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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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血-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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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的时刻,他们会有……勃起,他就是不能自已。这对我们来说很不错。”

“对我们很不错?说出这种话。你是个什么样的英国人?你跟我讲猎手,讲性行为,还……对我们很不错?”

“对,也就是富有教育意义,如果你喜欢这么说的话。”杰瑞米·麦特森纠正道,并不在意搭档在一边惊讶不已,“首先,我们能更好地勾勒出这个人物的特点;其次,我们知道这是个男人,而不是一个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女人。我们知道,他穿着长袍,否则,他的精液就不会滴到地上,我很难想象,一个扑向受害者的猎手会敞开着裤子;最后一点,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知道,孩子的行动时间表是条值得挖掘的线索。”

阿齐姆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央停了下来,过往的人推了他几下,却也不多加抱怨。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老实地说。

“你想一想,我的朋友……如果凶手等在那儿,作好了狩猎的准备,那是因为他知道有人会来。他是那样兴奋,预先一定已经准备好的,很难想象这种兴奋能说来就来,不是吗。孩子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想了好一会儿了。他监视着他,然后扑到他身上。你也同意,哈里法古墓不是常有孩子进出的地方!他知道受害者会来,因为是他自己把孩子引来的,或者,就是他了解孩子的行动时间表。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杰瑞米用衣袖擦了下额头的汗。

“还有,就是孩子受到的惊吓。”他又凄凉地说。

“你是说,白头发?”

“即使是受了一惊,我也弄不明白这个男孩怎么会吓到这个程度。”

阿齐姆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他的英语词汇,然后说道:“凶手的外貌。也许他的外表和他的内心一样丑陋。”

“有可能,很有可能……”

阿齐姆点了点带头巾的脑袋。

“总之,我很佩服你的这堂推理课。要承认,有点疯狂,但完全符合逻辑,帮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太好了。除此之外,在猎手——凶手的假设之上,我们还可以加上一个元素,自从接到案子起,它就在引起我的注意:他对作案地段有种直感。你发现吗,他一直在一个固定的地区寻找受害者:开罗城东。从城墙到埃尔一阿巴西亚街区,他划出了自己的狩猎区。

“对,的确不错。可能还要加以挖掘,不过,当务之急是:弄清孩子的身份。”

杰瑞米把一只蜜枣塞进嘴里,这是他刚才顺手牵羊拿的。

“你分析问题的能力太令人钦佩了,”阿齐姆赞叹道,“当你身边的侦探开口时,跟着他推理,可真是让人受益不浅。”

杰瑞米盯着他看了片刻,纠正他道:“刚才,不是侦探在说话,阿齐姆,他感受不到这些。不,那是猎手在说话。”

他们在一栋老楼里,楼很深,尽管门外天气炎热,里面还是凉意森森。

这是间圆顶的房间,天花板相当低,照亮室内的是墙上的煤气灯和油灯,油灯散发出油腻而刺鼻的气味,与可怕的肉味混在一起,成了一种呛人的气味,就像是变质的火腿和藏在封闭口袋里的发霉食物被一下子打开时的味道。

两块黑板下,四张铺着蜡纸的木桌子一字排开。

木桌边上,有几张工具桌,上面摆着精密锋利的手术器械,一样比一样更阴森可怖:各种刀片,薄的、圆齿的、尖齿的;钳子;锯子;甚至榔头。在一个角落里斜放着一把长约五十厘米的直尺,黄色的涂料上如今布满了斑斑红晕。

唯一的那只大水槽里,堆着好多件肮脏的器械,一摊暗红色的死水,里面飘着一条条黏稠的东西。

几个记事本堆在解剖室入口的一块板上,纸张因为常被沾湿变得皱巴巴。

杰瑞米·麦特森站在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面前,白色的头发,白色的大胡子。他系着的黑围裙在灯下闪着怪异的、湿漉漉的光。

“这可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能匆匆忙忙地接你的活儿了。”他预告道。

“医生,你知道,这可是个要案。情况怎样?”杰瑞米问道。

老医生转向近旁那只解剖台上盖着被单的一堆东西。

“可怜的孩子,他受了不少罪,我不夸张,他被打得遍体鳞伤。

左臂被打折成三段,打碎的还有肘部和好几根肋骨……”

他转身面对大黑板,上面写着不同的观察记录。

“……确切地说,四根肋骨。总之,其他内容我稍后交给你,所有细节都在报告里,秘书处不久就会交到你那儿。你最关心的一点:他是被人用手掐死的,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这一点。不过,就从他身上的其他伤口来看,即使不被掐死,小家伙儿也不可能活多久。

最让我困惑的是他脖子上的伤痕。”

他半倚半坐在解剖台的边沿。

“你知道,侦探先生,掐死一个人,需要用很大的力量,切断空气和血液的流动,所以要拼命地卡住……通常,手指掐进皮肤,留下指甲印、划痕等等。在这例案子里,甚至出现开口、血痕,有的还很深。”

“这说明什么?凶手难道用了凶器?”

“不,不完全是。他确实留下了手指印,血瘀差不多是手的样子。我的意思是,杀害这个孩子的凶手,他的指甲很硬、很长、很锋利。”

医生端起一只瓷盆,里面装着的是两个侦探在几个小时前找到的那块三角形犄角碎片。

“如果你要听我的意见,这个玩意儿就是。”

杰瑞米向他倾着身子,伸长脖子,他不明白。

“怎么说?”

“我的意思是,这块东西可能是指甲上的。”

“什么?你不是说真的吧?这么大!那凶手就该是个巨怪了!”

“听着,不该由我来作这种比较,大家各有分工,我的工作让我想到,这可能是从指甲上来的。它很尖、很厚,作为指甲可能太硬,不过,为什么不可能呢?总之,它与小家伙身上的伤痕类型相吻合。啊,因为,他不仅在咽喉处有这种抓痕,而是几乎遍及全身。他身上被抓过的地方都显示出这样的伤痕,就像是一只指甲太长的手留下的。”

“你是说,爪子……”

“从尺寸和锋利的程度来看,对,可以说是爪子。”

“他……他是不是受到过性侵犯?”

医生好像有些犹豫。

“严格地说,没有。和其他几个有些相似,在他身上有精液,但是没有性器官插入。”

“还有其他什么?”

医生用手捋了下大胡子,他的指甲上有一圈干了的血迹。

“一些生理学上的细节,不涉及犯罪方面。我切开孩子的身体时,发现他的器官长反了,也就是说,他的心脏和肝脏处在右侧,而不是左侧。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个成人,解剖之前就能辨认出来,因为右睾丸比左睾丸长得低,理论上讲,心脏在左边的正常男人,应该是反过来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绝对没有,这只不过是个特点。另外一点:他患有血友病。

我不敢打赌,不过,看起来好像不会错。他的消化管道和关节处都带有因血友病而起的后遗症迹象。至于伤口,对于这种类型的创伤,流血量比平常多许多,几乎没有凝血现象。”

杰瑞米瞥了一眼旧手术刀堆上搁着的一个本子;涂满字迹的纸上,印出一滴滴红色。

“谢谢,医生。”

“我这是最后一次赶急活儿,”老医生再次重申,“下一次,你就等着吧。”

“我知道……”

“不,你什么都不知道,”他怒气冲冲地接着说道,样子让杰瑞米吃了一惊,“赶急活儿,就是冒险在里面翻来淘去,说不准就割破了手。你知不知道有多少病就是这么传染的?最近就死了两个医生,一个是在亚历山大,今年冬天死的;另一个就在这儿,就在今年。埃里斯贝病,你听说过吗?没听说过?这几年来,感染上这个病的医生每年死许多。只要割破个小口子,就太晚了……红肿,发烧,然后就丢了命。我从法国战场上死里逃生,不是为了到这儿来死得这么蠢!下不为例。”

医生抓起一块干净抹布,机械地擦着手。他舔了下嘴唇,活动着颌骨,大胡子跟着波动。然后,他转向杰瑞米·麦特森,麦特森盯着桌上床单下那团太小的东西。

“让人伤心,是不是?”医生说道。

他走近侦探,手里还拿着抹布。

“你晓得吗,当我在人的五脏六腑里倒腾的时候,有时候,会停下手一会儿,观赏我们这些作品。我们之间有多么不平等啊!有些人的动脉管又牢又宽,不容易堵塞;另外一些人的动脉却又细又窄。为什么?没有任何规则可循。很可能不是因为遗传,而纯属偶然。你降生的时候,死亡只是或早或晚的事。这个可怜的小鬼,却去得比他想象的早多了。他的心脏跳跃了不过……十亿次就停下?差不多吧。十亿次对生命的徒然呼唤,没有人听见。现在他又回到尘土中去了。”

“你让我泄气,医生。”

杰瑞米友好地拍了下他的肩膀,转身向门口暗洞洞的楼梯走去。

“你会找出干这事儿的人?”法医在他背后问。

杰瑞米在第一级台阶上站住不动,他绝对没有想到,这个从一开始就好像很麻木退缩的人会作出关心的表示。这时,在煤气灯摇晃的微光下,他又接着说道:“如果你找到他,侦探先生,请你替我给他一颗枪子儿。”

稍后,约是傍晚时,杰瑞米与阿齐姆会合。矮个儿埃及人去了各警察局核实孩子失踪的报案。他寻找一个约十岁的男孩儿,外貌——根据他们所能看得到的——得与早晨在死胡同里找到的那个相符。

毫无结果。

“很有可能,这个男孩出身在贫困街区。通常,在这种地方,人们首先是在邻里之间解决问题,而不是去找政府当局。可能要等好几天才会有人来报告失踪。”

杰瑞米把医生告诉他的内容一个细节不漏地向阿齐姆作了番详尽的汇报。阿齐姆没作笔记,不露声色,把情况记在心中。

“阿齐姆,我要去疯人院转一圈,核实一下最近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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