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三国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幻想三国志- 第4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哦?”姜榆道:“原来是阿狗和阿驴你们两人捡的,喂,女人,你看见了吧,既然你是我的手下捡回来,自然是属于我的人。”

姬霜听得大怒,一方面又想:“怎么有人取名叫阿狗、阿驴的?”

“这样吧,”姜榆不理会她脸色大变,继续自顾自的道:“我来给你取个名字……嗯,你是在那个每天清晨会出现红色大野鸡的山谷发现的,以后我们就叫你……阿鸡吧!”

阿鸡这个粗俚的名字只听得姬霜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同时倒也理解了阿狗和阿驴名字的由来。正要说话,却听得公孙轩辕笑道:“大哥,她长得这般美丽,你却叫她阿鸡,未免有些儿不太合适。”

“什么美不美丽的,女人不都是一样?”姜榆道:“不然的话,轩辕老弟你头脑好,帮我取个好听点的名字罢。”

“嗯……”公孙轩辕沉思半晌,道:“每天早上会出现红色大野鸡的山谷?那所谓的野鸡,应该是指凤凰谷的凤凰吧?清晨的凤凰,晨曦中的凤凰……有了,就叫她‘凤曦’如何呢?”

“好啊!”姜榆叫道:“轩辕老弟,人家都说你聪明,果真不错。”

姬霜见他们居然并不问自己,就这般瞎起哄的取起名字来,再看公孙轩辕和姜榆熟稔的样子,只觉越来越奇,心想:“莫非这个蛮子真的不是温青,只是长像相似罢了?”

却听得蚩尤问道:“大哥,你说要把她送给我们其中一人,却是送给谁呢?”

“呵呵,”姜榆笑道:“大哥认识你们多年,早看出来你们两个人都喜欢这个小女孩儿,送给谁对另一个都不公平,这样罢,不如你们两个人,来比武,胜的人就把她带回去,如何?”

“比武?”公孙轩辕笑道:“那可以不用比了,他只要出一根手指,就捏死了我,还比什么?”

姜榆道:“你放心,我知道你不擅长打架,但是你的部下里面能人众多,你就挑一个最强的出来,只要他能胜,也就算是你胜了。”

公孙轩辕只得点头苦笑,他知道蚩尤武勇过人,自己的部下虽有不少好手,却绝不是他对手。然而他对大哥姜榆却是极为敬重,当下也就不再异议。

姬霜听他们煞有介事的讨论起比武招亲的事来,心中只觉好笑,这时姜榆又道:“好,就这么说定了,比武的日期,就定在一百天后吧,现在大家肚子一定都饿了,那么……我们一起吃饭。”

公孙轩辕和蚩尤同声应好,姬霜本待立刻离去,但听他说到吃饭,却觉腹中咕噜作响,倒也真饿了,便想:“先去吃个饱,再行上路。”

心下计议已定,就随着他们三人进到村子中央最大的一栋木屋里。屋内地上挖了个洞,看来是生火用的,果然不久便有人拿了木柴和火引进来,在洞里生起了火,接着又有人抬着一口剖肚宰杀完毕的野猪进来。

姜榆等人自顾自的谈话,姬霜看着下人们料理野猪,只见偌大一口猪,什么佐料香料也没加,就整个放在火上烤了起来,心里不禁想:“果然是蛮子,这样的吃法,还真是简单。”

一会儿猪烤熟了,倒也香气四溢,姬霜是真饿了,自顾自割了肉便吃,一边听他们谈论各自部落的事,慢慢也对于这三个自称霸主的部落有了些了解。

姜榆是受另两人敬重的大哥,拥有最大的一个部落,除了这个村之外,附近的一百多个村皆是他所有,总计人数有几万人;公孙轩辕则拥有次多的人,他头脑聪明,和部下一起设计了一些武器,使得他的部落人民有较佳的战斗工具;而蚩尤年纪最小,部落属于南方的巨人族,虽然数量较少,但巨人族个个力大无穷、勇猛善战,蚩尤正是这巨人族中的狡狡者。若真要打起来,恐怕还是蚩尤的部落战斗力要强得许多,所幸他们三人以姜榆为首,各自井水不犯河水,从未有彼此征战的事发生。

姬霜听得这三人的部落竟如此庞大,越来越是大惑不解,心想:“他们不像在说谎,然而照这样看起来,这可是不小的三股势力啊!怎么以前我从未听过?到底我是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又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她这时已感到事情不对,细细回想昏倒前的事,想起姬轩一剑刺入吕布魔人体内,然后就是一阵强光……

“对了!”她突然想到:“那时的感觉,跟当初被送到天外天的感觉很像,莫非是左慈那老家伙为了阻止轩弟杀死吕布魔人,才施法将我们送到别的地方,而且……而且……”她看了正大口吃肉的蚩尤一眼,又想:“这个蚩尤,武功如此之高,莫非不是同名同姓,而是,他就是水镜师伯所说的那个上古魔灵?而且师父也说过,在上古时代,天地间灵气未散,四处充满奇形怪状的魔物,这不也跟蚩尤所说的不谋而合?这么说来的话,我岂不是被左慈给送到了几千年前?然而轩弟却在何处?他也在这个时代吗?”一想到姬轩说不定被送到了另一个时代,心中不禁凉了半截,再也吃不下了。

姬霜本是聪明之人,这番猜想对了八成以上,只除了送她来到远古时代,并不是左慈所为。

众人吃罢饭,公孙轩辕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部落一趟,挑选比武的人。”姜榆笑道:“你这回可是认真起来了,好,百日之后,你定要带人到这里来,跟蚩尤老弟比试一番,这段时间内,蚩尤老弟和凤曦就先在我这里住下了。”

“且慢!”姬霜突然道:“要我住在这里也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哦?”姜榆道:“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姬霜道:“我有一个同伴,至今还下落不明,在等的这段期间,我要你天天派人与我去找他。”

姜榆尚未回答,蚩尤便抢着道:“没问题,凤曦,我可以陪你。”

“呵呵,”姜榆笑道:“有他保护你,你想去哪里找人都没有问题了,不过我倒是第一次看到蚩尤老弟这么体贴,凤曦,看来他很喜欢你啊!”

姬霜不语,她心中打定主意,不管找不找得到姬轩,百日之后,便要离开此处,和蚩尤或公孙轩辕的婚事,她自然是绝不考虑的。

公孙轩辕告辞离去,蚩尤则痴痴的望着姬霜。

且不说姜榆的部落这里蚩尤每日陪姬霜出外寻人,却说公孙轩辕带了数十随从和快马,离了神农部落,即日便启程回家。

他的随从中,除了会使咒语的叔均外,都是擅于打斗的战士,在行程中保护他不成问题。众人纵马行了半日,天色已经渐晚,叔均便道:“主人,要入夜了,今晚在哪儿歇息?”

公孙轩辕点点头,向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忽然脸露喜色,道:“前面不远处,就是发现凤曦的那个山谷罢?今晚咱们便在那儿歇息,明天一早,大伙儿都来看看晨曦中凤凰振翅高飞的美妙姿态。”

叔均笑道:“这个自然好,凤凰并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附近也不会有其它魔物出没,确实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众人立即兼程赶路,终于在天将落日之前来到山谷边,随从们立即升火,准备露宿。

叔均来到公孙轩辕身边,见他正坐在一块大石上,呆呆的看着山谷,便也在他身旁坐下,道:“主人,你很喜欢凤曦吧?”

公孙轩辕沉默良久,才叹了口气道:“那当然,凤曦跟所有我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一见便令人神魂颠倒。只可惜我这一路上思前想后,都想不到有谁可以跟蚩尤一对一打斗而能获胜的,叔均,你说,我们有机会赢吗?”

叔均道:“让我想想。”

他说完便陷入了沉思,不一会儿,天色全黑了,连月光也被云块遮住,四下一片漆黑,山谷里面隐隐约约现出红光,那正是由栖息在谷中的凤凰身上所发出。

等到随从们生火、送上食物,叔均才吐了口气,道:“主人,我想并非没有机会,等我们回到有熊,先举办一个比武大赛,选出一个最厉害的人,我再努力研究能够使人变得强壮的咒术,或许就能和蚩尤一拚。”

公孙轩辕微现喜色,道:“好,那就有劳叔均你了。”

当夜无话,次日清晨,山谷中传来的一声响彻云霄的啼叫将众人由梦中惊醒,公孙轩辕睁开眼,正好见到远处的山顶射出第一道日光,不一会儿,眼前突然大亮,只见一大一小两只火红色大鸟拖着七彩的长尾冲天飞起,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便朝东急速飞去,很快消失在天际了。

众随从看得惊叹声四起,公孙轩辕心中喝个辨,不禁脱口道:“好个凤曦,我必定要得到你!”

用罢早饭,一行人拔营纵马再行,绕过山谷,叔均道:“再往前不远就会经过羽民国的国境,大家可得小心些。”随从们齐声答应,他们知道羽民国除了终年有异常的飓风吹袭,国内更住着一种半人半鹰的鹰人,能在天空飞翔,力大无穷,要是被它盯上,往往惨遭撕裂吞食。

不过鹰人乃是独来独往,只要结伴而行的话,它们通常就不敢发动攻击。

众人催马便行,约莫正午之时,来到一个一望无际的平原,原野上寸草不生,布满了尖锐的岩石,岩石被太阳晒得发烫。

“羽民国到了。”叔均说罢,手一挥,众随从立刻纵马变换队型,将公孙轩辕及叔均围在中央,这是为了避免鹰人偷袭。

在原野中默默行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凄厉又尖锐的叫声,叔均眉毛一扬,道:“大家小心,有鹰人接近!”

随从都拿起了武器,往声音来处看去,只见果然有个黑影在渐渐接近,没多久看得分明,正是一只浑身覆满羽毛,尖嘴利眼的鹰人。它飞得极低极慢,而且摇摇欲坠,似乎受伤了。

鹰人不断哀号,也没发现地上行走的叔均一行人,终于在距离众人数十步之遥的地方落了地,仍是哀叫着。叔均仔细一看,只见它的左侧腹有一个伤口,深红色的血正泊泊流出。

“它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叔均道:“大概活不久了。”

话才说完,另一阵鸣叫声在远方响起,声音来得极快,彷佛前一刻还在极远处,一眨眼便已来到身前了。叔均大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