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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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大将军-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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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青人跨下的马瘦骨嶙峋,让人担心会撂了蹄子,把上边的人摔个狗吃屎。
    马囊中倒插着一件四尺高黑漆匣子,这也许是最为派场的行头,上边的黑漆崭新,在阳光下烁烁发光。
    汉初,除了骑兵,普通百姓出行骑马并不多见。人们大多选择坐车,有钱的坐马车,没钱的坐牛车,再没钱的坐羊车。一般来说,除了狩猎基本没人骑马,偶尔有人骑,若他骑的是一匹健驹倒还罢了,骑着一匹雌马或者幼马,绝对会惹来人们的一场耻笑,甚至会被人看不起,不再与其交往。
    来入穿的甲是高级将领才能穿的玄铁甲,披的斗逢是都尉一级专用的腥红色斗篷,然而不坐车却骑着一匹病入膏肓的马,更可笑的是马腹下边吊掉着两个不知什么玩意的东西。
    穿着的不搭调让瞧热闹的人忍不住开始要嘲笑,马上青年将手按在剑上,怒目歪视,嘹亮的喝道:“谁敢笑,我就杀了他!我发誓,一定会的。”他的眼神、脸上的表情,以及按剑而坐的姿势,起了很大的威慑作用,围观的人中就要笑出声来的,慌忙又把笑声咽回。
    青年顺着莲花大街穿城而过,腰上配剑与玄甲上甲片撞击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一人一骑在一抹夕阳斜辉下出了城。
    “过去的那人是谁?”终于,有人问道。
    “云中都尉徐冶的独子!”有人高声笑道:“姓徐名胜利!在云中县的名声不亚于郡守,不过是让人耻笑鄙视的名声。那年我押解粮草去云中,到处都有关于他的传说。好奇心使然,守在他家门口半日,终于有了一面之缘,因此认得。”
    “徐都尉的儿子?我也有所耳闻,是不是……”另一个人问道。
    “一个败家的玩意,可惜了徐都尉的名声。”那人摆了摆手,清了清嗓子对周围的人恨其不争的讲了起来……
第二章 明白了三件事
    马是通人性的,尤其是一匹曾为纯种宝马却被主人饿成一匹癞马,更加的通人性。‘千里雪’尽量把踉跄的脚步迈得平稳,悠哉悠哉于驰道上徐徐向前,好让主人的思索不被打乱。
    徐胜利的眉头拧成一块结,目光深邃的望向远方。他心如明镜,知道自己现在是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可并不在乎,而且相信,到了长安便是好运的开始。
    隐忍了十七年,压抑了十七年,他终于想明白三件事情。
    十七年前,盛夏的某夜,一道闪电把他带来这个朝代。当紧闭的双眼睁开,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荆编的摇篮里,脸正对粗大的木制悬梁,四周是被刷成耀眼白的土夯墙壁,有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却像六十岁的老男人跪坐在旁边,轻轻将篮子摇来摇去,刹那间天悬地转。
    徐胜利有些不相信,以为自己在梦中,伸手去揉双眼,突然看到两只莲藕般稚嫩白晰的小手臂在面前舞来舞去。好似看到两条眼镜蛇在面前舞来舞去,他惊叫一声,空阔的屋子里响彻起嘹亮的哭喊声,惹得老男人一番手忙脚乱,脸色大窘。
    徐胜利发现自己能说话是在第二天晚上,意识到目前尚是未过满月的幼儿,留了个心眼没有开口说话。
    老男人几乎每天夜里都来,跪坐在摇篮旁边絮絮叨叨的讲着话,勾引着让他叫爸爸。老男人来的时候,有时披甲带盔,有时穿常服,可不管披甲还是常服,衣服的质地都为土灰色细麻,而他身上则始终穿着柔软的丝绢。
    从老男人混乱的述叙中,他知道老男人名叫徐冶,为细柳县县尉,平生最大的理想是当上边疆某郡的郡守,训练出一批把家安在马上的骑士,与匈奴人在草原上展开一场生死对决。
    那些日子,老男人喜欢一边用木制的小勺往他嘴里喂一种难吃的肉糊,一边说着话,讲的最多的有两件事。
    老男人最崇敬的人是周亚夫,不为别的,就因周亚夫敢拒陛下于千里之外。据他所讲,周亚夫屯军细柳时,陛下前来慰问,别的营垒将军巴结的不行,营门大开,率领大小将领列队恭迎,皇家卫队浩浩荡荡如入无人之境。唯有周亚夫,敢将营垒大门紧闭,兵卒刀出鞘箭上弦严阵以待,把陛下的仪仗队挡在营垒之外,直到陛下派使者持节前来通报,周亚夫才命人把营垒的大门打开。然而,见了陛下也不下马,坐在马上给陛下行了一个提剑礼,嘴上说道:“铠甲在身,不便下马行礼,还望陛下见谅。”
    徐冶赌骂发誓说这是亲眼目睹的,当时吓出一身冷汗,以为要坏事,陛下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没料到陛下却把周亚夫夸赞一番,并亲自给周亚夫持缰,对群臣说只有这样的将军才算得上真正的将军,唯有这样的将军才能打赢匈奴人。
    徐冶讲这件事时,脸上泛出红光,眼中精光四射,激动的不能自持。不过,据徐胜利分析他是在吹牛。按徐冶前后讲的对照,那时他仅为细柳县尉,周亚夫屯军细柳,他被召入军中当一个管粮秣的小官,与营垒差着十几里路,怎么可能亲眼目睹?
    徐冶还说,他相信陛下的话,也相信只有周亚夫这样的将领才能打赢匈奴人。可是,匈奴人来去如风,这边烽火狼烟升起,等周亚夫领着援兵赶到,匈奴人早不知到了何处。所以,他想组建一支把家安在马背上的骑兵,以快打快,把匈奴人打得落花流水,见了汉人就得叫‘爷爷饶命’。在他的叙述中,提起匈奴人语气中除了鄙视便是憎恶,匈奴人根本不算人,甚至连做禽兽的资格都没有。徐胜利不明白,如此瞧不上眼的匈奴人为何汉兵总也打不赢,以至于想胜利想疯了竟给他取了一个大俗的名字——胜利。
    三个月内,徐冶每天都来大说一通战胜匈奴人的最新想法,这些想法全是痛快麻利大胜匈奴人的意淫,最具代表性的是用战车冲散匈奴骑兵的马队,再用步兵分而包围,全歼匈奴骑兵。说的多了,那种感觉就像一只绕着脑袋嗡嗡飞的苍蝇,让人心生烦意。
    徐胜利终于憋不住,不再装哑巴,告诉徐冶其实他有战胜匈奴人的方法,而且只需数百至一千人,便可全歼匈奴骑兵。
    徐胜利心里明白,任何一个人看到数月小儿开口说话,一定会异常吃惊。如果小儿嘴中还说着让人匪夷所思的话,更会怀疑此人是不是妖孽,继而杀心顿起。但徐冶的絮絮叨叨着实让他无奈,而且徐冶四十多岁得子,经过三个月的接触发觉这人还不错,他有七成把握对方不会起杀心,就算起杀心也下不了手。
    他告诉徐冶,他的出世绝对算上天送给大汉的最好礼物,从此之后毋须再担心匈奴人。等再过些时日,他能够下地行走,要开始一系列的实业计划。首先,会造出枪,这种东西可以把子弹射出去,几百步远的敌人应声而倒。再造出刀枪不入的防弹衣,跟拳手一样大小但威力惊人的手榴弹等等。这些造出来之后,匈奴人根本不是对手,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还要造出飞机,里边可以坐几十到几百人,千里之地一个时辰便可到达。造出火车,里边可以坐上千人,沿着两条铁轨走,一天一夜能跑几千里地。造出手机,千里之外可以与人说话,坐在长安就能对边关的武将下命令。造出坦克,能够发射炮弹,呼的一下过去,几百人都会被炸死。只需一辆,便能横扫匈奴国,打到单于庭去。
    正如徐胜利所料的,徐冶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他说的东西,把他当成妖孽,看他的眼神十分怪异,徘徊于摇篮前几次伸手想将他掐死,终究下不去手。自此减少来他荆篮旁边说话的次数,每次来的时候也是以为他已熟睡,站在摇篮前怔怔发呆,偶尔还会流下几颗老泪。
    不过,毕竟他是徐冶老来得子,依然异常的疼爱,或者更甚于前。在他能够蹒跚的用两只稚嫩的小腿走路,他发现所谓难吃的肉糊以及两个年轻奶娘奶出来的淡而无味奶水是这个家庭里最好的,父亲与母亲整天跟奴仆们吃的一样,饼饵麦饭甘豆羹,日日如此,从没换过样。
    在汉朝生活了一年多,徐胜利对大汉的风土人情已有个大概了解。像徐冶这种县尉,一年所领到的俸禄在八百石左右,加上朝庭发下来的赏赐,郡县发的体恤以及下属送的孝敬,总数在三千石往上。一个普通人家,一年有一百五十石便能吃穿不愁,有三百石还可以养一个奴仆,顿顿吃上肉,徐冶不应该过得如此寒酸。直到有一天,父母以为他熟睡,坐在榻上闲聊,他才知道两个老人如此节检竟是想给他谋一个好的出路,要给他存够五十万钱,送他到长安为郎。
    徐胜利很感动,有时候想起那一幕心头还会发酸,但也仅仅是感动,并未把去长安为郎当成人生的目标。他有更大的理想,所以花起二老打牙缝中省出来的钱毫不怜惜。三岁的时候,能跑能跳,他开始结交方士。用了五年时间,做了无数次实验,家中房产烧去四分之三,火药的确切配方仍是没有找到,八岁那年迫于无奈终于放弃造炮造枪的打算。
    那年,徐胜利明白了第一件事:世界上的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尤其是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水平极其落后,不切实际的想法与空想无异。
    头三年,他一直很清醒,能够确认自己穿越,暗喜他的时代到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己穿越了,还是根本没有穿越,脑子里那些与现状挨不上号的古怪念头是不是妄想出来的。正如老庄所说的那样,分不清究竟是自己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自己,脑袋里切切实实能感觉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变得虚无缥缈,如梦境一般。
第三章 明白了三件事 二
    徐胜利三岁那年,不光开始造火药,身上也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年某天,他生了一场热病,晕晕沉沉好像经历了三天梦境,亦真亦幻。
    母亲坐在榻头暗暗垂泪,父亲在榻前捶手叹息一愁莫展,时不时出去一趟,领回一个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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