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想就是每年要完成那几十个亿的销售额?”王子同瞪大眼睛看项响,一脸惊奇。
项响霸气地撇撇嘴。“比这还要多!”
啊?王子同看着项响,目光从震惊到怀疑再到不敢置信。“你是说?你打算当集团总经理?”
项响向上吹口气。“比那还要多!”
这次,王子同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什么?你该不会是说你要当董事会主席?”
哼,项响傲气地笑笑,反问王子同。“有什么不可以吗?”
“啊,啊……”王子同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好像一只呆掉的唐老鸭。
这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或者说他从来没有把这个问题当做问题来看。
面前这个本该注定一辈子做高职,现在替他爸挣钱替他爸打工,将来替他挣钱替他打工的项响会有这样的心——他会有想法要取代自己坐到那个本来应该由自己来坐的位置上。
难道那个位置不是应该只有自己去坐吗?王子同惊讶的是这一点。在此之前,所有的人传递给他的信息都是他将理所当然地成为他老老爸这个公司的继任者。不管他愿意不愿意,这个企业将来都会勉为其难地落在他的手里。所以他觉得他现在有足够的理由耍太子爷的大牌,可以蔑视公司的所有人,可以任意花钱,泡妞,胡作非为,就因为他是公认的二世祖,是公司未来的掌门人。
而此刻,项响竟然一针见血地戳中了他的命门。虽然这个公司是他老爸亲手创建的,现在的董事会主席也是他老爸。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公司将来就一定会是他的财产。
按照公司股份分配的有关规定,很有可能,一位英勇无比的总经理会得到董事会大多数人的支持而成为董事会主席,从此拥有公司大量的股份。
换句话说,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个公司虽然形式上还在自己家的名下,但是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公司。到那个时候,自己再也不能这般耀武扬威,这样高高在上。
唔……这个事真的要好好考虑考虑了。王子同在项响的沙发边坐下来,摸摸脑袋。
虽然自己之前有些看不上老爸,也不觉得老爸这家破公司有什么好。说起钱,自己并不太在乎。公司是股份制的,不管谁当家都少不了自己那份董事津贴。可是如果自己天天被人喊太子爷喊了这么多年而有一天真的被废了没当成皇帝那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真的要是这样,那自己的半世英明岂不是要付之东流?
“你真的想当董事会主席?”王子同看向项响。
“你觉得我做不到?”项响亮闪闪的目光如锋似剑。
“哦……”王子同的脖子后面直冒凉气。眨巴着眼睛啊了半天才结结巴巴说出一句话。“我觉得我老爸这个破公司……还是我来接手比较好!”
“哧,你?”项响不屑地看着王子同:“你凭什么啊?你有业绩吗?董事会可不管你是谁的儿子,人家要的是一个能给公司挣钱的人!”
“我这就去挣!”王子同举起右手给项响敬礼。样子活像一个汉奸。
项响女王一样高高在上,俯视着王子同。“你能干什么啊?”
“我能……”王子同皱着眉头想。他这半个多月除了沾花惹草还真没干别的。本来就是想给项响捣捣乱排解一下心中郁闷的,结果现在变得好像不拿个订单都没法见人了。王子同在心里暗暗嘀咕,这项响越来越像只狐狸了。表面上看起来甜甜美美的以为是个豆腐西施,谁知道骨子里这么腹黑,竟然打算着夺了自己这个太子宝座。哎呀呀,真是不能再贪玩了。
王子同赶紧端正态度放下满身的玩世不恭,老老实实坐好问项响。“你说我该怎么做?”
项响等的就是这句话。
自己这边的销售非常吃紧,而王子同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他如果肯把力气用在正道上,就真的可以帮销售很大一个忙。
“小夏说她愿意帮你打通二号客户内部的关系。”项响拿过销售进度指给王子同看。“你要做的就是配合她尽快搞定这个客户。这个客户是我们的突破口,只有这一关先过了,后面的一号客户和三号客户那边才有机会。如果这一关过不了,我们跟BMP抢一号客户就少了五成的把握,而三号客户那边也会很被动。所以,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啊?”王子同正听得入神,冷不防突然听见项响让他走。根本反应不过来。
项响看着王子同,微微地笑。此刻的王子同就好像孙悟空戴上了紧箍咒,虽然他还不知道紧箍咒的厉害,但是情势已经由不得他不乖乖地听话。
“小夏已经在你的公寓里了,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去给我安抚好那位重要客户的千金。”项响用手点着王子同的鼻子。“不许跟她吵架,不许惹她生气……她说什么都是对的,即使不对,也是对的。”
王子同一脸苦相。“那我还活不活了?”
噗,项响笑了。“你是自作孽,不可活!”
“啊?那我还是别去了。”王子同像一只灰太狼似的,灰溜溜地坐在地毯上。
项响拿脚去踢他,“喂,我可告诉你啊,你要是敢把这单生意搞飞了,你就别打算活着回去。我直接让你当替死鬼,你这辈子都别再想当二世祖!”
王子同的脸已经有二尺长了。“你也太狠了。”
“一般狠。”
“那这个合同签了以后,你会来救我吗?”王子同很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哈,”项响笑着伸个懒腰。“少爷,对不起我只会踢人进火坑,救援的事你还是跟大宁谈谈吧。”
笑话,敢把我的人弄走,我就不会收拾你吗?
第六十章
大叔饭局
搞定了美女小夏,搞定了王子同。
项响接下来要搞定的就是自己那随时会晕倒的破身体。
作为一个销售,全天24小时开着手机已经是最起码的要求。即便是做到高位,随时去见客户也是难免的工作。不论是面对下属还是面对客户,有一个超人一样的身体,随时给人神采奕奕的印象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项响可不希望自己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没见到客户就躺进医院里去。
但是这件事项响又不想让大宁知道。
项响担心如果被大宁知道,大宁会打爆电话帮他安排一日三餐。于是项响拿出手机,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月的提醒。
看着每天三次的吃饭提醒,项响自己都想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老妈每月在家里的白板上写上自己的食谱。保姆就会像对待生产线上的产品一样定时给自己吃这个吃那个。根本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只管按时按量地填给自己。
唉,那样的日子真是不堪回首。
一说到吃,就不由自主会想起大宁。
大宁的手艺真好啊,每天都能变着花样地做出不同的菜,即便是同样的食材,他也能做出不同的口味,让人好像永远都没有机会吃腻。而且最最难得的是,自己从来没跟他说过自己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却能很快地知道。而且每次吃饭,他都会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放在自己面前,而把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放到他的面前。剩菜剩饭更是直接拨到他自己碗里,连尝都不让自己尝一下。
嘿,多懂体贴的一个人。
瑞德就不一样,虽然也不会让自己吃不喜欢的饭,但是瑞德的做法是把那些饭扔下不吃重新点餐或者干脆换一家餐馆去吃。
这就是这两个人的区别所在,一个让人觉得生活就是朝朝暮暮的相濡以沫,而另一个的感觉就好像在做过山车,眩晕并且烧钱。
瑞德,他到底有没有走出自己的生活?项响扪心自问。那种不顾一切的好像火焰在燃烧的激情已经被深深锁进记忆的樊笼。然而人去楼空,却还是留下了一些如蛛丝般的影子,随着风不经意地飘来,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细细的划过肌肤,告诉你它的存在。
每当听到那个名字,都会让神经不由自主地绷紧。
电话响了。
项响关上抽屉去接电话。
电话是小白打来的,兴高采烈地跟项响说他要请项响吃饭。
项响想自己反正也没人一起过周末,不如就跟小白一起吃个饭吧。于是,两个人约了地点。
项响放下电话,看看还有一些时间,于是上网看大宁。
大宁的头像暗着,显示没有在线。
项响算了算时间,大宁应该已经回到美国了。也许是坐飞机累了在休息吧。
项响看邮件打发时间,希望过一会儿能看到大宁上线。
邮件看完了,项响又没话找话地在网上跟几个经理聊了会天,再看大宁还没上线。项响有点失望。
跟小白约的时间快到了,项响恋恋不舍地关掉了电脑。大宁也许晚上会上线吧。
饭局定在一家非常别致的高档餐厅。人不多,环境很好。中国庭院式的建筑,窗外满是竹林。
项响刚把车在门口停好就看到小白已经站在朱门里朝自己招手。
项响微笑着走过去,小白一把拉住项响的胳膊。
“哎呀,你太准时了,一分钟都不差,你怎么做到的?”小白高兴起来永远都是一副叽叽呱呱的样子。
“你请我吃饭我当然要准时了。”项响看看餐厅精美的雕梁画栋,心里有数了。
“位子已经定好了,在最里面。”小白拉着项响一路向里走。穿过宽敞明亮的大堂,又走过一段回廊才走到最里面的另一处厅堂。这里的风景更加优美,不必抬头,脚下的玻璃地砖下已经可以看到在水中游弋的锦鲤。
在用珠帘和幔帐精心隔断开来的幽静空间里,是一桌桌的客人。
当小白一路把项响拉到预定好的座位时,项响果不其然看到桌子边上已经做了一个人——小白嘴里天天喊大叔的那个中年男士。
看到项响来了,小白家的大叔热情地站了起来。
两个人之前见过,虽然不熟悉,但都因为小白彼此已经有所了解。寒暄一下,换了名片,小白家的大叔热情地邀请项响落座。
小白早已经熟门熟路地先挑了靠窗边的位置坐下。此刻正一边听他们说话一边抓了鱼食在往水里抛。
“喂,项大美人,你觉得这个地方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