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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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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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病魔的催化下,脾气变得异常火爆,时常发脾气,放学回家后,我则是尽量减少和父亲的正面冲突,做完自己的作业,搀扶父亲休息后,自己就回房休息,等母亲回来。虽然我尽可能的规避,但有时,父亲对母亲发火时,年少气盛的我,无法完全的压抑住心中的一切,见母亲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还要受父亲的咒骂,心里的火顿时抑制不住,便和父亲吵了起来,可换来的却是母亲对我的呵斥。回想那时的我,应该更加的理解父亲,再回想一下这些年,父亲为我做的,我羞愧无比。

即使前一天家里和父亲发生过争吵,但第二天,我仍然正常的上学,那时是我高一时期,我面临是一方面是家里的变故,一方面则是三年的时间,需要重新学习初中三年的东西和高中三年的知识,或许是因为我心无旁骛,为了减少父母的担忧,我唯一能做努力学习,每次的考试的成绩下来,我的成绩都是质般的变化,初到高中这个班,从垫底,迅速的从30多名、20多名、10多名,进步到了稳进班级前五,年级里的排名也初露锋芒,这前前后后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学期的时间,而我的死党则渐渐的放弃了学习,辍学回家,继承了家业,现在的他们,已经有好几个都成为了老板。由此可证,读书并非唯一的出路,个人能力、人脉关系、充足资金,综合而言才是决定人的未来。虽然他们离开了学校,但我们依旧有着联络,时常会一起聚一聚。

我的一生不断的在认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党的离去并非意味着我的生活里就失去了朋友,随着自己的飞跃成长,身边又出现了另外几个朋友,其中也有特别铁的哥们。在其中两个哥们的熏陶下,我喜欢上了写诗作词,我们没事就对对联,赋诗调侃。

白天努力的学习,晚上的精力除了照顾父亲,多数也只是投身进入书本当中。每当投进知识的怀抱时,总会让我能暂时性的有一种安全感,书本的包容,知识的浩瀚,充实着我的大脑,每当带回一份满意的答卷和分数给父母,心里就会有一种释重感,觉得自己已经尽可能的做得很好了,虽然那时的我只有不到十六岁。

记忆中,我想不起母亲当时是否笑过,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她的身上,或许那时的她已经忘记了该如何去笑,但我能感觉得出,母亲看到我的成长后,心里是欣慰的,从那以后,到大学,都很少再过问我的成绩。

这一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我约上了我的哥们薛亮和死党杜泽,薛亮是我刚进高中时,我奋发学习那会认识的,犹豫我几乎是从零开始,很多都不懂,所以什么都要问人,在问他政治相关题目的时候,才认识的,他在班里的成绩稳坐第一,我一直无法超越,一度成为我心中的偶像,也是和他在一起,才激发了我的吟诗作对的雅兴,以致分班以后,我还被语文老师开玩笑说是情诗王子,他是我高中时期认识的最铁的哥们。在他那里不仅学习上得到帮助,厨艺上也得到了精进。

另外一个死党杜泽,外号“猪”,只因为长得太对不起大众,用北方的话来说就是磕碜,是我初中未醒时认识的死党,虽然成绩不好,但为人耿直爽快,颇具重庆人的性格,和我好比骨肉兄弟,做什么都挺我,他总是在背后默默支持我,我给他了一个私人爱称“奶妈”,这个爱称也被他肯定了,只有我能这样叫。这次我过生日,家里的经济状况已非童年时期,只能带着他俩趁着放学,请客到路边吃一顿“串串香”,这是重庆的一大特色,类似重庆的火锅,与火锅所不同的是,你要吃什么菜,无需叫服务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旁边有冰箱或者菜盘,自己拿个筐去装就可以了,由于菜品都是用细细的竹签串起来的,所以在结账的时候,只需要伙计来数签的数目就好。不过这也存在一大漏洞,我见过有的人,趁老板不注意,就喜欢把竹签折断放包包里,结果到结账的时候,都没多少竹签来数,到处找也找不到。当然,我可没这么低素质,我向来敢作敢当。

【第五章】暴风雨前的宁静

“今天是我的生日,趁此机会,咱们哥儿几个好好的聚一聚,喝几杯。”在家里过于压抑的生活使我来到这种路边摊时,就有一种想一醉方休的快感。

“君,今天是你生日,我就不多说了,祝你生日快乐,适当喝点酒,助助兴是不错,但可别喝多了,我的胃不好,你是知道的。”薛亮的肠胃问题,我一直都清楚,从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几乎不喝酒,在学校那会也看见过他胃病犯了的时候,疼的样子确实让旁边的人看着都难受,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成这样的,他和我有一些共同点,都是小时候没好好念书,到了中学才开始认真念书,薛亮是从重庆涪林县来的,换而言之就是来自农村,听他说,他小学时特别的野,天天跟村里别的小孩跑到山上去玩耍,压根就没好好念过书,来到重庆,是因为爸妈来这边做生意,这才开始认真的念书。

“君,奶妈今天祝你生日快乐,你可别喝太多,回家后还得照顾你爸,你懂的。”猪一直是最挺我的死党,如果我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找他,一般都会帮忙。

或许他们俩看出了我心里的小九九,知道我想放纵一下,但出于为了我身体着想,况且第二天还得继续上课,也就没有顺着我的意思,只是小酌几杯山城啤酒。

“亮,虽然咱俩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不知道为什么,咱俩的性格会这样的投缘,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一拍即合,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我叶君,过去也没什么朋友。除了你们俩,和已经离开学校的那三个哥们外,别的人,我从来没放在心里过,为了咱们的友谊,一辈子的兄弟,这杯酒,我干了,你肠胃不好,你随意就行”话刚说话,满杯啤酒一饮而尽,怎一爽字了得。

薛亮见此情景,也将手中的杯酒送入口中。可能是兴致来了,顺道就卖弄了一句“浊酒满杯口中过,知己相交命中留。”

听到薛亮的一句寒诗过于言重,我也跟就逗乐的回了一句“明知酒虫腹中闹,花言巧语唯我晓。”

“叶君,你这不是明摆着欠揍吗,我像是有酒虫的人吗?好好的兴致都被你弄没了”薛亮见我拿他开玩笑,故作拳头,架起姿势,准备揍我。

“大侠饶命,打人莫打脸啊……”我急忙转身躲闪,拼命护着我的脸蛋儿。

“行了,你们俩就别文绉绉的了,恶心死我了,出来吃饭就吃饭,别影响我胃口行不,还有你,叶君,你就知道护着你的脸,你以后准备靠脸吃饭的不成?哈哈”杜泽见到这样的情形,想借此嘲弄我一番。

“是啊,我得靠脸吃饭啊。要是脸毁了,奶妈你因此不挺我,那我不是亏大了。嘿嘿”我一招太极推手,就把责任就丢给了杜泽,杜泽无奈的又继续的埋头猛吃。

“杜泽,这一杯,我敬你,从初中那会儿起,你总是最照顾我,最帮助我,挺我的兄弟,在我眼里,你就像我亲哥哥一样,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也要一起走过,不论以后如何,你都是我哥。这杯酒,你必须干。”刚才还在嬉笑打闹,突然的一下严肃起来,差点让杜泽没反应过来。

“君,我们俩不说见外的话,咱俩过去是兄弟,现在是兄弟,以后也永远是兄弟,哥永远都挺你,多的花就不说了,全在酒里了,干!”

两杯啤酒在空中碰触的声音是那么的清脆悦耳,这一声杯与杯的碰撞,酒与酒的翻腾,将见证的是我们兄弟一生的情谊。

“你们俩把我当空气呢?就这样自顾自的喝了起来,太不把我当回事了吧。我也要碰杯”

薛亮略显逗趣的一闹,餐桌上的三个大男孩顿时哈哈大笑,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有如此的高兴过了。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一边开着对方的玩笑,一边吃锅里烫得熟透了的串串,只是酒我们并没有多喝。有句话说得好,酒不在多,尽兴即可;话不在多,明白即可。

酒足饭饱以后已临近八点,六点就放学的我们,这么晚回家,不跟爸妈好好解释的话,估计得挨训不可。付完帐,走到门口,带着回味无穷的笑容,我们相互道别,不知为什么,每当我像这样开心以后,当道别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失落感,即使是现在,也是如此,正是应了那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再高兴,再快乐的时期,都会有结束的那一刻,就好比我们走路,走走停停,不可能永远的走下去,也不可能永远的停留,只是为什么会走,为什么会停留,才是意义所在。停下是厌倦了行走呢,还是为了稍作停留,以致走得更远呢,选择权在于我们自己。

道别后,我带着尽兴的愉悦与略显的失落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吃饭的地方离我家并不远,所以一会的时间就回到了家,开门前,我使劲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来,接着手掌拍了拍两边的脸颊,提醒自己,该回到现实了。

右手从裤包里拿出钥匙,慢慢的放进钥匙孔,左手拉着门把手,缓缓的往身边拉,心想父亲可能已经睡着了,还是不要惊醒他好了。

打开门的那一刻,我愣了,只见父亲瘫躺在地上,喘着粗气,面色有些难看,我立刻大步上前,把父亲扶起,使劲全力,把父亲搬上了床,突然感觉到父亲的身躯是那么的重,小时候看见父亲健步如飞,总感觉他的身体很灵活很轻盈,可我此时此刻,却抱不动他,顿时感到父亲真的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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