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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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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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鸟是已经听到敌人的枪响,只要算计着一时还过不来,就照睡大头觉。谁知道下面有几天几夜不能睡?谁又知道是不是下次一睡就再也起不来。

我的超级杀手已经是“老鸟”了。但她这个老鸟也是从“尿裤子”的阶段过来。

记得她刚动完手术的时候,虽然搬新家、有了家具,又开了天窗,一副十分老大的样子。可还不济事,甭说大黑蜂了,连小小的蜜蜂都对付不了。

有一阵子,我甚至怀疑她有高度近视,再不然就是眼睛太脏。特别用棉花棒蘸水,为她洗了个脸。只是洗干净,她还视而不见,有时候蜜蜂飞到她眼前,她只当没看见,故意把头转开,又有几回,蜜蜂直冲向她,她先作出攻击的姿势,却没出手。即使那偶尔见到的出手,也如我女儿说的,她好像不是要攻击,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对方推开。

那动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真是太丢人了。钳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没抓紧,匆匆忙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着扭头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问题是,她当初怎么长大的呢?全靠窝里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几个月、长这么大啊!

为此,我特别去拜访了她的故乡,还进入了她的“故居”参观。她的故居已经残破不堪,牡丹的灰霉病,由叶子一路汜滥,侵入叶柄。没等我剪,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不过就在那“断垣残壁”间,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迹。

一个、一个小白点,聚在枝桠上。这种蚜虫是我经常面对的敌人,有一阵子夹竹桃上长满蚜虫,喷药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笔扫除蚜虫。

蚜虫很脆弱,毛笔稍稍压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红色黏黏的水,粘在笔头上,久了,松松的笔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时候都吃蚜虫,蚜虫不太会动、又甜、又营养,简直像是“鸡蛋布丁”,不费力,又随时有得吃。我甚至怀疑,许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现“螳臂当车”的本事,而且一辈子都靠吃蚜虫过日子。从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边,何必发许多气力出去工作呢?

当然我相信,也会有些昆虫,倒媚倒到家了,亲自送上门给派蒂吃,这种倒媚的虫就是“蛾子”。

我这么猜,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发现给派蒂什么“蜂”,她都不感兴趣(也可以说没本事抓),唯独给她“蛾子”,几乎能毫不考虑地出手,而且手到擒来,吃得一干二净。

为什么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细细的观察。发现蛾子跟螳螂有同样的习性,就是不爱站在叶子上面,而喜欢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飞,总是一落在叶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再一翻身,转到背面。所谓“怜蛾不点灯”,蛾子固然爱灯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说它不喜欢强光。所以除了夜间,蛾子出现的时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尽管如此,它们还是“韬光养晦”,宁愿躲在暗处。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强光,特别爱“倒挂”在树叶下面,于是,蛾子才一转身,还没看清楚,就被螳螂抓个正着。

此外,我想螳螂吃惯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对别的虫感兴趣。你想嘛!马蜂多硬,还有刺、会攻击,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没武力、又多汁。我相信,连蛾子的翅膀,都是相当可口的。如我女儿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总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膀吞下去。翅膀软,她不用伸“手”拿着,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里,只靠嘴唇的力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还有一点,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婴儿用手,也是要锻炼的。蛾子的翅膀宽、目标大、速度慢,当然比马蜂容易抓。于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苍蝇;抓完苍蝇抓蜂;抓完蜜蜂抓马蜂。每个抓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这条路上来。

我的“杀手训练”也是这样拟的。先放蛾子,过两天,放蝴蝶;又过几天,放苍蝇;再过几天,放蜜蜂、马蜂、黄夹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饿她。只在瓶口的纱布上喷些水,让她爬到上面,仰着头,一滴一滴吸。从她脱皮和生病的经验,我知道她很能挨饿。所以即使她饿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着,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杀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穷水尽、一贫如洗,置诸死地而后生,甚至不准放风不准晒太阳、不准看窗外的风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欲”。《色蒲团》说得好:“若夫适体之清风、娱情之皓月、悦耳之令鸟、可口之薇蕨,一切可爱、可恋,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是色欲。”我现在就是给她清苦的“忍者训练”,让她练习视力,从看蝴蝶的大目标,到看马蜂的小目标。从挂在纱布上轻轻松松捕食,到看马蜂的“龙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玻璃。从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胜防的“放冷枪”。

白天会杀,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时故意先存一只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书桌上,点亮五盏“卤素灯”,然后把马蜂放下去。

一个杀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温存,在温存时不提高警觉,随时拿出藏在枕头下的武器,便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

杀手甚至不必用正规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指头、他能抓到的一个汤匙、一枝铅笔、一根绳子、一条玻璃丝袜,都能杀。

我渐渐看到一个杀手的形成——

派蒂的眼力更活、脚步更稳、耐性更强,不等目标接近,绝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用她钳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标抓过来,狠狠补上一钳。

她也在抓一只大黑蜂的时候,因为抓的角度不对,让大黑蜂有机可乘,而被刺了一下。她的手肘流出绿色的“血液”,她没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紧、嘴下咬得更凶。直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过头、舔她的伤。

绿色的血,流过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尝“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是温暖的、好吃的、咸咸的带有一点海的味道。

然后,她翻过手,舔她的武器,这只钳子在手术之后,已经由昔日的苍白转变为褐黄。上面的刺更长、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尝上面残留的敌人的味道。多么孤危、崇高、波澜壮阔,又多么具有“悲剧的美感”哪!

我仿佛见到一个在灯下,独自咬着牙、拔出断箭的杀手,把断箭挂起来,成为壁饰,也成为对自己的一种嘲笑与礼赞

第六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

杀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

“谢谢了!您没嫌我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没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哈!”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奔驰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奔驰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国音,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ㄕㄚㄕㄆ”,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杀刺客assassin,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aspk,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嘶嘶”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小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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