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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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萤火虫-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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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诡异又暖昧的玻璃上,我能看见自己的样子:整齐的西瓜头,白色T恤,灰色口袋裤,黑白相间的帆布鞋,还背着酷狗牌的红色书包。这种色彩搭配很奇怪,其实我天生对色彩敏感,敏感到会做出生理上的反应,绿色使我安静灰色使我哀伤棕色使我焦虑黑色使我糊涂白色使我像喝了大杯自来水一样透心凉又透心凉。我常常因为自己绝妙的色彩搭配而暗自惊喜,小时候因为有天我无意地画了红色的天空和黑色的云彩,爸爸妈妈就请了一个刚刚师范毕业的〃流氓〃
  教我画画。那个人油头粉面,有狐臭,喜欢骂人和挖鼻屎,他常常骂我是猪,有时候还会揣我的肚子,还有次因为和女朋友吵架而打破了我的头,然后逼我跟妈妈讲是自己摔的。这严重地滋生了我的自卑情绪,从此开始了我怀疑自己怀疑一切的悲惨生活,怀疑的程度到了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手指的个数,不敢相信吞进肚子的食物。一直到现在,当我在喧闹的食堂打饭的时候,在寂寞的水房洗衣服的时候,当我在花园偷花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他阴森森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我,令我逃不开躲不了。直到小学三年级,爸爸妈妈发现我除了画了一幅叫作《会跳舞的鸡》的蜡笔画以外在美术上没有丝毫进步,这才打消了他们想培养一个艺术家的念头,于是辞退了老师,从那以后我才敢于面对自己与周边
  的环境,我终于从美术老师的阴影中看到了光明。
  我之所以会从爱好美术改成爱好写作,首先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项很高尚的活动,我刚刚有当作家的打算时就爱上了写作,我觉得它是我的精神振奋剂(千禧年能出一本小说是我的短期目标,成为具有超现实风格的新锐画家、先锋小说家、另类诗人是我的长期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持续写作热情的根本原因)。还因为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一栋学生公寓里,一个女生凌晨三点起来上厕所,当时窗外风雨大作,在厕所门口看见一名戴黑色墨镜穿长风衣的男人在拖地,她想这么晚怎么会有人在拖地,想啊想还是回寝室睡觉了。但是第二天,公寓里人心惶惶,大家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出了命案,一个女生被杀了,她推算了一下发现与她上厕所的时间相吻合,她仔细想,啊,原来那个拖把其实就是被杀的女生的尸体!我看完后不敢晚上起来上厕所,甚至不敢看拖把,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我因此相信文字具有无可替代的视觉冲击力,它能让人生病甚至着魔,把它当作一个爱好实在是体面又风光。
  拉酷酷也是中文系的,他说他要出一本诗集,封面一定会全是河马的大腿与梅花鹿的眼睛,而且他说他以后肯定会出名,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为了早一点,他搬出寝室,和外语系的丁丁和设计系的西西坨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三室一厅的套间,他在他的房间里装了电脑和音响,铺了印有大小不同的圆圈图案,在墙上贴恩雅的海报。拉酷酷对我说你可以常来,于是我常常留宿这里(后来干脆搬过来了),与他讨论关于文学的严肃话题,当然这只能成为我们逃课的理由,因为当我们发现谈话实在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就会兴高采烈地约上一对同居密友丁丁和西西坨下楼买消夜,然后坐在客厅的地上,说无聊笑话或鬼故事,每当说到无话可说时,我们便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讨论,针对很长一段时间的虚度做一个检讨,当然,很快又成为不必惭愧的理由。
  其实我们四个的性格是不同的,我的话很少,拉酷酷的话比较多,而且边说边手舞足蹈,丁丁处于中间,为了炫耀他学的专业是英文,所以说话喜欢夹带英语,西西坨的话很少但是动作很多,因为她在减肥,所以她常常会旁若无人地跳健美操,就算音响开到最大,我们在热火朝天地打扫卫生,她还是会旁若无人地跳。我们每天的安排也不一样,我会去教室,因为每次同学都会带好多杂志去,这样可以省去泡图书馆的时间;下课后我常常会去我朋友开的小书店帮忙,那里离拉酷酷的住所不远。
  拉酷酷不会去上课,天打雷劈也要待在他的房间里睡觉听歌玩一种叫做〃大富翁〃的电脑游戏,实在是饿了就打电话叫外卖。丁丁和我们其实并不熟,因为他老是消失,突然打电话来说在上海或长春,他还有个至今没有明确身份的韩国女朋友,有时候深更半夜带她回来,还没看得清就把门给拴了。西西坨把很多时间花在上网吃冰激凌买衣服上了,陪她逛街是若干痛苦的事情当中的一种,她对衣服和化妆品的挑剔已经到了我和拉酷酷无法忍受的程度。她喜欢穿粉红色小吊带白色小棉袜棕色小皮鞋,然后梳好头发去见网友,她把这称为打猎,因为每个网友都心甘情愿地陪她闲逛,他们都说愿意为她付出一切(比如说大袋的果冻,精装的时尚杂志,新出的磁带等等),不过我的呼机常常收到她发的消息:〃有个猪头好丑,马上打我手机叫我回去,救我!〃西西坨惯用的脱身伎俩是委婉地对网友说:给我一点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西西坨说自己与世无争,见网友不是争,而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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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烟花般的生活(下) 字数:4789
  我们常常在一起举行一些有意思的活动,听拉酷酷念诗,听丁丁讲爱情的起源,看西西坨跳舞,买很多零零碎碎的小食品做拼盘,还讨论各种现象和各色人等。这样的生活看起来五光十色,实际上无聊得要命,但是我们又找不到比这更积极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们只好凑合着过,并且面带享受的表情,我们把这样的生活叫做〃模拟白领生活〃,虽然没有足够的钱,也没有幸福的爱情,但是每个人都不可一世,都喜欢叹气,都喜欢辱骂世事无常,但无论如何,我们过得还是很快乐的。
  我常去帮忙的书店叫作〃纸片〃,离拉酷酷的房间没多远,这里专卖一些不起眼的书,哲学或美学的,甚至还卖诗集。书店有灰底白字的招牌,和大捧大捧的黄玫瑰,反映出老板大方而不招摇的性格。老板七月是我朋友,在经济系读书,她常常来拉酷酷这里找我,给我们带零食和饮料,于是她和拉酷酷很谈得来。但是他们认识的交集只有我,所以所谓谈得来也只是谈论我谈得来,拉酷酷说既然他那么喜欢谈,我就和她认真谈吧,不然断我的粮那可不好。七月是一个与我之间存在着高于友情低于爱情这种自欺欺人朋友关系的女孩,这种关系让我不甘心却又着迷。她有一头染成板栗色的头发,美丽而憔悴的脸。她很容易被人爱,她说她很享受被人爱的乐趣,可以任意差使她的追求者,可以在各种场合撒娇或者发小姐脾气,那滋味,简直只有公主才能拥有!
  我认识七月时她的父母还没有去美国,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她高我两届,是文科班的红人,属于开学生大会时和校长坐一排的那种。我和她的相识缘于一次和她一起听文学社讲座,她主动找我讲小话,并问我喜欢喝哪种牌子的牛奶喜欢哪种牌子的冰激凌,还问了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后来她频频来找我,毫不疲倦地说着她父亲的繁忙母亲的倔强男朋友的似水柔情奶奶的孤苦伶丁,以及对未来的设想对生活的构造甚至为出国还是考大学感到身心疲惫无法定夺。我当然会很乖地听,甚至还觉得她说得十分精彩,但也许根本没听,只是没有插嘴罢了。她是我文学创作中值得一提的人物,所具有的人格魅力能自然而然地凸现在纸上。亲爱的七月头一扭就把将登上去加州的飞机的父母扔在脑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机场。亲爱的七月和我上了同一所大学,她常常告戒我不要被漂亮女人欺骗感情,她说漂亮女人都是有毒的。亲爱的七月说男朋友不闲多还不随便挑,但是每次到了最后还是一个人吐着烟圈在酒吧喝得一蹋糊涂并发誓再不要为男人流泪。
  而我和她一直像糖果和糖果纸一样不可分开,因为我是她发泄倾诉欲的对象,而且我们之间存在一种可无限扩大的张力,她做事有根有据有魄力并且善于推理,而我冷了不知道加衣热了不知道脱衣总是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张力加上恍惚的距离使我与她的交往一直保持最佳的情绪状态,奇妙的激|情像刚刚出炉的葡萄牙蛋塔一样甜美。就像那天晚上在〃木头吧〃,美丽的七月望着我像大方的顾客捧着一件爱不释手的非卖品,我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即使她套着那件ESPRIT的短衫,像睡衣似的可以露出暗暗的||乳沟,我也只能一如既往定定地看着调酒师,托着腮任凭自己怎样的心猿意马,顶多斜斜瞥她一眼,瞥见她闪烁如烟花的电眼像在审视整个社会,然后用涂着暗红色指甲油的手优雅地托起一杯雷司令轻
  轻啜一口,整个过程让我心里一阵阵风吹草动。七月是一个金黄|色的理想,我绕着这个理想大声唱赞歌。
  在长沙这个时刻爆发着理想闪烁着激|情活跃着矛盾的新都市,空气中总是阴霾阵阵的,持续久了,就染上一种细小的霉点。整个城市的浮躁和人们无所适从的叹气声叽哩呱啦地游荡在上空像遮阳伞一样。而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快速运转,像一台大型机器中密密麻麻的齿轮,一个带动一个丝毫不敢松懈。在这群老鼠般匆忙鳄鱼般冷漠的人群中,是有一个人在漠视这些乱七八糟的路边摊、穷奢极欲的广告牌、怪里怪气的滑板少年,然后走来走去,孤独地哼歌,停下来思考。那是我嘛,身体瘦弱,思想浅薄,愿望多得可以连成一条河流。我其实是一个有着平淡人生观的人,喝各种不同牌子的果汁,喜欢看周星驰的喜剧片,有时候骑自行车会摔跤,还幻想写一本小说却并未付诸行动仍停留在宏伟的构思当中,而我的朋友们却对我〃伟大的创作〃信心十足,他们觉得从我眼神中那种欲罢不能的进取心看出总有一天中国小说界的权威人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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