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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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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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号监室,有四五个赞皇本地的,其中一个于振荣还熟悉,他就打得狠点,因为知道那人的爸爸是干部(村干部),家里有钱。
    监室有24小时监控,但对狱霸来说,都没用。他打人都在室外的小院里,那里四面高墙,顶上铁网,但没有监控。
    有一点秦英伟一直不理解,于振荣既是死囚,给他戴个脚镣也多少能限制限制他的凶残,但直到于被处决,看守所对他什么限制都没有,而秦英伟在医院治病,9个月的时间,镣铐都没离开双脚。
    进去活蹦乱跳,出来成残废
    秦英伟现在基本成了废人,一个27岁的小伙子,到报社五楼编辑部,他都要歇两气。
    他父亲秦志清是个体医生,他告诉记者,孩子彻底毁了,不能快走路,不能跑,任何活儿都不能干,只能在家歇着,隔几天给输输液暂时维系着。
    医生明确告诉他,由于长时间大量饮水,水进入人体血管,导致血压非正常升高,长期高血压又导致人体各种脏器严重受损,时间短,受损不太严重,还好恢复,时间久了就不可逆转了。像秦英伟这种情况,即使出院了,已基本属于终生残疾。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一名主治医师告诉记者,眼科医学上有著名的“饮水试验”,患者喝水多,眼压就会升高,如果医生怀疑患者患青光眼又不好诊断,就让患者多喝水,再查就清楚了。
    秦志清说,儿子先是眼压高,致眼底出血,视力突然下降,实际是高血压造成的。高血压高得吓人,最高达到235135,人说完就完,同时吃4种降压药才勉强降下来。他说,平常是两个管教在医院看儿子,但宣布无罪释放那天,看守所的指导员和监医也都来了,四个人想把脚镣解开就走人,他不同意。
    双方一直僵持到晚7点多,秦英伟无奈才解开脚镣回家。公安局的“安慰”是,让医院多给他开200元钱的药。
    “孩子进去活蹦乱跳,出来成了残废,怎么就没人管。”秦英伟的母亲张聚花向记者哭诉说。
    自从儿子被关进看守所,她就没停止过上访,终于等到案子翻过来了,儿子又成了残废,现在她和丈夫什么也不干了,一心为儿子讨个公道。
    赞皇公安:“过去这个人就有这毛病”
    2009年6月25日,记者来到赞皇县公安局。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秦英伟的事是“老问题”了,具体情况要问主管看守所的赵玉民副政委。
    赵副政委给记者的答复是,“听原来的看守所所长刘孟文说,好像过去这个人就有这毛病。”
    “看守所档案应该能查到。”他说。
    但从事发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赞皇警方并没有拿出秦英伟进看守所前就有此病症的依据。
    张聚花说,“我和孩子他爸,包括双方的父母都没有高血压和心脏病,英伟的弟弟、妹妹,也没有这样的病症。孩子关进去时好好的,出来就不行了,说我们原先就有这病,谁信呀?再说孩子当过兵,身体不健康能行吗?”
    为了找到狱霸逼迫秦英伟喝凉水的佐证,张聚花几乎把所知道的和儿子同监室的监友都找过了。很多人都非常同情秦英伟的遭遇,但都不愿说什么。只有两个人,私下里支持秦英伟上访,“告他们,在里头给闹成这样,不给个说法还沾?”
    秦英伟的事也让赞皇公安局感到头疼。
    赵副政委说,一年多时间里,公安局能帮助秦家就帮助一下秦家,春节前还给了秦家2000元钱救济困难。
    这些,秦家都一笔一笔记着。
    只要他们上访得紧了,公安局就给他家1000块钱,给秦英伟输输液,前后给了有6000元。
    “好好一人儿,愣冤枉是**犯,无故关了一年半,还成了残废。就是倾家荡产,我也不能就这样算了。”张聚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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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113)
    38岁的愉永胜(自报)是安徽省灵璧县农民,2006年10月11日因绑架罪被德宏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6岁的查海光是保山市农民,2006年10月27日因运输毒品罪被德宏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刚满20岁的杨忠涛与查海光是老乡,2006年11月17日被德宏州中级法院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杨忠涛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22岁的王洪胜是广西武宣县农民,2006年2月24日因走私毒品罪被德宏州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10月11日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走私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王洪胜也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他和愉永胜、杨忠涛、查海光被关在一起,成为“舍友”。
    死刑犯预谋暴力越狱
    “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一拼,难说还有生的希望!”自从被判处死刑后,羁押在瑞丽市看守所的愉永胜一直想要逃出看守所,2007年初他与同在24号监室的刘俊鹏(另案处理)等策划越狱,可之后因刘俊鹏被调到22号监室而未能实施。
    刘俊鹏被调到22号监室后,他把与愉永胜策划越狱的计划告诉了同监室的杨忠涛、王洪胜,之后他们又邀约查海光加入。到了2007年3月18日,愉永胜也被调到了22号监室,5人又开始预谋越狱之事。
    经多次商议,他们想出了一个暴动越狱的计划——由杨忠涛找看守所的教导员谈话,等谈话结束后教导员打开监室门时,杨忠涛乘机抱住教导员的双腿,将教导员按倒在地。愉永胜、杨忠涛、王洪胜、查海光、刘俊鹏分别利用准备好的工具,共同劫持教导员,并以最快速度冲出看守所。之后,由刘俊鹏谈判,要求提供一辆车和10万元现金,让警察不能靠近50米,否则将教导员杀害。“我们手上有人质,他们肯定会答应我们的要求!”最后,由查海光去开车,将车开到其他人及人质旁边,等人上车后就以最快的速度逃往缅甸。
    为了暴动越狱,几人还准备了一些防止裤子滑脱的布带和磨尖的牙刷、磨好的打火机刀片等作案工具。
    越狱当天被抓获
    随后,愉永胜、杨忠涛、刘俊鹏、王洪胜、查海光5人选好“黄道吉日”,决定在2007年3月29日中午饭后开始实施计划,由杨忠涛找教导员谈话,大家按计划劫持教导员为人质暴动越狱。
    3月29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看守所民警得到线索,22号监室有人将暴动越狱,看守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上级反映。瑞丽警方迅速出动,当天中午1点左右,瑞丽市公安局领导调集多种警力,对22号监室人员和场所进行检查和实施现场勘查,当场从监室内查获磨尖的牙刷把3只、磨好的打火机刀片3片及3根布条,之后,看守所民警又找到了一支磨尖的圆珠笔和4根布条。
    一场谋划已久的暴动越狱终于避免!
    4罪犯被判暴动越狱罪
    德宏州检察院以暴动越狱罪对愉永胜、杨忠涛、王洪胜、查海光4人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2007年4月,杨忠涛、王洪胜分别拿到了他们向省高院上诉的终审判决。省高院二审依法将杨忠涛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将王洪胜所犯的故意伤害罪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徒刑。
    德宏州法院经审理对这起暴动越狱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暴动越狱罪,判处愉永胜、杨忠涛各有期徒刑5年,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暴动越狱罪判处王洪胜有期徒刑3年,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以暴动越狱罪判处查海光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查海光提出上诉。
    省高院经审理认为:4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准备工具,欲实施暴动越狱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暴动越狱罪;在共同犯罪中,愉永胜、杨忠涛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洪胜、查海光系被邀约后参与犯罪,原判决认定二人属从犯并无不当,“关于查海光提出的上诉,与包括其供述在内的在卷证据证实的事实不符,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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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114)
    在几天之内,中国出现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一起是发生在安徽阜阳市看守所,一起发生在云南晋宁县看守所。虽然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地区,但是发生在一个部门——看守所。两个故事的主人公不同:一个是安徽“第一女贪”,一个是云南普通的男农民;一个涉案八千多万元,一个盗伐一车林木。两个故事的情节不同:一个是出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享受;一个是同监狱霸以“躲猫猫”做由头,被伤害致死……
    同是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人物不同,情节不同,结果不同。在这些“不同”之中,可以读出许多案前幕后的“故事”。
    女贪官张海英在外的日子里过着日进斗金、养尊处优的日子;男农民李荞明在外的过得紧紧巴巴,活得很累的日子。女贪官张海英在外时鲸吞国企钱财,达到贪得无厌的程度;男农民李荞明在外时马上要当新郎了,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而去盗伐林木。女贪官张海英“贪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日子过得比李荞明在外边还滋润;男农民李荞明“盗进”看守所之后,如老鼠与猫相伴,随时遭受暴力,像下地狱了一般。女贪官张海英家人给她送来了足够的生活费,惯于享受的张海英可以甚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男农民李荞明的亲人数次去看守所,无论拿钱“赎人”,还是请求与其见面都被看守回绝。女贪官张海英被双规期间,她丈夫的专车被扣押的第二天,他又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辆新车;男农民李荞明被打死后,还处在丧子之痛的父亲,首先想到的却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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