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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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场-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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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欧陆式的“水果、面包、巧克力”相比,“两斤大饼,半斤酱牛肉”以及随身携带此物的两名花季女学生虽然有失风雅,但足见醉翁和醉奶奶们之意并不在野餐,而在露天,在山水之间。而且,在野餐的名义之下,山水也有了中式和西式之分。
  没有白吃的野餐
  鉴于西式野餐多数都在午餐时间,与通常在室内进行的西式午餐相比,两者在内容上其实还是保持着高度一致的。如果一个人连早餐和晚餐都以野餐方式进行,他的良民身份就不能不受到严重的怀疑。
  内容和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野餐,还是要看我们中国人的。正所谓“握月担风且留后日,吞花卧酒不可过时”。中式野餐虽说同样也是出于对“佳境”的追求,但是在解决了“怎么吃”的同时,“吃什么”照样不能有半点的含糊。传统的中式野餐究竟可以劲爆到何种程度?据明代高濂《 遵生八笺 》称,时有一种流行的便携式野餐套装工具,主要部件包括提盒和提炉。提盒是一个迷你型碗橱,内放杯筷酒壶之类,上面分有数格,每格或置六碟,或四碟,盛果肴酒菜,可供六人之需。提炉形式如提盒,分上下两格。上层大盛炭备用,下层放一锅炉,可烹茶暖酒,旁有一锅,可煮粥供客。郊游野餐时,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座整体厨房。如此高端的硬体配置,其承载运行的“软体”之繁复、之精彩,大致可以想象。
  
野 餐(2)
同样道理,当网球从室外移至室内而变成乒乓球之后,世界上能将此戏玩到出神入化、天下无敌者,也只有我们中国人了。世上的事情但凡只要上了桌,从地面被摆上了台面,对于吾人来说,这事就好办多了。
  然而天下也没有白吃的野餐。再次来引证一下冰心奶奶:“我永远也忘不了,早在1936年,我到欧洲旅游的时候,一位德国朋友在星期天带我们到柏林郊外一处树林里去野餐,那片树林一望无际。那天总有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在草地上铺上布,一群人饮、食、笑、乐,十分热闹。我的德国朋友对我说,每星期天几乎都有10万人在此野餐,但野餐过了,10万人散了,草地上却是干干凈凈,连一块纸片都没有!我从心底佩服德国人的文明习惯!在国内呢,越是名胜之地,游人越多的地方,就越是肮脏杂乱。解放后是好多了。但昨天,我的女儿和她的同事们去香山鹫峰,也算是春游吧。回来就问她,鹫峰游人多不多?干净吗?她摇头说不干净……”
  就野餐的阵仗而言,柏林郊外草地上的那“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乃以人多取胜;香山鹫峰一带的“不干不净”, 人也多之外,靠的主要还是东西多。也就是说,与其说什么文明不文明,不如视后者的狼藉乃中式野餐在品类上过于丰富的必然结果。正是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大嚼骋怀,足以极口腹之娱,信可乐也。
  小菜一碟
  民国23年,旧中国社会上的“新生活运动”如火如荼(至少在发起者蒋介石的口腔里),这年二月二日,蒋介石在杭州对航空学校第二期毕业学生发表了如下谈话:
  “我告诉你们:现在一般中国人十个就有九个不会,比方讲吃饭,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还有,吃饭的时候,一切乱七八糟,不仅桌椅碗筷摆得一点没有条理,而且要弄得菜汤饭屑,狼藉满地,吃过之后,使人家走路都不好走过!试问这是不是文明人类吃饭的样子!
  “再讲住房子,有几个人真正懂得住房子的道理,真能常常打扫干净,布置整齐,一般的情形都是满地的垃圾满屋的灰尘,厨房厕所格外的龌龊,四面的阴沟也不知疏通,还有随地吐痰,到处肮脏污秽,房子里面的东西,也是杂乱无章,乱丢乱摆!总之,一般中国人住房子,每每龌龊凌乱到不成一个‘人’所住的地方!”
  整整60年之后,我个人对于以上讲话有以下两点感想:
  其一,“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基本上就是一幅标准的野餐图景。所谓“乘鹿车,携酒壶,使人荷锸而随之,‘死便埋我’”!所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仰观俯察”之类,玄学不玄学、另类不另类的先不讲,就现场的一般吃喝情形而言,你以为还可以另类到哪里去呢?
  其二,满地垃圾满屋灰尘,杂乱无章乱丢乱摆,尤其是“格外龌龊”的厨房厕所——正是出于对这种室内环境的厌恶,于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将一日三顿改行野餐方式,看开些,亦属忍无可忍,出于愤怒之义举。
  总而言之,不管吃什么喝什么以及怎么吃怎么喝,野餐总是赏心乐事一桩。最起码,Picnic一词在英语或法语(piquenique )中除了“野餐”之外,尚有“轻松愉快之事”或者“小Case”、“小菜一碟”的含意。当然,也许正是出于西人对野餐的这种“小菜一碟”的心态,“水果、面包、巧克力”,野餐的内容才被搞到贫乏乃尔。
  永远的“城中村”
  按照Webster辞典对Picnic的解释,可以自称或被称为“野餐”的户外饮食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一、它是一项娱乐( entertainment )或者是一场Party;
  二、必须自带食物;
  三、必须在户外( 露天 )进行( out door,in the open air )。
  其实在各种汉语辞典里,对“野餐”的注释则简明扼要得多——“带着食物到郊外食用”。名虽如此,然而在各个汉语城市里,“野餐”在行为上如今却都多多少少地打了折扣,最主要的修正,集中在第二项“自带食物”。也就是说,娱乐还是娱乐,户外仍是户外,只是“自带食物”变成了“自购食物”,特别是在那些绝对不欢迎“自带食物”的场所里的“自购食物”。
  尽管此举相当于把“自杀”变成了“他杀”,野餐依然不失是一桩赏心乐事。在假日里,在天气比较正常或人体感觉比较舒适的情况下,凡设在郊外、室外或半郊区、半室外的酒楼食肆,总是比市区或室内的更为抢手。我一直相信,广州人对“大排档”的迷恋,与其说是因为价格因素,不如说实质上乃出于对野餐以及“野趣”的向往。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大排档的爱好者心中(或者胃里),都有一座永远都不可能被拆除的“城中村”。
  除了不能“自带食物”之外,中式的“城市野餐”不仅保持了内容丰富的光荣传统,而且还开发出形式和内容的互相促进。白云山,广州“城市野餐”之首选名山,山上山下,酒旗招展,遍地英雄下夕烟,喝酒吃肉真忙。尽管所谓“山泉水”的来源今已十分可疑,不过我还是觉得白云山上的那碗茶,就是TMD好喝;白云山水浸出来的豆腐、猪手,实在是TMD好吃——当然,这都是在山上“野餐”时的想法,下山的路上,我通常都会得出这样一个比较理智的结论:好吃,好喝,多半是因为TNND刚才爬山爬出来的饥渴。
   
野 餐(3)
对于野餐的偏执,本质上是对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野性的呼唤”所作出的口头回应,正如在白云山、二沙岛时有发生的“停车Zuo爱”,亦不失为对“野合”的安全模拟,以一片赤子之心。尤其是对于那些花了大把金钱心思把家里的厨房、餐厅装修得美不胜收,自己却坚持能不回家吃饭就不回家吃饭的“视归如死”的男人来说,不管有没有in the open air,只要是out door,一切不在自己家里进行的吃喝活动,其实都是他们内心深处永远的“野餐”。
  
古墓丽影(1)
苏小小何许人也?唐代以来,文人骚客聚讼不休,于“意淫”这项主业之外,尤有一门关于苏小小的“小学”开发出来。“小学”的全部,并不是“何许人也”,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课题之上:一、苏小小葬身何处;二、她是晋朝人,还是南齐人?
  唐陆广微《 吴地记 》说苏小小是晋妓,墓在嘉兴县治侧。而《 乐府诗集 》古辞《 苏小小歌 》解题引《 乐府广题 》则说:“苏小小,钱塘名倡也,盖南齐时人。西陵在钱塘江之西,歌云‘西陵松柏下’是也。”钱塘和嘉兴的空间距离虽不能完全等同于晋朝和南齐的时间距离,不过有关苏小小的记载,信史并不算多。“南齐钱塘说”之所以成为主流并沿袭至今,都是诗人功劳。许是《 苏小小歌 》( “妾乘油壁车,郎跨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开了风气之先,我发现,以苏小小为女主角的历代诗文题咏,几乎都要涉及到苏小小的户籍和住处。此一现象在意淫活动的传世文本中实在并不多见。当然,这种“牧童遥指”式的“倡家地理”,主要以美学取胜,可信倒在其次。与其说“柳色春藏苏小家”,不如说“苏小春藏诗人家”。
  这桩公案,最终以“有两个苏小小”告一段落。出面摆平者,为清代大学者朱竹垞。他考证出苏小小实有两个,一个是钱塘的南齐歌女,一个是晋朝的嘉兴“贤倡”,好在都是名妓。不过茅盾先生后来仍有疑虑:“苏小小是南平时一个侠妓。又嘉兴县前有苏小小坟,云是晋妓,不知是一人或二人。”不知道苏小小是“一人或二人”,比搞不清瞻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要严重得多,吊错了古人的膀子,后果就不只是“伸伸脚”这样的小问题了。事实上,与不远处岳坟的墓主相比,杭州城里先前是不是真的有过“苏小小”,西陵桥下后来又是不是葬着一个同名同姓的女人,皆非信史。不过就不寻常地充斥在苏小小个案里的那些地理名辞来看,与其说“意淫”,不如说“意指”,与其说“狎妓”,又不如说是“狎墓”。古今有关苏小小的全部学问,实在大可以命名为“墓学”。张岱为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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