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系列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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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系列三部曲-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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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里喷发出来,震耳欲聋——这边汽笛风琴吹出急板,那边进行曲奏响更急板。小贩们的叫卖声在一片嘈杂中跃然而出,他们一个个运起鼻音,用千篇一律的老套说辞来鼓吹自己的商品。这儿一下那儿一下在空中爆开的焰火点亮了夜色,把无数瀑布似的火星洒向不远处黑黢黢的小湖。烟花弹一闪一闪地喷出耀眼的火球,划着弧线飞过夜空。

一排“大力士”游戏机吸引了一堆表情扭曲、粗脖子上青筋暴起的壮汉。这帮人气咻咻地要在这里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却经常失望而归;他们举起沉重的木制大头槌砸向平板,但那耍弄人的玩意儿往往就是不肯把小红球送上顶端,碰响铃铛。过道对面,开碰碰车的人们一边气势汹汹地高声大叫,一边往周围转来转去的其他碰碰车上猛撞。每一次撞击都是胜利,证明你比别人更凶;每个参与战斗的人一时间仿佛都化身为电影中的明星,所有的困难全不在话下。这就像一场发生在晚上9点27分的“OK镇大决斗”“OK镇大决斗”(GunfightattheOKCorrel)常被视为美国西部历史上最有名的一场枪战,并曾在众多影视作品中出现。枪战发生于1881年10月26日下午3时,地点在亚利桑那地区的汤姆斯通。,引起决斗的冲突却毫无意义。

再往前走有个射击场,简直是一座专为“横死”而设的小型纪念馆。与州集市和农村狂欢节上那种无伤大雅、枪管子细而又细的打靶游戏相比,这个地方可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反之,现代武器库中最为致命的装备都汇集于此:以假乱真的MAC10冲锋枪和乌兹冲锋枪,装有钢制框架、分量十足的导弹反射器和反坦克火箭筒,最后还有一具可怕的仿真火焰喷射器:它喷吐着滚滚黑烟,还射出一道道笔直的刺眼光束。这地方也挤满了一张张大汗淋漓的脸,缕缕汗水不断流过人们疯狂的眼睛,再沿着伸长的脖颈淌下来——都是些丈夫、妻子和孩子——他们面目狰狞,五官扭曲得走了形,每个人似乎都在朝自己痛恨的敌人猛烈开火——“敌人”同样也是妻子、丈夫、父母和子女。所有人都在这场毫无意义、永不停止的战争中杀得难解难分——时间是晚上九点二十九分,地点是一个以暴力为主题的游乐场。决不手软,也无需理由,人在与自己搏斗,和他心怀的所有敌意拼杀;当然,这其中最为可怕的敌意,还是他自己的恐惧。

一个右手握着拐杖的瘦瘦的身影,跛着脚从游戏亭旁边走过。亭里愤怒而激动的游客纷纷把尖头飞镖掷向气球,气球上都印着公众人物的面孔。这些橡胶脑袋一旦爆炸就会引起激烈的争吵,大家争的无非是几个泄了气、缩成一团的政治偶像残骸,以及究竟是谁投出飞镖干掉了他们。跛脚男人继续朝通道那边走,眼睛透过迷宫般漫步的人群凝视前方,仿佛是在忙乱、拥挤而陌生的市区中寻找某个特定的地点。他身穿夹克和运动衫,衣着随意却很整齐,好像根本不受逼人热浪的影响;那件夹克似乎是必不可少的服饰。他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人,脸上早早就有了皱纹,眼睛下方带着黑黑的眼圈,不过那主要是他的生活方式所致,而不是因为上了年纪。他叫亚历山大·康克林,是中央情报局从事秘密行动的官员,现已退休。这一刻的他也紧张不安,满心焦虑。他不愿在这个时候到这个地方来,也无法想像究竟是发生了何种灾难性的事件,迫使他来到此地。

他刚走近闹哄哄的射击场,突然间倒抽一口气,全身都僵住了。他两眼紧盯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同样年纪的高个儿秃头男子,那人的肩膀上搭着一件泡泡纱夹克。莫里斯·帕诺夫正从他对面的方向,朝射击场喧闹无比的柜台走来。怎么会这样?出了什么事?康克林飞快地扭头四下张望,目光在周围人的面孔和身体上扫来扫去,本能地意识到有人在监视自己和心理医生帕诺夫。现在要阻止医生走进碰头区域的中心地带已经来不及了,但他们两人全身而退也许还不算太晚!退休情报官把手伸进夹克,握住那把随时带在身边的伯莱塔小型自动手枪,蹒跚着快速向前走去。他在人群中一跛一拐地挥起拐杖,猛敲别人的膝盖,要不就往他们的肚子、胸脯或是后腰上戳,直到行人在震惊和愤怒中接连发出惊叫,眼看着就要引起一场骚乱了。然后他加紧向前赶,把自己虚弱的身体往不明所以的帕诺夫身上一撞,在人群的一片吵嚷声中冲着医生大喊。

“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和你一样啊,我估计。大卫,还是应该说杰森?电报上用的是这个名字。”

“这是个圈套!”

一声刺耳的尖叫盖过了周围的混乱。康克林和帕诺夫两人立即朝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射击场望去。一个胖女人脖子上中了枪,满脸痛苦之色。人群炸开了锅。康克林转动身子,想看看子弹来自哪里,但那正是众人最惊惶的时候;除了到处乱跑的人影,他什么都看不见。他抓住帕诺夫,推着他从尖声惊呼的慌乱人丛之中走过通道,然后又穿过一群闲逛的游客,来到游乐场尽头巨大过山车轨道的底部。

“我的天!”帕诺夫喊道,“是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可能吧…也可能不是…”前任情报官上气不接下气地回答。他们听到远处传来的警笛声和哨声。

“你刚才说这是个圈套!”

“因为我们俩都从大卫那儿接到了一份疯狂的电报,他用的还是那个五年都没用过的名字——杰森·伯恩!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你收到的电报也是这么说的: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给他家里打电话。”

“没错。”

“这是个圈套…莫里斯,你行动比我方便,所以你赶快走。离开这儿——跑,像个兔崽子那样玩命地跑,去找部电话。要找付费电话,别让人追踪到!”

“干什么?”

“给他家里打电话!告诉大卫,带上玛莉和孩子们赶紧离开!”

“啊?!”

“有人查到我们了,医生!这个人在找杰森·伯恩——找了许多年——不用枪瞄着杰森他绝不会罢休…当年你负责大卫那乱成一团的头脑,我则调动在华盛顿能攀上的所有关系,把他和玛莉活着从香港弄了出来…规矩已经坏了,有人发现了我们,莫里斯。你和我!要想找到地址、职业都查不着的杰森·伯恩,我们是官方记录上的惟一联系。”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亚历山大?”

“我当然知道…是卡洛斯。‘胡狼’卡洛斯。快离开这儿,医生。找到你以前的那个病人,叫他赶快消失!”

“然后他该怎么办?”

“我的朋友不多,信任的人更是一个也没有,可你有。把他的名字告诉大卫,比如说你在医院里的哪个伙计,常接到病人紧急电话的那种人。我以前就是这么跟你联络的。叫大卫安全了之后跟他或者她联系。给他定个暗号。”

“暗号?”

“天哪,莫里斯,动动脑子啊你!起个化名,琼斯或者史密斯什么的——”

“这些名字太常见了——”

“那就叫席克尔格鲁贝,或者莫斯科维茨,你爱起什么都行!你就跟大卫说,得让我们知道他人在哪里。”

“明白了。”

“你快走吧,别回家!…到巴尔的摩的布克榭酒店开个房间,名字就用——莫里斯,菲利普·莫里斯。我稍后去那儿找你。”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得干一件我非常讨厌的事…我准备不带拐杖,买张票去坐这该死的过山车。谁也不会跑到这玩意儿上头去找一个跛子。虽说坐过山车吓得我要命,但它却是个合乎逻辑的脱身之处,哪怕我整晚上都得坐在这天杀的鬼东西上头…快离开这儿!赶快!”

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小路上,一辆旅行车正向南疾驶,穿过群山朝马萨诸塞州边界开去。开车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棱角分明的脸上透着紧张,下巴的肌肉一跳一跳,明亮的浅蓝色眸子里满是怒火。坐在他身旁的妻子貌美动人,微微泛红的褐色头发在仪表板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更为醒目。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是八个月大的女孩;后座第一排上还有个孩子,是个一头金发的五岁男孩,蜷在毯子下面睡着了。装在坐椅上的便携式护栏挡着他,以防车子突然刹住。父亲名叫大卫·韦伯,是搞东方研究的教授,但一度是臭名昭著、从来不被人提及的梅杜莎组织成员,而且曾两次充当传奇人物——杀手杰森·伯恩。

“我们知道肯定会出这种事的,”玛莉·圣雅各·韦伯说。她生在加拿大,是个经济师,却在偶然间拯救了大卫·韦伯,“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这简直太疯狂了!”大卫低声说,免得吵醒两个孩子。但他的紧张情绪并没有因为压低声音而减少分毫。“一切都已妥为掩藏、档案是最高机密,等等,好一套屁话!怎么可能有人发现亚历山大和莫里斯?”

“这我们不知道,但亚历山大会开始查的。没人比亚历山大更厉害,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他现在被盯上了——他死定了。”韦伯打断了她的话。

“这么说为时过早,大卫。‘他是所有人之中最厉害的’,这是你的原话。”

“他惟一一次输给别人是十三年前,在巴黎。”

“那是因为你比他厉害——”

“不是!因为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而他是根据事先掌握的资料行动;这些资料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估计是那个我在外头活动,我却不知道那个我是谁。所以我就不可能按照他的预想行事…他还是最厉害的。他在香港救了我们俩的命。”

“那你说的和我说的就是一回事,对吧?他们能保证我们的安全。”

“亚历山大,没问题。莫里斯可不行。可怜啊,这个好人死定了。那些人会抓住他,把他搞垮!”

“他宁可迈进坟墓,也不会透露我们的任何情况。”

“到时候他恐怕别无选择。他们会给他注射阿米妥催眠药,让他神游天外;他会把自己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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