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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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兰芳-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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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看到王福身边只剩下两个人,心中也是暗松了一口气,连忙点头,不一会儿,王福面前的桌子便摆满了各色佳肴。
“老爷,喝酒,这可是最好的状元红。”
“老爷,尝尝这个鸭块,这是金陵板鸭,本坊的招牌菜,鸭子都是专门饲养,只取三个月的嫩鸭,又香又滑。”
酒菜一上来,怜梦,怜心两人就围着王福倒酒夹菜,尽心侍候,可怜王福还是第一次如此享受,虽然心中不停的催眠自己现在是皇帝,不是以前那个还在苦苦找工作的学生,只是身体却不听使唤,不但手脚无措,而且脸上也渐渐红了起来。
看到王福的反应,怜梦,怜心两女大奇,若王福年轻十岁,两女肯定会认出他是一个欢场初哥,偏偏王福的这具身体虽然白白胖胖,保养的非常好,只是怎么看也不下三十岁,这个年代若是三十岁的富家子弟才第一次进入欢场,说出去谁也不信。
在大厅中喝花酒的嫖客多数不是太有钱之人,有钱而象王福这样不要雅间执意要坐大厅的人毕竟不多,怜梦、怜心两人在秣陵教坊的缠头之资虽非高得离谱,也非大多数人付得起,他们身边的姑娘自然也远较两女逊色,对两女如此服侍一个大胖子,而他们连小手也没有摸过,心中羡慕之余也忿忿不平起来,不过,他们还记得先前王福等人进来的一群护卫,只敢小声的议论。
面对其他人做梦都想的艳福,王福却是有苦自知,他是不折不扣的初哥,即使两女再出色,他也做不出在大厅广众之下和两女调情之事,只得将精力放在四周,听到大部分的窃窃私语都指向自己,更是哭笑不得。
眼见根本听不到什么,王福倒是有点后悔坐在大厅里了,正当王福有点坐立不安时,又有数人跨进大门,来者都头戴方巾,身着长衫锦衣,手摇折扇,一幅文士打扮,这些人年龄都在二十多岁。
看到进来的众人,王福明显的感到身边的怜梦、怜心两人眼睛都闪亮了一些,甚至本来偎在王福身边的娇躯也挪开,变得端坐起来。
“来人是谁?”尽管王福并没有与怜梦、怜心两女有任何纠葛的打算,不过,看到两女明显转变的态度,心中也不由微微吃味。
那边怜梦却仿佛没有听到王福的问话一样,只是怔怔的看着进来之人,怜心一个机伶,重新将身子靠近王福,低声道:“老爷,那是东林党学子,中间一人正是鼎鼎有名的侯方域侯公子。”
“侯方域。”王福点了点头,没想到没见到李香君,却先见到侯方域,心中升起一股厌恶,此人虽然是偏偏佳公子,世代受大明皇恩,却毫无气节可言,清军南下,复社四公子中此人率先投敌,不但与坚持抗清的方以智不能相比,只是与祖上蒙古出身,在清军南下时却甘于清贫,至死不出仕的冒辟疆也不能相提并论。
只是可惜了李香君这样的奇女子,竟然会看个这样猪狗不如的男子,看着身边如梦用希冀的眼光望着侯方域,王福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在怜梦耳边低声问道:“你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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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明血》
书号1281190当一个民族气运到了最衰竭的时候,总有人挺身而出,他们明知必死而无怨无悔,以自己的鲜血向敌人发出最后的怒吼。
大明的黄昏同样不缺乏热血之士,“有投降将军,无投降典史。”的阎典史;十七岁即组织义勇军抗清,十八岁被俘坚贞不屈的夏完淳;做事犹柔寡断,最后豫然与城殉难的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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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抵挡满清野蛮的入侵,无数热血男儿汇聚在大明旗帜下,用自己的生命捍卫生养他们的土地,为此哪怕流尽鲜血。
他们所流之血是为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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