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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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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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平问。
    “陪我逛街,吃饭。”
    “你呀。”平说,“我今天有要事,再过两天就是周末,我一定来!好不好?”
    “二十分钟内不到就永远不要来见我!”
    我再看着玫瑰发二十分钟的呆,平没来,电话也没来,只来了一条短信息:“亲爱的,无论多忙,我都牵挂着你。”
    他连我的生日都忘记。
    我收起心酸去上班,胡月海见到我,吃惊地说:“不是放你假吗?”
    “老了,不过生日了。”我耸耸肩,不愿多说。
    “晚上我请你吃饭。”他说,“下班后等我。”
    我埋下头走开。
    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我还是和他一起到香格里拉。和他一起喝葡萄酒。他微醉了,说:“第一次见你,你穿条紫色的长裙,伶牙俐齿,眼光倨傲,像个天使。”
    “胡总,”我说,“莫说醉话。”
    “醉了才敢说。”他索性一问到底,“嘉璇,我可有机会?”
    我的脸通红。他的手从桌面上伸过来握住我的手,我想躲,可是我没有力气。电话就在这时候响了,是平,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该死,竟然忘掉你生日,你在哪里我马上赶到。”
    “我就回家。”我说。
    胡月海放开我的手,我说:“对不起,我得走了。”
    四十岁的男人,我自知不是对手。
    那晚我缩在平的怀里看星星,听他絮絮地跟我说将来。平吻我的时候,我却要命地想起了胡月海。想起他带有质感的手,轻轻地抚过我的手心。我流了一滴泪,平很快就把它吻干了。
    第二天,我用特快专递交了辞呈。
    我重新回去教安子,她快活得像一条小鱼,告诉我班里许多的新鲜事,只是不说胡可凡了,男主角变成了丁超。
    “丁超?”我问她,“谁是丁超?”
    “我们班最帅的男生啊,打起球来一级棒哦。”
    “最帅的不是胡可凡吗?”
    “那头呆驴。”安子不屑地说,“除了念书他什么都不会!”
    瞧,这就是孩子,过去的一切,全给抹了个一干二净。
    天知道我是多么羡慕安子。
    可我不许自己想胡月海,我提醒自己我是个自爱的女子,不喜欢玩游戏,更不可以丢失自尊。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两个月,安子妈妈对我说:“你要是不介意,到我公司做个文员可否?”
    安子把头从房间里伸出来,急急地说:“童姐姐你快快答应,我妈妈公司待遇相当不错的哦。”
    我就知道这是安子的主意。
    安子妈妈也坦然说:“我辞掉以前的文员,因为她本来就做得不够好,我相信你会比她出色许多。”
    盛情难却。
    我再次穿上高跟鞋做回我的白领。在这之前,我从不知道安子妈妈的生意做得这么大,是中外合资的,气势上一点也不输给胡月海。安子妈妈对我说别让人知道我们的关系,这样你可以工作得轻松一些。我完全同意。
    我被分配到办公室,做些打字拟文件之类的杂活。办公室的同事对我相当客气,一个小眼睛的女生还给我泡了一杯菊花茶。
    休息的时候,我倚在窗口看风景,看到安子妈妈的车驶过来,一个男人首先下来给她开车门,他个子很高,穿很名牌的服装,可是在安子妈妈的面前却显得卑躬屈膝。
    小眼睛女孩凑过来说:“那是我们总经理助理,你要小心不能得罪他,他看上去老实,心眼可坏了。以前做你工作的女孩就是这样被开掉的。”
    我的眼睛慢慢地模糊起来。
    因为那个男人我认识,他不是别人,正是平。
    或者,我从来就没有认识过他。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的时候,想起安子妈妈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像流水一样……”
    我在二十二岁的青春里切肤地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所幸的是我才二十二岁,我会如安子一样,伤口来得快愈合得也快。
    一切的变数都无法将我打倒,流水过处,相信会有更美的风景。
第三部分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第三部分 刺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俩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象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
    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象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着队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两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昵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地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象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惚惚,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暧昧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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