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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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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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了,欢迎光临维科斯塔夫。我可以着手做事,而不只是胡思乱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科洛德尼不跟那群鬼魂一起待在自家那座死城的时候,他住在哪里;第二件事就是弄明白怎么去科洛德尼城。

维科斯塔夫是座小城,因此这两件事看起来都不太难,事实上的确如此。城里有一条主干道,共有三个街区,其中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年代非常久远,用黏土砖砌成,墙面装饰是西部运动风格的。第二个街区有一间“精英咖啡厅”。我在咖啡厅门前停下车,推门进去。有这么一种理论:如果一座小城中有人认识所有的居民,那个人一定是饮食店老板。这个说法得到了印证:一位长相严厉的中年女服务员告诉我,科洛德尼曾在石英街上的邓肯夫人家住宿——下个路口往右拐,一直走过三个街区,左手边第一栋房子就是。我还发现,关于科洛德尼的死讯已经从旧金山传了过来。女服务员问我是不是科洛德尼的亲朋好友,我说不是,于是她丢下一句:“他是个该死的混账小气鬼。”便转身离去。看起来,在维科斯塔夫的居民中,科洛德尼的受欢迎程度并不比在通俗小说帮中高多少。

我走出咖啡馆,爬上达斯特汽车,在下个路口右转,驶过三个街区,停在了左手边第一栋房子前。这是一栋巨大的木板房,略显破败,岬豆树【岬豆树,一种假紫荆属树木,生长于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的干旱地带。小叶,黄花。是亚利桑那州的州树。】的树荫下是宽敞的门廊。门前稀疏的草地上立着一个刷成白色的康尼斯佳轮胎,旁边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空房出租。一个胖女人坐在树荫下的门廊里,头戴草帽,身下是一把柳条椅。她望着我,眼中渐渐燃起几分兴趣。

从停车处走到门廊大概只有三十码,但我走到门廊时却已经大汗淋漓。亚利桑那州的高温是一个原因,白花花的天空是另一个原因,而那个胖女人也是一个原因。她肯定有三百磅重,圆胖的脸庞好似天使,声音犹如从威士忌酒桶里发出的那样低沉,一双葡萄干似的黑眼睛盯着我的口袋,正在数钱包里有多少钱。最奇怪的是,她的脸上一滴汗也没有。她坐在椅子上,周围热浪逼人,而她的脸上却异常干燥,她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不舒服。这有点不太正常,尤其是此时我站在她的面前,感觉自己浑身滴滴答答地流着汗,就好像冰块放在火炉子上。

“天可真热。”我说。

“是吗?没觉得。”

“你是邓肯夫人吗?”

“我是。一星期一块五,包括三餐。”

“什么?”

“房费。你是来租房子的,不是吗?”

“不,夫人。不是的。”

她立刻就对我失去了兴趣。她没有动,表情也没变,但葡萄干般的小眼中的欲望之光立刻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无聊的眼神。如果不是因为打哈欠太费力气,她也许已经当着我的面打起了哈欠,或是让我走开。不过她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看我汗如泉涌。

“我来这里是为了弗兰克·科洛德尼。”我说。

这也没有引起她多大兴趣:“警察?”

“私家侦探,从旧金山过来。”

“那是真的吗?”

“是的,夫人。你是否介意回答几个问题?”

“关于弗兰克?”

“是的,关于弗兰克。”

“如果你不是警察的话,我没有必要这么做。”

“这有可能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邓肯夫人。”

“谁的生命?”

“在旧金山有人因为涉嫌谋杀科洛德尼而被起诉,”我说,“但我觉得他是无辜的,我想证明这一点。”

“如果他被起诉,那他肯定有罪。”

“这起案子不是这样。如果你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没兴趣。”她说。

我们注视着彼此。你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一步也不肯退让。一个可爱的老婊子。我用手背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水,她的嘴唇抽动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微笑。我掏出钱包,取出一张五块的钞票。这下她的笑意退去了,眼中重新燃起欲望的火光——不太多,也就是五块钱的价值。

“回答几个问题,”我说,“如何?”

她伸出一只肥胖的手臂。我把五块钱递给她,那张钞票迅速消失在她衣服的褶皱中,随之消失的还有她眼中的绿光。既然已经拿到了钱,她又变成一副无聊透顶的模样。

我问她:“科洛德尼在你这里住了多久?”

“六年,差不多。”

“之前他住在哪里?”

“科拉那边,那栋房子后来烧掉了。大部分时间他跟他妻子住在山里。”

“妻子?我不知道他结过婚。”

这不是一个问题,因此她什么也没说。

我说:“我到哪里能找到她?”

“墓地。死了,六年前。”

“她怎么死的?”

“在火中窒息而死,大家是这么说的。”

“那场火是意外吗?”

“在床上吸烟。她,不是科洛德尼。”

“她叫什么?”

“丽莎·霍斯曼。”

“这是个印第安名字,对吗?”

“纳瓦霍人【纳瓦霍族是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主要居住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犹他州东南部。】。她是混血。”邓肯夫人一边说,一边撇了撇嘴,让我明白她对混血儿和跨种族婚姻的看法。

“她是维科斯塔夫当地人吗?”

“她父母在附近有个农场。”

“她跟科洛德尼结婚多长时间了?”

“他一来这里就结婚了,三十年代初。”

“他们有小孩吗?”

“没有。”

“她死了之后科洛德尼还住在那座死城吗?”

“死城,那是个笑话。”

“你什么意思?”

“你打算去那里,对吧?”

“是的。”

“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

“他的确经常去那里?”

“当然。一星期去两三天。”

这就意味着他还是把科洛德尼城当成某种意义上的家,也许跟他妻子在世时的感觉一样。我继续问邓肯夫人,当地警察是否曾经来找过她,并检查过科洛德尼的东西——如果受害人在外地被杀害,又没有直系亲属,那么这是一种常规检查。

她说:“他们来过,但没什么东西可查的。”

“没有?为什么没有?”

“他放在这里的东西不多。”她说道,语气不快,好像不太想说出这个事实。显然,警察并不是唯一检查过科洛德尼放在这间屋子里的东西的人。“衣服,几本书,没别的什么东西。”

“警察也去科洛德尼城了吗?”

“我猜是这样。他们没跟我说。”

“我应该怎么去那里?”

“出城,往东走,走到刺木路,穿过丘陵。走一英里,在一条很旧的土路上能看到一个标志。那个老疯子在那里立了个牌子。”

“再问一个问题。这几天还有别人来问过科洛德尼的事情吗?”

“只有你。有个叫劳埃德·安德伍德的神神叨叨的家伙三四星期前打过电话,说自己是个通俗小说杂志收藏家。他听别的收藏家说起过科洛德尼,那些人买书时候曾路过这里。这正是弗兰克去旧金山的原因。通俗小说杂志。”她又撇了撇嘴。看来她认为这跟混血儿以及跨种族婚姻是一样的。

“此后就没人打过电话?”

“没有。谁会打电话?他什么朋友也没有。”

“为什么?”

“小气抠门,疯疯癫癫,这就是原因。娶了一个混血儿,不跟人交往,好像自己有什么秘密似的。你要是跟他说话,他会非常凶。住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以为自己是个矿主。”她发出几声猪一般的喷鼻声,“矿主。那里早就没有金子了,五十年前就没有了。他在那里那么长时间,一百块钱也没赚到。不过他一直很有钱。”

“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他,为什么还把你的房子租给他住?”

她看着我,仿佛我也疯了一般:“他每星期付我一块五。不然你觉得为什么?”

我转身离去,没费工夫说声谢谢或是再见。在酷热难当的空气中,我艰难跋涉回到街边,衬衫后背和腋下几乎全都湿透了。可是那个女人的脸上或是胳膊上却看不见一滴汗珠,她的衣服跟沙漠一样干燥。单凭这点就让我非常讨厌她。

回到车里,我打开灰扑扑的空调,吹干自己身上的汗。我重新开回主干道,向东拐上穿城而过的东西向大路。街上车不多,除了火山岩浆石和高大的仙人掌之外,一路没什么风景可看。天空白乎乎的,太阳看起来仿佛一颗得了白内障的眼珠。这幅景象加上高温,再加上道路两旁可怕的静谧,让人毛骨悚然,宛如置身异界。我的阴阳魔界【阴阳魔界(Twnight Zone),上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惊悚奇幻片名。阴阳魔界指的是一处时空交会的诡异世界。】之旅。

我把邓肯夫人跟我说的事情和我已知的有关科洛德尼的消息拼在一起,这与我事先推论出的前因后果非常契合。三十年前,科洛德尼带着梅格南电影公司支付的巨款来到这里,买下那座死城、娶妻、定居,追逐他的金矿矿主梦,二十五年来远离尘世。他妻子的死,也许再加上年纪渐老,让他备感孤独。这就是为什么过去六年他在维科斯塔夫待的时间更长,为什么他同意参加通俗小说大会、与通俗小说帮成员重聚,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想跟西比尔·韦德上床。

他把大部分物品放在科洛德尼城,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他还留着从前在纽约时留下的任何罪证,比如说《迷雾》剽窃事件中合作伙伴的身份证明,或者西比尔跟我说过的那张让人脸红心跳的照片,那么这些东西很可能就在那里——除非当地警察已经找到并没收了这些东西。如果我的运气这么差的话,就得立刻去找警察要那些东西。

不过我希望,即使他们找到了一些东西,也不要包括那张照片。那张照片不该被人看见,包括我在内。如果找到那张照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上眼,烧掉它。

我顺着公路一直向前,直走差不多五英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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