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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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 第4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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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七排石柱后,我终于重新看到了熟悉的天光日色,彻底挣脱了黑暗的包裹。

飞月平举双枪,全神贯注地向洞里警惕凝视着,一看到我,脸上顿时露出劫后余生的狂喜,垂下枪口,喜极而泣,两行又大又亮的泪珠扑簌簌地滑落下来。

顾倾城早就放开了我的手,飞月向前跑了几步,扑在我的怀里,放声大哭。

困境中的男女相拥抱头大哭,只是自然而然的天性反应,就算飞月有什么特殊感觉,我仍旧当她是小妹妹,心里不会有其他想法。等她发泄够了,不好意思地退后,我们四个才一起走出洞口。

黑暗中困了半夜的人,再次站在朝阳之下,绝对有种“恍如重生”的惊喜。那些远远退后的雇佣兵们迅速围拢过来,在卫叔的凌厉眼神逼视下,迅速各司其职,发动了剩余的三辆吉普车,准备撤退。

距我们最近的一名队员,俯身从车头前捡起了一样黑糊糊的东西,扬着手向卫叔报告:“卫叔,这是刚才打碎车灯的……”

风里飘来淡淡的腥气,就是从他手里的那支枣核镖上散发出来的。

卫叔骇然叫着:“快丢开,快丢下……”

暗器上淬着剧毒,所以才会有如此浓烈的腥气。我的身法比卫叔的叫声提前了一步,已经滑到队员前面,在他右臂上迅速一戳,封闭住了回溯上行的血脉。

再厉害的毒素只要不攻入心脏,都不会令人猝死,最多也就是“毒蛇啮臂,壮士断腕”而已。失去一条手臂,总要好过丢了性命。

这个人捏住枣核镖的拇指和食指,已经突兀地青肿起来,两秒钟不到,便肿得如同两只粗大的胡萝卜,那支毒镖“叮”的一声,跌落在地。

卫叔一晃,也到了我身边,“啊”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霸道的毒!”

他的动作好快,已经擎出了一柄小巧锋锐的刀子。江湖高手,绝不会有妇人之仁,试图切肤放血保留对方手指的话,只会令整条手臂都中毒溃烂。卫叔是久在江湖的人,无须我出声提醒,也会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退开两步,把这个问题交给卫叔去处理。

飞月戴上了一只棕色的鹿皮手套,把地上的枣核镖拾起来,又取下了嵌在吉普车探照灯上的一支黑色的燕尾镖,一共有十四件之多,放进一个黑色的橡胶盒子里。

那些来自尼泊尔的雇佣兵们,也算是走南闯北之辈,精神紧张地盯着飞月的动作,一个个噤若寒蝉。

亚洲小国的江湖人物历来对中国的暗器有天生的心理恐惧,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丝毫减退。我曾跟西亚、南亚的一些留学生有过这方面的交谈,每次提到蜀中唐门之类的江湖流派,他们都想破脑袋也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些提炼自地球植物的毒素会有见血封喉的奇效?

“唔……风,你不觉得这些暗器有些熟悉吗?”顾倾城轻抚着自己胸前的长发,陷在沉思里。朝阳替她的脸和发都镀上了一层赤金色,再次令我想起龙格女巫的古怪面具。

飞月托着盒子走向我:“风先生,所有暗器的重力中心点上,都刻着一个小字,请看——”

我闭住呼吸,将目光投向两寸长的燕尾镖,就在镖身正中的燕尾分离之处,竟然有一个极其细小却又笔触工整的“心”字。

“一个‘心’字?”我的思想蓦然被触动了。

两个女孩子的目光刷地投射在我脸上:“对,就是这个字,让你想到了什么?”

迎着璀璨的朝阳,我用力在自己的脸上搓了两把,借以掩饰自己内心的震撼。

顾倾城的目光悄悄移开,极其善解人意地给了我调整表情的机会。

“风先生,你想到了谁?是不是蜀中唐门的某个人?”飞月毕竟年轻,不懂得为别人留下转圜的余地。

任何人提到江湖上使用剧毒暗器的门派,蜀中唐门是第一个怀疑的对象。这么多年以来,在暗器上光明正大地錾上“心”字的,也只有一个人,因为只有她才配在自己的暗器上使用这个字,仿佛只要她叫了“唐心”这个名字,其余的人,无论在她之前或者之后再叫这个名字,都成了无聊的仿冒追随者。

“唐心?”飞月不是只懂得拈针绣花的深闺小姐,人在江湖,势必要懂得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死行情。

我继续凝视那些黑黝黝的枣核镖,长度只有半寸,镖尖带着冷森森的一点寒芒。

“有可能,不过谁都不敢断定。如果有一架生化显微镜的话,或许才能做最后的判定。”在飞月的咄咄逼视下,我只能做含混的回答。

“啊……卫叔不要,不要……”手指中毒的队员惨无人声地叫起来,恰好转移了飞月的注意力。

一名枪手是绝对离不开双手食指的,正如一名刀客不能失去自己的大拇指、一名神射手不能放弃自己的眼睛一样。人类的双手十指,每一根都有其独特的筋肉结构和骨节分布,才能组合在一起,发挥“手掌”的整体作用。

制造枪械的初衷,就是要用到食指与心灵的灵敏沟通,心手合一,才会在最恰当的时机扣动扳机,准确无误地射中目标。这一点,其他四指加起来都无法取代。

科学家早就做了精密严谨的试验,得出的结论可以百分之百地证明,食指是所有手指中最灵动、最宝贵的,对于人体的重要性,不亚于面部五官。

一个盲目的动作,导致了这名队员的终生之恨,但这一切又无法避免。如果不能及时地削掉沾染了毒素的手指,几小时内,毒素随血脉回流进入心脏,必定毒发身亡。

“啊——”卫叔不等对方做出逃跑的动作,已经迅猛地一拳击打在他后颈,令这个体格彪悍的年轻人软绵绵地萎缩倒地。

顾倾城摇摇头,无奈地喟叹:“现代化的抗病毒血清竟然无法抵挡古人发明的毒药,到底是科技水平的发展停滞不前了呢?还是古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比现代人更高明?风,这个问题,你能回答吗?”

类似的问题,很多人早就自问过,早在埃及沙漠时,每一次看到金字塔的宏伟构架矗立在蓝天黄沙之中,苏伦都会喃喃自问,对于历史长河中的不解之谜感到由衷的困惑。

古人能够达到的很多精密工艺,现代人通过高精度仪器都未必能完成,所以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倾向于“古人的智慧来自于上一代地球人的遗留传授”这一幻想派观点。

“顾小姐,别想太多了,我们还是先回营地去吧。”一旦脱困,我又想起了闪烁其词的李康与那本古籍画册,那才是揭开秦朝“方眼怪人”秘密的关键钥匙。

被击昏过去的人已经失去了痛感,小刀的锋利又丝毫不逊于外科手术刀,所以,随着两行紫黑的污血喷溅在地,那个人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右手拇指、食指,可以卷铺盖放弃枪手这份工作了。

这就是“富贵险中求”的江湖,两根手指可以为他换来几万美金,此生却从此开始与枪械无缘。

面临绝境,他没有其他的选择,所有人都一样,必要时保命才是活着的关键。

回程之中,我身边坐着的是飞月,而顾倾城有意避开了与我靠在一起的机会,坐在另一辆车子的驾驶室里,保持着沉思的静默姿势。以追击开始的半夜行动,却以探险队的绝对失利而告终,所有人的情绪都变得沉甸甸的。

“风先生,既然这么危险,你为什么还不选择回头?”

飞月在用一块灰色的绒布仔细擦拭着自己的双枪。这种外形彪悍的枪械,或许只能在城市近战中使用,只有对于我们的同类才能显现出它的杀伤威力。要想拿来对付龙格女巫,还是显得势单力薄了许多。

我摇头低叹:“找不回苏伦,我永远都无法回头了……”

她还小,应该无法体会那种在战火与险境中锻炼出来的真情。如果能放弃并且忘掉苏伦,我也许早就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像卫叔和雇佣兵们放弃陷入凶地的孙贵一样。在我心里,苏伦的分量重于一切。

“啪啪”两声,飞月将弹夹装好,挥手插入腰带上的枪套里,转头望着侧面的灰色群山:“风先生,世界上那么多好的女孩子,弱水三千,何必只是牢牢守着眼前的一点?”

她的脸颊上,带着一抹奇怪的潮红。

我也跟着转头,抹去车窗上的一小片水汽,淡淡地笑着回答:“很多事,你是不会懂的。”

与苏伦之间的深情,没有人能懂,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像她那样,与我一起重新经历沙漠营地里那些一环紧扣一环的生死变化。正如没有人能在枫割寺下的玻璃盒子里重新拯救关宝铃一样,曾经的事不会重演,苏伦是我沙漠之行的唯一,我又是关宝铃北海道之行的唯一。

男男女女间的情感,像巨大的肥皂泡一样,既显现出五颜六色的瑰丽,却又存在无法预知的变数,说不清什么时候灿烂出现、什么时候黯然破灭。

吉普车颠簸了几下,后座上的一个队员忽然期期艾艾地开口:“风先生,我想请教你一下……隧道里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怪物?怎么可能在狙击步枪瞄具里,瞬间移动了二百余米?”

他是曾在洞口参与狙击行动的第四个人,当时的话只说了一半。

我扭头看着他那张困惑而悲哀的脸,保养良好的长枪被牢牢地抱在他怀里,枪管护木紧贴着他腮边青色的胡楂。从他握在枪管上的那只牢固稳定的左手,我能判断出,这是一名训练有素的优秀狙击手。

“我看到了物体高速移动时的幻影……人类的身体是无法达到这种速度的。家师米兰曼曾经说过,狙击手只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并且要时时主宰瞄具里的独特世界,在视野所及之处,我们就是毁灭一切生命的死神之手。”

他的目光中,恐惧、惶惑、冷酷、绝望不断交替着,像是一张放映黑白默片的残旧幕布。

我的目光敏锐地捕捉到塑胶护木上錾刻着一条狭长的银色闪电,在灰黑色的背景下,分外醒目。

飞月惊愕地问了一句:“米兰曼?狙击大师米兰曼?”

他点点头,凌乱的头发抖了抖,又露出左侧耳边一个半寸长的微缩闪电文身。

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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