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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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 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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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皇大人醒了吗?”

“是的!兰斯哥哥醒了!校长你快过来呀!”

“这就来!”

贝尼特斯立即施展了一个传送术,来到了兰斯的卧室。那个清秀得无可挑剔的青年已经坐在床上,微笑的看著他了。身旁两个绝色少女正忙著给他吹冷碗里的鲜汤,削水果皮。因为睡了太久,他的身体显得十分虚弱,脸颊也过于瘦削,但精神却很好。

“校长你好。初次见面。你的事情小雅都跟我说了”

贝尼特斯匆匆道:“你终于醒了。这段时间库迪埃可把你的教会弄得乌烟瘴气。”又问雅尼:“通知奥尔森爵士没有?”

“通知了。他正在赶来。”长大成人的小雅,言谈中带著一种大家闺秀的淡雅婉约之气,平静而雍容。除了外出时偶尔会迷路,已经成了完全可以信任的智慧女性。

雅希蕾娜则捧著脸颊,像一只小猫一样安静的望著兰斯。遗忘酒的药效早已过了,精灵少女已想起了往事。她知道是兰斯骗了自己,但她并不怪他,因为她已经不是银月城那个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的少女,她已经长大了。

“你干吗任用库迪埃那种人?奥尔森爵士或者安切洛蒂不是好得多,就是鲍利大主教也可以呀。”贝尼特斯对此愤懑了好几年,兰斯一醒就立刻质问他。

“奥尔森爵士智识有余,魄力不足,安切洛蒂全无政治才华,至于鲍利,他正义感太强了,不合适当今之世。”

贝尼特斯心中一凛:“原来你早就想过了。”

“呵呵,三年了,也到了该清算库迪埃的时候。”说著,兰斯在两个少女搀扶下下了床。庇护所的力量已从他身上彻底消失,神力也随著断了的右手一起消失,不复存在了。此刻的兰斯只是一个虚弱的普通人类。但他身上透出的那股尊贵的气质却没有半分消减,似乎还比三年前更加强烈了。

也许这是因为他以泰戈尔神的视角俯瞰过这个世界吧。

当然,他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魔王仍旧躲藏在他体内,还将以他的后代的身份降临尘世,那才是最后一次降临。

贝尼特斯突然想起了刚刚在地图上进行的政局推演,便突然问了一句:“如今这个乱世,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找回夏尔蒂娜,还有就是向瓦勒复仇。”兰斯一边披上法袍一边回答道。

“怎么?!就这两件事吗?”

“自然。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两个目的,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呀。不过我总是在逃避罢了。”

“逃避?我不懂。天下间有什么事情是你这个大阴谋家要逃避的吗?我总觉得没有什么是你办不到的。”

兰斯笑而不答。那是一如五年前的笑容。漆黑如夜的双眼中闪耀著两点繁星。在艾哈迈听过的歌,和那一片梦幻般的花海,便是支撑著他这颗冰冷的心的光明。

夏尔蒂娜,你现在在哪里?我有好多话想要对你说。

不是天使,不是魔王,不是救世主。我和你的相遇,也从来不是一场宿命。

我们只是凡尘俗子,所冀望的一点小小的幸福,不需要别人来赐予,只需再迈出小小的一步。

把逝去的哀愁与寂寞系在鸽子的翅膀,随鸽哨飞跃一片绿海,寄托给青白的月光。没有铭记的痛苦,就没有淡定的执著。

会不会太过幸福,害怕是一场梦幻?

我是如此喜欢你,喜欢到执意错过。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逃避了。”他喃喃自语的说。

(全本完)

作品相关 番外篇 卡米莉安

在阿穆尔城西方的凯奥斯荒原中,走著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女。她披著一件灰色带兜帽的斗篷,左手提著一只竹编的小笼子,笼子里是一只紫色的小仓鼠,右手却拎著一只皮囊,黑色的液体不住的从皮囊里渗出来,不住的向地面滴落,在干裂的土壤上留下一条黑得耀眼的轨迹,自上空看,像沙漠里爬过一条”虫奎”蛇。

这一片荒原,是芬顿中部出名的魔兽出没之地。膜拜于混沌之神的各种怪物,小到地精、狼怪、魔蝠,大到食人魔、双足飞龙、邪眼等,自千年前便群聚栖息于此。芬顿王国虽几次纠集军队进入荒原剿灭魔兽,却始终无法将魔兽根除,终于放弃了尝试,只在阿穆尔城西修建城墙哨所,防止魔兽潜入城中袭击人类,荒原里的则任他去了。

此地魔物横行,只有最有经验的魔兽猎人才敢来到这片荒原。然而,即使是他们,一到凯奥斯,也从猎人的角色变成被狩猎的对象,十之八九都难逃厄运。但是,为了那些最珍贵、最稀有的魔法材料,仍有人愿意以九倍的风险,来搏取十分之一的好运。谁让那些魔法材质,只能提取自最强大的一些魔兽身上呢?

这少女既出现在危机四伏的凯奥斯荒原,当然不是等闲之辈。事实上,她不是人类,她有一半吸血鬼血统,是一个半魔少女。在芬顿人眼中,像她这样的半魔族比寻常魔物更加可憎,因为她有著与人类几乎完全相同的外表。如果被人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怕会有一支骑士团越过阿穆尔城墙,赶来将她诛杀在此吧!

但此时,少女却正向阿穆尔城墙方向前进。春天明媚的阳光照在少女身上,晒得斗篷暖烘烘的,可是她却冷得发抖。她总想掀开兜帽,让阳光直射在脸颊,感受它的温暖,可是她不能。那样做的话,她的皮肤会立刻鼓起细小的血泡。

她感到脆弱,脆弱得想要哭泣。她还清晰的记得,在她年幼的时候是如何喜爱阳光,只要太阳还没落,她就在城堡外的草地上疯跑。但只要她在外面玩耍的时间超过两个小时,就会被强行抱回城堡,有时是仆人,更早的时候是她的哥哥。父亲每次都板著脸告诉她,皮肤要是晒得黑了,给别的贵族看到了,会丢达安特家的脸。

──那当然是谎言。

笼子里的仓鼠活跃的跳来跳去,一刻也不安分。如果靠近一些,便能听到那仓鼠正在以人类的语言同少女交谈。

“小姐你觉得冷吗?”仓鼠问道,它的语气冷冰冰的,以促狭居多,没有一丝关怀的味道。

“不。”

“可是你的腿在发抖。”

“我累了。”

“你为什么不打开你的兜帽,晒晒太阳呢?我记得你最喜欢阳光。”

“我又不冷!”少女的嗓音带上了几分恼怒,“你不能闭上嘴吗?”

“你在死亡,小姐。”仓鼠道:“从家里带来的魔药已经吃完了吧?我早就告诉过你,把用量减小会不起作用,你还是那样分五次喝……”

“我已经弄到了邪眼之血。”少女抖了抖手里的皮囊,她的手已经冻僵了,连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要做准备,“我手里有配方,只要买到其他原料,就能配制出新的魔药来。”

“那只是一只邪眼幼生,血内的魔力原不足,只能造出极少的魔药,你不会一次就配制成功的。假使你找到了正确的方法,却耗掉了所有的邪眼之血,你怎么办呢?再来杀邪眼吗?还要在三十尺距离外投掷匕首吗?你不会每次都这样幸运。况且,邪眼是一种记仇的魔物,你杀死了它们中的一只,其他的会永远记得你,找你复仇。如果是邪眼王那种级别的怪物,你不可能对付得了。”

“复仇?那样更好,我能得到更多的邪眼之血。”

仓鼠叹了口气,语调变得委婉了许多,“小姐,希望你像你说的一样自信。你实在需要信念的支撑,才能继续向前走,直到你自己选择的,绝望的命运降临。”

少女不回答它,沉默的向前走。她恼恨它为何这样多嘴,在她这样疲惫的时候消耗她的精力。但她心里也明白,如果没有仓鼠陪她聊天,她可能早已支持不下去了,被疲劳、寒冷还有绝望所击倒,变成凯奥斯荒原的又一堆骸骨。

她微微仰起头,从兜帽的下沿向天上望,一只难看的秃鹫在头顶盘旋。

它在等我倒下去,变成一堆腐肉。但是,它能消化我的肉吗?吃了吸血鬼的肉,说不定会中毒而死。

她自嘲的笑了,嘴角弯曲的时候,一滴眼泪不小心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惊诧莫名,瞪著眼睛看泪珠坠落,掉进砂土的罅隙。为何会有眼泪呢?她明明没有哭,像她那样坚强的女孩子是不哭的。那么,一定是因为寒冷。

寒冷,是啊!就是那个让她绝望。

她的血液会一天比一天冷,直至冻成冰陀。又或者,她在那之前下定决心,吸食一个人类的血液,成为完全的吸血鬼,就如她父亲所希望的那样。

少女奋力的掀开兜帽,仰起头,浅银色的发丝在轻柔的风中飘舞。她看到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太阳像黄色的葵花一样美丽。她看不到她的瞳孔已变做紫红色,像刺客所用的针状匕首。

那阳光,美得让她的心刺痛,绚烂得让她的眼睛滴出红色的泪珠。

少女悄悄擦去了脸上的泪痕,问小仓鼠:“苍紫,怎么不说话了?”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回家吧,小姐,伯爵大人不会责怪你……”

“不!”

少女恼怒的颠了一下笼子,重新戴上兜帽,朝阿穆尔城的方向继续前进。她要在那座城里把魔药配制完成,支撑她走完最后的旅途。她计划到北方的首都圣心城去,到那里寻找能够──且愿意帮助她的牧师,试著摆脱变成吸血鬼的命运。

她知道成功的可能性有多低。每个牧师都乐于烧死像她这样的半吸血鬼,以提升自己在教会中的声誉。相反,却没有任何一次,把半魔族成功变成普通人类的记载。但她仍决心把最后这段路走完──以她自己所选择的方式。

少女在夜间越过阿穆尔的哨所,潜入城市。阿穆尔是芬顿中部的一座大城,城中有许多异族往来。在那里,她浅银色的头发和紫红色的双眸并不会引起太多瞩目。

她在城市边缘远离国道的一家小旅店租了房间,买齐了配制魔药所需的原料,开始配制性命攸关的药水。正如仓鼠所说的,第一次她失败了,不得不费力将邪眼之血从废药中提取出来,仍失去了一半的邪眼之血。她小心起来,开始减小珍贵原料的用量,直到研究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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