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16。4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16。5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16。6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16。7“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14的规定除外)。
15。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7。1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7。2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17。3球触及地面;
17。4“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3)基本规则三:
16。计分
9。1除非另有商定,一场比赛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9。2只有发球方才能得分。
9。3双打和男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胜一局。
9。4女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胜一局。
9。5。113平或14平(女子单打9平或10平)时,先获得13分或14分(女子单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选择“再赛”或“不再赛”。
9。5。2这一选择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下一次发球发出前作出。
9。5。313平(女子单打9平)时不选择“再赛”,在14平(女子单打10平)时先获14分(女子单打10分)者仍可选择“再赛”。
9。6选择“再赛”后从“0比0”开始报分,先获(规则9。6。1至9。6。4)再赛分数的一方胜该局。
9。6。113平再赛5分;
9。6。214平再赛3分;
9。6。39平再赛3分;
9。6。410平再赛2分。
9。7下一局开始时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17。违例
15。1发球不合法(规则11。1);
15。2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
15。3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5。4比赛时∶
15。4。1球落在球场界线外;
15。4。2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5。4。3球不过网;
15。4。4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5。4。5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5。4。6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国家组织有否决权);
15。5比赛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击球者网的这一方(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
15。6比赛进行中∶
15。6。1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
15。6。2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
15。6。3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5。7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5。8比赛时∶
15。8。1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15。8。2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击中球两次;
15。8。3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15。8。4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
15。9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则18的规定。
18。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8。1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规则18。2和18。3规定除外)。
18。2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第三局之间应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
18。2。1国际比赛项目;
18。2。2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
18。2。3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除非该国家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一间歇)。
18。3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18。4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
18。5。1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规则18。2和18。3的规定除外)。
18。5。2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8。2所述除外)。
18。6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18。7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8。7。1故意引起比赛中断;
18。7。2故意改变球的速度;
18。7。3举止无礼;
18。7。4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8。8对违反规则18。4、18。5或18。7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
18。8。1警告;
18。8。2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18。8。3对严重违反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18。9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反者的比赛资格。
19。裁判职责和申述
19。1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19。2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19。3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11)。
19。4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19。5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19。6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9。7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19。8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9。9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9。10。1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9。10。2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9。11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9。12裁判员应记录与18条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9。13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附∶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打到17分,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
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
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
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
在裁判允许下,比赛中球员可要求喝水、擦汗或拖地。
休息时选手仅能留在场内,教练可在场边指导。
跆拳道竞赛规则
跆拳道的基本哲学思想是:练习此项运动者必须修身养性,道德教育第一,运动技巧第二。此项运动是严格的礼仪与礼仪的严格的有趣结合。一方面,跆拳道运动均起源于传统韩国社会的优雅礼仪,面前的对手头部和身体按规定的角度弯下优雅地鞠躬。另一方面,规则要求运动员身上、头上戴护具,并建议在道服内腹股沟、前臂和胫骨上佩带护具并带护齿作为平衡的一部分,手和脚对于进攻和防守而言同等重要。
竞赛规则的适用
本竞赛的规则适用于联盟、欧洲第一联盟、已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所举办的比赛。
1: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若因特殊情势须修改一部分的竞赛规则时,必须得到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实行。
2:使用本国语所写的联盟竞赛规则,这些联盟和各协会,都得经过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使用。
竞赛场
竞赛场的表面须用指定的木板或被承认的材料铺着,而且要平滑,竞赛场以12米四方,表面不可有任何障碍物突出物为标准。为了需要,竞赛场也可设于高于地面20厘米以内的地方。竞赛场分为两个区域,两区域之间的境界称作境界线。
1:比赛场、境界线、安全区域
竞赛场中央部分有8米四方的境界,是用宽度7。5厘米白线标示,叫做境界线。境界线内的区域即是比赛场。
2:审判、副审、选手的位置
(1)审判的位置:从赛场中心点到审查员席的相反方向,离1。5米的地方,即是审判员的位置,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
(2)副审的位置:各角落离开50厘米的地方,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白色院圈线表示副审的位置,用黑字写上1…4的号码。*近审查员席左边的圆为1,离开审查员席的左边为2,离开审查员席右边的为3,*近审查员席右边的为4。
(3)审查员的位置:和评判员的位置正好相反,从境界线中心离开3米的地方,即是审查员的位置,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同时,审查员的位置应放置桌子和椅子。
(4)选手的位置:从比赛场中心左右离1米的地方,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选手的位置。左圆是代表蓝方,右圆是代表红方。
(5)教练的位置:在蓝选手和红选手的位置旁边,从境界线中心起码离开3米的地方,各画直径15厘米的蓝圆圈和红圆圈,竞赛场在审查员位置的左方是蓝方教练的位置,右方则是红方教练的位置。
竞赛
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chung‘(蓝)和‘Hong‘(红),双方以脚踢击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
得分
每个合理的攻击将得分,下述为合理的攻击:
a。击打对手的得分部位,除了头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体两侧,这三个部位标于对手的护具上。禁止击打对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击打对手。须用正确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脚踝关节以下的部位击打对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两位对击打进行了认定并记录,则得分有效。
犯规
犯规是跆拳道比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因为被罚3分——在高水平比赛中极为罕见——意味着自动失败。仅仅1个罚分就可左右比赛的胜负。
跆拳道犯规分两种:Kyong…go和gam…jeom。最常见的一种犯规Kyong…go或警告意味着罚0。5分,但是若仅有一次这种犯规则不计入罚分,除非再次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