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这样报道:“这场拍卖,破天荒地将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对传统的国有土地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观看了这次拍卖会。”
主持拍卖的市府副秘书长王炬满意地答记者:“这个地价比政府的期望价要高得多。7月1日市政府土地管理改革方案出台以来,包括12月1日公开拍卖在内,已用三种不同形式有偿转让了三块土地,得到了两千三百三十六点八八万元的土地使用费。在这之前的1985、1986两年,全特区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不过是两千三百多万元。”
这场土地拍卖会之后的第二十八天,也就是12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
其后,全国许多城市参照深圳的做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制度。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把禁止出租土地的“出租”二字删去,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最根本的基石,就此奠定。
与此同期,经过前几年的摸索,我放弃了做饲料的方向而转做电子仪器,并组成了深圳现代科仪中心,之后又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字母缩写MEC)。
1988年3月1日,深圳市政府发出红头文件:赛格集团、城建开发集团、物资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等六家大型国营企业实行股份化。
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全力以赴进行股份化筹备的推进。
新成立的股份化筹备小组招聘了三位秀才:清华大学青年教师孙路、来自武汉的青年干部李杰、西南财大研究生冯佳。孙路负责文件起草和宣讲,李杰负责同各职能部门的联络协调,冯佳则扮演智囊及吸收社会资金。
看着三位新鲜面孔围着我团团转,总部的老职员自然看不惯,销售部经理詹宏祥公开表示藐视:“别看他们忙活儿,赚钱还得靠销售部。”
一些老职员在一起议论时,更干脆称三位秀才为“老板身边的三位‘公公”’。
“我们在一线搞产业化,搞散件组装,搞融资,搞贸易推销,怎么突然冒出来三位‘公公’鼓唇弄舌,安的什么心?”员工对股份化改制的抵触情绪逐渐显现。
作为国营公司,即使是特区新建立的企业,员工仍不愿放弃旱涝保收的“大锅饭”和“铁饭碗”。老员工推荐了詹宏祥、高建明为代表向我摊牌:“公司股份化改革完成就不是终身制了,我们突然失去了靠山,要是被公司开除了不得上街要饭?干脆把这几年赚的钱分光,之后你怎么做都行。”接着,在召集的老员工座谈会上,有人发出了“先于股改进行住宅私有化”的呼声。
根据蛇口中华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截至1988年10月),万科净资产为一千三百万元。
其中住宅资产占了五百万,如果把这部分资产分了,公司资产将缩小近二分之一,不利于增资扩股。我自然不会妥协。
通过轰炸式的宣讲、恳谈会等形式进行解释说服后,尽管仍旧有些老员工持不同看法,但大多数还是愿意公司进行股改。
在顾问公司香港新鸿基证券的指导下,反复酌协,经过十七次修改,招股通函最终定稿。
对招股通函上公司要遵循“规范、透明、守法”的条款,管理层进行了热烈的争论。遵守还是不遵守?多数认为:在市场不规范的现实下,大多数企业不规范,我们规范无疑束缚自己的手脚,死路一条,所以,不能一味书呆子气地对规范化动真格;作为少数派,我坚持:同过去决裂,走规范化的道路,即使有走不通的风险,将来市场规范了,我们不仅能继续生存下去,还会处在一个制高点,走在前头成为标兵榜样。
“我们最初靠贸易起家,在开放之初的深圳,搞贸易往往需要搞关系、倒批文,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公司要发展,成就一番事业,就不能再走老路,从现在开始就要规范。中国要进入市场经济,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我们力图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来做。从谋求股份制改造开始,我们就需要把规范化放在核心的地位。要做中国最规范的企业。”
熬夜至凌晨两点钟,规范化的专题会还在进行。我突然问孙路:
“孙路啊,你们这几个秀才还真得琢磨琢磨,今天做的方案,十年、二十年以后,能不能继续下去,还有没有意义?”
此时此刻,我舒展一下疲劳的身体,兴奋的大脑里飘荡着一面旗帜,一面创新企业的旗帜,领跑在创新改革的大路上,飘啊,飘啊……接下来,是向市府体改办公室提交股改报告。随后,金田和原野两家企业也递交了股份化改造的申请。
体制改革办公室很兴奋:终于有响应股份化号召的国营企业了。
就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接受万科股改的申请案,体改办主任徐景安带领企业处长王林到和平路50号现场办公。申请报告中最敏感的部分是:一千三百万净资产按照五五划分,国家和企业职工各一半。
难题推到了主管体制改革的副市长朱悦宁的办公桌上。
望着这位曾是国家经委研究室笔杆子的朱副市长,我先开口:“从法律上看,公司持国营牌照,风险由国家承担,但从资金投入的角度看,国家却没投一分钱,说全是国家的也不合适,因为资产是我和员工们赤手空拳做起来的。既然如此,各一半,五五分成如何?”
朱副市长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急于改革的创业者:“五五不行吧,四六。”
“你四我六?”
“怎么能让国家占小头呢?哈哈哈,当然是国家六你四啦。”
“呵呵呵……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心里想:别说四六了,二八,甚至一九我都干!产权界定清楚就好办!
离开副市长办公室时,朱副市长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你们向主管公司报告了吗?”
“啊,报体改委的申请副本抄送给了特发一份。”
“那好,明天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批准你们股改的申请。”
第二天上午,正望眼欲穿地等着办公厅机要室的红头文件,却被电话告知特发副总李景全正带领一拨人员在市府办公厅请愿,强烈要求办公厅撤回批准现代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文件,理由是政府越权干涉企业内部的正常管理,这是无视基层领导的越级行为。
我打电话给体改委徐景安主任,没有人接听;电话打到朱副市长办公室,秘书说,朱市长胃病发作住院了。
鉴于特发的强烈反对,办公厅暂停下发同意现代企业股份公司股份改造的文件,待现代企业公司与上级公司协调好以后再另行上报审批。
按原计划,招股通函在《深圳特区报》上发布的版面已经安排妥当,首届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已紧锣密鼓地准备,只等红头文件一到手,股改工作就可按部就班地进行了。暂停的消息犹如兜头被泼了一桶冰水。
股改小组紧急商量对策。这时已没有后路,对激烈反对的总公司只有硬着头皮面对。
此时孙凯峰已离任特发,继任者袁陶仁是北京电子部前计算机局局长。
在特发集团总部会议室,听完我的解释,没有表现出喜怒的袁总开腔:“你王石一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现在感觉到了吧,你跳十万八千里也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坐在袁总一旁的李景全发言:“国商也在谋求股份化改制,报告也打到了体改办,但我们是通过特发集团批准上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越权的报告却下了红头文件,而国商的没有一点回信。如果特发下属的企业都像你王石的企业那样越权,管理不乱了套?”
我听得心里痒痒的:“好啊,你李景全办的好事,袁陶仁刚从内地调来知道什么?还不是你捣的鬼,非得第一个股改。就凭你‘官大压死人’的做法,我非得在国商之前完成股改不可。”特发管理层拒绝了现代企业公司的股改申请。
怎么办?当然不能坐以待毙。
新一代公司的王晓敏来自长春,同政府中一批长春背景的秘书圈子有交往,建议我“以王石的名义邀请市委、市政府的秘书们聚聚”,“介绍股份制改造遇到的困难,赢得市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理解,舆论占先机。”
王晓敏做联络员,邀请信发了二十多份,原以为能到三分之一就不错了,没想到全到齐了。聚会的效果不错,在王晓敏的协助下,公司给年轻的秘书们上了一堂股改课。
按照股份化筹备小组应急方案的建议,我与张西甫一起直接约见市委书记兼市长李灏。
过去和李灏书记只是在一些座谈会见过,从来没有单独约见。见面才发现,他的办公室非常小,里面就一张桌子,桌子后一把椅子,前面两个凳子。市委书记穿一件毛背心,腰杆笔直,一边练习毛笔字一边听取汇报。我一边谈一边想:“不论怎样,您也该将毛笔放下听我们讲啊。”
待汇报者不言语了,市委书记把毛笔放下:“年轻人,要沉住气。改革肯定有阻力,要不怎么叫改革?首先,行政也有系统,政府不能直接管你的公司。我们管各部委局,各部委局管对口的公司,如果我们直接对你们发表意见,中间层面有意见,管理就乱套了;第二,你们的股改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不能操之过急。系统需要正常运作。你们要晓得,袁陶仁那么强硬,北京是有关系的呀。以后你们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和我的秘书唐火照联络,但是不要在公开场合会面,要注意方法和策略。”
一个星期后,我走进市委副书记秦文俊办公室。这位曾任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的红色秀才明确表态:支持基层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的积极性。秦书记爽快的表态,让我又看到了股改的希望。
第二天下午,秦副书记亲自出马去特发公司,做袁陶仁的思想疏通工作。到这份上,袁总只有顺水推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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