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饲主并不难寻,难的是一个真正爱它们的主人,看来小家伙的运气不坏嘛,竟然能遇到她。
于是,在余下的半个小时里,邓志滇万分郁闷地瞧着郑默详细地为她介绍关于小狗的种种。小宜更怕自己冒失遗漏什么,更向他借了纸笔,仔细记录他说的每一句说话。
“默大哥,你算一下狗粮、颈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多少钱,我明天给你送过来吧。”跟他非亲非故,已经白白要了人家一头小狗,江静宜纵然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叫人家连小狗的食粮、日常用品一起送赠吧。
“这个不用你操心,账嘛,自然有人会帮你付的。”郑默意有所指地瞄着双手提满东西一脸郁闷跟在他们后头闹别扭的某人。
“他?”江静宜歪着脑袋拿眼瞅了瞅他,末了淘气地吐吐舌头,扮着鬼脸笑说道。“还是免了吧。”她跟他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凭什么叫他帮忙付钱啊。
“你算算有多少,阿默。”邓志滇举手拦下一部的士,突然转过头来掏出钱包。
“不用……”
“不用?”郑默挑了挑眉,要笑不笑地瞟了某人一眼。“小宜,没人跟你说,这个店是志滇投资的吗?”
“啊?”江静宜顿时傻眼,这间宠物医院是那个无赖投资开的?
“什么投资啊?”邓志滇捏紧钱包,不满地瞪着好友皱起眉头。“都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枉你还记着。啊,说到这个,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账户里头那笔钱是你搞得鬼吧?”
“哦,那个呀,是去年的利润分成嘛。”
“见鬼的什么利润分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那是我预先给小薇准备的嫁妆钱!”邓志滇翻翻眼皮,毫不客气地给好友送去一记凌厉的眼刀。“真要还,你还给小薇好了。”
“十万元嫁妆钱,你疯啦!而且我是她爸爸,准备嫁妆这种事情是我的责任。”
“不好意思喔,你家郑爱薇叫我做干爹!”某人忽地抬高下巴,说得好不理直气壮。“我给自己的女儿准备嫁妆有什么不对?”
“呃?”郑默语塞了,眼眶微红地瞅了他好一会儿才嚅嗫出声。“就算、就算是给也不用那么多……”
“你太少见多怪了,阿默。你知道现在的人嫁女儿送什么嫁妆吗?动辄不是一辆几十万的车子就是一幢漂亮的楼房别墅,车子别墅嘛,小薇现在还用不上,说到底还是粉红色的人民币比较实际有用嘛。”
“志滇,你不用说了,反正我每半年就结一次账,利润我直接打到你银行账户里。”
“我下午就去银行把那个账户结束掉!”邓志滇得意地叫嚣,哼,看你的钱还往哪里打!
“我叫月薇把钱亲自送到你手上。”
“你……”邓志滇错愕地瞪大眼,不禁为之气结。“嗬嗬,阿默,我真想把你这颗木头脑袋拧下来给涮洗一遍!小宜,我们走,别管这种食古不化的人!”
“哦。”一直插不上话的江静宜努力憋住笑意,乖乖跟在他后面走,她想知道,那个只顾着争论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发觉耐心有限的的士司机早走了。
“咦?的士哩?”后知后觉的某人指着原本车子停驻的地方跳脚怪叫。
“人家早走了。”江静宜没好气地翻翻白眼,嘴里嘀嘀咕咕,“还等你们吵完不成?”
“你怎么不叫他多等一会儿?”
“我哪知道你跟默大哥要谈到什么时候?”江静宜一脸无辜地瘪瘪嘴,骨碌碌的眼珠子一转,忽然计上心来的她笑眯眯地叫住扬手想拦的士的某人。“等等,你先别叫的士。”
“什么?”尽管满心疑惑,邓志滇还是乖乖放下手,缓步走回她身边。
“这儿离我们家不是很远吧?”江静宜不答反问。
“我们……家吗?”明明知道她口中的我们家只是单纯指各自的家,听在邓志滇耳中还是打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跟小宜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可爱的家,一个只属于他们彼此的家。
“小宜,难道你想走路回家?”好友的痴呆反应真不知叫郑默好气还是好笑,不过,能看到自家兄弟的感情找到归依,他由衷为他感到高兴。
“嗯。”江静宜俏皮地吐吐舌头,呵呵一笑。“毕竟这边的路我一点都不熟悉,我想趁机认一认路,下次再来默大哥你这儿就方便多了。”
“走路回家没问题,”对她的提议邓志滇倒是没意见,他先从那堆杂物里挑出一个颈箍利索地套在小不点脖子上,接着又掏出一条绳子勾好,然后干了一件在脑子里演练了不下二十遍的事情——把那个碍眼的小家伙从小宜怀里拎起,直接丢在地上。“让它自己走吧。”
“喂,你放就放,不能轻点吗?”许是某人的动作有点粗鲁了,小家伙四肢刚粘地就呜咽着直往她脚边扑,江静宜心疼地摸摸它的脑袋,气呼呼地抬脸瞪了某人一眼。
“我怎么就不轻了?”满身的醋味快要溢出来的邓志滇不由委屈地睁大眼睛,“如果我想弄痛它,哪用搞这些无谓的小动作?捏紧拳头直接开扁好了。”就这个小不点,还承受不了他一拳呢。
“你敢!”江静宜连忙把小不点护在身后,紧张兮兮地瞅着他。
[正文: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眼看心上人一副母鸡护小鸡的架势,再联想到自己在小宜的心目中竟然连头狗都不如,邓志滇后悔得直想撞墙,啧,都怪自己,明知道小宜喜欢可爱的东西,没事干嘛把小宜带来阿默的店啊?还那么倒霉地让她瞧见那个爱粘人爱撒娇的小家伙。
“阿默,都是你啦,早叫你把它卖掉,偏偏说什么等一等!”但觉满腔恼火无处可发的某人迁怒了。现在买主是等到了,却是他最不乐见的,试问哪个男人喜欢谈恋爱时,恋人分心去关心这么一颗大灯泡?
“呵……”哑然失笑的郑默再次领会到,好友的醋劲真不是普通的大呀。“有什么不满就找你干女儿小薇去,是她一直嚷嚷说舍不得小……啊,小宜,你给它安了什么名字?小不点吗?”
“嗯。”江静宜连忙点头,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个扁着小嘴眼泪汪汪的小女孩。“呃,默大哥,我把小狗带走,小薇一定会难过吧。”
“对呀,小薇知道你拐走小狗,一定会水漫金山寺,哭得淅沥哗啦!”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头、点头,再点头,想方设法就是把小狗从小宜身边踢走。
“真、真的吗?”江静宜皱起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咬紧嘴唇紧紧盯住躲藏在她身后的小家伙,眼里满是不舍。
“小宜,不要听他胡说。”好气又好笑的郑默忍不住扬手给了好友一拳,可惜被他机灵地躲开了。“哭几声是难免的,毕竟小薇看着小狗出生长大嘛。但如果小小每生一窝小狗都要留下一两只来自己养,那还得了。”
江静宜想像着屋子里挤满圣伯纳犬的情景,不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你也觉得那副情景难以想像吧。”郑默一脸了然地摇头苦笑。“小薇是小孩子心性,举凡看到任何可爱的东西都想要,但过不了几天,她就会忘掉小狗,喜欢上别的东西了。”
眼见踢走小狗的计划落空,深受打击的邓志滇像匹战败的战马,垂头丧气地不停拿脚上的运动鞋踢着刨着坚硬的水泥地出闷气。
如果不是顾及某人的面子,郑默恐怕早已笑翻了。这是他认识了快三十年的邓志滇吗?但一想令好友变成怨妇的人是自己,郑默但觉一桶冷水兜头淋了个透心凉,别看志滇平时大大咧咧,其实有时挺爱记仇哦。
记得第一次跟他交集,是刚上幼儿园,那天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一向特别喜欢苹果的他不用多久就嚼光吃净。一轮自由活动回来,觉得饥肠辘辘的他眼尖地瞧见前面桌子上有颗红苹果,一时抵不了诱惑的他就顺手拿起吃了。岂料,才咬了一口,苹果的真正主人就板着一张小脸,气呼呼地抡起拳头冲他嚷嚷——苹果是我的!呐,还你!当时他傻呼呼地笑着,双手自动把苹果奉上。他没有接,只是瞪大眼睛望了他好一会,然后赌气坐回小椅子里,闷不吭声。
第二次交集的地点,依然是幼儿园,事情的起因?——苹果!不过这次轮到他摆在桌子上不舍得吃,却被别人捷足先登咬了一口。他气得一把揪住始作佣者,大声叫他赔。那知道他脸上毫无愧色,还振振有辞地说了两个字——打平。说完,他把苹果塞回他手里。见鬼的什么打平?!最爱的苹果给个莫名其妙的人给咬了一口,郑默怒了,冲上前去跟他扭过一团,直接开扁。事情到最后当然是被老师拉开、训话。然后他才蓦然想起自己之前好像亦做过同样的事情,不过,这个叫邓志滇的家伙也太爱记仇了吧。好歹那已经是开学初的事情,现在期末都快来了。
经过那次拳头交流,他们没有成为仇人,竟意外地变成好友。一次无意之中说起往事,郑默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等了那么久才实施“报复行动”?如果换作是他呀,一早就咬回来了。邓志滇一脸不屑地冲他翻白眼——还说哩,你这小子,哪次老师派苹果不是第一时间放入口里?我哪找到机会报复回来呀?
由此可见,他这位好友是天才,小小年纪就对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句话理解得非常透彻。只是、只是刚才自己为了图一时之快,罔顾某人俩眼几欲喷火,硬把小不点送给小宜……想到这儿,郑默但觉一阵寒风吹过,|奇+_+书*_*网|粒粒鸡皮疙瘩从手臂一直往上窜,叫他背脊微微发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阵子没事还是不要在志滇面前露面了,否则,天知道会遭到什么报复呢?
“默大哥,那小狗我带走啰。”江静宜哪知道他的心思,呵呵笑着地跟他道再见。
“哦,好、好。”郑默这个当主人的很尽职地摆摆手,意识到好友用那种愤愤的眼神一直凝视着自己,他赶紧亡羊补牢,希望为时不晚。“小宜,小不点虽然是小狗,但你也不要抱它太多(因为有人会因此而大吃干醋,当然这句话他聪明的选择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