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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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引狼入室-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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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并不是。

他又出现了。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小红帽,你这辈子只能是我的了。

那句不知是戏弄的成分多些、还是恫吓的意味高些的宣告,竟在此刻清晰地跃上她脑海,她心里开始发毛,双手不可遏止地一抖,雪白醉虾登时滚入粉红色的塑胶碗里。

只能是他的。他的什么?食物吗……

“还记得我吗?”男人依然在她耳边轻道,内敛著异彩的黑眸,注视著她太过昭然若揭的慌乱,了然地噙起嘴角。

此时,乐乐就算再怎么力图镇定,想装作不知身後多了个和她“攀亲带故”的男人,那股不容忽视的强烈存在感,仍是教她不得不正视他。

一如当年,他到哪里都是最引入注目的存在。

八年的洗礼让他更加高大、更加阳刚慑人,一举手一投足都多了成熟男子的精睿与练达。一身正式的黑色亚曼尼西装,是她从未见过的装扮,将他高大修长的体魄衬托得俊朗优雅、卓尔不凡。如果说高中时期的他,在女同学的眼中堪称迷人,那现在的他应该就是迷死人了。

不过她要附注一点,那就是——那群迷恋他的女同学中,不包括她在内。

她不否认自己曾经盯著他看到出神,但基本上,她从没忘记过那个在她颈边凶猛地磨著牙、考虑咬断她脖子的“它”。

这道理就如同你面前有一杯香醇的卡布奇诺,有人却告诉你里面掺了让人肚破肠流的剧毒,你再怎么渴望,都不会想去碰那杯咖啡。

“不……不记得。”乐乐听见自己的声音。

没错,不想自寻死路的话,就不该去碰那杯掺了剧毒的咖啡,哪怕咖啡的味道多么诱人……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是风巽的伴郎。”

岂料男人不但对她生疏的回应充耳不闻,而且还厚脸皮地寒暄起来,高大身躯迳自坐落她身旁的位子,也不管位子上的碗筷已经有被动用过的迹象,反正现在没人。

乐乐不悦地蹙起柳眉。

这男人,或者该说这头大野狼听不仅人话吗?她都已经说不认得他了,他居然还坐下来?看得出这些年来,他无赖的本事也更上一层楼了。

“不记得没关系,我不介意亲自唤醒你的记忆。”

男人朝她微微倾身,剔亮的深邃目光凝在她唇上,一寸寸缓缓扫过粉嫩嫣唇。比起内心想法轻易遭他洞察窥探更教乐乐讶异无措的,是他的视线。

那种灼热深浓、不加掩饰渴望的视线,她曾在他眼中看过,就算不甚明白,当时和现在的女性直觉都告诉她,那意味的就是——危险!

“不、不不、不需要唤醒什么记忆……我根本不认识你。”

乐乐随手抓起餐巾纸擦拭油腻的手,臀儿才刚离开还没坐热的椅子,纤薄的肩膀就被他按住,整个人跌坐回原位。

她忐忑地瞪著那只没有弄痛她、却有效箝制住她行动的黝黑大掌,暗自抽了口气,或许是太习惯在他面前低头软弱,一时竟找不到愤怒迎视他目光的勇气。

“我们都是来喝喜酒的宾客,你就算不认识我,也没有必要逃吧?”

他的语调不愠不火,反而带一丝兴味的笑意,一针见血拆穿她薄弱的谎言,让她的心虚无所遁形。

她哪有逃跑,只不过是装作不认识他!

“呃、婚礼好像出了问题,应该不会进行下去,继续待在这里也很怪……”新娘落跑了,试问,缺了女王角的婚礼还能进行吗?

“你放心,新娘没有离开,风巽会搞定的。”他对好友有信心。好脾气的风巽善良随和,但不代表能容忍心爱的女人从他面前逃婚。

“是吗……”她挤出一抹僵硬的微笑,努力蠕动身子,想脱离他的箝制。

“没错。”他没有为难她,放开手中纤软的触感。

“啊,我突然想到有事要办,失陪了!”

这回小臀儿离开椅子的距离更短,又被牢牢黏回去。

“如果有事,你应该无法空出时间来这场喜宴。”

换言之,她人来了,表示她已经空出今晚的时间。

“呃……我跟佳甄约好了要去逛街!”她掰。

“洪佳甄也有来吃喜酒,刚才跟著大夥凑热闹去了。”

“我……我家电话好像没挂好!”她再掰。

“这样也好,反正没人在家,电话不会响半天没人接让小偷有机可乘。”

“那个……气象报告说今晚会下雨,我晒在後院的衣服忘了收!”继续掰。

“十分钟前下了一场雨,衣服该湿的都湿了,你不必急著收。”

“我忘了关瓦斯炉!”这样够危险、够急迫到足以令她离席,他没话说了吧!

“你今天一整天都在看书,没进过厨房,中午只吃了一个面包。”

什么!他连这个都知道?

老爸老妈有各自的事业,从她十来岁起就自动挑起喂饱全家人五脏庙的重担,平常几乎都是她负责下厨。虽然很习惯进厨房,但今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小说看到正精采处也就懒得张罗餐点了,午餐确实只随便啃了一个面包果腹。

“你偷窥我?!”

俏脸乍青乍白,脑海不由得浮现动物频道中弱肉强食的世界。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被豺狼虎豹盯上,却仍悠哉吃草喝水、丝毫不察的危险就在身边的可怜草食性小动物。

“我昨晚回到镇上暂住风巽家,今天去找过你,从你家店门口看你在看书,没有打扰你。门是透明玻璃,我光明正大的看,不算偷窥。”

这场婚礼他虽担任伴郎的要职,但镇上那些乡亲一个个都忙得比他还起劲,他奇。сom书的任务几乎都被他们抢光了,只剩等婚礼上新郎新娘就位,负责把戒指交给新郎就够了,因此得以到处闲晃,重温这座睽违八年的小镇的人、事、物。

第一站到的地方,就是她家。

看著她专注在书页上的认真模样,他忽然舍不得打断当下恬静的氛围,就这么静静地凝视她。镇上其他地方,去不去好像都无所谓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一整天都在看书?”很可疑。

凑巧看见她午餐吃面包就算了,他怎么会晓得她看书看了一整天?

“我猜对了?”他轻描淡写,好看的薄唇抿出怀念的笑痕。

“乐乐,你找藉口的功力,看来没什么长进。”但就是这种有点蠢、又不脱坦率的反应,每每让他忍不住想逗她,愈逗就愈欲罢不能。

“我不认识你。”她急忙撇清。

“咦,你好面熟……你不就是某某高中第某某届的学生会长南敬霆吗?!”

那些跟著新人家属去凑热闹的宾客,被新郎要求让他们夫妻单独谈谈,所以大夥儿包括新人家属,都陆续鱼贯回到喜宴会场。一名经过南敬霆身边的女校友认出久违的他,惊喜低呼,引来众人注意。

“队长!我是球队里打前锋的阿毛,你没忘了吧?”喜宴会场的左方,传来一道热络的大嗓门。

“学长!我是那届学生会里的文书股小琪,你还记得我吗?”会场右方,一道兴奋的女嗓响起。

“同学!好样的,你转学转得那么突然,回来怎么也没说一声!”接著是会场中央。

“帅哥!你妈以前常来我家鸡肉摊买鸡肉喔,家人都好吗?”会场左前方。

“南同学!你记不记得你曾到福利社买阿桑我做的煎饺,听说是买给你小女朋友吃的?”会场大後方。

婚宴的男女主角不知道搞定了没,不过现在,喜宴会场引发了另一波高潮。

一堆不管南敬霆认识或不认识的镇民,全都热情涌上来争相和他“相认”,纯朴小地方的人情味在此展露无遗。

不会吧,当年学校的人来了这么多……

一旁的乐乐低叫不妙,趁众人都把焦点放在南敬霆身上时,偷偷起身遁逃。

岂料才跨出两步,右手就被一只大掌无声收握,当场把蹑手蹑脚的她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就这么对上南敬霆饱含警告笑意的“温柔”目光,以及众人对他们“交握”的手好奇的打量,她的脊骨从第一节开始发麻。

逝者已矣,往事已成追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千万别想起……拜托,别……

“啊!欧阳乐乐当年和学长是一对嘛,不知羡煞全校多少女生!”

“对呀,我也想起来了,那学期队长去欧阳家练剑比回球队打球还勤咧!”

“所以说,煎饺是买给乐乐吃的喽?”

“就是啦就是啦!”

“你们到现在感情还这么好,好羡慕你们!”

“算是爱情长跑吧,很不容易喔!”

不是,不是的,我跟南敬霆一点关系都没有……

乐乐愈听,脑袋益发昏沉,张嘴想澄清,却骇然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

眼前所有人的脸仿佛排成了一个模糊的巨大漩涡,开始一寸寸吞噬她的身体,周遭此起彼落的说话声,传人她耳中全成了晴空中的巨大闷雷。

轰隆——轰隆——

下一秒,乐乐眼前一黑,昏倒了!

是恶梦!

可怕的恶梦!

她都已经八年没见过南敬霆了,怎么会突然作这种恶梦?

“乐,你醒了呀。”

手上端著托盘的洪佳甄,开门一进乐乐房间,看到的就是乐乐坐在床上、一脸震惊呆楞的样子。

“刚好,我帮你煮了一锅清粥,一定要押著你全部吃完补充体力。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医生说你是饿昏了,我听了都很难相信。你又没在减肥,也不是没得吃的难民,干嘛虐待自己?”

碎碎念的洪佳甄一屁股坐到床沿,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

“医生?”说她饿昏?哪时候的事?

“你在喜宴突然昏倒失去意识,你忘了吗?学长紧急送你去医院,还好只是虚惊一场,医生帮你打了一瓶营养剂,就让你回家了。”

喜宴会场。

地点怎么会跟她作的恶梦一模一样?

难道……不是梦?

乐乐俏脸微微刷白。

“佳甄,你说的“学长”……是?”

“南敬霆呀!是他抱著你,开车送你去医院的。”

天呀,那是现实,不是梦!

无论他回到小镇的目的是什么、要待多久,回想当年备受大野狼“青睐”、暗无天日的日子,乐乐仍是从头到脚打了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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