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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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 第4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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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滚开,信不信我一枪在你脑袋上掏个窟窿出来?”卡库的自信心已然恢复,只要明白面对的是一个毫无奇异法术的地球人,他心里就不再充满了恐惧和怀疑。

我向前踏了一步,遮在卡库前面,提神戒备,随时准备应付侏儒的猝起发难。

“二十四小时之内,你会死得跟我一样。我说过,傀儡师永远不死,在他的刀下,世界是可以被任意切割的,如同一个下一秒钟就要上桌的蛋糕,再见。”

侏儒退了一大步,陡然向前扑倒,手脚伸得笔直。

卡库大笑:“你干什么?装死狗吗?”他一手提着狙击枪,枪口戳向侏儒的肩头,“喂,起来,快滚回家找你主人吧,免得在外面受了欺负要跪地求饶,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并没能维持多久,侏儒的颈部无声无息地裂开了,就像空气中有一把无形的刀瞬间切在他的脖子上。

“啊?”卡库向后跃起来,砰的一声撞在岩壁上。

“大卸八块?”何寄裳刚刚赶到,站在我身边,陡然间额上、鼻尖上、两腮上一起冒出了冷汗。

那四个字在法术的世界里代表着一个剧毒无比的死咒,异术师与将死的人合力种下这个死咒,被诅咒的人同样会切成均匀的八块,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一起。

“二、三、四……七、八。”何寄裳低声数着。

等到侏儒的左腿断掉时,他的身子不多不少被分为重量相近的八块,彼此之间只裂开一条两厘米宽的缝,流出的血很快被身子下面的灌木丛吸收干净。

“杀人者在哪里?在哪里——”卡库抓紧了手里的枪,茫然地四处搜索着。

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冲锋杀敌靠的是勇气和胆识,但是一进入这片波诡云谲的大山,那套属于部队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说到底,他这样的枪手,只适合跟随大部队作战,听命行事。

“傀儡师永远都不会出现在舞台上,人们看到的,只是他手里的线偶。”何寄裳悒郁地叹了口气,紧接着发出更深的苦笑,“寨子里的小楼被傀儡师瞬间变换了方位,所有人都死了,那个佝偻着背吸烟的人,大概也是他手里的另一具线偶而已。”

对面的寨子阴森空寂,恍如山坡上的一座荒无人烟的阴宅。

“风先生,那个戴面具的人一直追踪着你和飞月的车子,来的这一路上,有几次她曾进入过我的狙击镜,但是速度比奔跑的野兔还快,根本没有开枪的机会。现在,我该走了,继续我的追猎过程,相信她就在附近。”

卡库背起长枪,又把机枪抱在怀里,满脸都是不可理喻的固执。

我按住他瘦骨嶙峋的肩膀,语气无比诚恳地告诉他:“对方的武功、轻功匪夷所思,其实你没必要离开营地出来冒险的,假如她就是山民传说中的‘龙格女巫’,咱们只有合在一起,才可能与之对抗,听我的劝,明天跟我一起回营地去好不好?”

真正的武林高手,已经不是枪械的力量所能抵御的,战争史上的很多例子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

卡库孤傲地摇摇头:“风先生,你不是枪手,永远不会明白一个成名于天下的狙击手是怎么想的。师父说,狙击镜的世界里,操控扳机的人就是上帝,生死存亡,全部由上帝说了算。那人已经从我的狙击镜里掠过七次,我希望十次之内,让她横尸山野。”

他推开我的手,额头上的“少年老成纹”苦涩地交错在一起,一字一句地说:“杀不了她,是我的耻辱,不能荣耀师门可以,但我不能再给枪神门下抹黑。”

“你阻止不了他的,有时候,一个男人要做的事远比保存生命更重要,譬如当年离开的天哥。也许,男人脉络里流淌的鲜血永远是沸腾的,不达目的死不罢休。”

何寄裳提到了“死”字,我意识到那真的是一个不祥之兆,偷偷打了个寒噤。

卡库孤零零的影子已然消失在丛林里,他没说“再见”也没回头,但把狙杀的次数扩展为十次,已经证明信心并不是十分充足。处在巅峰状态的狙击手,永远都相信自己能够一击必杀,更为极端的,枪膛里只放一颗子弹,对同一个目标绝不会开第二枪。

“我只希望他能活着回营地去。”我说的是实话,营地里需要他这样的高手。

“那么,我们应该首先祈祷他能活过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从‘大卸八块’的死咒里逃脱出来吧。”何寄裳抱起了胳膊,半夜的山风拂起她的白袍,的确有些冷了。

我脱下自己的外衣替她披上,慢慢走下山坡,向古寨的正门走过去。

寨子中间的大道已经恢复了东西走向,傀儡师的幻术解除了。

“风,你需要宝蟾?”何寄裳踏上石阶时,似乎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空气里弥漫着死亡和血腥的气息,我略作考虑,才慎重地回答:“综合各方面的讯息,我有理由相信石隙对面存在杨天大侠留下的足迹,如果可能,希望你也加入探险队来。宝蟾只能驱赶毒蛇,你和他之间或许有某种心灵感应,更能够在第一时间里发现线索。”

何寄裳是五毒教的高手,穿越石隙蛇阵时,一定能发挥作用。我越来越感到帮手的重要性,自从孙贵坠入那些透明液体之后,老成持重的卫叔阵脚大乱,对于队员们的约束力正在急骤减弱,这绝对不是个好兆头。

我需要更强大的高手加入,何寄裳无疑是最佳人选,因为她比我更迫切地渴望见到大哥。

何寄裳长叹:“你那么有信心能探索到山腹尽头去?要知道,几百年来,没有人——”

我截断她的话:“至少,‘盗墓之王’杨天已经做到了。据‘捕王’归洛说,他坠落在蛇阵里,正是杨天救了他,而且带他去了一个满是晶石的深坑,躺在不计其数的晶石之上。二十一世纪的世界,每个人都很努力,因为大家都明白,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不努力却是一定会失败。”

“哈哈——”她笑了,语气倍感凄凉,“知道吗?他被称为‘盗墓之王’并不确切,应该被称为‘人间天神’才对。他做的事,没有人能追随重复,当年江湖上的八方高手一提到杨天的名字,无不退避三舍。记得当年苗疆深处发现了那座最值钱的腊王墓,吸引了全球十一派的人马贪心觊觎,但他的脚步一进苗疆,不到三天之内,十一派人马一个不剩,全部退走。任何场合,他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我的意思是说,杨天能做到的,你、我乃至更多的人合起来都未必能行。”

大哥当年的英雄事迹从一个美丽的女子口中说出来,委婉中带着全身心的景仰,字字句句都让我禁不住热血澎湃。

人生在世,要做就做大哥那样天下无敌的好汉,成为亿万人崇拜的对象,像他那样,即使有一天已经不在江湖,但世间仍然永存着他的动人传说。

“总有一天,我会像他那样——”我挺直了腰,忽然觉得大哥的存在像一盏暗夜里的指路明灯,一直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很晚了,我该睡了。”何寄裳走入小楼,门扉开启声、旧床摇晃声不绝于耳。

我毫无睡意,更不想走进小楼里去。此刻的古寨,除了我们两个,只有遍地尸体,而她是大哥的女人,跟我生命里遇到的任何女孩子不同,不是苏伦、飞月,更不是关宝铃、顾倾城。

“明天会发生什么?”正因为地球人不可能进入时间的逆流,所以永远没有人能预料明天。我希望何寄裳能同样加入探险队,与碧血夜光蟾一起成为我的强援,在最短的时间里突破蛇阵,接触到谜题的核心。

戴面具的龙格女巫、方眼怪人、晶石坑、古代宫殿里的金属门……明天,等待我的,除了问号还是问号。

我坐在楼前的方木台阶上,取出电话,刚要拨顾倾城的号码,却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钟,她应该已经睡下了,禁不住哑然失笑:“只有闲人才会紧盯着腕表上的时间,真正忙起来,连看表的空当都没有。”

手指在键盘上动了动,苏伦的号码立刻出现在屏幕上。从她失踪开始,这个号码每天都会被拨打几百次以上,却从来没有连通过,可想而知,她是被困在一个无线电信号高度屏蔽的地方,否则以这批诺基亚卫星电话的强劲性能,即使是陷落在茫茫大海的孤岛上,也早就联络上了。

无意之中,我按下了拨号键,屏幕上的连接信号只闪烁了两次,竟然迅速转为“电话已经接通”的状态。我盯着屏幕,心跳骤然加快,直到听筒里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喂喂,是谁?是谁?李康、席勒还是——”

我猛地跳起来,把电话移向耳边,过分激动之下,按键部分狠狠地撞在颧骨上,发出一声闷响,火辣辣地痛起来。

“喂,是谁?我是苏伦,如果你是探险队的人,不管你是谁,马上通知风先生,要他来救我,我在地下。”苏伦的声音冷静下来,嗓子稍微有些沙哑,但依然动听。

我长吸了一口气,抑制住胳膊的颤抖,低声回答:“苏伦,是我,风。”

苏伦“啊”的一声叫起来,声音发颤:“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一种说不出冷还是暖的液体迅速滑出了我的眼眶:“我就在隧道外的古寨,你在那个奇怪的洞里吗?还是山腹深处?天梯?地宫?别怕,我很快就来救你。”

自从在枫割寺分手,我们只在她登上飞机前简短地通过话,没想到再次通话的时候,已经是现在天地相隔,生死难料。

“风哥哥——”她大叫了一声,随即喉咙被哽噎住了,足足有十秒钟的时间,我们谁都无法再说出第二句话。

我紧紧地握着电话,仿佛这是一道能找回苏伦的救命索。

听筒里传来苏伦快速深呼吸的动静,随即她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声音重归平稳冷静:“风哥哥,我是在一座古老的宫殿里,它非常大,长宽都在三千米以上。奇怪的是,我找不到它的出口,宫殿围墙以外全部是高不可攀的垂直岩壁,没有任何可供进出的通道。这儿的天是灰色的,我想自己看到的或许不是天,而是几百米高的洞顶。想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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