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当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送回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当予以接收,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征兵办公室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学。
第九章经费开支
第四十五条国防部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方预算“兵役征集费”科目。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制定。
第四十六条为武警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联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县、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八条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者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部队负责。
第四十九条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差旅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人员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五十条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办理退兵手续之后,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部队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具体办理。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05章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与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是军队的基础;是遂行作战、训练、执勤、科研、保障等任务的基本单位。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军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建设一支强大的现
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标准
基层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全面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政治合格方面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纯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爱军习武;忠实履行职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军事过硬方面战斗队思想牢固;战备、训练、科研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作战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科技练兵扎实;军事技术熟练;战术运用灵活。军官胜任本级指挥;士兵胜任本职岗位。执行全训任务单位的训练等级达到一级;其他单位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作风优良方面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雷厉风行;勇猛顽强。民主公正;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干爱兵;拥政爱民。无弄虚作假、隐情不报、铺张浪费等问题。
纪律严明方面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管理严格;秩序正规。军容严整;举止文明。遵纪守法;奖惩分明。无严重违纪;无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失密泄密。无计划外生育。
保障有力方面武器装备和后勤装备达到规定的完好(在航)率。教育训练和物质文化生活设施设备齐全配套;经费、物资管理制度落实。伙食吃到定量标准;着装合体;卫生防病防疫符合规定要求。官兵体魄健壮;心理健康。
二、基层经常性主要工作
基层建设必须在做好工作、完成任务的实践中不断加强。要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遵循着眼提高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军、注重打牢基础、加强全面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创新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令条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抓好军事训练
必须把军事训练作为部队经常性中心工作和提高战斗力的根本途径;针对高技术战争特点;坚持科技兴训、依法治训;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确保人员、内容、时间、质量落实。
全面抓好基础训练。依据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完成入伍、专业、战术训练。抓好官兵的智能、技能、体能和心理攻防训练;打牢个人素质基础;抓好单车、单炮、单机、单舰等基本战斗单元训练;打牢技术战术基础;抓好分队(编队)战术训练;打牢合同训练基础。积极开展科技练兵;组织官兵学习掌握新知识、新装备、新技能、新战法;改进训练方法和手段;提高训练质量。
突出军官和士官训练。落实官兵分训、士官组训。军官重点进行现代作战理论学习和指挥技能训练;士官重点进行手中武器和专业技能训练。指挥军官和班长要成为“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具备指挥、训练和管理部属的能力。
做好训练政治工作和保障工作。经常进行动员教育;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开展军事民主和岗位练兵、训练竞赛、技术革新等活动;鼓励争当训练尖子、专业技术标兵。坚持勤俭练兵;充分发挥训练经费、物资、器材、设施和场地的保障效能。
(二)落实战备工作
按照随时能遂行作战、战备值勤、抢险救灾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要求;抓好战备工作落实。
搞好战备教育。围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培养战斗精神;帮助官兵树立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牢记我军职能;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战备观念;坚定敢打必胜的信心。
落实战备制度。坚持战备值班、战备期战备、战备情况报告、战备检查等制度;使基层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搞好战备演练。制订完善战备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结合训练任务进行战备演练;军官熟悉内容和程序;士兵熟悉要领和方法;分队能迅速有效地实施战备行动。
加强战备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完好(在航)率。管好“三室一库”(兵器室、器材室、储藏室、给养库);落实“三分四定”(携行、运行、后留;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消耗性物资及时补充;应急储备物资定期更换。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工作
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文化教育官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
搞好思想政治教育。把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官兵;深入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和艰苦奋斗教育;作为基层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确保官兵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1)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理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观念。(2)强化捍卫国家根本利益的职能意识;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3)牢记我军性质、宗旨;恪守军人道德规范;继承发扬我军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4)掌握法律常识和心理知识;增强法纪观念;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教育要区分层次;着眼实效;重视群众性自我教育;不断改进内容、方法和手段;增强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基层政治军官要会搞思想调查、会计划安排教育、会备课讲课、会利用现代传媒开展教育。
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1)经常分析官兵现实思想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正确处理。(2)贯彻疏导方针;以表扬为主;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尊重官兵合理需求;关心和解决实际问题。(3)建立一支以党员、士官、班长为主体的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开展群众性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