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花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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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花之舞-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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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菜。”
  “……”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不管我怎麽软磨硬泡甚至以色相诱,云征月就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般不为所动。我猜想他是想用这种方式先把我的心定下来,不管我喜不喜欢他至少时时刻刻都能想起来这男人心中有我,而且还特别认真。
  他这是算准了我良心还没完全被狗吃没了所以想放手一搏还是怎麽着?以为用这种方式我就会妥协吗!!!!
  有些为他的独断独行而生气,见他左闪右躲就是不肯再正面迎接我的问题。我发狠的将那价值几百两黄金的小东西高高举起来,作势要砸。
  “你不拿走我可摔了哦!”
  “你的东西,你愿意摔没人拦着你。”
  一点点要阻拦的意思都没有,云征月只是用他那双幽黑的大眼睛目光特坦然特澄澈的望着我。
  “喂……”
  看着他孩子般纯净的眼神,我不知怎的胸口顿时感到一阵温暖。嘀嘀咕咕了半天,最终还是妥协的将那块玉坠小心翼翼的戴在了脖子上。
  “嘿嘿……”
  做完这件事之後,云征月给了我一个十分傻气的笑容,而我居然也少根筋的跟着傻笑了起来。
  这算什麽?!定情信物吗!!
  尽管在心里有个跟我长得一样的小人儿在抱着头大喊着“我不要我不要”,但是表面上,我却笑得甜丝丝的跟他凑成了一对儿二百五。
  完蛋──
  怎麽换成我被他吃的死死的了……
  “海棠……你就从了我吧……嘿嘿嘿……嘿嘿嘿……”
  “……!!”
  中场番外:我叫云小乖
  大家好,我叫云征月,但是亲妈和一群很有爱的“阿姨们”都叫我云小乖。今年二十二岁,属小白兔的。
  我出生在一个原本很富有、後来没落了的商人家庭。很小的时候爹娘就不在了,只剩下大我三岁的哥哥来操持整个家业。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什麽家业可以操持。偌大的一个云府人都走光了,荒凉的要命。
  但是不知使了什麽法子,哥哥就像是个会变戏法的术士一样,很神奇的在几年的时间内就把整个云府重新振兴起来了,而且生意做得比爹在世的时候还要大。
  因为这样,对於我和年幼的妹妹来说,大哥简直就是一个神一般的人物。那麽英俊、那麽高大、那麽无所不能。
  所以,不管外面的人怎麽形容他是“云扒皮”、“大奸商”我和倩儿都只会嗤之以鼻。因为哥哥说了,那些人是因为被他打败了才口出恶言的。他其实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忠厚、最地道的商人。
  当我们还没钱的时候,一到了冬天天特别冷。我流着两行清鼻涕抱着小兔兔(我的一个玩具布偶)想跑去哥哥的屋子里和他睡在一起取暖时。却总是忧伤的发现,他几乎从来不睡觉的。只要没困到黏在桌子上爬不起来,他就会一直一直的点着微弱的一点碎蜡做成的小油灯对着一摞又一摞的账册拨算盘。


  我问他的时候,他就弯着那一双在我看来像月亮一般温润好看的眼睛对我说,他是在查账。爹死之前有很多人欠我们的钱,只要把这些钱收回来就有本金了,做点什麽生意都可以重振云家商号。
  收账是个什麽概念,我其实并不清楚。倩儿和小兔兔就更不明白。但是最开始的时候,哥哥每一次收账回来不是灰头土脸就是被打得遍体鳞伤。
  倩儿身子柔弱,一见他流血就会哭。我是男子汉,我不哭。但是我很心疼很心疼,所以等哥哥再出门我就偷偷跑去山上拜师学艺。只要我学会了一身好武功,将来哥哥再收账时就再也不会被欺负了吧。
  就这样过了几年,我的武功越来越长进,身体也越来越强壮。完完全全自信到可以保护哥哥的地步了,可是那个时候哥哥已经不再需要我的保护……
  当初欺负过哥哥的那些人,早就连本带息一个子儿都不少的将欠债乖乖的还了回来。现在的哥哥也根本不用亲自去收账,只要动一动手指,周围就会有一大帮身手极好的打手威风凛凛的集体出战。
  但是却没有人知道,哥哥的第一笔帐是怎样收来的。
  因为家里的生意开始复苏,我们又过上了那种被老百姓们称之为纸醉金迷的生活。一些以前不愿意认我们的亲戚也开始恢复了来往,其中就包括我那个在什麽海防部当总督的败家子表哥。
  表哥是个很随性的人,坊间都传他是靠关系上位的公子哥,不过是在海防混个职位吃喝玩乐而已。但是只有我知道,这家夥其实很不简单。为什麽不简单,我也说不出来。反正每次见到他笑都觉得怪怪的,有些说不出的东西蕴藏在里头。看起来很深奥,很邪恶。
  我看不懂,估计我大哥能懂。但是他不会告诉我,因为我是小乖──
  他最宝贝的弟弟。
  其实实话说,我的童年算是过的还蛮孤独的。
  大哥整天忙生意,无论如何都不让我参与其中,只叮嘱我在家里照顾好妹妹。但是倩儿年纪小,又老实。每天只是自己蹲在院子里头采那些野花玩,偶尔也会偷走我的小兔兔抱去睡觉。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即便是上山学艺的时候,也是对着山林石头站马步的情况多,师傅也不是多言的人,让我这个心底喜欢热闹的孩子非常的失落。
  无聊的时候,我就会对着一望无际的夜空数上面的星星。因为星星很美,又不过分耀眼。它们不会只看我的外表就像那些青楼的花娘一样蜜蜂似的朝我飞扑过来,更不会像那些千金大小姐似的闷得要死事儿又多。
  人们都说,当一个人开始想要找个人做伴的时候就代表他已经老了。我想我一定是少年老成,因为十几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想着找一个姑娘,跟我不离不弃的过一辈子。
  她不能不漂亮,因为我好色。(嘿嘿嘿……)
  她也不能是大家闺秀,官商千金,因为地位太高人就不随和……我是个很简单的男人,就想过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变老这样没出息的日子。
  她也不能是青楼花娘。因为我怕她是为了我的钱,而不是为了我这个大帅哥才跟我在一起的。
  总之,我要一个女人。一直陪着我,又让我喜欢。
  出身不好没关系,娶回来做妾就好,大不了我一辈子不娶正妻。性子不好也没关系,反正我的脾气足够好,也很乖。我挺喜欢自己的,她应该也会喜欢我。
  最最重要的是,我很孤独……
  要是让我遇见一个跟我一样孤独、无助的姑娘就好了。这样的话,她就应该会很理解我。理解我的孤独与寂寞,理解我这个人其实什麽都不会,什麽都没有,只想在冷冰冰的冬夜里,抱着一个属於我的人暖暖的睡上一觉。
  好啦,我很困啦。小乖要去呼呼了──
  对了,明天我就要出海去陆羽国啦!当然是偷偷瞒着我大哥做的,不然的话他一定又会罗里罗嗦的……我是大人了,为什麽他总是把我保护的跟小孩子一样呢?
  是男人总是要去冒险的,而且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此次出行,一定会让我遇到心目中的真命天女。
  啦啦啦~~(≥▽≤)/~
  ──摘自《云小乖回忆录》
第35章 一碗梅汤
  原本依着云征月的性子,是恨不得我从此就直接住在他房里哪都不去才好了。但是云府自从有家妓那一天起就定下了规矩,一个月内主爷不得召唤家妓超过十次,更不能让家妓在房里头长住。
  云鹤影这样做的意思自然也是为了保护弟弟,生怕他玩物丧志沈浸於美色以至於无法自拔。而他自己就更不用提,据一二三嚼舌头的时候透露,这个云大少简直就跟一个财神爷一样。枉费他长得人模人样儿的,一双眼睛里只有钱,没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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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征月腻味了还知道跟朋友出门喝喝花酒,听个曲儿什麽的。这云鹤影腻味了却只会不厌其烦的把书房里头陈年的旧账本翻出来再算一遍。或者白天的时候叫上几个管事儿的,突如其来的到各个铺子去巡查一遭。诸如此类,乐此不疲。
  所以我叫他变态是非常有道理的,正常人他不这样儿──
  离开云征月房门的时候,外面秋高气爽天气格外的好。
  虽然落叶漫漫,但是整座云府却是黄绿相间充满了诗情画意,无论从哪个角度望过去都没有萧瑟的感觉,反而让人感叹天凉好个秋。
  身在这样美好的景致当中我却无心欣赏,心里一直在思考着云征月送我玉坠的这件事。想来想去,都觉得自己是被这家夥单纯的表象给诓了。
  他这一招叫以退为进吧……
  连个说不的余地都不给我,自己叮呤桄榔的一顿卷。一气呵成的表达完他的意思之後,就把“未来媳妇”那麽大的一顶帽子扣在我脑袋上了。
  意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喜欢你。所以我这辈子赖定你了,你不开心尽管蹂躏我抛弃我,不过我的心里可只有你。
  ……
  说得倒好听!!
  什麽缺钱了就当掉,不喜欢也没关系……他一颗真心双手捧着奉上,就这麽在我面前粉嘟嘟红嫩嫩的跳动着,我还能真忍心把它给砸了?别说良心上过不去,就算是冲着这家夥傻兮兮的笑脸我都觉得稍微拒绝一点点都不落忍。
  可是这是个什麽东西啊,这是他娘留给他娶老婆的玩意儿。让我这个家妓戴在身上就跟盖了个章一样,这以後万一还得去陪别的客人瞅起来就心酸,还不得被羞耻心给压死。
  垂头丧气的往石桥那边走,也许是真的冤家路窄。心事重重的我一个没留神就撞上了另一个人的身子,那人晃了两晃倒没什麽事儿,只是手里面端着的东西却撒了我一身。
  “这是怎麽了,走道也不看着路?”
  云鹤影接过身边小厮递过来的锦帕将身上沾着的几滴水渍擦干,而後眯着眼打量着我这一身魂不守舍的狼狈相。
  “这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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