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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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饕家-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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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公司」,再不然就是「厨房有什么菜,就送上来,不必问我菜单」。看起来很随便对吧?而且每次吃完饭后也没说什么话,不赞美也不抱怨,好像随便给他一块面包填肚子也行的样子。事实上,才不是那样咧!

  不过,以上都只是我的认为啦,我也不敢保证说自己猜的准没错。我服务他的时间又不久,以后也没机会观察了。也许他其实真的一点都不

  桃,都是我一个人在乱想。姑妈管家妳不要太放在心上哦。

  啊!有五百字了!太好了,下个月见。

  回复讯息

  审阅人:奉总管

  审阅日期:2008 / 04 / 27

  月志注记:留件,不呈交奉主。

  留件事由:1 .本件纯属家书。2 .此期间J03非服役期,无须呈交月志。

  3 .下次再提到「五百字」,以后就给我写五万字过来!

  4 .小姁,妳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每次发表一点点看法,就要立即雅卸掉责任,妳到底是对自己的观察力多没信心?给我振作一点,听到没有!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奉姁对于工作的要求向来很简单,就是不要让她觉得太累就好。

  「乐在工作」这个名词,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存在,但因为似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这句口号呼得很好,没人出声反对过的样子,所以向来合群的她也就不好强出头的指出这句话怪怪的,她没办法表示同意。

  她就是一个这么合群的人。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她的主张;大多数人会做的事,她就去做。这是一个群体的社会,合群是很重要的。小娴说她是地麻糟,很没个性,捏圆就圆、压扁就扁,软软的摆斓。对于这一点,她有小小的抗议过,与其说她是地麻糟,还不如说她像水。

  《 道德经》 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

  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畦,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

  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 … 」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 …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他想,他应该是个非常不重口欲的人吧。回国后,可能是工作愈来愈忙碌的关系,他近来渐渐的不常在家中吃早餐,有时家里送来的午餐食盒,也都是原封不动的提回去。他常常忙到忘了应付肠胃的需求,而一旦错过了饥馋的时间,也就不特别想吃东西了。

  他今天清晨五点半就出门,六点抵达医院,主要是前来探视一名住院的医院董事,陪他聊天与复健;老人家习惯早睡早起,对于能够起早的人特别有好脸色。为了日后接班计划的顺利,他趁早与这些大老建立情谊、取得支持是必要的。然后,顺便与医院院长开了个十五分钟的早会,提出他对医院新制度的看法。

  抵达公司后,立即投入工作中,连先喝口茶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八点之后,还要陪父亲开一场跨国视讯会议。所有的数据他都得先行看过、整理过,以便随时应付客户的询问。一路忙到了十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意看到小桌几上那两碗稀饭,才想到自己一直没有进食,整个早上只喝了三杯咖啡,却一点也不感到饿。

  这样实在不行。他告诉自己,就算再怎么不饿,也不可以让自己一直空腹下去。中午还要陪父亲去见客户,为了迎合客户口味,吃的肯定是泰国菜。那种又酸又辣的东西很伤胃,如果不先吃点清爽的东西挡着,他恐怕很快又得胃痛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两碗稀饭吃了,顺便评比一下两家的差异。不过是稀饭,使用的是相同的材料,怎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评价?问题出在哪里?

  将两碗稀饭都放进微波炉加热,微波完后,决定先从医院买来的吃起… … 他后悔了,舀了一口进嘴里,却迟迟吞不下去,最后还是吐在面纸上,把原来好不容易堆积起的食欲都给打消了。打算叫人进来把这两碗都处理掉,却又觉得如果没有也尝一口外面卖的地瓜稀饭的话,如何要求医院加以改进。

  所以他勉为其难的舀了好小的一口,迟疑的放进嘴里,面纸已经抽在手心备着了,就等着吐出来丢掉。然而,没有吐出来,稀饭很顺滑的从食道溜进胃袋,让他全身上下的细胞都放弃戒备,很快接受了这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稀饭。

  说不上是什么美味。他又吃了一口,默默想着:就是煮得很浓稠的稀饭,加上松软又具甘甜味的地瓜而已,别无其它添加物― 他将油条与菜脯蛋捞出来,放到另一个碗里去。可能,还加了一点点微量的肉骨高汤吧,不明显,但却可以把米本身具备的一点点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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