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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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ol-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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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杀了包围他的那几个突厥人后,就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萧翰海指挥手下的人马围堵突厥人,看着萧翰海放马向自己奔来。秦风的脑海中回响着欧阳龙冷冷的声音:“你杀了漠北的萧翰海,拿萧翰海的人头来换取影公主吧。”
以萧翰海的身手,秦风只能趁他不提防的时候,一招制胜,然后趁着他的手下还没反应过来,放马逃走。否则,纠缠下去,他的武功还稍逊于萧翰海,更何况惊动他手下,这数十个精锐侍卫可不是那些个只有粗蛮之力的突厥人可以比的,到时侍卫们只需要长箭连环射出,他只怕立刻就被射成了刺猬。
秦风的手已经握紧了那把夺来的大刀,他正准备催马上前迎上萧翰海,趁他不备好长刀出手。忽然一群牧民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朝他们两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七十多岁,胡子垂到胸前的老者拉住萧翰海的马头:“萧将军,萧将军,你真是我们牧人的救星啊。如果没有你,我们这些人早就被突厥人杀光抢光了。”
萧翰海跳下马,扶着老人,呵呵笑道:“好说好说,老人家,你们是漠北土地上的主人,我是漠北的将军,保护你们,是我的职责。”
旁边一个老婆婆颤颤巍巍地说道:“萧将军,你一定要多多保重身体。当年如果不是你把那些草原上的强盗都赶走,我们的牛羊马匹每年都要丢失不少。那些强盗比狼还要凶残,狼还有吃饱休息的时候,强盗们永远是喂不饱的。”
“哈哈,大娘,所以我们只能用刀箭把这些强盗杀死赶跑,让他们永远不敢再来抢我们。”萧翰海爽朗地笑着,他把目光转向秦风,“今天这个小兄弟杀了不少突厥人。小兄弟,你看上去不像他们部落的人啊。”
一个女人清脆的声音响起:“他是我们的客人,也是我们的恩人,刚才他救了我,也救了我的族人。”说话的正是秦风救下的那个女人。那些人都把目光转向秦风,热情洋溢对秦风施礼表示自己的感谢。
秦风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他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看着众人对他亲切感谢的目光,秦风觉得自己心里的杀意在慢慢消退,他握着刀柄的手慢慢松了下来。
萧翰海大笑着走上来,一把从马上拽下秦风:“小兄弟,别愣着了,我们漠北人会记住每一个欺负过他们的人,更会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他们的人。他们会永远记住你的,以后,只要你在这片土地上,你就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
牧民们欢呼起来,簇拥着萧翰海和秦风往帐篷里走去。
秦风心里升起一个念头:现在,我需要时间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人。要想杀掉一个强劲的对手,那么,就一定要先充分的了解他才行。萧翰海,只要我一直跟着他,那我就有机会杀他。
秦风的心里深处,却不愿意承认,他现在对萧翰海没有任何的杀意。也许他现在是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吧。
秦风此时才定下心神仔细打量身边的萧翰海。萧翰海大约四十岁年纪,身材魁梧,个子比他高了有半个头,黝黑的脸庞,一双眼睛虎虎有光,高鼻阔口,虽然面带笑容,但是整个人身上透着一种天神般的凛凛威风,让人一见之下,心中不由得生出钦慕之感。
只用了一个多时辰,牧民们已经重新收拾好了自己的家园。万幸整族人中虽然有人受伤,却个个都保全了性命。立时就有人燃起了篝火,杀羊宰牛,马奶酒斟满大碗,簇拥着萧翰海、秦风一众人等,开始庆祝这番死里逃生的大喜事。
秦风此时简直就成了人群中的中心,族里美丽的少女唱着歌,跳着舞,过来向他敬上一杯又一杯自己酿制的马奶酒,眼光里面流露着爱慕之意。萧翰海更是大碗大碗轮流和族里的长老族长碰杯。
美酒、歌声、少女的舞姿,众人的尊敬,这一切,都让秦风感觉心中有一股暖流不断涌动,竟然是自出生以来,他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感觉。他发现生活在人群中,他不再是一只狼,他体验到了生活在真正的同类中的温暖。
这一场欢宴,直到夕阳西沉,星满夜空,众人都已经醉倒在地才告结束。
第二天,红日高升的时候,萧翰海谢绝了牧人们的挽留,整装带着亲兵准备离开这里,回去自己的大本营。萧翰海从秦风口里知道他是来漠北游玩,他心中喜爱这少年天生勇猛,一心想把他收为己用。在萧翰海的邀请下,秦风加入了他的队伍,随萧翰海一起北上。
一路上,萧翰海指点着戈壁风光,给秦风讲述漠北的风情民事,秦风听得津津有味。不知道为什么,越是和萧翰海相处的久,他就越觉得和萧翰海投缘,萧翰海的英雄豪情让他不由得倾慕。
“不着急,我还有很长时间呢,况且辛冥此时在修罗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不回幽燕,阿影就不会被逼嫁给他。”秦风心里自我安慰着。也许,这样他能有更多的机会和萧翰海相处,也会有更多下手的机会吧。秦风不停地给自己找理由。
没多少犹豫,当萧翰海流露出招揽之意,秦风就答应加入他的贴身亲兵队漠鹰军中,漠鹰军总共只有三百个人。可是这三百人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从大军里精挑细选上来,经历过无数沙场征战,都是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每个人都有着出色的武艺,拔萃的弓马骑射水平,每个人都能以一当百,是漠北大军精锐中的精锐。漠北的士兵每个人都为自己能选入漠鹰军为荣。秦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居然能蒙萧翰海将军的错爱成为漠鹰军中的一员,没有人会服气。
萧翰海听到漠鹰军的三个旅帅的埋怨,只是淡淡一笑:“明天晚上你们每旅派出一队人,去野狼滩走一遭,有一个极秘密的行动要你们去完成。韩德你负责指挥这次行动,马大雷,你安排秦风也去。”叫马大雷的旅帅闷哼了一声,面上颇不情愿,但是却不敢违背萧翰海的命令。秦风正是萧翰海安排在他这个旅帅帐下,他对这个少年没什么好感,年纪轻轻,不过是巴结上了萧将军而已,怎么就能成为漠鹰军呢,这漠鹰军里的弟兄,哪个不是战功累累,拿命来博取成为漠鹰军一员的荣耀。这小子到是轻松,啥仗都没打过,竟然也想和弟兄们平起平坐。马大雷心里意见大了去了,自从秦风进入到他的旅中,他就没给过秦风好脸色,只是挨着萧翰海的面子,马大雷才没明目张胆地找碴。(注:漠鹰军三百人,分为三旅,每旅一百人,旅帅负责一旅的事务,旅下每五十人分为一队,队长被称为队正。)
繁星满天,照在茫茫的戈壁滩上,断断续续的狼嚎声此起彼伏。漠鹰军中的一百五十个人已经离开营地往西骑马奔跑了一个时辰,到了一个狭小的山谷地中。远远地,就看见那山谷的高地上篝火点点,根据篝火的数目,至少有五百个人左右。
秦风不知道为什么队伍半夜会到这里来,但是他保持一贯的沉默。这些日子,他周围的队友对他总是爱理不理的,他知道这些人觉得他不配进入漠鹰军,觉得他会给漠鹰军丢脸。秦风无视这些对他的轻蔑,他只是发现自己喜欢军营里的生活,喜欢学习关于打仗的一切知识,他像着了迷似的学着马上射箭,马上冲锋,并且问萧翰海借来了一本《孙子兵法》,没事就琢磨琢磨这本书里说的东西。
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些?可是,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从来不需要理由,需要理由的不是喜欢,只是一种选择而已。
“前面是帝国政府和漠北卫兵共同的护运队,押送的是今年帝国政府给漠北的封赏,共有五十车金银丝绸、珍珠白玉。我们已经得到密报,会有一股八百人左右的突厥盗匪到这里,要想抢夺这批财物。萧将军派我们来暗中保护这批封赏,另外顺便灭了这群突厥毛贼。嘿嘿,八百人,也不过刚够我们兄弟们塞牙缝的,我们一队人就能把这伙毛贼杀的哭爹喊娘跪地求饶。”马大雷压着嗓子说着,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队伍中听到的人不禁低低笑了起来。
正在此时,忽然远处的狼嚎声猛然消失,一时间天地整个安静下来,静的让人感到不安。秦风身上肌肉一紧,有情况。他极为了解狼性,如果狼嚎声突然停止,肯定是有什么突然的变故,通常当大队人马行进的时候,才会让狼群避而远之。
“你们这队,去那边的高地,告诉押运队别担心,你们就近按地形布置好防御,以防有冲破我们防线的突厥人去抢车队。你们这队,到那条路的对面,等突厥人来了,你们也别多浪费时间砍杀,把他们队伍冲散。然后迅速回马继续朝前,呈“之”字形路线反复冲击他们。让他们摸不清我们这些人的底细。我们这队,就守在这里,分散在两边,等被冲击散了的突厥人过来,就用冷箭招呼他们。”负责这次行动总统领的另一个队长韩德低声布置好,三队人按照安排在黑夜中各自行动起来。
秦风随着马大雷这队人,往突厥人来的方向行去,行到一半的时候,朦胧的星光中,依稀看见前方的突厥兵四散开来,呈搜索队形正在往前方行进。马大雷手一挥,众人伏在突厥兵侧翼的一处稀疏的小树林中,距离他们不过五百步的距离。
秦风和伏在后面的十几个兵士手里握紧大刀,前面一排兵士弩箭上弦,瞄准了那些慢慢经过面前的突厥人。
马大雷心里默默地数着,脸色变得有些凝重,直到那些突厥人从眼前走过了四分之三后,马大雷才猛的一挥手,弩箭飞一般的射了出去。那些猝不及防的突厥人纷纷栽下马来。整个队伍一阵慌乱,马大累等第三轮弩箭射完,从草丛里面站了起来,挥舞着大刀喊道:“兄弟们,给我冲啊。”
此时训练有素的战马已经从草丛里面站起,射完弩箭的士兵把弩背到身后,拔出腰里的长刀,挥舞着冲向突厥人。秦风一马当先,五十个人的骑兵队伍如一把快刀切入了混乱中的突厥人的侧后翼。
因为中伏有些混乱的突厥人在朦胧的晨光中突然又听到到处都是喊杀声,顿时更加惊慌了。秦风的大刀刚同突厥人一个照面,两颗人头就被他的大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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