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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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杀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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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已经知道,对方的来历如此奇特,所以才不必讲究礼貌,就目不转睛地打量。确然,农民由于生活辛苦,看起来总比实际年龄为老。原振侠的第一个印象是,那是一个中年壮汉,这时看仔细了,他其实最多三十岁左右而已。

这时,陈昌道:“大夫别客气,这种小玩意,我那里多的是。你随便拿去玩,这一件算是还有趣。”

他说着,就已把那玉蝉,硬放到了原振侠的手中。原振侠也自然而然,握了一握。

原振侠虽然久经风浪,上天入地,不知有多丰富的经历。但是午夜时分被人吵醒,来的是这样一个人物(还带了两个“鬼跟班”!)而且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自然不免有点紧张。

人一紧张,手部和足部就会发冷,那是正常自然的反应──原振侠的手,本来也很冷,可是那玉蝉才一入手,就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自掌心直传了过来。

原振侠吃了一惊,心知这玉蝉必定是一个宝物,自己不识货,所以只感到它的玉质好,纹路巧而已!而中国人送礼给人,不论这礼物多么名贵,甚至是他倾家荡产弄来的,也决不自夸,反倒十分谦虚。像陈昌刚才的那两句话,介绍这玉蝉,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还算是有趣”而已。

原振侠知道自己的性恪,物欲并不强烈。可是此际,一握住了那玉蝉,他才知道一句最普通的成语的真正含意:爱不释手。

他握着玉蝉,让发自玉蝉的那股暖意,流向全身。陈昌又笑了起来:“何况,也不是无缘无故,我有事情,要求大夫。”

他一口一个“大夫”──那个北方话中对医生的尊称,原振侠作了一个手势,心想要推也推不掉。这玉蝉可爱之至,要是能挂在玛仙的颈上,衬着她雪白的肌肤,那只怕是人间最美丽动人的景像了。

他想得有点出神,直到陈昌连咳了两三下,他才算回过神来。

陈昌再道;“原大夫已听小猪儿说过了,唉!他大号叫什么?总是改不过口来。”

原振侠笑:“他叫雷九天,有一个很响亮气派的外号,叫‘雷动九天’。是一个大大出名的武术大家,大人物,了不起。”

陈昌扬了扬眉,有不相信的神情,喃喃说了一句:“真个那么了不起!”

原振侠没有搭腔,这时,他思绪还是相当乱。他想到陈昌说这玉蝉,他那里多的是。

玉蝉的用处是殉葬。中国人把玉蝉放在死人的口中殉葬,已有几千年历史,取其蝉鸣不绝之意──蝉这种生物,终其一生,不断地在发声鸣叫,大抵是想人死了之后,不致于哑口无言。

而雷老又把昌叔所在之处称为“古墓”,看来真有点道理。

原振侠摊开手来,又向那玉蝉望了一眼:“这就多谢了,昌叔。听雷老说,你有点困难?”

他收了人家的厚礼,自然不等对方提出,就自己先说了,好立刻说到正题。

陈昌皱起眉:“是……很麻烦。奇怪,小猪儿不是说有盖世武功吗?怎么他不敢单独出马,还要拉上你?原大夫你年纪轻,这……”

他说到这里,言词支吾,竟大有不相信,原振侠有能耐可以帮助他之意。

原振侠知道,自己面对的这个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一定是前所未有之奇。而直到现在为止,自己对要面对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一无所知,非从头了解不可。

所以,他把那玉蝉放在上衣的袋中。(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原振侠要是睡觉要穿睡衣,那还叫原振侠吗?)那玉蝉隔着薄薄的衣料,竟然仍可以把那股淡淡的暖意,传到他胸口的肌肤上。

原振侠过去,满满斟了两杯酒,一人一杯,再请陈昌坐了下来。

这时,他又想到,门外还有两个“鬼跟班”在,要是有什么人经过撞见了,也不很好。所以,他又向门口,望了一眼,迟疑着:“你那两位朋友──”

陈昌呷着酒,若无其事地道:“他们跟我来拜见你,这才给你看到的,别的人,看不到他们。”

原振侠心中苦笑,心想原来见到鬼,还是一种荣幸,等闲人是见不到的。

陈昌说了那句话之后,双手转动着酒杯,半晌不语,像是不知道如何开口才好。

原振侠耐着性子等着。直到一杯酒喝完,陈昌才叹了一声:“原大夫,我的经历遭遇,实在是奇怪得难以……向人说……”

原振侠摊了摊手:“不要紧,你只管说。我相信你的经历再奇,也奇不过我──我曾灵魂离开身体,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再回来的时候,身体已换了一个新的。”

这件奇遇,原振侠十分引以为豪,所以常常举出来,作为他经历之奇的例子。

陈昌听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过了好一会,他才连连点头──也不知是同意原振侠的话,还是另有用意。

他吸了一口气,原振侠又替他斟满了酒──他不知道陈昌的酒量如何,但是知道这种英国麦酒,对中国北方大汉来说,两三斤不算什么。

陈昌又想了一会,才道:“长话短说,当年我逃荒,又遇上了拉夫,被拉进了绿营,去打回子。”

原振侠呆了一呆,因为陈昌的这番话,确然要消化一番,才能明白。

首先,要知道时代背景──那是至少一百年之前所发生的事了。

算起来,那是清朝同治年间的事。他提到的“绿营”,是清兵的军营,就是在清装电影中常可以看到,制服的胸前有一个“勇”字的那种兵丁。

那就是说,他在逃荒的途中,叫人当壮丁拉了,强迫着去当兵了。

而当兵的任务,是“打回子”──那时,太平天国和东路的捻军造反,多半已经以失败告终;而在大西北,黄沙漠漠,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又有西路捻军兴起。西捻和回族人的关系十分密切,所以简单地说,就叫“打回子”。

这些,都是中国近代史中相当重要的事。而且那个时代,兵荒马乱,天下不太平,人命如草芥,是中国无数苦难年代中,较为突出的一个时期。

原振侠花了几秒钟,消化了陈昌的第一句话,向陈昌点了点头。陈昌有点不好意思,可是神情却十分佩服:“原大夫究竟是读书人,这种陈年旧事,也一听就明。我对小猪儿讲,他就不明白。”

雷老的生活阅历虽然丰富,但是不读历史,自然也无法知道所有的天下大事。

原振侠点了点头,示意陈昌继续说下去。

陈昌脸上的肌肉,忽然抽动了几下,他接下来的话,道出了他面肉抽搐的原因。

他道:“那仗打得……人和人杀得都红了眼,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人。刀在你手里,也在别人的手里,你手里的刀不去砍人,别人的刀就来砍你,所以你要拚命去砍人……我第一次开仗,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我却不知道一刀砍下去,从人的身体中,可以涌出那么多血来……”

他双手用力在脸上抚摸着,又在面前挥动着双手,像是想把那可怕的记忆赶走。

原振侠知道,那至少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他一回想起来,还是这样可怖,可知当时的情景,是如何惨烈骇人。

陈昌停了一会,才又道:“我打仗勇,不到半年,就升了,带着十来个兵。一次,遇上了回子的马队,回子在马上,往来奔驰像旋风,手中钢刀挥动像闪电。回子的马刀锋利得……我从来也没有见过那么锋利的刀,没有什么砍不断的。一刀把人头劈开,两半边的头,眼睛还能眨动!一刀把人斜砍成两半,是常见的事……”

陈昌描述着,用的是十分原始的语言,所以听来也就格外血淋淋。

原振侠听得很不舒服,就阻止了他一下:“行了,不必说得太详细了。”

陈昌却大提抗议:“详细?原大夫,沙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是怎么死的?我连万分之一都没有说上来。”

原振侠苦笑:“我知道,在沙场上,人命比泥还贱,总请你长话短说。”

陈昌吸了一口气,又喝了一口酒,这才道:“好,我那一小队人,转眼之间,就只剩下了我一个,死的全部都肢体不全。我在一个回子挥马刀,向我砍来的时候,架了一刀,仗着力气大,顺势把那回子的手腕抓住,拖下了马来,上了他的马,没命也似地逃!那一队回子,就在我身后,哗啦啦地追,眼看要是追上了,非被他们的马刀,砍成了肉酱不可。”

陈昌说得又紧张又激动,可是原振侠却并不为所动。

因为他知道,当然没有追上。陈昌没有死在回族骑兵的马刀之下,他活了很久,超过一百年,和他同时代的人全都死光了,他还活着。

原振侠急着想听,他如何和鬼魂住在一起的经历,所以绝不搭腔,好让他把这经历尽快说完。

陈昌轻皱着眉:“那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我朝西逃,血红的落日,就在我的前面。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忽然之间,眼前突然一黑,大团乌云,铺天盖地,把整个天都布满了。轰隆的雷声,一个一个焦雷,格辣辣地打下来,每一个都像打在人的头上。”

陈昌说到这里,向原振侠望了一眼。

原振侠豁出去了,心想,你喜欢慢慢讲,那就慢慢讲吧。所以他非但不再催促,反倒问了一句:“有雷必有电,那闪电呢?”

陈昌一听,大有忽然遇到知己之感,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拍:“可不是,闪电自空中直射下来,像是一道一道的灵蛇,打得人眼花撩乱。我一面逃命,一面心想,回子马队该撤队回去了吧?可是回子硬是咬上了我,一直在后面追。”

陈昌叹了一声:“这些回子追我,是想杀我,但结果,是造成了我的一段奇遇。”

原振侠大是好奇:“你正在逃命,忽然有一群鬼魂来救了你?”

陈昌道:“不是,那时,天色越来越黑,简直伸手不见五指。我看到前面,像是有一个峡谷,我急中生智,心想在平地上没有地方躲,奔进山去,找个地方躲也容易得多,所以就策马向那峡谷驰去。

“就在马驰到峡谷口时,那抢来的马,突然一声惨嘶,前腿跪了下来,把我掀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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