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回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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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回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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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最好的手下。”―杨忠。

“哼!”她气得把头转过去,怕再和他面对面,她会忍不住抓伤他那张俊脸,到时又得到祖先的灵位前忏悔。

“妳若是不甘心,也可以派人去京城探我的底,我不会在意,不过……”说到这儿,他故意看向空荡荡的医馆,今儿个可真安静,连半个病人都没有。“依回春堂目前的财务状况,好像有些困难哦!”

如果说花橙倩曾经想杀过谁,一定是眼前这个无赖,她这一辈子未曾像此刻这么生气过。

“我没那么无聊,”再谈下去,她肯定会气死,还是赶紧办完正事,打发他回房休息才是上策。

“好呀!”惹她生气真有趣,看来罗新镇小则小矣,新鲜事儿倒不少,要比京城有趣多了。呵呵!罗新镇的趣味多,“艾家酒坊”的斜雨酿甘醇芬芳,迷醉天下人。“回春堂”的花家三姊妹,不只医术高明,还各有风情。更有隐身山脚下的女打铁匠,她身上也背了不少秘密。

莫怪乎,风水师没事儿都喜欢到此地转转,果真是一处风水宝地。

第三章

距离京城八百里远的罗新镇,并非一座巨镇,但是因为它的位置奇妙,恰巧处于京城和下一个重要大城中间,因此朝廷便在此处设了一座驿站,以便通邮和朝廷重要官员往来。既然有驿站,就会吸引人潮。

于是原本只有几十户人家的罗新镇,在朝廷设了驿站以后逐渐变得热闹,不少外地人搬到罗新镇定居,十几年下来,原先是外地移来居住的人口,也变成地道的镇民,如今的罗新镇已经拥有两百多户人家,但对动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居住的大城而言,它仍然是一座小镇。

小镇风光真美妙,小镇上的人家也是。

季玄棠一直待在京城,就算去到外地,也多是杭州等大城,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小城镇,一时之间,还觉得挺新鲜的。

他东张西望,表面上是对这个镇好奇,实际上是在观察地形。根据他的观察,罗新镇四面环山,镇中央和山腰处各有一条溪流流过,并在镇的边缘交会,汇聚成一条更大的河流,流向下一个城镇。整座罗新镇的形状就像一个聚宝盆,又像一张蜘蛛网,通往镇上唯一一条路被一大片浓密的树林挡住,不知情的人很容易过门不入,或是找不到镇的入口,地理位置非常隐密,带有一种与世隔绝的飘渺感。

扬起嘴角,季玄棠对于罗新镇的整体地形满意极了,多亏他那些坏心眼的亲戚,帮他找到这么一处适合进行秘密活动的好地方,条件这么好的地点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他们竟然自动送上门。

也许是他的笑意太明显,连在他身边的花橙倩都感染到他的情绪,他看起来很高兴,莫非又在算计什么?

“有什么好笑的?”她非常不喜欢他这种算计式的微笑,比较怀念他以前天真的笑容。

“我只是觉得这座镇很有意思,适合用来藏身,风水格局也特别有趣,所有重大的事件,恐怕都和女性脱不了干系。”他笑呵呵地解释,不但看到罗新镇的外表,更看进罗新镇的精髓,正确无误的说法令花橙倩大惊。

确实就像他说的,罗新镇基本上是由驿站带起此地的繁荣,然而真正让镇民尝到甜头的,却是镇民最避讳谈到的妓院―“天香楼”,有不少官员都是冲着天香楼的妓女们而来,甚至为此找尽借口路过罗新镇,说罗新镇店家的生意有一半是靠天香楼支撑也不为过,只是大家都隐讳不提。而另一半撑起罗新镇经济的,即是回春堂。虽说五代以来皆在罗新镇行医,对外也多有好评,然而真正令回春堂声名大噪的却是她们三姊妹。毕竟女大夫在大明国闻所未闻,即使有也是极少数,况且她们还收留病患住在医馆短期照料,这又是另一件稀罕事儿,就没听说过有医馆肯收留病人十天半个月的。

她们的做法虽然招来不少同行批评,却也间接带动了小镇的繁荣,毕竟会来此地住上十天半个月的病患多是外地人,绝大多数还是有钱人家,经常两手空空,身上只带着大把银两便住进医馆,接下来就是上街疯狂采买,也因此小镇还有票号供给这些有钱大爷和往来官员兑换银两。

总的来说,罗新镇小虽小,却是一座富裕的小镇,况且先前还有艾家酒坊酿出闻名天下的“斜雨酿”,最后证明艾岚也是女的,说起来,罗新镇还当真跟女性结下不解之缘。

花橙倩再一次对他的博学多闻感到不可思议,他不过恢复聪明一年,却几乎什么都懂,他哪来的时间消化这么多东西?

“看妳的表情,就知道我说对了。”对于自个儿的眼力,他有绝对的把握,只是由她亲自证实,感觉更痛快一些。花橙倩很想反驳季玄棠却提不出来,罗新镇的风水的确有些奇怪,好像所有男人才会从事的行业,比如行医、酿酒、打铁等等,都由女性担纲,而且还干得不错,所以罗新镇才会如此出名。

“你有没有想买的东西?”她看他也没带多少行李来,如果要在此地待上一个月,首先需要添购的恐怕是衣服。

“这就要问妳喽!”他轻薄地回道。“妳应该比我还清楚该买什么,毕竟妳接待过不少男人。”

花橙倩闻言倏地停下行走的脚步,生气地望着他。

“请你说话自重,否则我赶你回去。”他把她说得像是风尘女子,就算她有多大的肚量,也不可能不生气。

“要赶我回去?行呀!”他一点儿也不在意她的威胁,反过来恐吓她。“等我先把回春堂的招牌拆下来,妳随时可以赶我回去。”

天下最可恶的事莫过于如此,既要用话糟蹋人,还不容许人家反驳,她是得了失心疯,才会执着于童年的相遇!

“哟,生气啦?”他笑吟吟地看她的小脸胀红,感觉前所未有的快乐,招惹她真是一件乐事。

“没有,我哪敢生气。”她僵硬地回嘴。“等一下你又要威胁拆我家的招牌。”

对,她不能动怒,一旦动怒就上了他的当,他根本是以捉弄她为乐。

季玄棠这下想不发笑也很难,虽说她是他的玩具,但她未免也过于配合,如此一来,他会很快厌烦,好像也不是很妥当。

“这镇上有书肆吗?”也罢,就依照她的要求做点儿正经的事,省得真的被赶走。

“你要买书?”花橙倩尽量不让内心的喜悦流露出来,她其实最爱看书,只可惜回春堂的财务拮锯,除了必备的医书外,没有多余的银两可买其它的书。

“逛逛而已,有的话就请带路。”他比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这是自他们重逢以来,他第一次说出人话,花橙倩自是特别感动。

“有是有,不过规模不大,里头也多是些旧书。”花橙倩丑话说在前头,就怕他期望太高,坏了他的兴致。

“无所谓,反正只是打发时间。”该观察的他已经观察得差不多了,该记下的也已经记下,之后就等杨忠,他相信他近日内就会赶到镇上。“书肆就在下一条街的右侧,我带你去。”她已经好久没去书肆了,因为阮囊羞涩,她不好意思光看不买,久而久之养成过门不入的习惯,其实她是很乐意去逛逛的。

“嗯,麻烦妳了。”尽管花橙倩隐藏得不算差,季玄棠仍旧感受得到她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兴奋,看来他们是同好,同样喜欢读书。

季玄棠的内心不由得对她升起好感。就他所知,京城那些富家千金,平日打扮得花枝招展,心里想的全是如何寻获门当户对的人家嫁了,即使手里拿着书本也是不知所云,真正喜欢念书的女子不多,更何况热中逛书肆。

跟在花橙倩身后,更加深入这座小镇,越是容易发现它的迷人之处。

罗新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举凡一座城市最主要的店铺它全部都有。罗新镇不但有客栈、布庄、卖文房四宝的铺子,甚至还有票号和专门订做马车、牛车的车店,另外,镇上竟有专门养马和卖马的人家,这在一般大型城镇都不见得有,可罗新镇却样样不缺。

既隐密又富裕,呵,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小镇。

“就是这家书肆。”抄近路走到下一条街口,他们在右侧角落找到一家外表老旧不起眼的商家。

“藏经阁。”

季玄棠抬头看书店外头挂着的招牌,喃喃念出书店的名字。

“这是店家随便乱取的,你不要当真。”书肆老板的雄心壮志,连同为镇民的花橙倩都觉得汗颜,明明就是一家老旧书店,却硬要取一个了不起的名字,外人会怎么想?

外人会觉得有趣,至少季玄棠就觉得店老板挺妙的,竟然可以想出和店铺外表这么不搭轧的店名。

“是不是乱取,要亲眼瞧过才算数,咱们进去吧!”他还是坚持凡事眼见为凭,他不寻常的人生教会他这个道理,做起事来也小心翼翼。

“好。”她原本以为他会取笑店家,毕竟他说话是那么毫不留情,没想到这次他竟然这么客气。

花橙倩跟在季玄棠身后,对于他的脾气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是他天生嘴贱,还是只针对她?但他们明明未曾结仇呀!

“花大小姐,来看书呀?”店家先瞧见季玄棠,还在纳闷哪来的陌生脸孔,长得可真俊俏,一回头就瞧见花橙倩也跟着进来书肆,有可能是一起来的。

“是啊,孙大叔,好久不见您了。”花橙倩尴尬地同乡亲打招呼,从眼睑下方偷瞄季玄棠,祈祷他没听见孙大叔刚刚说的话。

“这阵子没进什么书,妳随便看。”孙大叔热情招呼,要花橙倩不必客气自个儿来,花橙倩嘴里说谢谢,内心想他一定全听见了,说不定还暗自记下来,他曾说过,他的记忆力非常好。

“咦?花大小姐,这位是……?”招呼了半天,孙大叔总算逮到机会同她问季玄棠的身分,花橙倩连忙回道。

“是今儿个才刚住进医馆的季公子,打从京城来的。”花橙倩虽为孙大叔引荐季玄棠,内心默默祈祷孙大叔别开口问他有什么毛病,会很难解释。

“原来如此。”孙大叔好眼力,晓得有些人是不能随便开口乱问的,季玄棠显然就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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