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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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裙娃娃-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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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

鬼……才信!

“其实这件事呢都过了好久,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溥叙鹏全身上下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背也挺直了。

“欵,你不要那种表情,好像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亏心事,我先声明喔,当初我也是被逼的~~”

一吐为快吧,这些年他也为了这件事想来想去,至今还不能确定当年载著范紫今去见大鸟的举动到底有没有错?

这些年看着在大鸟身上的巨大变化,他更茫然了。

大鸟从一个嘻嘻哈哈的少年变成阴沉严肃的男人,他好像……也该负点责任的。

“我在等。”溥叙鹏轻声。

妈的!他是鬼迷心窍或怎么了,都几百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却还坚持著挖粪?

他的自尊呢?妈的!他狠狠一拳捶击办公室的高级沙发椅。

这样,仍然没能让该死的心跳安分下来。

阿俊豁出去了。

“你记得你当空中飞人的那段时间吗?”

溥叙鹏点头。

那是他人生中最焦头烂额,却也是最甜蜜幸福的时候。

“我有一天去找你,跟你说了些话。”

“你屁啦,你有哪天不Call我的?”

“就那天,娃娃坐在我的後车座,你讲的话、你的工作,她都看到了。”

溥叙鹏眼珠乱转,他猛甩头,字字凶狠。“她那时候应该在医院,为什么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这要问你,你每天打工忙得不见人影,她太想你,所以打电话给我,本来呢,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的,谁知道你把老哈雷给卖了,机车行的工作也辞了,还为了钱去做那种玩命的工作,你叫她心里作何感想?”

“我……我是为了筹钱给她住院。”他用双手蒙住脸。

“她知道。”

“所以,她才决定离开我?”

阿俊没有回答,这答案在十年前就浮现了。

“她……怎么会那么笨?”他喃喃自语。

“是啊,我也觉得她笨,她要不那么做,你们两个的结局肯定会很惨。”也许是死路一条。

那样激烈的感情,一个死了,另一个又岂肯独活?

这些年他很庆幸自己没能遇到那样的感情,若是他,绝对谈不下去。

“我当初骂了她很多难听的话。”

想当然耳。男女分手,能有什么好话说?

一个人要亲手摧毁她最珍贵的东西,那痛,不可言喻,可是他又雪上加霜的重踹她一脚。

“我要去找她!”他跳起来,神情一扫刚刚进门时的灰色。

“你知道她在哪里?”

溥叙鹏面色一凝。他不知道。

“别玩大海捞针那游戏了,这么多年没她的消息,你要上哪去找她?”阿俊在商业界打滚都不是很清楚她的去向了,一向对她不闻不问的大鸟又哪生了通天本领,说找人,人就会自动出现吗?

多年前范氏集团就从台湾撤资了,连根拔起的飞往美国去了。

会做得这么决然,肯定大鸟也脱不了干系。

这些年也听说范氏内部易主,重心都在波士顿,范紫今昙花一现的出现肯定只是偶然。

要大海捞针找一个人,他巩家俊强烈不建议!

死了这条心吧!

“阿俊,你相不相信你重复遇到一个人一定是上帝的旨意。”

“你什么时候受洗了?”

“当老天觉得该把娃娃还给我的时候~~”

阿俊睁大眼。

这只鸟要是知道他又说了谎不知道会不会把他片成生鱼片?

第九章

巩家俊的结婚典礼筵席设在“满庭芳饭店”举行。

“满庭芳”是女方家长开设的饭店,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意味非常浓厚,但是,喜事嘛,皆大欢喜就好,亲戚卖计较。

没有太过夸张的排场,每张桌子上有东小苍兰搭配香槟玫瑰以大开口玻璃杯装著,洁白的桌布,心形的精油蜡烛,主桌前双层的粉红心型蛋糕站著用糖霜揑的新郎与新娘娃娃,手上的捧花缎带栩栩如生的卷到了最下层的蛋糕上,好像幸福的延续会直到永远。

正牌的新娘跟新郎举刀,象徵性的切了蛋糕,一时间,彩带、喝采、闪光灯烁烁明亮,幸福宛如天堂。

范紫今站在不起眼的角落,无缘无故的眼眶就染上一圈红。

她看到了阿俊脸上红通通的快乐满足。

她这次从波士顿飞回来,为的就是几个月前接到的红色炸弹。

许多年来不曾联系,一张红色炸弹是透过许多人转手转到她手上的。

显然,阿俊也是死马当活马医。

看著那张微皱的红帖子,遥远的友情,不想碰触的过往,一页页鲜明活跃了起来。

起初她千疮百孔无所倚靠的情绪要不是有阿俊的鼓励安慰恐怕会更难捱。

不知道他的喜讯,可以当作没这回事,但是她收到了。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爱哭,那天在大街上wωw奇Qìsuu書còm网哭,可以解释是因为牙痛,那今天呢?是祝福的眼泪吗?”

低醇的声音,一方折得四方的手帕递到了她面前。

她仓皇回头,看见了一点都没有心理准备要见的人。

街头再见的震撼太大,让她忘记他跟阿俊曾是哥儿们,她要是来肯定是会见到他的。

那一日她回去,仿佛又回到那段很焦虑、很空洞,没办法思考的过去,她一直以为时间已经让所有的过去都过去了。

她竟然忽略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她慌乱的掩住嘴,眼眶的泪被这一晃动,不自觉的掉下来。

牙痛、牙痛,他那天确确实实的看见她丑到爆的样子了。

“哦……”哪里有洞啊?

化了淡妆的她像仙女下凡,长发挽到脑後梳成了高稚的髻,髻上别著珍珠簪子,耳垂上是同款小颗珍珠镶成的长耳环,无袖棉麻混纺的粉色洋装,腰际一圈缎带蝴蝶,镶钻高跟鞋,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眼儿颦愁,让溥叙鹏没有办法视而不见。

多年前的他是这样,多年後……真是一点寸进也没有,看见她不快乐的脸就无意识的靠近,她那迷途羔羊的眼睛根本是生来败他的。

飞蛾扑火是宿命。

“哦……谢谢,我只是智齿发炎,我已经吃过消炎药了。”她不用巨细靡遗的作报告吧。

“嗯,看起来是消肿了。”

风度、风度,她拚命告诉自己,接过帕子,捏在手心,却忘了要做什么。

“眼泪。”他提醒。

“哦哦哦。”她幡然转醒。该死!她好丢脸。明明是成熟的女性了怎么到他面前就像以前那么笨拙。

擦过眼泪,他很自然的要回手帕。

“你不是阿俊的伴郎,怎么会在这里?”赶快找话说,赶快……别让场面冷掉~~匆促里,她只能真的随便找话题了。

“招呼客人,让客人宾至如归也是伴郎的工作。”他回答的很轻,却无笑意。

以前那个爱笑的大男孩已经是成熟稳重的大人了,双排扣西装,烟管裤,还是不按牌理的穿法,可是,却好看得令人落泪。

“想不到嚷著不结婚的人还是结婚了。”

“不过,以前有个老嚷著要当我老婆的人却很久没了消息。”

范紫今心又狂跳,好不容易回来的冷静又不知哪去了。

他……干么重提陈年旧事?

“幼稚的话,谁没说过,我想也不会有人当真的。”不应该的,这么多年在他面前她还会紧张~~不应该的。

“没有人当真?”溥叙鹏的声音猛地阴森了起来,

她感觉到一股冷气。

“没有人当真还敢吃你煮的菜,那是杀人武器!”

“什么?”她的脸陡红,红得很不像话,吼~~“你、有、种、再、说、一、遍!”

“我说你煮的菜大概十年如一日,到现在也不会有什么进步,幸好报章杂志都没有传出哪个不幸男人因为吃了范小姐的菜食物中毒的新闻。”他是健康的带种男人,再说几百遍都没问题。

真是有够毒的!

范紫今气得捞起裙摆,嘟起了嘴,那副找架吵的模样——刚刚的淑女形象完全破功,却一无所觉。

“你也很差劲,回家鞋子袜子乱丢,脱下来的衣服从来都不翻面的,你知道洗衣服的人有多辛苦啊。”

挖哩咧,十年不见的人竟然计较起都已经发霉的芝麻绿豆小事。

“你还敢说,是谁让我没一件乾净衣服穿,被你千金大小姐洗过的衣服根本不能看好不好?”要不是掉色,就各种颜色互染,更可怕的是好端端的衣服再见面,比破布好不到哪去。

“溥叙鹏~~原来你跟我在一起……都是虚情假意!”被他贬得一无是处,为了洗他的衣服她几乎要磨破手心,他以为机车学徒的衣服很容易洗吗?

然後为了煮那些菜被多少油给喷得都是水泡。

但是那个时候,的确是心甘情愿。

看著她快气哭了,溥叙鹏突然心情大好,“别激动,都过去了不是?”

范紫今省悟,对啊,她激动个什么劲,都多久的小事了,还记得一清二楚的干么。

她擤擤鼻子,捏捏皮包,感觉有些失态的赧然。

“我们该入桌了,我好久没吃到台湾的这种喜宴,我要赶快去找好位置。”

“这些年,你都在哪里?”他还不想放人。

“在我该在的地方。”说完,她雍容的点头然後举步,随著闹烘烘的客人找位置去了。好像她从渡士顿飞了十几个小时回来真的就只是为了参加阿俊的婚礼,然後好好吃上一顿久违的台湾菜。

溥叙鹏持了那么几分钟喊住她的脚步。

十一年,不是十一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天,十一年的时间还要加上闰年,他们之间总共相隔了四千零一十七个日子那么多。

这些年他变了。

而,她呢?

这把年纪的他太清楚,爱情一相情愿绝对不会有结果的。

喜宴直到结束,范紫今没能再见到溥叙鹏。

她手中拿著新娘送客的喜糖,“阿俊,要早生贵子,记得,我要当乾妈。”

“没问题,大鸟也说过要当孩子的乾爹,你们讲的话还都一样哩。”

范紫今报以看不出任何神情的微笑。

“你会在台湾多留几天吧?”

“不了,我明天的飞机。”

“这么赶?”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咩。”

“果然很有女英豪的气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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