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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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教父- 第7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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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他李大爽是马奔驰一手提拔起来的。照他看来,马奔驰的性格和作风同文强最像。马奔驰如果不死,说不定K省的黑社会团伙还会更多、更猖獗。因为马奔驰的江湖义气一点也不亚于文强。在这一点上,他李大爽要好一点。他受到王国庆的影响要多一些,懂得内敛,绵里藏针,杀人不见血。

但细想想,他又觉得自己还算不上是什么黑社会的保护伞,起码他不是最大的保护伞。最大这个称号,他还不够格呢。因为,在他上面还有省政法委书记武士龙,而这个武士龙和朱三军与刘华强的关系更铁。这两个人还是通过武士龙和他认识的。武士龙在凤舞九天里面有一个相好,名叫轻红,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

那武士龙算不算最大的呢?

早些时候,受省委书记王国庆的指派,李大爽亲自和朱三军进行联系,让朱三军安派了一名职业杀手,并在精神病院里面干掉了装疯卖傻的李大海。而*迫省交通厅厅长王天恩在省纪委的办案点里自杀,也是王国庆指示他找人去落实的。王国庆虽然没有直接和朱三军他们这些道上的人联系,但谁又能说他与这些人瓜清水白呢?

难道,王国庆是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想到这里,李大爽不由得笑了。扯得太远了。这些事情,谁又能说清呢?

想想K省的情况,李大爽就觉得,像文强这种人,也绝对不会是重庆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在他的背后,在他的上面,肯定还有更大的人物。只是这些人位高权重,恐怕连王立军、薄熙来这种铁血之士也奈何他们不得。

保护伞是一层罩一层的,很多时候,夹在中间的人很难做。如果王国庆出了事,那他李大爽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想到这里,李大爽不由得又联想到了文强案中的二陈。特别是全国缉毒女英雄陈光明。

陈光明,女,汉族,中共党员,1957年生,大学文化,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二级警监警衔。

陈光明,警号011001,从警28年,拿了“三个一”:重庆公安史中的第一位女总队长、重庆公安刑侦战线目前唯一的女总队长、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唯一的女总队长,在全国是赫赫有名。在陈光明的身上,还有一系列耀眼的光环。她是“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女杰”、党的十七大代表。

八载禁毒,她的名字令毒贩闻风丧胆,也打出了重庆禁毒警察的声威;转战经济案件侦查,在新岗位上更上不断创造佳绩。可这么一位拥有诸多荣誉、在公安这样的男人世界里硬是趟出了一席之地的总队长,却黯然退场,且退得很不光彩,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在关于重庆前司法局长文强被捕的报道中,曾提到“一个被广泛认为受文强“所害”的是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她是文强的情人。文强曾长期霸占陈光明,并在陈光明离婚后不准她结婚。好在陈光明并不是黑社会的保护伞,因此她的结局要比文强好得多,但也极不光彩。她的最终结局是提前退休,免去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陈光明17岁就到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插队,当了8年的赤脚医生,当过护士,还接过生,“什么没见过,所以不怕那些血腥。”

八年后,一份招工文件掀起了陈光明心底的波澜。这文件规定,支边青年和下乡知青可以回城顶替父母的工作,但被顶替的父母必须办理退休手续。这年,陈光明在重庆新华光学仪器厂当车间主任的母亲还不到退休年龄,而在重庆市公安局新犯转运站工作的父亲也只有57岁,身体还很硬朗。

陈光明是在公安大院里长大的,她从小崇拜警察,也渴望当上警察。如今碰到这一机遇,她不想放过:倘若能够顶替父亲当警察,那将是自己人生旅途至关重要的转折啊!这么一想,她给父亲写了一封信。

陈光明在忐忑不安中终于等到了父亲的回信。父亲在信末说:“你可以回来了,我已经办完病退手续。”如愿以偿了!然而,陈光明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原来,这封信还告知女儿迟回信的原因。

父亲接到女儿的信后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很舍不得提前脱下那身穿了几十年的警服,数日之后竟大病了一场。母亲见状,忍不住唠唠叨叨:“女儿要你办病退,你咋病了呢?再说,就是你没病,我也有病呀,女儿远隔千山万水,就是我最大的心病!”父亲不再说话了,长吁短叹的,背着双手,一个人到医院去开体检证明。为了让医生确信他患有高血压,在走进医院前,他居然从衣袋里掏出半瓶老白干,“咕咚咕咚”地倒进嘴里。

捧着父亲的回信,陈光明的泪水夺眶而出,就像营部后面的那股山泉不停地流淌。她后悔了:早知如此,自己宁愿在云南的深山老林里呆一辈子,也不向父亲提出这般苛刻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要求。

就这样,陈光明回到了重庆。她在穿上警服之前被送往市公安学校,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培训。

三个月转眼就要结束,陈光明在表格里写下自己的特长——在云南搞了八年化验,持有19级医务证书。她以此巧妙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若能分到刑警大队,一定在侦查方面作出贡献。她的父亲当警察时整天和犯人打交道,那些犯人都是“死老虎”,最大的能耐不过是死猪不怕开火烫,如今她当警察,最希望的是与“活老虎”打交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她最喜欢的格言,早在中学写作文时,她就不知引用过多少遍。

天公作美,陈光明如愿以偿!

成为刑警的陈光明把小辫子剪了,剃成兰花头,和男警察们一块儿摸爬滚打深入虎|穴,或短兵相接重拳出击。随着她的出现,那个寂寞的男人世界——刑警大队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

“刚一上任就碰到一个持枪杀人案。”听陈光明讲破案让人身临其境:“下班后接到命令,我跑回局里,调集一帮兄弟,立刻开到现场,找线索、布控……案子一天多就破了,我们一群人胜利归来。”

结婚以后,作为警察,特别是作为刑警大队的警察,陈光明不可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她常常为了破案而几天回不了家,即使是回到家里,也常常是刚端起饭碗电话就响,接听完电话就得出发。随着夫妻间的交流与沟通日渐减少,开朗的陈光明变得沉默了,内向的丈夫越发寡言,本来性格迥异的两人竟然变得反常默契。

有一天,他们两人世界的宁静被呱呱落地的脆响打破了,可爱的独生女儿为这个沉闷的家庭带来了一线生机。可惜没过多久,陈光明远离重庆,奉命到位于泸州的四川省公安干部管理学院深造,与丈夫分开长达两年之久。这两年,她一心扑在学习上。法律知识、射击、摩托车驾驶……20多门功课不是优秀就是良好。

陈光明回到重庆家中时,阳台上的兰草已开始枯萎,丈夫已变得更加冷漠,以往沉默寡言的他,如今稍有不顺心就破口大骂,而且没完没了。邻居们都说:陈光明有时像男人,而她的丈夫有时像女人,阴阳倒置的结果是拉大了两人的性格差异,扼杀了这对夫妻愈合关系的可能。

后来情况变得越来越糟,以致陈光明不得不做艰涩的选择——要么分居,要么离婚。她选择了前者,因为那时女儿还太小。她认为,让幼小的心灵承受沉重打击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公平的。

那时,陈光明住在丈夫所在单位的职工宿舍里。那房子只有40多平方米,本来就不宽敞,女儿的爷爷奶奶搬过来后,房子就显得更窄小了。和丈夫分居后,陈光明搬了一些砖回家,把阳台砌成小屋作为自己的卧室。

一天,读小学的女儿突然问陈光明:“妈妈,您为什么不和爸爸睡呢?我的同学家里可不是这样的。”陈光明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她把女儿搂在怀里,支支吾吾地回答:“那是因为妈妈的工作和叔叔阿姨的不一样。妈妈要抓坏人,经常很晚很晚才回家,不想把你爸爸吵醒……”她边说边抚摸依偎在怀中的女儿,咬咬牙把泪水吞进肚子里。

陈光明与丈夫分居长达10多年,唯一得到的安慰是,可以把分散的精力统统收回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正因为精力高度集中,她的工作才大有起色,她的岗位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先是由刑警大队行政科科长晋升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后来重庆成为直辖市后,刑警大队升格为刑警总队,原有的禁毒处被分离出来,独立建制为禁毒总队。1996年,一纸任命,陈光明成为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首任总队长,成为重庆公安史上第一位女总队长,并且是全国省级公安禁毒战线上唯一的女总队长。

在陈光明成为总队长之前,她干了14年行政。文秘、统计、财务、行政事务,她都干过,也都干得很好,“可做梦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当上总队长。”接到工作调令的当天,有人不服,她自己也发憷。

没有办法,陈光明只好冷静下来分析自己的长处:14年的行政部门工作经验,使我了解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两年的科班学习也不是走过场。就这样,她自己给自己打气走马上任了。

在禁毒工作中,陈光明用“拼搏”铸就战果。1997年初的一天深夜,陈光明得知一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携带十几公斤毒品来到重庆,如果没有找到买家,犯罪嫌疑人第二天早上就会逃离重庆。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商量抓捕方案,她当机立断,与几个副总队长边走边商量对策。刚到宾馆,就发现犯罪嫌疑人正与另一个男子向宾馆走去。突然,犯罪嫌疑人住的客房内传出撕硬纸的声音,她判断那是撕开毒品包装纸的声音,毒品一定在房内。她一声令下,民警破门而入,当场缴获海洛因17公斤。

2004年2月上旬,重庆市禁毒总队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当场缴获海洛因1000余克。鉴于孙某是贩毒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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