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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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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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被剧痛惊醒,愤怒的扑向水月。

“死!”水月出剑,九尺阿修罗划破长空。

“小心!”倾城看出水月用的是至刚之劲出招,狡猾的暴当然是用阴劲力场抵挡。 “上当了……”正要出手相救。闷雷似的气爆声响起,满天血雨随即洒下。

锵!潇洒的收剑入鞘,水月银发飘逸。那剑不仅破了龙的力场,余力未尽,顺势将力量的双头一并斩落。

“不管多强的力场,一旦超过负荷,必然崩溃。”

望著发色渐渐转黑的水月,倾城只有苦笑,对这个女魔王他还能说什麽。

(飞龙上)

“小五,那个神龙巴哈姆特到底什麽模样?真如神话所说:身长十丈,双翼遮天,声如惊雷,疾若闪电,有吐火喷冰之能?”

“本来是的,但自从诸神之战後,大人就变成另外一副相貌了。”星期五微笑著回答。

“另外的模样?”

“如果不事先说明,不会有人知道它就是昔日的神龙。”

“啊?到底是……”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就像一只……”

(三圣湖畔)

“能打扰一下麽?”神秘老鼠再次出场。

“哇!老鼠!”水月掩口惊叫,仿佛遇上了恶魔,丢下倾城飞一般地逃之夭夭。躲在树後偷偷露出半个脑袋,她娇嗔道:“倾城,快把它摔死,要不……扔到湖里淹死也行。”

“哎吆,果然最毒妇人心。我说,你们踢我场子杀我兄弟也就罢了,现在又要虐杀我老人家,眼中还有天理王法?”

倾城:“老人家……”

巴哈姆特:“无论如何,我要讨回点公道。看你还算是尊老敬贤,我老人家也不会为难你,陪我走一趟吧!”话音方落,一个黑色光球出现在身前,倾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吸力拉了进去,黑洞关闭,两人凭空消失了。

“啊~巫师老鼠,把叶子还我!”水月气的暴跳,却又无计可施。

“哈哈,非天小姑娘,别生气,我只是借你的小情人说句话,不会伤害他。”

“讨厌,倾城是我的,才不借给你!还有,他不是我的情人 ……”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飞龙上)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星期五语出惊人。

“老鼠?”胡克只觉得好笑。

“是啊,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

“惨了!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胡克有不祥的预感,“可别上当……”

第八章 魔导神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 “那当然。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

“巴老,这里就是贵府吗?怎麽……看起来像条阴沟。”

”唉……而今老矣,不复当年英雄本色。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竟然沦为下水道。仔细想来,还真他妈的蹉跎……”巴哈姆特英雄气短,满眼失落。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老人家,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

“报仇?”

“对呀!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杀了您的兄弟吗?”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 “场子?兄弟?哇哈哈~~~~~”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险些滚进烂泥坑。

“笨小子!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你还当真?我堂堂一介天神,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龙族三圣,不过是以讹传讹,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

“非天?”

揉著笑痛的肚皮,巴哈姆特解释道:“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她的真面目,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又称非天。”

“水月是神?”倾城大惊失色。

“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诸神之战後,经过万年潜修,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听来不可思议,倾城却不能不相信。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

“那当然了!”巴哈姆特一脸得意,“想当初,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魔导操纵师’的大神呢。我,神.圣.平那小鬼,阴阳明镜老巫婆,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合称创世四贤者,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

“你认识娘娘?”倾城惊喜的跳起来,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 ─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

“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这是初步‘神化’的特征。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海蓝正是她的标志。”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心想:“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也未免武断了些,以自己而言,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红,白三种颜色。依它的理论,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

“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

“太高深了?”

“不是高深,而是来源有问题。”巴哈姆特解释道,“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大部分人所共有的,想必也不是什麽高深的知识,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当然,对於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还是个伟大的成就。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你所拥有的,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

“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倾城受教了。”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

“哈哈~智慧我可不敢当。与女娲不同,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

“咒文?魔法?”倾城一脸希翼,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欣然一笑,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

“既然存在神,既然存在精神力量,那麽咒文与魔法的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一般来说,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把个人的意愿存在於感动中,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进而引发神迹。

一般来讲,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这样才利於引起更强的共鸣。当然,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

1)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

2)咒文相对於神的亲合度,即感染力。

3)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

另外,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 “原来如此!”倾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自己的“灵言”正是“魔导之道”的入门基础。

“嘿嘿,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

“唔……”倾城很想求教,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自己与之非亲非故,又怎好意思开口?

“怎麽?你想学习魔导之术?”

“嗯!”

“哼哼~好吧!我老人家大限将至,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索性便宜了你吧!”

“神不老不死,怎会大限将至?”倾城顾不得什麽魔法了,不知不觉中,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傻孩子,别替我难过。”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为了活命,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万年来,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为什麽不找个人来附身,就像水月?”倾城不解。

“哈哈~~”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此刻的他,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 “非天也罢!女娲也罢!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悟得明白。”

“转世又怎样?附身又怎样?永生又能怎样?身为天神,为了苟延残喘,继持生命,到底还得依靠人类,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

“活著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

“你不明白。附身於人,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身为神的一面,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而身为人的一面,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後果。人神皆不自由,何苦来由!不但自己受束缚,还害苦了宿主。”

倾城怎会不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不禁为之叹息!他又怎知道,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著莫大的危机。

“别为我难过,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

“不错,谁都不知道神死後会变成什麽。但我却坚信:死亡,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这个猜想是否正确,我要亲自来验证。”巴哈姆特信心十足,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一旦相信,不知怎的,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是恍然大悟,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还是别的什麽?难以言喻的感觉,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麽,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

“好了,别想那麽多,我们开始吧!”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开始传授魔导奥义。

”魔法呀,其实很简单。既然你与女娲共生,应该较适合魔法……”

“我不想当医生,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

“闭嘴!少挑三捡四!给我听好……”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

(三圣湖畔)

“不太好吧……”胡克面有难色。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

“什麽不好?少废话!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当著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可是,倾城也会被……”

“他若死了,我来陪葬!”水月斩钉截铁的道。 摸摸鼻子,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悄悄拉著星期五道:“看到了吧,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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