的。”

拍了拍景奇的肩膀,李勤道:“你要想行侠仗义,需得学好本事才成,从明天开始,我便传你武艺,跟着我好好学吧!”

景奇大喜,双手猛搓,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吭哧了几声,这才道:“什长,我堂叔让我带了军服武器来,都是挑的最好的,我这就拿进来。”

跑出院外,抱进一大捆的东西来,有六身军服,六杆长枪。说是最好的,可军服却都是旧的,只是洗得干净些没补丁罢了,更没有头盔和鞋袜,长枪倒是不错,都是九尺长枪,枪头有一尺,两边开刃,虽也是旧的,但还好没有上锈。

李勤先看了军服,摇了摇头,心想:“我还有几张羊皮,不如卖了换些布匹,做几身新军服吧。”又看长枪,还是摇头,枪杆有些长了,而枪头又太小,估计是为了省铁吧。如果改成八尺长枪,而枪头变成一尺八,再开出血槽,那用起来杀伤力就会大很多了。

叫来许小泥,让他把军服发下去,长枪李勤先保管着,事情处理完后,饭也做好了。李勤叫他的五个兵一起过来吃喝,这算是建军开伙的头顿饭了,虽然各怀心思,但却谁也没找麻烦。

饱饱地吃完后,景奇回城里自已家了,而沈乙和吴小三谁也没提再开打的事,他俩明知打不过,便都不起刺儿,乌蛋子还是那模温顺的模样,三人回屋睡觉去了。

李勤早早休息,睡到月上中天时,他起身穿衣,拿着长枪,来到了吴小三等人居住的院外,他抱着长枪,靠在墙上,心想:“后半夜了,估计着他们也该有所行动了。”

第024章 操练

屋里,由于是废弃很久的房屋,失了修缮,房顶漏洞,墙壁多处裂缝,夜风寒冷,屋里的三个人都没有睡着,可屋内却鼾声如雷,三个汉子全都睁着眼睛打呼噜。

良久良久,沈乙翻身坐起,哼了声,叫道:“别装了,都起来吧,你们眼珠子没事,我眼珠子可疼,没法再装下去了!”

同一张榻上,乌蛋子睡在最外,他慢慢坐起身,道:“深更半夜的,你吵叫什么,你把我吵醒了!”瞪眼看着沈乙,一只手摸向榻下,他在榻下藏了条棍子。

可是吴小三却仍“不醒”,鼾声不住,眼睛却闭上了,以此来表明,你们爱干嘛就干嘛,不要扯上我。

沈乙道:“乌蛋子,你小子真想当这个兵?别忘了你和我俩一样,都是盗贼出身,当兵不过是为了脱去贼名而已,难道还真想给官府卖命不成?”

乌蛋子摇头道:“我可没想给官府卖命!可当贼总不能当一辈子,如能过上平常百姓的日子,娶妻生子,安渡此生,我可不想再当贼。现在难得李郎仗义,又是我等的什长,跟着他成家立业,并非难事。你要是想犯浑,先得过我这一关!”

他把榻下的棍子拿了出来,向沈乙怒目而视,他知道沈乙要逃,这是必须要阻止的。军中出现逃兵,领兵的军头必会受到惩罚,而李勤要是被处罚,那么下边的人都不会好过,所以沈乙要想逃走,就是跟他过不去,就得开打!

沈乙双手互握,手指关节嘎巴嘎巴作响,道:“想动手么?一只手就能打死你!”

乌蛋子道:“那便试试,看看你能不能……”说着话,他就想跳下床榻。

可睡在中间的吴小三却突然暴起,将乌蛋子压在榻上,仍旧鼾声如雷,一只大手还捂住了乌蛋子的嘴,不让他发声呼喊。

沈乙见状,跳下了床榻,却不并领吴小三的情,反而道:“你俩都不敢逃,一对废物,就等着被李勤操练吧,爷爷可没兴趣陪你们!”看向榻边的军服,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来,穿在身上,推门出了屋子。

待他出了门,吴小三这才松开乌蛋子,也不再打鼾,小声道:“随他去吧,顶多一刻钟他就得回来!”

乌蛋子气道:“怎么放他逃了,如果逃了,又怎么能回来?”

吴小三嘿了声,道:“沈乙是个蠢货,只知蛮干的东西,就算要逃,也等有事时再逃,现在有吃有喝却没有事,为啥不让人养着?再说,又怎能逃得掉?”

乌蛋子哦了声,随即明白,他起身把沈乙的被子扯了回来,道:“他的被子,我享受了,等他回来,挨冻去吧!”

沈乙大步出了院子,心想:“还是当我的独行大盗去,才懒得当什么兵呢……”忽然,就见眼前人影一晃,还没等他看清是谁,右肋便传来巨痛!

李勤一枪柄刺中沈乙的肋骨,低声说道:“夜里要是想方便,在院子里解决就是,不许出院,要再敢乱窜,下次我可用枪尖,不用枪尾了。回去!”

沈乙疼得冷汗直冒,半蹲着身子,连叫都叫不出来,不管是吸气还是呼气,都是巨痛难当。枪杆要比门闩细得多,刺中一下可是不得了,他严重怀疑自己的肋骨被刺断了!

李勤又道:“我下手有轻重,你肋骨不会断的。回去睡觉!”抓住沈乙的后脖领子,将他推回院里。

跌跌撞撞地,沈乙回了屋子,关上房门后他才唉呦出声,扑通倒到了榻上,半天动弹不得,耳中就听乌蛋子小声道:“姓吴的,你猜错了,这哪有一刻钟的时间,根本就是出去了,马上就又回来了嘛!”而吴小三并不回答,鼾声又如雷般地响了起来。

沈乙好半晌才顺过气来,怒道:“你们两个坏人,明知外面有埋伏,却不提醒我……”话还没说完呢,乌蛋子也打起呼噜来,根本就不理他。

李勤把院门关上,他知道今晚不会再有人逃跑了,乌蛋子是不会逃的,而沈乙今晚没力气再逃,吴小三看了沈乙的样子,也不敢动什么念头,今晚当可无忧。收起长枪,李勤回屋去睡觉了。

后半夜无话,第二天清晨。

李勤早早起来,跟何氏说了,以后他家不再只吃两顿饭,要吃早中晚三顿,如果天晚了还不睡,那晚上还要再加一顿。现在家中米多肉多,何氏巴不得儿子能多吃些,自然答应。

李勤把沈乙三人叫起来,又叫来许小泥,把他们带到自家院子里,饱饱吃了顿肉粥。沈乙眼睛红肿未消,却半点妖娥子不敢起,和吴小三一样,乖乖吃完粥,等着李勤下命令。

这时,景奇从城里跑了来,告诉李勤说三日后汤介要进行全军操演,富平所有士兵都要去参加,顺便把军中同袍认认全。他还告诉李勤,汤表那个无赖也参了军,汤介任人唯亲,竟让汤表当了屯长,着实让人气恼。

李勤听了默然无语,汉末就是这样,别说军中,朝廷上也同样如此,一个人能当什么官,不是看本事,而是看出身的家族,看这个人的门第高低,时代就这样,谁也无可奈何。

李勤道:“莫管他人怎样,我等只要勤加操练,成为军中强者,那任谁也欺负不了咱们。怕只怕咱们自己不争气。”

众人听了这话,许小泥和景奇同时说道:“对,咱们自己要争气。”

乌蛋子则攥紧了拳头,小声道:“不能再让人瞧不起。”

可沈乙和吴小三互视一眼,却都没有说话。

李勤带着他们出了扶角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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