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当然这些事我并没有告诉大同,自从正式开始工作后,我的精力就一直放在熟悉工作上,我已经没有心思再跟他作太多的讨论了。我尽力将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王瑞一个赞许的微笑都令我觉得很成就感。我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失业状态产生了怀疑,因为我忽然发现,本质上我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人,而我居然可以在过去的一年中安心于无所事事,这简直太奇怪了。 
    在公司我和大同也很少见面,因为我常常要跟着王瑞参加各种会议,而大同虽然名为总裁助理,主要的工作还是辅佐几位副总处理日常事务,所以我们几乎很少能碰到一块儿。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有什么不快。我觉得自己很充实,因此感情的交流暂时变得次要了。也许大同说得没错,我那些乱七信糟的想法都是给闲出来的,如果我有事可做,的确没时间想这些事了。 
    那件事情过后何蕾好象跟我成了好朋友,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她几乎每天和我一起吃午饭,经常约我一起逛街,去香港出差了一趟还特意给我带回来一款造型别致的白金镶钻的耳环,虽然她也带了很多小礼物给其他同事,但是我这一件,无疑是最贵重的。大同也收到了她的一件礼物,是一支小版的古龙水,牌子是大同常用的CK,香味也一样。同样,耳环也是我最偏爱的首饰之一,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她很有洞察力。 
    在我多次要求付钱给她未果之后,我决定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件贵重的礼物,我们看起来更加亲密了。我想我还是挺喜欢和她一起逛街的,在穿衣的品味方面,她的眼光的确不赖。当然我们的喜好还是有些区别的,她偏爱紧身或低胸的性感衣物,而我则偏爱高领或立领的款式,那可以突出我脖子颀长的优势。我想这两种衣物正好代表了我们不同的个性,她张扬,我内敛。公平地说,这两种性格很难说哪个更好,在不同的事情上,它们会显出各自的优劣,因此很难一概而论。
二十三
           (二十三) 
    我去过何蕾的宿舍,一间地处闹市租金昂贵的单身公寓。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居室让何蕾伺弄得极有品味,关于这一点,我是真心欣赏她,比如她敢在屋子里运用十几种颜色,而且让它们杂而不乱,互不冲突,这就是我所从来不曾也不敢尝试的。 
    “当各种色调形成一种缤纷的氛围的时候,你就不会感觉寂寞。我怕寂寞。”何蕾的这句话似乎是我们交谈内容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这句话之前,我们谈论的从来都是时装美容和一切小女人的话题,而在她的这句话之后,我觉得我们开始真正象朋友了。 
    那一晚我们好象聊到了事业,聊到了金钱,我一直记得她的那些很特别的观点,她很另类地在我面前剖析了自己,这使我感觉很不真实,她为什么要跟我谈这么多?她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我开始怀疑自己对她一直以来的提防是不是太小人之心了。 
    “从本质上讲,我是个物质女人,我对物质的要求很高,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失业了,我也许会活不下去的。是的,我已经不能回到家乡小城去过那种平淡得象温吞水一样的生活了,我需要用化妆品,时装和那些追随着我的男人的目光来让自己充实。如果需要一个恰当的词汇来概括的话,我想这个词应该叫‘诱惑’,我喜欢诱惑,被物质诱惑,然后去诱惑身边的每一个人,呵,我喜欢这种四处放电的感觉,这是女人的一种本能,你也有的,只是你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承认……你别跟我谈爱情,爱情也是诱惑的一种,如果你被哪桩爱情给套牢了,就势必要结束你的诱惑生涯,也许你可以,但我不行,我已经虚荣惯了。再说,哪有什么爱情是可以让你吃一辈子的?” 
    “我不是悲观,我经常恋爱,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我太容易厌倦了,任何爱情的保鲜期都是那么短,最好吃的永远是开头那一段,如果我只想让它永远保留最初的甜味儿,就只能不断地重新开始。男人也是一样容易厌倦的动物,你要走在他前面,才能保持足够的主动。否则就不是你甩他,而是他甩你了,这样的打击我受不了,所以我一定要争取主动。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 
    “你问我怎么可能对爱情收放自如?这件事情很难解释,需要有足够的阅历和教训才可能学得会。也就是说,你得足够成熟。我想如果我终于到了玩厌的那一天,一定会找一个特别有钱的人,能做正室最好,如果不能,做金丝雀也无所谓。”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有什么感觉,我当时真的很震惊,但是隐隐的,我又觉得她说得可能非常在理。的确,这世上能保证的事情已经太少了,变数总是不期而至,令人猝不及防。 
    我想何蕾一定受过感情上的创伤,“不错,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有男友吗?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可能没有人追吧。”我笑了笑,“你先说。”“我啊,我当然有了,而且基本上一月一换,当然他们都得比较有钱,不然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男友。如果没有他们的赞助,我的薪水哪够花。”“那你每次都能很顺利地跟他们分手吗?”“为什么不能?”“如果你花了他们太多的钱……”“哈哈哈……”何蕾大笑起来,“你真的认为我什么都没有付出吗?女人能付出的其实东西只有一样,明白吗?哪有谁比谁更高尚了?也没有谁亏欠谁的。”我没有再接口,我的脑子已经开始混乱,何蕾的现实叫人害怕,我不敢去细想,因为那也许就是现实丑恶的一面,我不是不懂,只是一直在回避。 
    “还是说说你吧。”“我?我有男朋友,我就是为了他才来的上海。”“那他一定非常出色了,不然怎么配得上你?又怎么可能让你为他做这么多?呵呵,你真的很可爱,真象当年的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我好些吧。”我一直拒绝再说更多,我和大同的关系在公司里是必须保密的。何蕾对我的隐瞒显然很不满意,“呵呵,你不能这么小气吧?哪天让我见见他?”我笑了笑,“看情况吧,他工作很忙。”“怎么,还舍不得让我看?难道你怕我抢走了他不成?”
二十四
           (二十四) 
    王瑞在那年夏天带我去香港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在香港的那个星期里,我基本上每天都给大同打二个电话,还为他买了两套高档西服,最后剩下的钱只够我买一些小版香水带回去送人了。 
    临回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王瑞让我陪他去给他太太和女儿挑礼物。“没办法,每次我来香港她们都一定要我带礼物。还好一年也只来了三五趟,不然还不让她们给整穷了。”王瑞的女儿十七岁了,来年就要考大学,我主张为她选一款质地稍好的名表,王瑞点了点头,“这丫头老吵着让我给她买首饰,我没答应,正考虑买什么好呢,还是手表比较合适。”我笑了,“女孩子爱美是天性,款式漂亮的手表也一样有装饰作用。”最后我帮他选了一款价格九百多元的手表,戴在手腕上比给他看,“好看是好看,就是贵了点。”王瑞笑笑,“价格无所谓,关键是女儿喜欢就好。”“我也不能保证她是不是一定喜欢啊。”“没关系,我相信你的眼光。” 
    为他太太选首饰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王瑞打算给太太买白金手链或手镯,我一向偏爱造型简单,手工细致的饰品,但首饰一细巧,价格相应就便宜些,我最钟意的一条细链子的价格还不到五百元,“小秦,你戴这些首饰都很漂亮,只是以我太太的年纪,她可能会喜欢那些华丽一些的款式,而在价格上,至少不能比女儿的那只表便宜吧,不然她肯定要找我的麻烦。”最后总算选定了一只价格近三千多元的钻石手镯,王瑞握着我的手,仔细打量我手腕上那只熠熠生辉的镯子,“她的手腕比你粗点儿,戴着应该合适。就这只吧。小姐,请你包起来,还有刚才这位小姐戴过的那款。”王瑞指着我很钟意的那条链子说。我有一时的困惑,王瑞对我笑了笑,并没有解释,我也没多问。 
    临回宾馆前,王瑞特意带我去西贡一家餐厅吃了宵夜,王瑞说,这里的糖水很不错,他几乎每次来香港都要来吃一次。“我记得我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公关部普通职员,是来香港参加培训的,当时的总裁叫陈士良,他现在已经是我们新加坡四海公司的总裁了。当时我被人带来这里喝糖水,我还跟同事开玩笑,我说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也要在上海开同样的一间,自己做老板。呵呵,现在看来,可能得等我退休了才有这个机会了。” 
    其实几个月的交往下来,我发现王瑞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而且为人很正经,不嗜酒,带我出去应酬的时候总是很关照我,偶尔遇到贪酒好色的客户他总是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亲近我的机会,有时候我感觉他很象我的父亲。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偶尔也谈点别的,想不到他和我居然还是同一间大学毕业的,这个整天忙于工作的大男人居然还自费出过一本诗集,当时我正好在为他整理书架,不小心弄掉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拣起来后才发现书架上居然有近十本这样一模一样的小册子,封面上赫然写着:王瑞著。当时他笑了笑,“写诗也算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想之一,没人捧场就只好自己出钱啦,弄本书出来也算是记录下自己曾经的轨迹吧,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嘿嘿,现在是再也写不出来了。”我翻看了几页,大着胆子问了一声,“可不可以送一本给我?”“好啊,你拿一本去吧。我正愁没有销路,该送的都已经送过了。总不能上街去叫卖吧?”我卟哧一声笑出来,“您真谦虚。”“那也要看在谁跟前谦虚啊。我记得你来应聘时的简历上写着你已经发表过十几万字的作品了,大作家跟前,我能不谦虚吗,哈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