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师--浮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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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师--浮世记-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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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待凭证(绝对不杀投诚者)
    凡华军士兵,无意抗战,竖起白旗,或高举两手,携带本凭证,前来投诚归顺
    日军者,日军对此,必予以充分关照,且代谋适当职业,以示优待。聪明士兵,盍
    兴乎来?
    日本军司令部印
    12月10日,日军总司令松井石根大将更散发传单劝守军总司令不战而退,
    并保证“对于非武装的平民与不怀敌意的中国军队,则采取宽宏和善的态度”。1
    2月12日唐鉴于大势已去,乃请南京青年会负责人国际安全区副主任费吴生博士
    和日方接洽,商量停战,但为时已晚,无由实现。
    日军于13日上午11时来到南京国际安全区,在费吴生和另外两位安全区委
    员(其中一位应该是梅奇牧师)的面前,就杀死了因惊骇而奔跑的20名难民。日
    军在入城后头几天的烧、杀、奸、掠有无数的资料可查证,但再没有比已在华传教
    二十余年的梅奇牧师(他当时担任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的主席)于12月19日
    给他已去上海的夫人所写的信更真实了;
    “上周的惨状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从来没有梦想日本兵会是这样的一群野
    兽。一星期的屠杀和奸淫,我认为远比近代所发生过的任何屠杀为甚;除土耳其人
    屠杀亚美尼亚人的惨案可与之相比。他们不仅杀掉能见到的每一个俘虏,也杀了极
    大数目的老少平民,他们很多人像被猎兔子似的在街上被射杀。从南城到下关全城
    堆积着死尸。”虽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于日军入城三天后,即雇佣100到2
    00工人开始清除死尸,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分会自12月22日开始收埋尸体工作
    ,收埋尸体最多的南京崇善堂自12月26日开始工作,但是,南京城内仍是到处
    死尸,德国大使馆罗森秘书于1938年3月4日自南京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
    “红十字会在为埋葬众多尸体而慢慢努力。部分尸体是刚刚从水塘和地下掩体
    (以前防空袭的掩体)中成堆成堆地打捞和挖掘出来的。例如在大使馆邸附近主要
    街道的地下掩体就挖出许多尸体。郊区小港口下关尚有三万具尸体,这都是大恐怖
    时期集体处决的。红十字会每天埋葬尸体五百到六百具,漫步郊区在农田和水沟可
    见零星尸体。”
    郭岐营长于1938年3月11日同教导总队睢友兰团长夫妇等11人搭渔船
    逃离南京,报导离南京不远登岸时所见∶
    “我们登岸一看遍地都是死尸。此地离南京城已有二三十里,时间已经过三个
    月,遍野死尸,无人过问处理。”
    “南京大屠杀”的初期,以人数而论,集体被屠杀包括放下武器的战俘和逃难
    的难民比较多,零星被屠杀死亡的人数比较少。正如贝德士在东京审判作证时所说
    ∶“南京失陷后在两礼拜半到三礼拜的时间恐怖达于极点。”梅奇牧师于1938
    年1月5日同贝德士谈话时提到,直到那天各领事馆人员还不准回南京城。并说∶
    “自从日军入城便屠杀解除武装的士兵和成千上万的平民,现在还在继续,机关枪
    仍不停地响。很多的时候他们懒得用枪来射杀,而用刺刀一个一个把受害者捅死。”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证据与资料,为了中国审判战犯和远东国际法庭的审理
    ,南京市议会自1945年8月即开始收集资料,历时两载。首先中国军事法庭于
    1947年2月初审判“南京大屠杀”首要战犯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亲历其境之证
    人如美籍贝德士及史迈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结作证,连同物证资料提作
    审判依据。3月10日宣布判决∶
    “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
    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
    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
    ,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判决书所定之集体屠杀19万人及零星屠杀15万人,系根据身历其境之12
    50余人,及当时主持掩埋尸体之许传音、周一渔、刘德才、盛世徵等具结证明;
    具有红十字会掩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统计表;
    灵谷寺无主孤魂3000余具之碑文;及谷寿夫在法庭上犹洋洋自得叙述其以丛葬
    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处所起出之头颅数千具;并有众多的出版物和照片为
    物证。
    其实,中国政府检察官陈光虞根据十四个团体的调查,于1946年5月向远
    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杀”确定的被屠杀者294911人,未确定的
    被屠杀者20万人。同年九月,陈氏根据继续收到的确实资料,又增列被屠杀者9
    6260人,故确定被屠者应为391171人。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颇为
    重视,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十余人(包括贝德士、梅奇、威尔逊医生
    、许传音、伍长德、粱延芳、秦德纯等)的口头证言并接受了百余件书面证词,最
    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决∶
    “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
    20万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
    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
    ,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在内。”
    1981年以来,在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声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窜改历史教科
    书,否认对华侵略和“南京大屠杀”。南京各文化学术团体,尤其是南京大学及中
    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查研究
    并编写“南京大屠杀”的史料与著述。据1984年的调查,南京全市尚有仍健在
    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余人,他们接受采访的证言都收藏在1985年建立的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这番重新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对于19
    47年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作了一些补充,但重新肯定“南京大
    屠杀”的数目为34万人,即集体屠杀19万人,零星屠杀15万人。
    “南京大屠杀”的消息首先传到外界是由《纽约时报》驻南京记者窦奠安所发
    的电稿《纽约时报》1937年12月18日封面大标题为“南京强Jian事件”;其
    小标题为“日军陷南京,屠杀两万人”,世界舆论为之大哗。以后东京审判亦沿用
    “南京强Jian事件”一词。事实上,南京沦陷后,我女同胞所遭遇的是再悲惨没有了。日军随时随地不分昼夜强Jian我国妇女。东京审判十一名法官之一的中国法官梅汝
    敖说∶“强Jian和杀人是分不开的,因为日军在强Jian之后,通常是把被奸的妇女,甚
    至连同他们的家属子女,一齐杀掉的。”曾出席“东京审判”法庭作证的许传音举
    一实例∶
    “水西门外某寡妇,有女三人,长女十八岁,次女十三岁,幼女九岁,均被轮
    奸,幼女当场死去,长女次女亦不省人事。”
    金陵大学校园内,一个十一岁的幼女,被日军轮奸致死。另珠江路口,有一个
    七十九岁的老妇,被强Jian,其子向日军拼命,亦被杀死。两年前受日本记者访问之
    李秀英,当时怀孕七月被刺三十余刀而未死之奇迹亦为世人所周知。奸后必杀几乎
    成了日军的一条规律。在国际检查处向东京审判庭提出的证据里,有一件是日本军
    部发给战区司令长官的秘密命令,禁止日军士兵归国后谈论他们在华的暴行,并引
    用某中队长关于强Jian给士兵的指示∶“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问题,或者是给以金钱
    ,或者于事后杀掉。”该命令中又说∶“如果将参加过战争的军人一一加以调查,
    大概全都是杀人、抢劫、强Jian的犯人。”正如日本《读卖新闻》随军记者小俣行男
    在其《中国战线随军记者的证言》中所说∶“不强Jian的士兵几乎没有,(被奸妇女)大部分在事后杀掉。”
    东京审判确定“日军入城后的一个月内,强Jian中国妇女达2万名”。国际安全
    区主席雷伯亦向德国政府报告南京被日军占领一月之内发生不只2万起强Jian事件。
    麦加伦牧师送东京审判庭的证词有“强Jian——强Jian——又是强Jian,我们计算一夜至
    少有一千起”之语。东京审判判决书说∶“全城中,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
    人,多数都被强Jian了。”贝德士在作证时说过,从1938年2月6、7日直到那
    年夏天,很多严重的暴行还在发生。因此,据“安全区”的国际人士的统计与估计
    ,“南京遭受强Jian的妇女至少8万人之多。”
    日军四出强Jian妇女而奸杀并施,日以千起,我南京全城妇女,人人自危。日军
    蹂躏我妇女之方式离奇惨虐,古今史册前所未闻。我妇女坚贞不肯受辱或受奸含羞
    而投井和悬梁自尽者何止万千。
    日军入南京后大肆抢劫放火,不仅把南京商业区抢劫一空,而且纵火焚烧。日
    军入城后,见人就杀,遇屋即烧,烈火不停七周之久,夜晚照成白昼。大火延至白
    下路、朱雀路、中华路太平路、中山东路,繁华商业区不数日而化为灰烬。日军总
    司令松井石根于12月17日抵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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