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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悦显然被方菲菲气坏了,扭头狠狠瞪着方菲菲,咬着牙道:“我跟你说话了吗?我跟你说话了吗?你最好给我闭嘴,这里没你的事儿,要不然别怪我说出难听的话来!”
“呵呵,你这么难看的人我都不怕见,你有什么难听的话我还怕听么?再说了,你从自己嘴里说出来都不会怕,我听听还会怕了?”方菲菲边说边若无其事地晃着脖子:“自己的虚荣心不知道从哪儿受了刺激,就跟疯狗似的跑过来找人撒气,林宇以前跟你在一起也算是瞎了眼了。”
“呸!我还瞎眼了呢!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的女朋友过上好日子,这也叫男人?”高悦说着瞥了林宇一眼,又对着方菲菲恨恨道:“你算什么东西,这儿哪轮得到你说话?你凭什么在这儿汪汪乱叫?还真不知道丑!你知道什么叫疏不间亲么?”
还没等方菲菲说话,高悦就提高了嗓门儿说:“不知道那我就告诉你,不要在我和林宇之间横插一脚,我的东西就算我不喜欢那也还是我的!你在他面前说我坏话就叫‘疏不间亲’!你以为你能把我打败?别做梦了!”
“我没说你坏话,我只是在说实话。”方菲菲立刻接道:“你还真是出人意料的瞧得起自己,以为我们有事儿没事儿就提你,我们还要留点儿胃口吃饭呢!告诉你,我们都不知道你是谁,林宇早就不认识你了,你还在那儿自作多情,什么‘疏不间亲’的,丑的死人!而且,能被“间”,就说明根本不亲。”
高悦被方菲菲气得说不出话,牙缝里迸出几个难听的脏字,终究还是拉不下脸,又给压了回去。
再看方菲菲,看高悦越气什么,她就越搞成什么样子,欠揍的晃着身子,脸上的表情不阴不阳——亏了我们都喜欢她,要是一个她这样的似人跟我们站在对立面,我们也得被气死了。
高悦终于聪明了一回,转换了目标,专攻林宇,不去理方菲菲。
她翻眼瞅着林宇,语气不屑到极点:“我也算是看出来了,你就是一个没志的人。在一个郊外的小地方,开一个小店儿,自给自足,自娱自乐,有什么前途?亏了我没跟你在一起,要不然,就凭你,一百年也不可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前途是有远见的人才能看到的东西,你当然看不到。”方菲菲插嘴道:“以后出去别跟人说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思想品德连小学都没毕业吧,还等着人家让你过上好日子呢,真好意思往外说!”
林宇自始至终都是一副镇定淡然的表情,他知道,如果阻止高悦,她肯定会闹的更厉害,说不定还会把矛头对准了我们。索性让她闹一回,反正以后跟她也没什么交集了。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方菲菲老是跟对白草似的跟她对个没完。
高悦虽然表面上不理方菲菲,装作听不见方菲菲的话,但一看她表情就知道,方菲菲的每一句话都跟鱼刺似的戳着她的脊梁。于是她只好变本加厉的泼向林宇:“像你这种自以为是,心浮气躁的人,整天只会幻想,不愿面对现实,不懂得脚踏实地抓住机会;什么用都没有!你看人家白手起家自主创业成功了,哦,你就想跟人学,你有那个条件吗?要是真这么容易,人人都能成功了……”
真亏了她跟林宇在一起也快有一年了,对林宇的这些评价竟然一个都没合上。
不管怎样,我们都得承认,现在“学而不厌”的人太少,“诲人不倦”的人太多。看看我们周围,每个人都顶着一副比别人懂得多的面孔,不嫌烦的干着“好为人师”的勾当,告诉你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告诉你不应该在同一地方跌倒两次,告诉你同一个错误不该重复出现——话说那是不是个错误还有待商榷呢!他们就是不愿意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生活不是靠你来教的,生活也不需要你来给意见。
人的天性里有着自私的成份,一个自私的人总是不能容忍束缚住自己的东西没有束缚住别人;而人的天性里同时又有着虚荣的成份,总是希望自己能比别人享受更多的特权,所以在把自己的束缚强加到别人身上的时候,又会多添加些其他的束缚。
高悦没有束缚住林宇——没有束缚住他的人,更没有束缚住他的心,所以他们的分手势在必行。用历史书上的话说,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什么时候分,这有时间上的偶然性;但两人分手,这是事件发展的必然性——因为俩人根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思想没有任何交汇,价值观的走向完全是背道而驰。
“……当你自己认清自己的时候,就是你后悔的那一天!哼,到时候就算后悔也晚了!”高悦还在继续。她说的这些话驴头不对马嘴,我怀疑她是不是有些神志不清了。
“小林啊,你们这边清的怎么样了?”门口突然传来副店长的声音,接着他的脑袋就从门旁伸了进来,看到里面这阵式,他一愣。
何林忙在一旁答道:“已经清完三类了,后面还在继续。理好的货单在这里,电脑里也有存档。您要拿过去吗?”
副店长笑笑说:“你们工作效率蛮高的嘛,不错不错。那清好的单子我就先拿过去吧,辛苦你们啦。”
说着走进来,还看了看高悦——她这时背过脸站在一边,没有说话,好像在清货的样子。
他拿了单子走到门口,又回过头说:“你们要是累了就歇歇啊,不急在这一天,啊,哈哈哈。”说完就走了。
“以后别让我看见你!”高悦突然也来了一句,说完踩着高跟鞋“咔咔咔”走了出去。
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她最后这句结束语是冲谁说的,因为大家都还没来得及关注她。不过照先前的形式来看,应该是对林宇说的,也有可能是对方菲菲说的。
我过去拍了拍林宇的肩膀,他不自然地笑笑,都没勇气正眼看何林了。
方菲菲面带狡黠的说:“林宇,你以前的口味还真挺特别的啊。”又说:“哎,你们说高悦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跑过来发神经?哎呀,林宇,你悲剧了,搞不好以后都要承受这种被她当成出气包的命运咯。”
林宇无奈地笑笑,嘴里却说:“不会的,不会的。”不过他心里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很会的”。
我说:“林宇最好快点儿交一个厉害的女朋友,这样高悦就不敢造次了。”
方菲菲立刻接过去说:“怎么能把前一任的问题留给下一任呢?这太不仁道了。所谓苍蝇不叮无缝之蛋,人家为什么老找你,肯定是你让她觉得可以这么做。”
何林忽然说:“那也不是绝对的吧。人家穿的好好的在街上走,忽然跑过来一只疯狗见人就咬,撕破了人家的衣裳,你能说这是那个人不知检点,自愿衣冠不整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么?”
我点头道:“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方菲菲也点头道:“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19 山的责任就是山
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
林宇曾经演绎过后者,而我现在正在演绎前者。
以前看爱情片,常常会有爱上朋友的女朋友或男朋友的桥段,心里鄙视的要死,感觉这种情结很狗血。现在看来,恐怕是我的生活太狗血。
再仔细想想,也就变得容易理解了。
能成为朋友的人,肯定是有共同语言的人,很可能审美观和欣赏的类型都很相似,那么喜欢上同一个人就不难理解了。关键是顺序,谁捷足先登,谁就获胜,另一个人只能望而兴叹。
我想可能我喜欢的就是方菲菲这一类型的,并不一定限定是她这个人,我为什么非得被迫在朋友跟女朋友之间择其一呢?两全其美是人人都追求的事情,我也不例外呀。
但还是不行。
说起来是把她归为某一型的,换个人,顶多跟她有相似处,但绝对不是她,那样也就不是她这一型的了。
我忽然觉得,一个人也就代表着唯一的一型,别的没有替代品。我喜欢的就是她这个人,有些事情只有她那么做了,我才会喜欢,我才会觉得可爱,我才会觉得特别。
说到底,我想要在一起的是她这个人,是确定到她这个人,而不是具有某些特点的一个生命体的集合。而且,我也并不知道那些特点是什么,我只知道我喜欢她,她具有的特点我都喜欢。
我昨晚回去问肖一送花的时候要不要写卡片,问过之后立马就后悔了。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有强迫症,明明不想做的事,却要上赶着去做,还让人以为我很想做似的。
肖一说可以在卡片上写:方方,七朵百合代表我们相识七年,每一年都是这样纯洁清香充满回味;三十六朵红玫瑰代表我们恋爱已经有三十六个月,每个月都是这样甜蜜美好开心难忘。让我们忘记过去的那些不愉快,让它像去年的花朵一样凋谢在过去;未来的美丽会重新绽放,请跟我一起携手走过。鲜花芬芳美丽,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最美的那一朵。
真没想到,这样的句子也能从肖一的嘴里说出来,我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他还嘱咐我,一定要把字写的清楚好看,而且花一定要新鲜,不要那种早就包好了接过灰的。还说最好把花送到她的学校,她出来拿的时候要陪她走到宿舍,因为捧着花的女孩子一个人走路会很寂寞。
好吧,我已经认输了,他们俩的世界根本容不下我。
我决定了,为了不让自己再生二心犹豫不定,今天就去把花订了。事实上我也已经答应了肖一。
如果不想送,我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拒绝呢?但是就算现在退回去让我跟他坦白这件事儿,我也照样做不出。算了吧,就这样吧,生活本来就是乱七八糟,我又何必硬要给它捋顺。
早上到门店后,我就一直很焦躁,仿佛一场战斗就要来临似的,准备等对面的花店一开门就过去订花。
突然发现,那些传说中的先知们要顶着多大的心理压力生活呀,明明知道那样做会是个悲剧,但却阻止不了。我现在就是被悲剧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