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月亮听见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别让月亮听见了- 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后来,我的爸爸在建筑设计这个职业上赚了不少钱。把我的爷爷奶奶牵进了城市里生活,为他们买下了一套类似于家属院的房子。邻里间的联系很紧密,所以爷爷奶奶住的也很舒心。我们搬了新家,住在一个漂亮的小区,小区里花园、草坪、凉亭、假山,应有尽有。我家住在三楼,这里的邻居间几乎不说话,虽说同住一栋楼,但见面都不说话。我一下子有了陌生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没有人像郊区的爷爷奶奶家的邻居一样,见面会夸我乖、给我自家的水果、糖果吃,也没有伙伴。那几天,我讨厌这个地方,每天都在怀念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的日子。

我们的新家装修得很华丽,木制的红棕色地板、白色的皮质沙发,金色的吊灯。吊灯那古朴的样式和花纹,让我感觉似乎生活在宫殿一般。那时候,电视里还在播放着《白雪公主》这部动画片。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雪’字,所以我常常以白雪公主自诩,我的家,就是最美的城堡。

搬家以后,我爷爷奶奶住过的老房子也就闲置了下来。老房子的钥匙我们有一把,我的爷爷奶奶也有一把。我回去过几次,是和我的爸爸妈妈一起回去的,但是,那房子让我感觉空荡荡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我轻抚着那把摇椅,感受着上面残留的温暖的气息。那些儿时的玩具依旧摆在那里,上面有薄薄的一层灰尘。我用我的手绢轻拭它们,让它们洁净如初。

之后,我就几乎没有再来过这里了,这里有过让我无比依赖的温馨的家,现在却一丝温暖也感觉不到了,只是徒劳的增添哀伤。

最近的一次回到这所老房子时,我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了。身边是我的男朋友——徐鑫。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我身边的姐妹几乎都恋爱过,但我没有。我讨厌一个男生见过我几面就跑到我面前说他喜欢我之类的话。和我说这些话,哼!我才不会相信呢!看到漂亮女生就追的男生,有几个专情的呢?短暂的专情后,如果他们找到了更漂亮的女孩子,就会抛弃原来的女朋友。虽然我也有追求着,但从初中到现在,我都一一拒绝。我虽然开朗,但那并不代表我很开放。对于男女关系,我一直保持着合适的距离。

直到后来,有个男孩子对我紧追不放,我拒绝过他好几次,最后,我连话都不和他说了。我原以为,这样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知难而退,毕竟整个年级的女生还有很多。但是,我错了。有一天,在我和徐鑫一起回家的路上,我们刚刚拐进一个小巷子里,他竟然拦在我们前面对我表白。关键是徐鑫在我的旁边。我偷偷看了看徐鑫,我怕他误会,误会我是那种随便的女生,也怕他误会我和那个男生的关系。他见我看向他,主动把我护在身后。站在他身后,我细心的观察着他结实的臂膀,有他把我护在身后的感觉真好,我好像就这样一直在他的保护下生活。也好希望,他早一天明白我对他的感情,那种感情,也许就是我一直不明白也不曾触碰过的爱情吧!

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个男生竟然又找来了一个像社会青年的人。徐鑫不愿让开,他想保护我不受一点点伤害。最后,那个社会青年竟然掏出了一把刀!一把弹簧刀。那一刻,我多想站在他的前面,他们要找的人只是我,和徐鑫无关。我只要点点头答应他们的条件,和他交往,徐鑫就不会受到伤害。但是,那样做了的话,我就再也不能反悔了,一旦我在将来的某一天提出分手,他这样的男生,又会让我轻易离开吗?即便真的能很好的分开了,认识许多不良青年的他,又会让我好过吗?我那时就会是一个和不良少年交往过的女孩子了,如果将来我对徐鑫说我喜欢他,他又会接受我吗?

一串串的疑问让我心里好乱,我最终没能跨出那一步,我选择了自己的幸福。对不起,徐鑫,此刻我才发现我自己是这么的自私。我抓紧他的衣袖,轻声对他说:“徐鑫,不要去。”

他挣脱了我,给了我一个充满自信的微笑:“放心吧!我能应付。”

我相信他,就像相信他坚实的臂膀一样。

当那个社会青年挥舞着雪亮的弹簧刀时,我还是吓坏了。这种只应出现在电影中的镜头怎么能在现实中上演?我忍不住内心的恐惧哭了起来,啜泣着无力的喊着:“不要,不要。。”他们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依旧缠打在一起,那把刀每挥舞一次虽然没有伤到徐鑫却好像扎在了我的心上,刺得我生疼。

我在那里无力地哭着,我多希望这时能有一个路人来把他俩拉开,但是没有。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祈祷徐鑫不要有事。上帝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祈祷,徐鑫竟空手抓住了他的刀刃,然后把他踢飞了出去。我这时才稍稍松了口气,徐鑫的指间有鲜红的血液流下,触目惊心。他们吃了亏,逃命一般消失在了一个胡同里。

徐鑫露出一个轻松地笑,走到我身边,推上自行车,对我说:“夏雪,麻烦解决了,咱们走吧!”他指间的血液还在滴下,他却还装作没事一样向前走。我站在原地没有动,他走了几步,发现我没有跟上,回到我跟前,用另一只干净的手为我擦泪。我无声的躲开了,不顾一切的抓住他受伤的手,把我的手绢覆在上面为他止血。从那天起,我亏欠了他很多,很多。

“我叫雪,下雪的雪,我叫夏雪。”这是我想了好久的开场白,保证他听了以后不会轻易忘记我。

我业余的时间喜欢去书店找素材,素材的种类有很多,好的词语、优美的语段都会在我的摘抄本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也是我总是带着一个大大的摘抄本的原因。很奇怪,我每次去书店都会碰到他,无论哪天,我都会遇到他。似乎他除了在学校里出现就是在书店里,每天的生活就往返在这两个地方。

他看书时很专心,好像无论什么都无法干扰到他,只有在他因看书疲倦时抬起头来极目远眺时,我才得以偷偷看一看他的容貌。他并不是帅哥的类型,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特别的‘书生气’,充满了文艺气质,这样的男孩子,对待外界事物总是淡淡的,平凡却让人印象深刻。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看书就不顾一切的人呢。我注意到他偏爱饶雪漫和明晓溪的小说。当我最后一次半蹲在他的身后想看看他在看什么小说时,我保持着那个姿势呆了好久。最后,他看书看累了,抬头向前眺望了一会儿,竟没有发现我在他后面。当他戴上眼镜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看了一下身后,发现了正在偷看的我。我看着他傻傻的表情忍不住笑了。

在我的意料之内,我的开场白让他几秒钟没反应过来,本小姐的计划成功了,先把他的名字搞到手。我很坏吧?我也这么认为。

我和他在相邻的两个班,有时下课便会在走廊里碰到,我向他挥挥手,叫他的名字。他只是含蓄的点点头,作为回应。这样木讷的男孩子,真的很有趣呢。我的好姐妹们向我打听他是谁,我赌气说他是我的男朋友,谁叫她们都恋爱了呢,就剩我一个还是单身。那次我是半开玩笑的和她们说的,实际上我和徐鑫的关系,离恋人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呢。再说,我几时触碰过‘爱情’呢?姐妹们说我应该找个更帅的男孩子,两个人在一起才般配。再帅又能怎样呢?还不如找一个博学多识的。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他的什么,也许,我喜欢的就是他看书时的那一份专注吧!我也喜欢看书,这似乎是一种缘分。

我还记得我和他第一次去吃饭似的情景呢,不知道为什么,多了一个‘灯泡’在旁边,我说不出话来,徐鑫竟然只顾吃,真是气死人了。我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以去厕所为由离开了一会儿,顺便付了饭钱,然后回来对他们说要吃一次霸王餐,三个人出了饭店以后谁先跑到书店谁就赢了,最后到的人要回来付饭钱。我刚说完,就拉起徐鑫向外跑,顾不上女孩子应有的矜持。我和徐鑫把那个叫智言的落下了好远,他只能无奈地走回去‘付钱’。徐鑫有点生气了,我和他解释清楚他才原谅我。我们两个坐在街心公园的假山上,星空很美,我喜欢看星星,它们似乎是眼睛般注视着我们,又像一个个小火星,照耀着我们。在它们的围绕下和徐鑫谈心是我经历的最浪漫的事了。从言语中我发现他是个心思细腻的男孩子,虽然平时不爱说话,但他的情商并不像他的话语一样少。他简短的话语,温暖了我,尽管如此,他送我到家后,我还是望着他远去的、挺拔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因为,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城市了,我的爸爸要去另一个城市工作,妈妈要去照顾他的日常生活。所以,我也不得不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城市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天。圣诞节的前一天,我收到了许多苹果,有姐妹们送的,有同班同学送的,还有他送的。我只留下了三个苹果:一个他送的,两个姐妹们送的。剩下的都送给他当圣诞节礼物了。苹果贺卡上的文字我不敢看,我知道其中不乏某些类似于情书的东西。我想让他知道,我心里只有他一个人,希望藉此他能明白。

他的生日聚会很简单,我思索了好久送他什么礼物比较好。既然他喜欢看书,那我就送他书吧!他喜欢饶雪漫,那我就送她饶雪漫的小说全集。

那种作家小说大合集我们这里的书店没有,我抽出一个礼拜日的时间去了趟北京,在西单广场附近的最大的新华书店里,我找到了它。我拎着那盒沉重的书,就像手里拿着的是希望一般踏实。我不在乎我用多少钱、走多少路为他买礼物,我只在乎他是否对这份礼物满意,仅此而已。

徐鑫,我从没送过别的男生礼物,也不曾接受过别的男生的礼物,除了你。我对你的心意,你真的不明白吗?好吧!至少在我走之前,我要给自己些能让自己将来觉得美好的回忆,回忆里只有你一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