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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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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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枪响了。

突兀的枪声仿佛突然响起在我的右前方,就在那个女佣身后——丹瑟尔的房间。那个女佣呆呆地站在原地,我也是。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两个四目相对,中间隔着一段二十码长的空荡荡的走廊。随即,响起了一声低低的叫喊,还有一连串别的声音。声音被墙壁阻隔,我听不出具体是什么。

我脖子上的汗毛全都立了起来,头皮一阵发麻,仿佛什么东西急速穿过头发,像动物穿过干燥的草丛一样。我拔腿就跑,径直穿过走廊。枪声是从丹瑟尔的房间传出来的,这一点我很确定。那个女佣在我前方,她向后退了几步,带着一种可笑又严肃的神情看向那道小走廊,充满困惑与惊恐。我大踏步跑过外边的走廊,跑过她的推车。厚厚的走廊墙壁里面传来更多响动,依然低沉而模糊。我跑到那个女佣跟前时,她往旁边让了让,但是她动作很慢,我差点撞到她。我们彼此避让,她轻轻尖叫了一声,跌跌撞撞倒向一边,我在拐角处扶住墙,转身进了小走廊。

走廊里没有人。三扇门——六一七、六一九室的房门、走廊尽头那间储物柜的门——全都关着。我跑到丹瑟尔的房门前,抓住把手,使劲转了转,转到一半就卡住了。我抓紧把手,拼命摇晃着房门。然后我停了下来,屏住呼吸侧耳倾听。

现在里面一片寂静。

“丹瑟尔?”我大叫道,“开门!”

没有反应。

我回头看向外面的走廊。那个女佣还站在那里,瞪大眼睛看着我,就像基恩【玛格丽特·基恩(Margaret Keane,1927…),美国画家,其作品通常以大眼睛的孩子为主题,在六十年代成为美国大众文化的重要现象。】作品里的那些小孩子。“我是侦探!”我冲她大喊,“我要用你的通用钥匙!”

我不得不冲她吼了两遍,然后转身朝她走去,她才反应过来,然后胆怯地抬起手,伸长胳膊举着钥匙,仿佛害怕我会把她的胳膊一起拽走。我从她手里猛地扯过钥匙,奔回六一七室,把钥匙插进门锁。锁闩咔嗒响了一声,我握着把手,转动了,门向内开了一条缝。我一把推开门,神经紧张,三步并作两步走进房间。

丹瑟尔就在十英尺外,站在沙发旁边的地毯中央,有点东摇西晃。他的脸色苍白,满脸污渍,眼圈很红,无神的双眼布满血丝,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纯威士忌味道,沙发上翻倒着一瓶裸麦威士忌酒,混杂着火药的恶臭,让人反胃。

丹瑟尔的脚下仰面朝天躺着一个人,一条腿蜷着,两只胳膊放在胸前,正是弗兰克·科洛德尼。只需要看他一眼——他的姿势,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和空洞无神的双眼,交叉的双臂下面冒出的鲜血——就知道他死了。

丹瑟尔转过头看着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好像认出了我。“不是我干的,”他说,声音微弱而含糊,“万能的上帝啊,我没杀他。”

但是他右手拿着把手枪,枪口朝下,仿佛在对此提出异议。

西比尔·韦德的手枪,我这样想着,那把失踪了的点三八左轮手枪。

第10章

我小心翼翼地开口,慢慢说道:“把它放下,罗斯。”

“什么?”

“枪。把它放下。”

他顺着自己的手臂看过去,脸上满是困惑,仿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手里拿着东西。他打了个嗝,这声音在一片寂静中显得突兀而难堪。他的脸色一变,一下子把手枪扔到了沙发上,就像扔掉一件热得烫手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枪砸在一个靠垫上,扑通一声掉在那个翻倒的威士忌酒瓶旁边。

“这东西在他旁边,”他说,“我肯定是把它捡起来了。但我没杀他。”

我轻轻走过他身旁,肌肉依然紧张,双眼注视着他的面孔,拎着枪管把枪捡了起来。枪管还是热的。丹瑟尔一动没动,我后退两步回到门边,把手枪放进我的外衣口袋里,他依然一动没动。

当丹瑟尔开口时,他显得迷惑不解:“他在这里干吗?”他指的是科洛德尼,“他怎么会在这里?”

“站在那里别动。”我冲他说,“别动。”

我回到走廊。那个女佣还没走,现在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另外三个我不认识的人和她一起站在走廊尽头,瞠目结舌。我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丹瑟尔,一边冲那个女佣喊道:“你叫什么名字,小姐?”

“葛蕾塔。”

“好,葛蕾塔,下楼告诉经理,六一七房间发生了一起意外,有人被杀。”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听到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跟他说我会叫警察。”我跟她说了我的名字,“但是别跟其他任何人说,只告诉经理。别离开酒店,警察可能会找你谈话。”

等她快步离开后,我重新回到屋里,关上门。门上装的是锁闩。不是那种带弹簧的,出门时在屋里按下锁钮,带上门就能自动上锁的那种;这种锁必须在门外用钥匙锁上,或者在屋里拧上锁闩。我锁上门,走近丹瑟尔,不过并未走得太近,因为我不知道他从这种茫然的状态中恢复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他不再看地上的尸体,眼神转到沙发上的酒瓶子上。“我得喝一杯,”他说,“上帝啊,我非常需要喝一杯。”

“别再喝了。”我说。

“我浑身发抖……”

“别再喝酒。坐到那边的椅子上。”

那张椅子是仿维多利亚风格的。他坐在绒布椅面的边缘,双膝紧绷,胸口起伏,双唇颤抖,仿佛在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呕吐。

他身后卧室的房门敞开着。我走了过去,朝里面张望。窗帘没拉,可以看到窗外的电报山和柯伊特塔【柯伊特塔,建于一九三三年,位于电报山顶,塔顶宽阔的视野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旧金山市区及海湾的景色,是旧金山著名的地标建筑。】。窗户全都锁着。床铺皱皱巴巴,毯子被踢到了床尾一角。没看见其他什么东西。卧室里还有一扇门,那是卫生间,门开着,里面大部分空间一览无余,什么也没有。

房间里共有两部电话,其中一部放在沙发旁的茶几上。我往旁边迈了一步,拿起话筒,拨了“9”,打外线。我看了看手表:十二点三十七分。也就是说枪响时大概是十二点三十分。

我拨通了高等法院,让总台帮我转凶杀案件侦察组埃伯哈特警官,他是我当警察时最好的朋友,现在依然如此,我们的友谊已经持续了三十多年。这一周以来我都没跟埃伯【埃伯哈特的昵称。】联系过,所以我不知道他这个周末是否值班。如果他值班的话,事情就好办些了。

事情如我所愿。三十秒后,埃伯哈特接起了电话。我告诉他我现在在哪里,并把我所知的全部事情跟他说了个大概。我说完之后,他怒气冲冲,仿佛被咬了一口:“通俗小说大会上发生命案!又是你们这些杰出人物中的一员,你他妈的到底怎么回事?”

“这不是我的错,埃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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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是你的错了吗?十五分钟后见,也可能得二十分钟。”

我耳边响起了“嘀嘀”的挂断音。我放下电话,看着丹瑟尔。他仍然双手紧握双膝,身子微微前后摇摆,双目紧闭,整张脸皱成一团。你几乎能够看出他所承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体上的。

科洛德尼的尸体就在旁边,身下是织着玫瑰图案的地毯。我走到旁边,单腿屈膝俯视着尸体,同时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每当碰到由暴力造成的死亡,我都会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酷无情。不用触碰尸体就能看出,他是近距离胸口中枪。烧焦的火药与鲜血混在一起,沾满他白色衬衫的前襟。在他身上我没看到其他伤痕。

我直起身子,在房间里巡视了一圈。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什么东西被弄乱,也没有什么东西被弄坏,除了洒在沙发上的那瓶威士忌。正对着大门的墙上还有一扇门,与隔壁房间相连接。奥齐·米克的房间?我走上前去看了看。不用动把手就能看得出,门是锁着的。我凑到门框与门之间的缝隙上瞄了瞄,从那里可以看到两个门闩,一边一个,都插上了。都是锁闩的结构,跟大门上的类似。只不过这扇门不能从隔壁用钥匙打开。

丹瑟尔发出一种低沉、可笑的哭声。我转身望去,此刻他身子不再摇晃,而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目光空洞,嘴角淌下一道口涎。他又开始发出那种声音,持续不停。我终于意识到,那根本不是哭声,而是那首熟悉的、没有调子的歌。

我没有烟

我一无是处

我身无分文

都他妈的去死……

我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的胳膊。歌曲戛然而止,他眼皮翻动,双眼开始慢慢聚焦,仿佛刚从一段漫长的旅程回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紧紧盯着我,眼含泪水,充满痛苦。

“跟我说说,罗斯。”我说。

“说?”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他口齿不清,“不知道。”

“告诉我你知道的事情。”

“没什么可说的。我被巨大的声响吵醒了。然后又响起其他声音。我来到这间屋子,他就在那里。躺在地上,旁边有把枪。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引发了神经错乱,有东西凭空从墙里爬出来。上帝啊。”

“你是说不是你让他进来的?”

“不,不是我。”

“那他怎么进来的?”

“肯定是从什么地方弄了把钥匙。”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记得了。我和本尼从酒吧回来以后我就回屋了。该死的血腥玛丽【西方一种著名的鸡尾酒,因颜色为红色,仿若鲜血而得名。】让我醉得很厉害。”

“本尼是谁?”

“大会上认识的一个家伙。”

“你一个人回来的?”

“是的,一个人。肯定是睡过去了。”

“一直在睡,直到被响声吵醒?”

“是的。”

“听我说,罗斯。”我说道,“我也听到枪声了,那时候我正好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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