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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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仙- 第24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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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撩拨我,我可就不上班了,”陈太忠笑着白她一眼,伸手拍拍她的脸蛋,站起身扬长而去,其实,这也是个很精彩的女人啊……

走出大厅坐进车里,那刺骨的寒意才将他扯回现实中,中纪委的人要走了,那么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吧?

周末下午的文明办,依旧是忙碌得很,郭建阳领了陈太忠的活儿,用一上午时间折腾出一个大纲来,然后拿过来要领导审核安排——他是陈主任的通讯员不假,不过相关的协调安排上,他肯定不能出面。

陈主任这些事儿还没协调完,接着又遇到了新问题,这次是许久不出手的刘晓莉再度出击,报导了一篇弃尸案。

前几日某处湖面出现浮尸一具,死者为一老妇,是被人沉尸水底的,警方在尸检之后做出判断,老妇在入水之前已经死亡,至于说真正的死因,由于尸体入水多日,浸泡得肿胀变形,一时也不好判断出来——只能说无明显外伤。

案子在很短的时间就告破了,老妇是病死的,将其弃尸湖中的正是她的儿子,男人是从外地来素波务工的人员,据他的工友们反映,此人平日里待母还算孝敬。

待母还算孝敬,怎么会将老母亲弃尸湖中呢?男人交待说,他本想将母亲拉回老家,但是路途遥远,他单位工期忙而儿子也正在念书,走不开。

但是尸体寄存太平间是要钱的,火化也要花钱,要是在素波安葬,更是一大笔钱,说不得他只能将老母亲沉尸河中。

其情可悯,但是这明显是违法行为,撇开人伦道德不说,只说把人扔水里,这就是污染了水资源,尤其有那办案的警察气不过——你把人背到郊外,寻个荒地埋了,也是入土为安了,为了图省事,直接把人扔水里,这也叫孝敬?

《天南商报》报道了这个案例,不过刘晓莉并没有对警察或者沉尸者的行为做出评判,她只是对火葬费用做了一个调查,还有素波现有的五家殡仪馆的墓地收费情况。

火葬的费用不是特别地高,六七百块钱的模样,还附赠简单的化妆,不过有一些衍生出来的费用未必低,比如说举办仪式、送别,难度比较高的化妆,那费用可有高的。

骨灰盒也是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看死者家属的经济能力了,有钱的买贵的,没钱的买便宜的,可是这墓地,就不同了。

第2805章 使用年限(下)

素波现有的五家墓地里,有两家是民办的,但是五家中最便宜的一家,想买一块墓地,也得花八千块,买一送一的话倒是能便宜一点——就是那种合葬墓地,打折下来也是一万三。

不到两平米左右的一块地——按建筑面积算,也超不过三平米,刘晓莉拿自己的工资比较了一下,明面上她的工资是九百多,一年不吃不喝,也才勉强死得起一次。

这还不算什么,尤其要命的是,为了报道的公正性,她还特意地查证了一些文件,发现这墓地,死者也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未来的某个时刻,死者可能面临拆迁或者丧失使用权的问题。

这个时间有多长呢?1992年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这仅仅是说收费周期,跟使用年限似乎还没啥关系,但是等到了98年,民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这个模糊的概念:“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无非是一个凭吊先人,寄托生者哀思的地方,偏偏就变成了眼下这样,刘晓莉在文章的末尾写道,“想到自己死后二十年,儿女们该为我考虑续费的问题,一时间就有点困惑——死者会打扰生者的平静,这墓地到底该不该买呢?”

陈太忠最近没怎么在意《天南商报》,而刘记者这篇文章,写的也没有什么针对性,纯粹是对现在社会现象的报道,别人看了也就……只是看了。

不成想这篇文章被省委秘书长何宗良看到了,一时间大怒,“这么写是什么意思?这是影射咱们的制度,还不如杨森统治下的四川!”

这里有个典故,民国时期军阀杨森统治成都,对挑粪者收取税费,有人作诗云“自古未闻粪有税,如今唯有屁无捐”,而何秘书长以文采自矜,一眼就看出了记者的影射。

他一震怒,手下立刻有人去调查此事,反正商报是挂在经贸厅下的,分分钟就有人敲定了发文作者——“这个刘晓莉在民营媒体里很有名,文明办有人对她的工作很支持。”

文明办?何宗良一听也有点头大,文明办可不就是宣教部的?管宣传的人里,都有人支持,这件事怕是……又要费点周折,“把这个情况,跟宣教部说一下……积极向上的事情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报导这种负面消息?”

至于说下面人的汇报中,没说明文明办里具体是什么人在支持,他也没再问——本来就是一时兴起过问一下的事情,知道那么多干什么?

下面人听说了“杨森和四川”的点评,专门找人了解了一下,就知道何秘书长到底是因为什么生气了,所以对宣教部那边,消息传递得就很到位。

——这个刘晓莉,居然揣测国家政策是死后二十年还要收费,这心思就太恶毒了,史上从未听说埋进墓子二十年还要收费的情况,简直比杨森收“大粪税”还恶劣嘛,信口开河,这不是一个合格的记者该做的,也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媒体该刊载的。

宣教部里,不少人都知道,这刘晓莉跟文明办陈主任关系不错,于是这个消息就辗转传到了陈太忠的耳中。

“这家伙还真不消停,”陈太忠听说此事,也很有点哭笑不得,才说你沉默了一段时间,马上就又整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不过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天南商报》不但归宣教部管,同时墓地这种现象,似乎也跟精神文明建设有点关系——生者对死者的思念,肯定是属于精神范畴的。

反正何宗良发话了,他不过问一下也不好,于是打个电话跟刘晓莉了解一下,刘记者却是肯定地回答,墓地使用期限就是二十年,“……我专门落实了的。”

那就找刘爱兰吧,陈太忠想起来最近刘主任跟民政厅联系得比较紧密,说不得拿起报纸去找她,还好,刘爱兰居然在办公室。

一听说有这种事儿,刘爱兰也愣住了,好半天才笑着摇摇头,“这个事儿恐怕我不行,还得陈主任你去,殡葬这一块,凌洛不可能跟我松口。”

那就我来吧,陈太忠心说那也算我的招呼打到了,于是走回办公室给凌洛打电话。

凌厅长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好半天之后才接起电话,一听说是这事儿,他就苦笑一声,“你快别说了,商报那篇文章,让我被动得不得了,她一口一个民政系统啥的,这年头的公墓,都是归各地民政局管的,厅里就管着仨烈士陵园,还有俩托地方代管了。”

“凌厅长你这么说可就没意思了,民营公墓的审批,厅里也不管?”陈太忠冷哼一声,殡葬这一块,可是民政系统难得的肥美部门,是刘爱兰一听都不想插手的。

“我们就是盖个章,具体还是得下面操办,”凌洛犹豫一下,估计他自己也忖度瞒不过陈太忠,于是就又叹口气,“二十年使用期限,这是部里规定的……我这儿能做的也有限啊。”

“唉,”陈太忠一听也是叹口气,部里规定的,下面真是没有权力推翻,“可是这人埋进墓地二十年之后,还得续费……老凌你不觉得荒唐吗?”

到那时候我早就退了凌洛不以为然地撇一撇嘴,然而遗憾的是,这话他只能放在心里想一想,却万万不敢说出来,哪怕再实打实地过二十年,陈太忠也才四十出头。

所以他只能苦笑一声回答,“这个东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等到期了,肯定不止一个人到期,这群情一激愤,上面的领导做决策的时候,也得考虑不是?”

这是用既成事实和民意绑架政府,陈太忠听得明白,心说到时候反正你老凌退了,板子再怎么都打不到你身上,“难道咱们现在就不能辟个谣什么的,安定一下民心?”

这话才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果不其然,凌厅长在电话那边重重咳嗽一声,“我说陈主任,你让咱民政厅……辟部里的谣?”

果然,你就是捱过一阵算一阵啊,陈太忠听得颇为无语,他真没什么好说的,这年头的干部本来没几个勇于任事的,推诿扯皮的现象极为严重,现在上面都有文件了,下面的不作为那就是理直气壮了,“凌厅长,咱们就不能做点啥吗?”

“我也想做啊,今天跟我反应这篇文章的,也不是一个两个,还有省领导呢,”凌洛苦恼地叹口气,《天南商报》是一大早发行的,现在都下午四点了,他确实接了几个电话。

“可是部里有文件,咱能做啥?我就不知道,他们怎么算出来这二十年的……他们拍脑袋做个决定容易,夹在里面受气的,还是咱下面办事的。”

他这话虽然对部里很不敬,但是对方既然都考虑“辟谣”了,他也就不怕说得再直接一点,陈太忠听得怅然一叹,默默地挂掉了电话……那些高高在上的公仆,怎么就敢发文,将使用期限定在二十年呢?

他相信,这里面是该有些说法的,比如说死人跟活人争夺生存空间之类的,但是这二十年也……太短了一点吧?你起码定个一百年,到时候也就没啥纷争了不是?

凭良心说,一般人死了才能占多大一块地?而且公墓也都是建在荒瘠的场所,既非耕地也非林地——至于那些不一般的人,墓地不但大,人家肯定也不受二十年的限制。

“出这个拍脑袋建议的,还有通过这个决定的,也不知道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陈太忠悻悻地叹口气,可能那些人怕殡仪馆乱收费,定个二十年的上限——这是最好的猜测了,然而,要是真的因为这个缘故的话,那才是真正地可笑。

你限定了数量,也禁不住别人炒单价不是?

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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