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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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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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恭敬敬请他喝酒。比如九月他在新化拜店凌兴隆、胡德昌、戴永隆、孙义盛等八家,“十五早请酒,席极丰盛,且恭,又共送钱十二千文”。传统时代,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经营风险很多。结识了一位翰林,自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所以曾国藩所获颇丰。比如他在宝庆城内拜了四十四家湘乡店铺,收了十二千九百文,平均每家收了三百八十四文。城外四十六家,收入三十六千六百文,平均每家收入七百九十五文。

曾国藩拜客过程中所收的钱财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等。一般来讲,送钱多少,要根据双方关系亲疏、施与方的地位和财力、双方过去的人情往来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授受双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达数十两,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然而有时双方并非心有灵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对新科进士大表欢迎,引导他去拜祭扫墓,请他书写对联,但提到贺礼,却不痛不快,导致曾国藩十分恼怒。比如他四月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管人又请他写字,又请他扫墓,折腾他好久,过后却提出手中无钱,贺仪须等到八月时再送,曾国藩当时勃然大怒,严厉训斥了他们一顿。四月初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道:“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扁,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四月十二日记载,曾国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请人说情给曾国藩赔了不是,还送了一部分钱。“松陂请人说情,送押钱六十四千。”

那么,曾国藩四次拜客收入总共多少呢?首次拜客从岳父家拜到塘头湾曾祠,二十三日由塘头湾回家。时间不长,只有七天,范围不广,都是至亲,收入也不多。曾国藩自己统计了一下,共收入二十一千一百八十文。清代铜钱兑换白银的比率,大约是一千五百文兑换一两。这样算来,曾国藩拜客一周,收入约十四两白银。

首次拜客不过是小试牛刀。接下来曾国藩又有三次拜客,时间路程特别是收入均大大超过第一次。第二次拜客中,仅三月初七日至三月十一日在湘乡县城的四天,曾国藩就收入钱十二千六百文,银四十一两八钱。我们按《湘乡曾氏文献》账簿将第二次拜客收入逐笔相加,总收入为白银三百九十六两二钱三分。

第三次拜客收入,曾国藩自己做了这样一次总结:

三月二十九日出门,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计得现钱、轿钱、下人钱五百XX(原文如此)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第四次拜客,按《湘乡曾氏文献》流水账簿逐笔相加,合计收入白银五百九十七两一钱五分。

以上四次,以白银合计,共为一千四百八十九两一钱二分。



这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的收入,相当于今天多少钱呢?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斤五六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黄瓜每斤二文上下,葱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于一亩良田只要三十两银子。这样说来,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可以买五十亩良田,或者四万斤猪肉。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两白银值今天多少钱。因大米的价格最能体现白银等货币的购买力水平,所以我们就借由米价来换算一下。道光八年,苏松米价每石一点五四两。也就是说,每斤值银零点零一两,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价每斤二元左右。那么当时一两银子就是值现在二百元人民币。

以此衡量,曾国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白银,合今天人民币二十九万左右,堪称巨款。



除了在家乡把戏时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国藩北上入都为官时沿途拜客收入也相当不菲。上至省长(巡抚),下至县令,乃至学官,他都拜到。一路北上,收到馈赠共计约五百余两。根据以上记载,总计曾国藩所有拜客收入,在两千两以上,合成今天的人民币,可达四十万元。

多年之后,曾氏在家信中回忆起这段经历,显得颇为后悔:

我自从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这是后来的悔悟,当时困窘中的曾国藩面对这些馈赠,似乎并无犹豫。因为这么多银两,作为将来京官生活的预备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国藩还主动向他人借钱。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记中说“路费,大启已诺”。

第三节 替人打官司赚“外快”

除了接受馈赠和借贷,“干预地方公事”,也是曾国藩收入的一个来源。

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为官之后,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讽谏他们洁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务。苦口婆心,反复申辩。比如他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给人的印象是他向来谨言慎行。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这样的事他自己也颇做了几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经人劝解,旧佃户仍然“强悍不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他“辰后(8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的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衙告状。他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开始“判断乡曲”,调节地方纠纷了。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五月十七日日记记载,曾氏一族与伍姓一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

绅士在中国基层社会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于费孝通称中国为“士绅社会”。曾国藩的此类举动在当时并不招物议,盖因乡绅的一个重要社会作用就是“判断乡曲”。一般情况下,地方官视民间普通纠纷为细微之事,不愿意为此开堂审案。县令收到这类诉状和禀呈后,通常会写上简短的批词,批付地方,促使双方调解。在这类调解中,乡绅通常都是主角。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事实上,“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有了以上这些财源,曾家气焰当然不同。在中举之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而入京之前,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绵布小袄、棉袍套、绵圆袍、绵套裤、棉马褂、绒领、棉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原来那些和曾家后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族人对“曾大老爷”态度也发生巨变。六月初三日曾国藩日记记载,本家曾永兴见到他,居然手足无措,吓得说不出话来。则曾国藩本人的“官派”、“威仪”显然也有可观。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和光同尘的庸员而已。

第四节 翰林曾国藩的日常支出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到达北京,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极顺,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试成绩突出,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授任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如此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经济生活的主旋律。有两个证据可以很好地说明他的窘迫情状。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文】十九年十月【人】曾国藩【书】进京为官【屋】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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