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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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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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嫣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得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in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哎,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手机站w…a…p。1…6…k。c…n)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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