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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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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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保障。”这里的所谓“正义”,也是人民道德的公意,所谓法律指人民公义的自然法理衍生的法律秩序,人民公意的自由是在这种法律秩序保障下的自由行为。在人民民主的国家中,法律保障的是人民公意的自由,而不是个人的生活想象的自由。所以,对于罗伯斯庇尔来说,自由就是为了人民公意的道德目的可以做一切事:“人民”是道德的化身,人民意志等于道德良心,等于正义。  依据这种自由理念的正当性,罗伯斯庇尔提出了所谓德行的自由恐怖论:“革命政府就是自由对暴政的专政”,“共和国的武器是恐怖,共和国的力量是德行”。他在作报告时多次讲:没有德行,恐怖就会带来毁灭;但没有恐怖的德行是软弱无力的。人民德行的恐怖“是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人民民主专政无论多么恐怖,都是天理认可的事。这就是罗伯斯庇尔的自由理念和人民民主专政具体的道德意涵。  毕希纳在这里发现了丹东与罗伯斯庇尔不和的第一条重要线索——对自由的理解的歧见。丹东与罗伯斯庇尔本来是志同道合的革命同志,都崇尚人民公意的自由,曾并肩在这面自由的红旗下战斗。他们为了自由而革命,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法庭,对每一个不符合人民道德的人采取“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  但革命后有一天,丹东和友人德穆兰在夕阳如血的辉光中沿塞纳河散步,丹###然说:  看!那么多的血!塞纳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  丹东开始对人民民主的自由产生了怀疑; 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他隐隐约约感到,“自由神的铜像还没有铸好,炉火烧得正旺,我们谁都可能把手指烫焦的”。于是,丹东开始散布反民主的自由言论:“人民”公意的“自由”是需要活人献祭的罗马食神,“专吃自己的孩子”。在审判丹东的人民法庭上,丹东对旁听席上的人民们指控罗伯斯庇尔和鞠斯特:  他们使自由的每一个足音都变成一座坟墓,这种情况要继续到什么时候?你们要面包,他们却掷给你人头!你们口干欲裂,他们却让你们去舔断头台上流下的鲜血!  这不地地道道是反革命言论?人民民主专政法庭判丹东死罪,有什么好奇怪?苏格拉底之死对“民主”提出了质疑;丹东之死对现代人民民主的“自由”提出了质疑。如果罗伯斯庇尔们论证卢梭是崇尚自由的,不是道德专制论的鼻祖,丹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分别。他提醒人们,不能听见“自由”就兴奋,最好先搞清楚,“自由”是什么意思。   
妓女玛丽昂的感觉
这桩奇案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了,历史学家出身的思想侦探也就在这里把卷宗掩上。可是,毕希纳在审理这宗思想疑案时发现,案情不仅牵涉到高级革命干部和人民,还牵涉到一个妓女——玛丽昂。这使得案情骤然变得复杂起来。  高级革命干部是以人民的名义组成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成员,有特定的身份。丹东是高级革命干部,他与罗伯斯庇尔的思想分歧是高级革命干部内部发生的思想路线斗争。但是,高级革命干部内部发生的思想路线斗争与人民相关:丹东由于亲自审批送人上断头台太多,发现人民不是一个总体,而是无数的个体。人民的公意很可能是一个虚构,这虚构的符号可能会、而且实际上已经成了无数个体的断头台。  丹东的这种感觉同一位名叫玛丽昂的妓女有关。本来,玛丽昂也是人民中的一员,由于她做了妓女,就引来了这样的问题:她是否还属于“人民”?  按照人民公意的道德,当然不是;她的行为是道德败坏的表现,而人民是道德清白  的化身。所以,一个市民并不自然地就是“人民”。在人民民主论的界定中,“人民”是一个抽象的道德符号,行为符合这一公意道德符号的市民才是“人民”,否则就是社会渣滓。  比如,罗伯斯庇尔自视为人民公意和人民道德的化身,作报告时,他通常这样来区别谁是人民、谁是人民的敌人:“给我鼓掌的是人民,是不幸者。如果有人指责我的话,那一定是富人、是罪犯。”   谁是人民,由是否给人民领袖鼓掌来决定,鼓掌是人民民主的道德意识的体现——自由民主政治的领袖自然也是“鼓掌”鼓出来的,民主政治缺不了“鼓掌”(或者“欢呼”,投票不过是其替代的便于计算人头的形式);但与自由民主国家不同的是,人民国家中的个人依是否给人民领袖鼓掌、欢呼而被划分了不平等的政治身份,人民的领袖有依法从政治上消灭“不道德”者的身体的正当权力。  妓女玛丽昂在人民民主的国家中处于什么位置?她与丹东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其他办案人员一向忽略的重要线索,令毕希纳既好奇又头痛。  妓女玛丽昂的母亲、市民西蒙的老婆就不想给人民领袖鼓掌,因为领袖的人民们说妓女卖淫是道德败坏。妓女玛丽昂的母亲同包括自己的老公在内的人民们在大街上发生过一场关于卖淫的正当性的口角。人民们认为,卖淫是贵族老爷们有钱有势逼出来的,只有消灭贵族的肉体;消灭不平等的财富分配制度,才能重建国家的道德秩序:“是饥饿逼着她卖淫;逼着她讨饭的。刀子是为那些出钱买我们妻女贞操的人预备的。”只要消灭了不平等的财富分配制度;卖淫的不道德现象就自然消除了。西蒙的老婆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卖淫与不平等的财富分配制度有什么相干?纯粹是一种生理行为;一种自然的生存方式。她为自己的女儿辩护说:  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痛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啊?再说,这又痛到她哪里去了,啊?  妓女玛丽昂好像是有教养的,她用诗一般的语言提出了基于自己的生存感觉偏好的道德诉求。根据自己的感觉偏好去生活,就是道德的行为,这种道德的正当性在于自己感觉偏好的自然权利。卖淫不过是一种个人的感觉偏好、个人的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人民们凭什么说这是不道德的呢?  我是一个永恒不变之体,是永无休止的渴念的掳取,是一团红火,一股激流。……人们爱从哪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妓女玛丽昂的善是个体的生存感觉偏好(例如跟什么人都胡搞享乐)的实现——身体的自然性享乐。玛丽昂的个体道德直接顶撞人民道德,与丹东对人民民主的自由的怀疑情投意合。案子查到这里,毕希纳感到有些头痛:究竟什么是道德?是总体性的或共同体的人民公意,还是非常具体的、与个人的感觉偏好相关的生存感觉?  不过,毕希纳觉得,他至少已经搞清楚了,丹东与罗伯斯庇尔这两个高级革命干部的思想分歧——对自由的不同理解,是由对道德的不同理解引起的。人民的公意道德引导出消灭个体感觉偏好的具有人民正义法权的自由,所以人民们说:“谁衣服上没有洞,就打死谁!谁能念书识字,就打死谁!”难怪丹东的信徒拉克罗阿说:“人民是希腊神话中的那个牛头人身怪兽,如果十人委员会(即公安委员会)自己不想让它吃掉,就得每天喂它死尸吃。”丹东及其门徒们与妓女鬼混,与抽象的公意道德符号的“人民”作对,他们的道德立场站到妓女一边去了。拉克罗阿说:“我们在享乐。人民是道德的,就是说,他们没有享乐。”用日常的说法;人民公意的伦理律令就是良心,用康德哲学的语言说,道德是对感觉的超越。丹东与门徒喜欢开性玩笑;不想超越自己的身体感觉。人民们则很规矩,有罗伯斯庇尔所谓的道德良心。丹东对罗伯斯庇尔的良心论极尽挖苦,称“良心是一面镜子,只有猴子才对着它折磨自己”。罗伯斯庇尔觉得丹东实在不像样子了,便找他来谈话,说一说道德的事情,丹东却对罗伯斯庇尔说:“没有任何道德比每天夜间我和我老婆的情谊更牢靠的了。”罗伯斯庇尔听了这话气得七窍生烟,觉得这样一个没有了道德的战友对他的自由事业太危险。  为什么丹东要挖苦罗伯斯庇尔的道德良心论?  丹东觉得,共同体的公意道德如果可以取代个体的道德(感觉偏好),个体生命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抽象的共同体,属于民族或国家的利益,这与专制没有什么分别。如果共同体(国家或民族)的公意道德的自由高于个体感觉偏好的自由,道德专制的暴政就不可避免。  难道只因为你自己永远爱把衣服刷得干干净净,你就有权力拿断头台为别人的衣服做洗衣桶,你就有权力砍掉他们的脑袋给他们的衣服做胰子球?不错,要是有人往你的衣服上吐唾沫,在你的衣服上撕洞,你自然可以起来自卫;但是如果别人不搅扰你,别人的所作所为又与你何干?人家穿的衣服脏,如果自己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你有什么权力一定要把他们埋在坟坑里?难道你是上帝派来的宪兵?  丹东已经看清楚,罗伯斯庇尔是个现代的暴君,以人民的道德法庭合法地杀人的现代独裁者。他有一次当面对罗伯斯庇尔说:“假如你不是个暴君,那么为什么你用己所不欲的方式去对待人民呢?如此狂暴的状况是不会持久的,它与法国人的脾性是格格不入的。”  丹东说完这话哭了。  
道袍的国家还是体现个人身体曲线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法庭要从肉体上消灭贵族或妓女玛丽昂或斩丹东的脑袋,是人民民主的自由。这种自由的革命行动是以人民民主的伦理国家名义干的,在人民民主的理论中,国家的观念重于个人的观念。丹东与罗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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