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Э嫉较衷冢乙丫⒈砹私蜃值淖髌罚蹦切┣ψ衷僖膊荒茉黾游业男槿傩模宸岩膊皇巧畋匦氲氖焙颍叶阅芊穹⒈砦淖终饧陆ソナチ诵巳ぁN腋芯醯剑以嚼丛叫枰幸桓龅胤剑梢酝暾厥头盼业那樾鳎幻猓膊簧窘冢挥腥酥牢沂撬裁挥腥硕晕移劳菲纷恪S谑俏液芸彀狭薆BS,爱上了在电脑上码字。 
    我没有自己的电脑,每次上网我都是去网吧,周围是喧闹的游戏声,还有QQ上恋爱的人们此起彼伏的嘀嘀声。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安静地码字,我戴着耳机,听MP3,看帖子或写帖子。小麦说,我们都是与文字恋爱的人。有时我也会注册一两件马甲去跟人拍砖,用尽所有刻薄却依旧含蓄的文字跟人对仗,享受没有硝烟的酣畅淋漓。虽然在现实中我知书识礼从不跟人吵架,但在网上我可以温柔似水也可以热烈如火,还可以很张狂甚至很放荡,我用了不同的身份挖掘出我内心深处潜伏的各种可能的个性层次,我发觉我是个很复杂的人,远没有表面的娴静那样单纯。发现这些的时候我没有惊慌,我已经二十四岁了,我一早学会了让上帝发笑,也学会了趋利避害,深知没有谁会比谁更高尚。而渲泻只能令我活得轻松些,或者说,健康些。 
    我在那儿的常用ID叫婉儿,还有数个身份不明的马甲。 
    我终于还是跟着小麦去参加了聚会,不过我的条件是:不得泄露我的身份。 
    也是在这一天,我遇见了大同。 
    聚会的地方在衡山路的一间酒巴,我们到那儿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了四个男孩和二个女孩,再加上我和小麦,一共是八个人。小麦说得对,都是才子佳人,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角落的那一堆人,很不寻常。 
    小麦给我介绍了他们的网名,都是论坛上神交已久的ID,有一个叫杀手的,还跟我的某个马甲干过架,我看到他那副厮文的无框眼镜的时候,忍不住暗自发笑,网络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大同就坐在那四个男孩子中间,微笑地用一种懒散的表情打量着我,这就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他并不算十分英俊的男孩,他坐在那里,浑身上下充满了那种懒洋洋的味道,和他眼睛里的光彩全不合谐。我记得很清楚,那天的他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和红色的外套,短发,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干净,我也对那六个人笑了笑,眼睛却好象只看着他。我一向喜欢干净的男孩子。 
    小麦将我介绍给大家:“我来介绍,这是我杭州的朋友,秦毓秀。今天她正好来上海玩,顺便被我拽来参加聚会,嘻嘻,也好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江南美女。”我记得当时我的脸就红了,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个“老不出”的姑娘,就算你跟我是相处十年的老朋友,还是会觉得我是个标准淑女,这不是伪装,教养这种东西根深蒂固,温柔是我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性格。

           (六) 
    大同在论坛上的ID叫黑白。 
    我和小麦到场后,八个人被要求穿插搭配,我就被搭配到了大同的身边。当我用无助的眼神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小麦时,她却毫不留情地叫唤起来:“你们看,黑白和毓秀的衣服象不象情侣装?”这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和红色的及膝裙,还有及膝的黑色长靴。在颜色上,与大同成了一个巧合。杀手笑了起来:“哈哈,我说包大同,小麦今天这个美眉可就象专门为你找的啊。” 
    我仰身往椅背上一靠,微笑着看他们起哄。在我身上,害羞这事儿有个界限,到了一定界限,我就不害羞了。我知道制止别人继续开你的玩笑的对策只有一种,无所谓。如果你脸皮足够厚,对他们的玩笑不以为然,他们也就失去了看笑话的兴趣。 
    大同在那里嘿嘿笑着,“你们都成双成对的,也该为我解决一个不是?”我注意到了,除了我和大同,剩下的那六个分别是三对,而小麦与阿哲坐得最近,我佯装恼怒地看了小麦一眼,心中暗想,我怎么就这样被这丫头给卖了呢? 
    他们交谈热烈,谈论的话题从天气到时装到音乐到时事。我基本上没插上什么话,只是坐在那儿喝我的啤酒,我发觉还有一个人很沉默,那就是大同。我们沉默得象一对哑巴。 
    我一向不善于在一群人中成为主角,我更喜欢倾听,偶尔才会加上一点自己的见解,一语中的的那种。我十分清楚言多必失,而多听少说至少还可以将我伪装得比较高深。后来我问大同:“你那天怎么这么少说话?”他说:“被美女给惊呆了不是?”我捶他,他笑起来:“其实我一向是个很闷的人,在人群中永远最沉默,你以后就会知道的,我这人其实一点也不讨人喜欢。”我抱住他:“不,不是这样的大同,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他不笑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聚会中,我们俩有二个小时一直保持着这样沉默的姿势,我好象听到小麦他们在讨论论坛上一些小有名气的ID,好象还谈到了婉儿,我看到小麦对我偷笑的眼神,我没搭理她,不过当我听到杀手和阿哲说婉儿的文字很特别的时候,忍不住得意地对小麦笑了笑,这句评价显然小小地满足了一下我的虚荣心。 
    后来我和大同开始从他们六个人的交谈中分离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了自己的。 
    “我也常去你们的论坛看看,我看过你的帖子,写得很不错。”他的文字很细腻,开始我一直当他是女孩子,后来看了他的几篇杂文,才看出里面的犀利来,发现这个常常浪漫得冒泡的小子有时居然还是一个愤青,有不少人在他的帖子后面感叹他风格的多变,我看到那些跟帖的时候很不以为然,谁说一个人只有一种性格一种风格?那些人肯定没研究过心理学!大同谦虚道:“论坛里高手很多,我那点小东西,不值一提。”大同说他学的是计算机,我说:“我猜你也不会是文科生。”他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认为?”我说:“理科生的文字通常是两个极端,极端细腻,或者极端犀利。”他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没有接口,用力地吸了一口烟。 
    我发觉了,他烟瘾很大,坐了两个多小时,他面前的烟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我忽然有了码字的冲动,我想写下一句话:烟雾弥漫,是为了弥补空虚,填充孤独。孤独象香水,“穿透烟雾”,在弥漫中轻浮…… 
    “你什么时候回杭州?”大同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使我从暂时的浮想中回过神来,以前我就是常写这种酸不拉叽不知所云的文字,说得好听叫小资,套用港台剧里的一个常用词,叫“臭屁”! 
    临分手时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

           (七) 
    回杭州后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宝贝:) 
    因为这句话,大同一直坚持说是我先追的他。我在他面前总是极尽温柔着,几乎从不反驳他,其实我没有告诉他,若干年前的我曾是网上的骗情高手,宝贝这个词不过是一个通称,可以用来和任何GG开玩笑的通称。如果他仅仅因为这两个字而动了心,只能说明他很天真。 
    后来老姐说我一天到晚看着手机的痴笑的样子很象智障儿童。那以后的一个月里,我们至少发了上千条短信,我存了好些在手机里,舍不得删。如果他真是因为宝贝那两个字而动心的话,我则因为这两个字而掉进了自设的陷井,变得比他更天真,更白痴!我不想对这段感情作任何粉饰,爱情会降低人的智商,这是有科学依据的说法,而我们的这段爱情说到头来它也不过是万千段平常不过的恋情中的一段,并不因我们的自诩不凡而上升几个档次,更何况爱情本来就没有贵贱档次之分。 
    黑白很快知道了我就是婉儿,他说他也一直很欣赏我的文字。 
    黑白开始给我发俏皮的短信。“你真讨厌——讨人喜欢,百看不厌”,“如果再次让我遇上你,我一定会把你拉到卧室,回手锁上门,疯狂地把你推倒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张开我的手臂,撸起袖子,告诉你:你看,我的手表是夜光的!”“自从有了你,我的花心就开始变本加厉了:每天为你多花一点心思!” 
    我在那个月为自己配置了电脑,开始在家上网,我从小麦那儿掠夺来一个QQ号码,开始和黑白在网上谈情说爱。开场白是这样的: 
    黑白:你想我吗? 
    婉儿:想黑白:嘿嘿,我觉得我又恋爱了 
    黑白开始为我写情书,写了好多好多,他说,他会一直写下去,直到一千零一帖。抱歉,在这里我并不想将它公之于众,因为我固执地认为那是只写给我一个人看的。我一直记得我看到那些文字时的强烈的幸福感,我坐在电脑前,感觉到自己的每个毛孔都做深情的呼吸。我开始坐立不安,我站起来,跑到洗手间给自己洗了个脸,我看到镜中的自己容光焕发,眼神盈盈,说不出的妩媚动人。我再跑回电脑前,一遍遍地重看那些激|情四射的文字。我想起马克思写给燕妮的情书,想起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我不知道她们看到那些深情文字时候的感觉是什么,我只知道,当时我想的是,我完了,我爱上他了,无可救药! 
    黑白在QQ上不断地发些这样的话过来:宝贝你真可人。亲爱的你想我吗? 
    他只叫我宝贝,或者亲爱的。我早就不叫他宝贝了,我开始只叫他大同。 
    大同在电话里对我说:“宝贝我爱你,如果你嫁给我,我会对你很好很好。” 
    大同还说:“我会为你做饭,洗衣服,我什么都会。你知道我身边那些女孩子怎么说我吗?她们说,娶夫如此,妇复何求。嘿嘿。” 
    大同又说:“我觉得我累了,我老了,想停下来了,你来做我的最后一个女人吧,好吗?” 
    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想象一下,我们重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他回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