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国公主再次恢复优雅姿态,“豫哥哥我累了,我们走吧。”
秦豫连忙点头,他是真怕了这姑奶奶再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了。他要赶紧把这女人送去该去的地方,然后去抚慰自己那受惊的心,还有……心底角落里的一点点酸味。
东门外再次恢复了冷清,一个时辰后一个男子骑着马,满身的风尘赶到了东门。看着已经站起来在优雅的踩着步子的枣红马时只是冷冷的笑,寒风中的男人心里泛着止不住的凉意,陆笑云你就那么不想我和你的他见面吗?昨天居然给他下药,自己连夜赶路。就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怀抱?不过一个小倌而已。他就不相信他会输给一个小倌,他的字典里没有失败这词。
只是周围的土地怎么好像被人狠狠蹂躏了几遍的。
看着面前一堆的清粥小菜,吃不饱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真不是普通的黑暗,可怜巴巴的看了看嘲风,“我不想吃粥。”她想吃红烧蹄髈,酱骨头,龙凤汤……
嘲风把粥放在吃不饱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吃。”
吃不饱异常委屈,刚要端起粥碗手就被嘲风打了手,心中的火蹭蹭蹭的就上来了,“又怎么了?”她这不是都听话的吃了吗?他还想要怎么样。
“洗手。”嘲风皱起了眉毛,小厮立刻端来了一盆温热的茶水。嘲风抓着吃不饱的手伸进了铜盆里仔细的洗着,从手背到指尖到指甲,嘲风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原本应该温馨的感觉楞是被嘲风的冷脸搅成了冷场。见吃不饱的手都快洗红了,嘲风才罢手,拿了块白布仔细给吃不饱擦着,把吃不饱的手都要擦破的样子。
吃不饱纠结着眉毛,她再迟钝也明白了,她的未来夫君是多么的神通广大,只能连忙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嘲风挑眉,“哦?你错哪了?”她真的知道吗?
“我不该牵男人的手。”还没说完就被嘲风打断了,嘲风毅然牵起吃不饱的手捏了捏,“野男人。”
“啊?”吃不饱睁着无辜的眼睛巴眨了几下。
“野男人。”嘲风再次强调,吃不饱明白过来,连忙重复“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
咯噔一声,嘲风的心纠结了,眉紧缩““你说什么?”骑?多么可怕的一个词啊。
“我不应该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送的马。我不应该……”
嘲风不耐的上去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别说了,吃吧。”那丫头的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5555,吃不饱感动的快要哭泣了,她终于能吃上东西了。白粥啊我第一次那么爱你,端起粥碗猛的吸了一口,咳咳咳咳咳咳……
吃不饱咳的不能自己。嘲风非常同情,一边给吃不饱拍背一边拿出帕子给吃不饱擦着呛出来的白粥,“这孩子怎么了?饿坏了吧,啧啧真可怜。吃个粥而已那么心急做什么?要真想吃,我让人连着给你吃十天粥就是了。”
咳咳咳咳咳咳……吃不饱咳的更加厉害了,她不要连着十天吃粥啊。
嘲风突然叹了口气,猛的一用力,把咳的满脸通红岔气的吃不饱搂进怀里,小心的拍着她的后背。
吃不饱听见,嘲风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欢迎回来,我的未婚妻。你辛苦了。”柔柔的声音听的耳朵异常舒服,只是还是忍不住缩了缩突然通红的耳朵。
原本想说不辛苦的吃不饱发现喉咙突然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能把头埋进嘲风的怀里,紧紧的埋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白家酒楼的大厅里只有了他们两,两人互相依偎着,好像冬天也不是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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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京都 第四十二章 史上最贵小倌(七)
嘲风是一个说的出就做到的到的人,吃不饱的点心、晚餐、宵夜、零嘴居然真的全是粥,不过是各式各样不同的粥,从小米粥、白粥、菜粥、皮蛋粥……一直到鲍鱼粥。
吃不饱已经彻底做好了准备工作,接下来的日子恐怕要和粥为伴了含泪吃着粥,吃不饱无奈。
一阵香气飘过,红烧猪爪。又一阵飘过,龙凤汤,又一阵飘过……吃不饱第一次开始讨厌自己灵敏的鼻子。狠狠吸了一口气后,吃不饱捏住鼻子,嘴巴里不停嘀咕:不该闻的不闻。
眼神乱飘的吃不饱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堆好菜,连忙把眼睛也闭上了,痛苦的呻吟:不该看的不看!!
“好了。”嘲风拉下了吃不饱捂着眼睛的左手和捏着鼻子的右手,“吃吧。”
吃不饱眨巴了好几下眼睛,看着面前的菜口水泛滥,眼眶立刻湿润起来,双颊透出淡淡的红晕,“真的是给我的吗?”
“你再废话就不是了。”嘲风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又帮她擦去嘴角溢出的口水。
吃不饱二话不说,扔了手里里粥,连忙抓起猪爪来啃还不忘讨好嘲风:“乃最好鸟。”眼睛猛眨,表情带着娇憨。
嘲风却皱起了眉毛,这丫头的蠢样的确会搅乱人心啊,“以后不准对别人这么笑。”
吃不饱扔了啃的干净的猪爪连忙点头,脸上的笑容也立刻敛了,板着脸去抓鸡腿。
嘲风看着吃不饱继续皱眉,“以后野男人的东西也不准吃。”
吃不饱连忙把还没到嘴边的鸡腿扔了……只是扔的下一秒吃不饱立刻懵了,心里不断重复: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嘲风你来抽我吧,抽死我吧,我无怨无悔,只求你让我吃完这最后一顿。
“怎么不吃啊?继续吃啊?”嘲风站起来,就这么俯视着吃不饱。吃不饱连忙摇头,我不敢了不敢了。
“怎么?我也是野男人?也不能吃我的东西了?”嘲风的声音还是像以前一样,听着没什么区别,可是吃不饱知道嘲风生气了,也反应过来,连忙埋头吃。刚刚还可口的美食如今在嘴里却食不下咽,嘲风我不是故意的,糖糖对不起。
只能嘲风淡淡叹了一口气,然后把吃不饱拎了起来面对着自己,“不要再惹怒我,你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人。”嘲风把头抵在吃不饱的肩膀上,一手搂着吃不饱的腰一手顺着吃不饱的头发。
吃不饱偷偷的揪住嘲风的头发,和自己的头发打了一个结。
嘲风只是微笑,“还记得我以前光头的样子吗?”
吃不饱点了点头,嘲风一直都很好看,即使光头……小时候嘲风一直是短发,林叔叔走了以后,有一年嘲风更是把自己刮成了光头,那年和尚庙里的小和尚多了不少,但大多只是带发修行。
“你才是我认定的结发之人,如果不能走到最后,我就把头发全刮了。”
吃不饱顿时瞠目结舌,一反在嘲风面前软绵绵的形象,一把揪住了嘲风的领子,表情凶恶:“我不管以前你的头发在不在你的头上,但是以后你的头发必须在你头上。它不是你的,从今天开始它们就姓陆了!”
嘲风低下头了,在吃不饱嘴唇上碰了一下,“好的,陆娘子。”
吃不饱泄气了,无奈的捂住自己红了的脸。不是只有嘲风还会嫉妒,她承认回来以后自己几次都故意惹嘲风生气吃醋,当然嘲风自己也知道。
可是可是……她也会吃醋啊。跟在她身后的就一个,可是跟在糖糖身后的可是一串啊,有男有女。即使有嘲风的承诺,吃不饱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疙瘩的。
林迷醉说过:女人不一定要依靠男人,但男人一定要照顾女人。所以嘲风觉得是应该给吃不饱一点信心的时候了。安全感呢真是一个很玄妙的东西啊,要找到它还真是有点麻烦。
很久不上莫忧馆的孔元今天大清早就被人请了过来,地点居然是糖糖的书房。孔元总觉得糖糖虽然不是肤浅之人,但书房中书应该大多只是寻常的摆设,即使翻看也是偶尔。
只是一进书房,孔元就开始抽冷气,面积庞大的书籍不比林家学堂的藏书少。有些书更是只听过没见过的珍品。而且不少书都有被繁复翻阅的痕迹,书上更是有很多奇特的注解,比书本身还要有意思。
孔元就这么被人遗忘在书房里,一忘就是一个时辰。以至于一个时辰后嘲风姗姗来迟,孔元一点也没发现。
“孔兄真有眼光,这些书不少外面可是不得见的,这书库里第书大多都是原版,不比林家学堂的手抄本。”今天的嘲风一身白衣服,外面罩着一件紫色貂皮外套,阳刚不够,却邪气妖媚。
孔元一听来人的声音,手一抖书掉了下来,一想到嘲风刚刚说的这些书的珍贵连忙弯腰去捡,正好碰到同时去捡的嘲风的手。孔元的手像触电了一样,连忙缩了回来。
“怎么?孔兄是嫌我青楼中人手脏不成?”嘲风的眼睛里多了点哀伤。
孔元连忙摇头,一时不知道怎么好。嘲风提议两人坐下喝茶,孔元连忙点头。只要他不再难过,怎么样都可以。
“孔兄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你进林家学堂高中状元吧。”嘲风端起茶杯,眼睛直直的看着孔元。
把孔元的小心肝看的扑腾扑腾的。“请少爷明示。”
嘲风放下茶杯,轻叹一声:“这是当朝太子的意思。”
“太子?”孔元咋舌,这关太子什么事啊。
“孔兄不知,我和那太子颇有渊源,因为林家学堂是我的,所以太子就将为他招募贤才的事嘱咐给了我。”紫色的毛皮大衣裹在嘲风的身上,孔元很想上去抱一下,给他一点温暖。
孔元心凉了,太子和糖糖?他怎么会不知道,他就说以他林家少爷的身份何必如此这样糟蹋自己,原来是因为太子……
原来传闻太子爱慕糖糖是真的,那……
嘲风轻轻的问了一句,“孔兄,其实你开始喜欢的是笑云吧。”
屏风后原本在偷听的吃不饱连忙捂住快要尖叫的嘴巴,开始秉住呼吸。
横行京都 第四十三章 史上最贵小倌(八)
嘲风轻轻的问了一句,“孔兄,其实你开始喜欢的是笑云吧。”
屏风后原本在偷听的吃不饱连忙捂住快要尖叫的嘴巴,开始秉住呼吸。
孔元有一种突然被一棍子打蒙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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