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 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起,老余逮来了。”他耳边响起了一个简短的女孩声,这声音声线很清脆,但声调故意压的很低沉。
    听到这声音,帅山山心头一震:“常兰!”
    叫他的人正是常兰,重生前剥夺他处男身份的女生,他们年级的年级之花。
    常兰年级之花的名号并不是靠她校花姐姐庇护得来的,这个名号她绝对是实至名归,虽然没有杜洋外表那么漂亮那么优雅,但她身上有着一股震撼所有年轻人的气质,简单的说,她有一种颓废的美。
    帅山山一直觉得常兰长得很像香港美女MaggieQ。虽然不是混血,但常兰却有一种美越混血特有的魅力。
    听到常兰的提醒,帅山山赶紧跳了起来,一回身,正好和她打了个照脸。
    学校中的常兰是收敛的:穿着印着切格瓦拉头像的紧身黑体恤、皱褶贴腿的深蓝色仔裤和黑色的球鞋,当然还有她大部分时间都会带的黑白相间的棒球帽。
    一头如洗的黑发从她帽下顺着耳后正滑至肩膀,她眼中里还是带着淡淡的漠然,眉毛还是修得又细又浅,唇色还是那么清淡,左耳还是穿着那颗深蓝色的水晶。帅山山了解那颗水晶的来历,那是常兰父亲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
    白天的常兰不是真正的常兰,只有夜的常兰才是真正的常兰。为什么?因为她是一个女子地下乐队的主唱,乐队的名字叫DeadRain,简称DR,常兰在乐队中的名字叫死亡的兰。
    虽然是田径队的跳高选手,但常兰长的并不是很高,更谈不上强壮。她的腿很细很苗条,帅山山一直不明白,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跳的过那么高的杠子?直到和常兰发生了关系才知道,原来常兰的腰力是那么的惊人……
    帅山山和常兰是初中时一起代表区里参加北京市田径比赛时认识的,那时的常兰和现在完全不一样,那时的常兰还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开朗女生,不光体育好,钢琴也是大师级的。
    后来经历了父亲去世和母亲改嫁后,常兰的性格彻底变了,不能说变得愤世嫉俗吧,但至少变得沉默寡言了。
    上高中后常兰开始了独立生活,从此也有了一股颓废的气质。她和乐队的鼓手在外面租房子住,帅山山就是在那儿结束自己处男生涯的。
    要问帅山山为什么会和常兰走在一起,这就要从台球说起了。
    朋克美女常兰给追求她的男人立过标准:想追到她,必须台球打的赢她。
    卓雷苦苦练了N久台球,可怎么练也打不赢常兰,所以一直没追到常兰。
    而帅山山球技比常兰好吗?绝对没有。常兰是他们附近台球城的第一杆,帅山山虽然也打的不错,但和常兰还不是一个档次的。可他就是能赢常兰,为什么?帅山山事后想过,他赢常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常兰故意输给的他。
    事实上,上高中以后常兰和帅山山的关系就一直很好,这不仅因为帅山山目睹了常兰的变故非常了解她,更因为他俩太臭味相投了!高中时俩人总是一起逃训练去打台球、打电玩,还老一起切磋吉他、一起侃摇滚,甚至,还常一起聊人生。
    尤其在莫一一出国后,常兰和帅山山的交流变得非常频繁。不夸张的说,高中时常兰和其他男生女生加一块儿说的话,还没和帅山山一个人说的话多。这就是常兰为什么打台球要输给帅山山的原因。直到和常兰发身关系后,帅山山才觉悟到这点。
    那时他才发现,原来常兰这酷的没边儿的女生也会喜欢别人,而且喜欢的还是他……
    其实那会儿帅山山也挺喜欢常兰的,但他俩就是谁都没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帅山山不知道常兰为什么不捅,但他不捅,是因为他觉得捅了这层纸后,一切就都会消失……
    常兰非常喜欢英伦摇滚,高中毕业后就去英国学习音乐了,走时还是帅山山送的机,当时帅山山好希望她能留下,但常兰最终还是走了。
    之后帅山山就没有她的消息了。
    这些年来,即使是成为了大泡,帅山山还是会时不时的想起常兰,因为常兰太特别了,她不像大部分女孩似的,你喜欢上她你才忘不了她;常兰是那种,她喜欢上你,你就永远也忘不了她的女孩。
    第一眼见常兰,你能感觉到一种对生命的漠然,但接触多了,你又会从她身上感受到一种很积极的东西,那是一种对生命的热爱,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一股很强烈的爱。那种极端的矛盾,只有深入接触过她的人才能深刻的体会。
    而且对于色狼来说,她可以满足你的一切。她可以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却让你没有任何负担。她就像一阵风,有风情的风,有风的风情,可以滋润你,也可以眷恋你,但同时,她也会让你清楚的知道,她绝对不会属于你。
    帅山山后来泡妞或多或少都受了常兰这种影响,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也是在那时形成的雏形……
    再次面对常兰,帅山山有些百感交集了。
    “去天台?”见帅山山发楞,常兰用右手食指指指上方。她的右手食指上套着一个像护指似的红色线套,从外表看线套里裹着一个指环。但了解的人知道,里面不是一个指环,是两个指环,两个很土的像指环王里的那种金色指环;而更了解她的人,比如帅山山,知道,那两个指环是常兰父母曾经带过的结婚戒指。
第五十一章 小优和小良
    ------
    杨文慈很淑女,也很有职业素养,很能克制自己,使劲的酝酿一阵没让眼泪掉下来。她等着听帅山山的下文,想听听眼前这孩子眼里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可帅山山那厮却有滋有味的喝起了第二锅“气宇轩昂”,完全没有再多说的意思了!
    杨文慈无奈的皱起眉,心中一番思量,最终好奇心战胜了职业操守,追问帅山山:“小帅,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
    “我不知道。”帅山山回答的很快、很干脆,见杨文慈眉头皱的紧紧的,又复说:“真的不知道。”
    “那你刚刚……”
    “嘿,慈姐,爱情什么样、是什么东西,我没本事知道,但我知道什么不是爱情。在我眼里,所有痛苦的东西都不是爱情……我相信爱情是美好的,但我更相信爱情是个过去式。爱情绝不是天长地久的东西,谁追求天长地久,谁就会痛苦。”
    杨文慈眉头微微一皱,问:“要是这样,爱情还有什么意义么?”
    帅山山听得笑了,说:“非得是天长地久的痛苦才有意义吗?慈姐,我觉得爱情有意义的地方不在于它的结果,而在于它曲折迂回的过程中,那一丝一丝的甜蜜。”
    杨文慈听得浑身一颤。
    帅山山续说:“人们对爱情总是拿的起、放不下,总害怕放下以后会失去很多东西,但我就不明白了,你不放下试试,怎么就知道会失去很多东西呢?我特想问问他们:活在回忆里,就不失去什么了吗?我知道,对于一个痴情的人来说,放弃曾经甜蜜、曾经维系着生命的东西很难;但不放弃,我只能说:那人是傻冒。”
    看着帅山山气愤的样子,杨文慈真诚的笑了笑。
    帅山山再续说:“慈姐,我知道你不可能被我这几句话说开怀,也知道再多说也是无益,但见着你这种大美人受委屈,我就是忍不住要多说一句:人不是非得有爱情才能活着的,世界上还有很多和爱情一样美好的东西值得你去追寻。”
    “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杨文慈欣慰的叹了口气,她不喜欢被人触及伤口,但现在,却发现眼前这孩子已经轻易的撕开了她的伤疤,撒了把盐,又撒了些蜜,而令她更吃惊的是,她几乎是莫名其妙的就被这孩子给刺穿了心房,她根本就没有机会去防守,于是不禁好奇了起来,扶扶眼镜,微笑着问帅山山:“小帅,我很好奇,你为什么知道我那么多事?”
    帅山山一只手指向自己的眼睛,一只手摸着自己的右胸,极深沉的说:“因为,我有一双赌徒的眼睛和一颗博大的心。”他这动作有些别扭,但这话,真叫酷啊。
    杨文慈看着帅山山笑了,指着帅山山的右胸说:“你……手是不是摸错边了?”
    “故意的,就是想让你笑笑。”帅山山说着端起了碗,随口来了一句:“哎呀,鳖汤都快凉了。”然后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杨文慈看着帅山山,心中一阵感慨,她猛然觉悟到:眼前这男孩,他的心绝对不像他浮华的外表那么简单……
    帅山山喝了两口汤,说:“慈姐,我给你讲一好玩的吧?”
    杨文慈专注的点点头。
    帅山山饶有滋味的讲说:“就是以前我有俩朋友,是一对儿男女朋友,女的叫小优,男的叫小良,俩人热乎了一段,可之后分手了,听说是小良甩的小优。
    后来有一次我从街上遇上了一次小优,竟然发现她胳膊上刺着小良的名字,嘿?我想这可够傻的,就问小优:‘没想到你这么爱他啊,分手了还刺他名字?’
    小优一听就气了,说:‘帅山,你给我看清楚了,这是小良的名字吗?!’
    我又看了一遍,心说没错啊?中国字虽然不全认识,但小良这俩字我应该不会认错吧?
    小优跺脚气说:‘我这刺的是一个“恨”字和一个烟花儿!’
    我一听,恍然大悟啊!原来这女孩变胖了!哈哈!”
    杨文慈听得一阵悦笑。
    帅山山一边笑一边说:“慈姐,你看,为爱做傻事多不值!想刺个恨字还变成了原来男友的名字,要我说啊,这种事过去了忘了比什么都强。”
    杨文慈微笑着长出了口气,咀嚼了好一会儿,问帅山山:“小帅,你为爱做过什么傻事?”
    “哈,我做的可真是傻到家了!比如大冬天的去跳河,大夜里的跑马拉松,有一次我还差点去劫了飞机,不过这些还不是最傻的。”
    “这还不是?”
    “嘿!我做过最傻的是为爱掉过眼泪。那会儿挺无知的,女友离开我,我竟然哭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